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希国
近年来,按照中央、省的统一部署,各地结合实际,大力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受到社会各界一致好评。随着全面深化改革的不断深化,进一步加大措施,凝聚力量,乘势而上,深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条件日趋成熟。
一、分类推进,前段事业单位改革初见成效
长期以来,事业单位为发展国民经济、提高广大人民物质文化水平,凝聚和储备各类人才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但随着形势的不断变化,其自身存在的许多问题也愈积愈多,自2011年起,各地大胆探索,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已初见成效。
(一)顶层设计,事业单位改革目标明确、政策清晰。2011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1〕37号文件);8月,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1〕28号文件)印发;2012年3月,中办《关于在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中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12〕12号文件)印发。这系列文件明确要求,按照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对承担行政职能的,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逐步将其转为企业;对从事公益服务的,继续将其留在事业单位序列,强化其公益属性,并提出到2020年,建立起功能明确、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公平、公正的中国特色公益服务体系的目标任务。
(二)扎实落实,各地稳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按照中央部署,各地结合实际,积极稳妥地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山东省先后出台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1+10”文件和事业单位分类指导目录,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要求、时间表和路线图。各市迅速组建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倒排工期,统筹规划,扎实推进。到2014年底,全省基本完成分类任务,现有事业单位改革和发展的方向已经明确。
(三)稳中求进,事业单位改革中积累了一些行之有效的经验。事业单位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在具体推进中,各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积累了一些成功的经验和做法,为今后进一步推进改革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培养了大批业务骨干。滨州市按照中央、省要求,结合本地实际,采取五项措施,扎实推进工作。一是坚持分级负责,落实责任制。市直事业单位改革由主管部门成立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实施,县区由县区编办主要负责实施。市事改办负责综合协调,监督指导,不直接划定具体单位的类别。二是坚持严把政策原则,一把尺子量到底,确保各级各类事业单位都能按照承担的职能划入相应的类别,避免不平衡,相互攀比,始终维持政策的严肃性。三是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通过调整整合和暂定类别等办法,减少改革阻力。四是坚持沟通机制,建立联动机制,完善预案机制,努力保持社会稳定。五是实行分工负责、日志、交流培训制度,把推进工作与培养锻炼干部结合起来,为今后进一步推进改革储备人才和骨干力量。由于措施得力、工作扎实,全市顺利完成分类任务。
二、找准问题,继续深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势在必行
尽管事业单位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距中央2020年的目标相比还有很大差距,总体来看,政事不分、职责不清的问题依然比较突出,人员冗杂、花钱养人的问题依然存在,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行政体制改革的效力,与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要求也不相符。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12次会议上指出: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改革的整体性,强调继承和发展,注重可操作性。对照总书记的要求,结合前段的工作实践,个人认为继续深入推进事业改革势在必行,在今后的工作推进中要特别注重破解“两难”。
(一)两头难甩。一是受行政机构限额和行政编制数额的限制,行政类单位转不了,甩不掉,政事难以分开。二是现行事业单位收入分配、管理制度特别是社保政策不一致,生产经营类单位转不了,甩不掉,事企难以分开。
(二)中间难管。长期以来,事业单位条块分割、法人意识淡薄,传统上主要由主管部门靠管干部的方式进行管控,没有形成一套科学、合理的评价及管控的体制机制。“由谁管好”、“怎么管好”值得研究,如何解决“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问题亟需探索。
三、抢抓机遇,全力推进事业单位深化改革
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事业单位改革迎来了历史性的机遇。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倍加珍惜、勇于担当,坚定不移地把事业单位改革工作推向深入。在战略上要树立必胜的信心,克服“等、靠、要”的思想,再大的困难也要克服,再难啃的骨头也要啃下来。在战术上要有持久作战的韧性,不搞一刀切,不奢求毕其功于一役,继续按照分类指导、分级负责、分业推进、分步实施的方针,一步一个脚印,有条不紊地落实各项改革措施。
(一)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依靠广大群众的力量攻坚克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的事业崇高而神圣,我们的使命艰巨而光荣。面对艰巨繁重的全面深化改革新形势,全党同志一定要坚持同人民在一起。坚持以百姓心为心,努力解民忧、办实事,为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汇聚强大的力量。事业单位改革涉及4000万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一定要坚持群众观点,倾听群众呼声,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自愿地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考虑问题,计算得失,共同把事业单位改革这篇文章作好。
(二)尽快采取得力措施,坚决甩掉两头。建议适当增加部分行政编制,将行政类事业单位尽快转为行政机构或将其行政职能收归行政机关。今后,绝不允许事业单位承担行政职能。建议机构编制、组织、人社、财政等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尽快落实完善机构编制管理、干部管理、人事制度、社会保障等政策措施,在此基础上,在一定区域内明确统一的改革基准日,坚决而平稳地把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转为企业,同时收回事业编制,注销事业法人,按现代企业制度运行,避免久拖不决,贻误战机。
(三)积极探索管好中间的科学体制机制。对分类后仍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的中间部分,要认真研究其特点。在总结以往有益监管经验做法的基础上,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尽快研究一套适合事业单位实际的管理体制机制,努力把“中间”变为“中坚”。一是扎实做好登记监管工作,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严格做好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年度报告公开事项,加强日常监管,扩大人民群众对事业单位运行的知情权、监督权、评价权。二是全力以赴做好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进一步完善协调机制,科学调整指标考核体系,认真兑现考核结果,把绩效考核打造成事业单位监管的指挥棒。三是积极推进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借鉴现代企业制度管理模式,取消事业单位行政级别,建立责权一致、相互促进、相互制约的决策层、管理层、监督层,激活事业单位活力。
(四)以编制改革引领人事制度及系列综合改革,探索建立能进能出、合理流动的竞争机制。结合编制备案制改革,针对不少事业单位存在编外人员的实际,可在公立医院和高校先行试点,积极探索编制备案制的科学实现形式。基本思路是:在现有编制(编制实名制人员)与编外人员(包括现临时聘用人员和待公开招聘人员)之间,设立一定数额的备案编制,用备案编制来调节编内编外人员,逐步打破编制终身制,大力激发工作动力,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具体操作办法是:以事业单位现有编制为基数,机构编制部门新增10%左右的备案编制,同时事业单位本身拿出5%-10%左右的编制转为备案编制,建立备案编制库。在此基础上,健全完善事业单位考核制度,将编外人员、备案制人员、实名制人员全部纳入考核,以年度为单位根据考核结果调整每个工作人员的编制占用形式,打破编制终身制。实名制人员连续3年合格以下或者2年不合格,则调整为备案编制人员;备案编制人员连续2年考核不合格或占用备案编制3年而未调整为实名制人员则调整为编外人员。编外人员连续2年考核优秀或者连续5年考核合格,则调整为备案编制人员;备案制编制人员当年考核优秀或者连续2年考核合格,调整为实名制人员。□作者系滨州市编办副主任E:FQJ
关键词:编制备案制 事业单位改革 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