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媒介环境下高校创新创业法律服务体系构建及方式选择

2016-05-04 03:30马蓓蕾赵海霞
关键词:体系构建创新创业

马蓓蕾,赵海霞

(安徽理工大学,安徽 淮南 232001)



融媒介环境下高校创新
创业法律服务体系构建及方式选择

马蓓蕾,赵海霞

(安徽理工大学,安徽 淮南232001)

摘要:创新创业作为国家的政策导向,是可持续发展的坚实基础。创新型人才培养是教育的重要内容,创新过程中法律风险同时存在。在具体构建过程中,基于学生未来发展和职业规划,从国家、高校、教师三个层面组建“多方参与”的服务队伍,搭建“多元化”的服务平台,开展“全方位”的融媒介法治文化推广,以提升大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促进学生全面与健康的发展。

关键词:融媒介;创新创业;体系构建

创业活动是一项高风险的活动。创业法律风险的控制和规避是一种管理方法, 是创业者应当掌握的工作方法和技能。[1]在国家大力提倡“全民创业 万众创新”的大背景下,大学生创新创业的社会环境良好、发展趋势令人期待,但同时各类风险也应运而生。法治社会里,法律风险贯穿于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始终。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淡薄,初创企业内部机制不健全,法律纠纷的增多以及应对能力不强都是摆在大学生创新创业过程中的现实问题。通过构建法律服务体系,来给大学生创新创业提供专业、系统的法律服务,帮助大学生合法维权,培养法治思维,树立法治信仰十分必要。

一融媒介环境下高校创新创业法律服务体系构建的必要性与重要性

必需的法律知识,如公司法、合同法、知识产权法等涉及很少,导致广大学生在创新创业中法律知识匮乏,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淡薄,创新创业成功率不高。此外,教育主管部门和创新创业指导机构也对大学生创新创业法律教育缺乏必要的指导和有效的政策措施。通过有效构建大学生创新创业法律服务体系,以事前预防和事后补救紧密结合的方式,可以大大减少大学生创新创业违法行为的发生,能够切实有效地维护大学生在创新创业过程中的合法权益,而且还可以使经济能力较弱的大学生大大减少其维权的经济成本,将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有效落到实处,真正发挥其促进作用,切实保障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的顺利进行和成功开展。此外,中国是个法制国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是法制经济,大学生作为社会群体的一份子,首先应该学法知法,并学会用法。作为创业活动中的经济活动者,只有自身具备法律意识和法律理性,了解与创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才能在创业道路上走得稳当和长久。[2]

融媒介下构建大学生就业创业法律服务体系能有效提高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新媒体的普及给人们带来了各种便利,其开放性和互动性使人们能够更好地利用和传递信息,促进了社会各方面的发展和进步。现在高校的学生绝大多数属于“90后”,是在互联网+环境下成长的新生代,通过传统媒介和新型媒体的有效结合,线上线下共同来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服务学生的创新创业,引导学生建立法治思维,树立法治信仰,实现法律服务的“融媒介”覆盖十分必要。

二融媒介环境下构建大学生创新创业法律服务体系的对策建议

高校创新创业法律服务体系构建是一个系统性工程,既有管理机制的建立,还有具体教育内容的确定,这需要多个层面进行协调,只有国家、学校、教师等多方面都参与进来,才能更好地推动相关工作的开展与普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年)》明确提出, 要“加强就业创业教育和就业指导服务”。具体而言, 强化创业理念教育、建立完善的创业教育课程体系、构建具有专业水平的创业教育师资队伍、营造鼓励个人创业的社会氛围和搭建创业教育的实践平台等是实施创业教育的有效方法。[3]

1.从创新创业法律服务的体系来说,需要构建国家、学校、队伍三级层面。

20 世纪70年代末美国兴起了创业教育,并为美国的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4]在当前的形势下,国家应通过建立相应机制,推动创新创业法律服务的普及;学校应该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推动具体措施的实施;作为一线的法律服务人员,应该转变理念,系统学习相关法律知识,成长为高校法律服务骨干分子。

(1)国家层面。

成立创新创业法律服务研究与管理中心。国家应成立专门的研究机构,对创新创业法律服务进行系统的研究,结合我国国情,制定相应措施。同时,还要成立相应的管理机构,保证具体措施能够得到落实。培育法律服务的专业队伍。法律服务涉及的内容和领域较多,专业性很强,需要各个层次、多个领域的专业人员相互配合,培养出一支能够深刻领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法治”内涵,能引领大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治”理念的研究队伍和实践队伍,善于发现并解决大学生创新创业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积极反思,不断总结。实现各类平台的高效联动。注重协调地方司法部门、企业法务部门和高校法律服务机构的合作,通过不断反思、总结,提炼出一套具有一定普适性的大学生创新创业法律服务体系设计方案,积极进行推广,实现人力资源的有效聚集,积极为创新创业、经济发展服务。

(2)高校层面。

适用“1+2+N”创新创业法律服务模式。“1”即设立一个专门机构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法律服务相关事宜;“2”指重视创新创业法律服务人才的培养和服务平台建设两方面工作,对学生创新创业法律服务实行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双指导”形式。“N”指针对创新创业的不同阶段进行针对性的法律指导和服务。把法律知识考察作为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大赛中的环节。当前高校中开展创新创业大赛的数量与日俱增,但是较多赛事往往只注重参赛团队的创新能力、创新方案、营销策划等,对于法律方面的知识考查甚少。如果要提升大学生在创新创业活动中的法律意识,下一步可以在开展各类竞赛中,增设法律顾问团评委老师,以价值导向吸引学生注重法律知识的积累,法律素养的提升。

