广东省森林公安局
聚焦热点创新机制狠抓专项打击整治不放松
广东省森林公安局
“十二五”期间,我省森林公安机关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发展大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和省林业厅、公安厅的各项工作部署,坚持问题为导向,聚焦热点,创新机制,精心部署、精准着力,先后开展一系列严打专项行动,重点打击整治野生动物非法交易行为,深入推进森林火灾案件查处效能的提升。五年来,我们共立案查处野生动物案件1560起,其中刑事案件494起,收缴野生动物及其制品81.6万只(件),2015年同比2014年发案数下降31%,我省野生动物违法犯罪得到有效遏制;森林火灾案件立案2722起,查破1874起,2015年森林火灾案件立案数同比2014年上升9%,破案率上升10%。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近五年来,就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先后多次作出重要批示,省林业厅高度重视,把保护野生动物作为建设生态文明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为充分发挥森林公安机关打击野生动物违法犯罪主力军作用,我局先后14次组织开展专项打击整治行动,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
(一)加强领导
多次专项行动都成立由省林业厅“一把手”任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召开会议进行专题部署,高位推动。各市、县、区也相应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部分重点地市由市领导亲自部署,落实行动重点,明晰职能分工,细化措施方案,抓好属地管理责任的落实,形成各司其职、上下联动、紧密配合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督导
对每次专项严打行动,我局通过定期与不定期派出督导组、明察暗访组、专案工作组进驻基层与开展异地交叉督导等方式方法,督促工作落实。2014年“利剑行动”期间,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检查指导超过80次。同时,强化重点案件督办,抓牢抓实破案督办层级责任,督办案件查破效果明显提升。
(三)加强经费保障
为保障专项行动深入推进,省林业厅每年安排专项工作经费约100万元。特别是在2014年“利剑行动”中,我局协调多方、争取支持,落实专案经费300多万元。
针对我省一些地区野生动物案件多发,我局根据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发案特征和形势,加大对重点区域的排查整治力度。
(一)针对珠三角地区集贸市场存在公开非法摆卖、宰杀野生动物等乱象
我局多次会同有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打击整治方案,组织省、市、县区林业、森林公安执法力量,联合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等多部门开展统一清查行动,对广州市从化太平兴富市场、广州市芳村越和花鸟市场、江门市耙冲市场、佛山市环球水产市场等问题突出的集贸市场进行持续的重点整治,确保市场整治取得成效。同时,督促当地林业主管部门、森林公安切实履行职责,强化巡查,严格执法,坚决查处非法摆卖、宰杀野生动物行为。“利剑行动”期间,全省森林公安机关检查市场、酒楼等经营场所23242处,收缴国家保护野生动物46.7万头(只)。
(二)针对沿海地区非法猎捕、加工食用候鸟案件多发的情况
督促当地加强野生动物栖息繁衍地、迁徙停歇地、迁徙通道等重点地区的野外巡查,清拆了大量猎捕器具。近2年来,共清拆鸟网5.3万米,沿海地区张网捕鸟等非法狩猎乱象得到有效整治。
(三)针对粤西地区个别地方出现非法宰杀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案件
我局及时介入,着力抓好经费、技术、情报、力量保障,争取地方公安的大力支持,连续两年侦破非法宰杀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案件共2起,移送审查起诉犯罪嫌疑人22人,狠狠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一)创新侦查力量组建机制
我局成立了机动队,各市也相应成立了突击队,通过抽调精干警力,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保障,对重点难点案件直接予以查办。机动队成立近半年来,直接查办重特大案件12起。
(二)创新案源情报机制
主动与媒体、相关非政府组织联系沟通,在主流媒体公开21个地级以上市森林公安机关举报投诉电话,动员更多的新闻媒体、志愿者及时向森林公安机关提供更加精准的情报线索;协调地方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动员群众积极举报违法犯罪,如东莞市财政拨出专项资金,建立野生动物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机制,最高奖励30万元。两年来,全省森林公安机关接到群众举报野生动物线索近2000条,破获案件近600起。2014年我局获得志愿团体的情报协助,在佛山机场的航班查获野生鸟类约5万只;广州市分局根据群众举报,成功破获“08·04”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查获公约附录I的马达加斯加辐纹陆龟298只。
(三)创新警务合作机制
积极推进与省内各警种、省际森林公安的合作,形成整体作战合力。加强与省内技侦、网监等各警种的联动,建立警务联席会议制度,协同防范、打击野生动物违法犯罪。2014年“利剑行动”期间,我局与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机场公安局、广州铁路公安局召开联席会议,加大机场、火车站等监控检查,3个月时间先后查获野生动物20多万头(只)。2015年,我局得到省公安厅支持,加强与省际公安检查站的联动,严密打击通过陆路运输非法进入我省的野生动物违法行为,取得良好效果。我局加强与各省区森林公安机关的合作,侦破了湛江市“12·12”专案,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7名。
(四)创新舆情合作机制
化被动应对为主动应对,更加注重与新闻媒体共同引导、化解野生动物舆情。在查处广州、佛山等地非法收购、经营、运输野生鸟类案件时,全程邀请媒体参与,并邀请中央、省级近20家媒体,现场见证处理销毁查没的5万多只野生鸟类死体。2015年开展“蓝天行动”期间,我局得到新闻媒体提供的线索,先后破获多宗野生动物案件,为此,有关媒体还专门向我局赠送锦旗。
我局在抓好专项打击行动的同时,推进长效机制的建立健全。一是积极向有关市林业主管部门、人民政府提出建议,促成湛江、茂名、东莞等多地政府出台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的公告,明确禁猎区、禁猎期和禁用工具,为打击查处非法狩猎行为搭起更加有效的规范支撑。二是促成有关市制定出台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责任追究制度,明确政府相关部门、乡镇、街道等领导的监管责任。三是落实市场监管主体责任,在我局的协调下广州、佛山、东莞等森林公安机关与有关的集贸市场签订市场监管责任书,压实市场监管责任。
针对近两年来野外违规用火、火灾案件多发,我们组织了火灾案件侦破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对森林火灾案件查处力度。为提高火灾案件侦破水平,我局组织举办了全省森林公安机关火灾案件侦查技能培训班,邀请有关的专家教授,讲授案件办理要领,规范现场勘查笔录等文书格式,侦查效能得到明显提升。2015年查处火灾案件530宗,破案率达53.3%,我局督办的20起火灾案件全部侦破。为了规范公安机关和林业主管部门查处野外违规用火和森林火灾案件的相关责任,我局积极争取省政府法制办、公安厅支持,由省林业厅、公安厅联合下发《关于规范查处野外违规用火和森林火灾案件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对拒不执行相关命令的行为人,由森林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予以治安处罚。
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不断深入,森林公安保护生态安全的任务更加繁重、使命更加光荣。我们将在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的领导下,围绕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部署,创新完善警力配置、情报指挥行动一体化等机制,强化“更快地破大案、更多地破小案、更好地控发案”理念,继续“稳、准、狠”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为全面推进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建设全国绿色生态第一省保驾护航,作出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刘允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