建立大学生创新创业法律咨询电子档案。利用信息技术实现对大学生创新创业法律服务的数据管理。基于学生未来发展和职业规划,应该记录学生所获得的法律知识技能和心理素质,并对照未来职业要求,为学生建立预警机制。建设实践性强、有利于推广复制的大学生创新创业法律指导课程体系。通过设计科学系统的创新创业法律指导,帮助大学生正确解读国家的扶持政策,提高创新创业过程中可能会产生的法律风险的维权意识和防范能力,切实有效地发挥创新创业法律服务的促进作用。

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以公益性为目的,设立专门针对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法律咨询服务机构,高校可以聘请或者培育专业的法律服务队伍,免费为准备和正在开展创新创业活动的大学生提供一对一或一对多的跟踪式法律服务,帮助大学生解决创新创业过程中出现的法律问题和纠纷,真正为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保驾护航。利用融媒介为大学生创新创业提供在线法律服务。重点还是要借助互联网媒体,建设大学生创新创业法律服务专题网站,在微信平台上设置专题频道,构建分领域、分层级的大学生创新创业法律服务“三级自媒体网络矩阵格局”,方便学生进行法律咨询,同时可以让更多的院校可以了解大学生创新创业法律服务的实施途径,大家在各类平台上进行互动交流,让更多的学生受益。

(3)法律服务队伍层面。

培养服务意识强、业务精的法律服务队伍。学生在创新创业过程中,会遇到许多困难。专业服务人员应根据自己的特长,为学生提供咨询帮助,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整体来说,具备法治理念的教师是比较少的,在推进法律教育的实践过程中,一线教师需要加强学习,深入理解教育的内涵,在具体教学和实践中,应按照法治理念,开展具体的实践活动,培养出一支能够深刻领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法治”内涵,能引领大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治”理念的服务队伍,善于发现并解决大学生创新创业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积极反思,不断总结。

2.从创新创业法律服务的内容来说,建立长效跟踪服务体系。

当前形势下,对大学生创业前阶段关注较多, 而对在创业实践中不可避免会遇到的法律风险问题, 如知识产权纠纷处理等,经常束手无策,对于涉诉的大学生及其实体难以提供针对性强,可行性高的救济措施。因此,树立发展性辅导的理念,做好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救济,搭建大学生创业法律风险防控平台就显得尤为紧迫。这就要求创业指导教师既要保证在校的服务质量,也要针对不同的学生,基于未来发展与职业规划,培养其在特定环境下的抗风险能力,掌握调解、仲裁、诉讼等救济路径, 帮助创业者最大限度地防范法律风险。

(1)时间维。

时间维是指学生的不同发展阶段。从学生创业准备开始计算,依据学生的职业规划,将学生未来的发展划分为几个时间段,主要包括:在校阶段、毕业后2年、毕业3到5年、毕业5到10年等。

(2)环境维。

环境维主要是指未来学生创新创业所处的环境,包括自然环境(如工作场所)和社会环境。社会环境主要指学生未来所处的职业位置、行业等。

(3)知识技能维。

基于制定的职业规划,分析学生在未来特定时间应该具备的法律知识和技能,制定相应的计划。根据学生学习接受能力的不同,有的学生可以直接学习相关知识,有的学

生则可以进行探索性的深入指导。

融媒介环境下高校创新创业法律服务体系的构建是一个长久的、复杂的系统工程,受诸多因素交叉影响,有别于传统的模式,要将其与高校创新创业育人新模式,高校人才培养等有机结合,以高校为实践研究平台,在实践中验证和修正模式,必须立足于优良和谐的法治校园文化,以“全新的工作理念为指导,先进的网络媒体技术为依托,完善的管理制度为保障,纯熟的工作技巧支撑”。

参考文献

[1]郭训武.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教程[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242-243,245.

[2]李兰平.缺少法律意识创业分文未赚却背上百万巨债[J].生意通,2010(10).

[3]赵汉杰,等.大学生创业教育的实现途径探讨[J] ,出国与就业,2011(18) .

[4]何庆江,谭志合,雷祺.大学生创业教育中的法律教育初探[J].法制与社会,2008(5):134-135.

Class No.:G645Document Mark:A

(责任编辑:蔡雪岚)

Construction of Legal Service System for Innovation and Entrepreneurship in China Under the Condition of Convergence Media

Ma Beilei, Zhao Haixia

(Anhui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Huai’nan,Anhui 232001,China)

Abstract:Entrepreneurship and innovation is the solid foundation of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 Innovative talent training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higher education . According to future development and career planning of college students , it is necessary to establish a multiparty participation service team from the aspects of country, university and teacher __a diversified service platform, to carry out the promotion of all-round convergence media legal culture to improve the ability of innovative undertaking. The goal of cultivation is to realize the comprehensive and healthy development.

Key words:convergence media; entrepreneurship and innovation ; system construction

中图分类号:G6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6758(2016)04-0030-3

基金项目:2016—2018年安徽省高等教育振兴计划思想政治教育综合改革计划立项建设项目(Szzgjh1-2-2016-6)。

作者简介:马蓓蕾,安徽理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方向:法学。

赵海霞,安徽理工大学地球与环境学院。研究方向:教育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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