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海征
【摘要】法律英语自身的特点和难度对教学提出了巨大的挑战。当前法律英语教学现状不能满足对涉外高端法律人才培养的需求,在教学方法、教学资料的准备等方面存在着问题,急需对法律英语教学目标和方法进行重新思考和定位。
【关键词】法律英语 教学目标 案例教学
【基金项目】北京高等学校青年英才计划项目“本科商法教学改革的双语教学和案例教学探索”(编号FFF061020)。
【中图分类号】H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6)03-0116-02
在全球化市场竞争的背景下,法律英语教学已受到日益关注。据统计我国85%的法律职位要求应聘者具有熟练掌握法律英语的能力,而64%的涉外案件因通晓法律英语的法律从业者极度匮乏而无人问津,纷繁复杂的法律业务使得对法律英语的熟练掌握已成为每一位从业人员的必备条件。因此,培养既精通英语又明晰法律的复合型涉外法律人才已逐渐成为各高校法学专业的培养目标之一。[1]开展法律英语教学有利于开拓学生视野,提高英语的应用能力,激发学生用英语学习专业的兴趣,有助于提高教师的专业学术水平和英语水平。把法律英语教学引入法学本科课程,意味着无论是教师还是学生都要将英语和法律完美的结合。法律语言是一种不同于一般语言的具有权威性和约束力的法律载体,具有严肃性、专业性、复杂性和准确性等特征。[2]法律英语教学的着眼点不是语言知识的讲解,而是强调通过语言学习专业知识,在专业知识积累过程中不断提高语言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然而在教学实践中却存在着种种问题。[3]
一、不应忽视学生的主体地位
采用“填鸭式”、“满堂灌”的教学模式一定程度上会带给学生很多信息,便于教学内容的安排和教学过程的把控。有悟性、自控力好且好奇心强的学生会顺着老师的思路理解和记忆。但大部分学生面对法律英语晦涩的单词、复杂的句式和严谨的表述会丧失学习的兴趣。前者虽然能跟上老师的节奏,但由于缺乏思考,记忆的内容很快会忘记;后者则每次只带着耳朵来听课,已经和老师貌合神离了。这种单纯的“老师讲、学生听”的教学方法用在法律英语课上会造成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第一,把学生完全放在“听众”的位置,忽视了学生的主观能动性;第二,忽视了教学的启发性功能,使学生渐渐失去通过思考探索答案的意志;第三,牢固的树立了老师的“权威”,而忘记了法学专业包括法律英语课的学习最根本的特征就是“挑战”。第四,由于课堂上师生间缺乏互动,老师也不了解学生对要点掌握的情况。学生只能到期末通过疯狂记忆来应付考试,老师没有学生平时的反馈更谈不上教学相长。
二、对影视教学法在法律英语教学中的正确认识
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美国等西方国家就在语言和文化类课程中引入了影视元素。[4]随着新媒体技术的高速发展和网络资源的不断丰富,影视教学法在我国高校不同专业被广泛应用。影视教学具有客观真实、形象生动、身临其境的特点,对提高学生的英语听说以及直接用英语进行思考的能力有很好的效果。同样,针对复杂的法律制度和程序,精彩的质证过程和庭审片段使得场景真实再现,在图文声情等感官刺激下,帮助学生理解和记忆。调查显示95%的法学本科学生喜欢老师采用影视教学。影视资料中蕴含的美丽的异域文化、地道的英语表达、生动的故事情节可以为法律英语课增添色彩。然而,一味强调对影视资料的鉴赏,忽视老师对教学过程的主导和学生的参与互动,造成的结果是老师和学生上起课来都很“轻松”,但教学效果不佳。
在法律英语教学过程中,影视教学法应作为辅助手段,影视资料播放时间应不超过总课时数的10%。首先,影视资料中的故事情节涉及较多的是刑事法律问题,如对犯罪嫌疑人的抓捕、预审、调查取证、提起公诉和法庭审理,这些内容只是法律英语课程中的一部分。第二,影视资料虽然减少了学生对法律英语的畏惧和厌倦情绪,但是影像中当事人的动作、表情、衣着、声音等在吸引学生注意力的同时会使学生淡忘观看影片的目的和任务。第三,影视教学的设计应强调老师的主导性和学生的主体性,在影视播放过程中不断进行背景知识的铺垫,激发学生表达的欲望和参与的热情。最后,影视资料的选材对老师也是巨大挑战。整个影片受课时限制不宜完整播放,只选择涉及法律情节的片段又不了解每个人物的背景情况。老师除了精选出影片外,还要熟悉日常视频处理软件如QQ影音、绘声绘影、格式转换工厂等的操作,进行截取和必要编辑,取其精华。
三、加强教学资料的准备
目前的法律英语教科书很多是国外相关制度和案例的英文汇编,教师使用起来不顺手,学生读起来很抽象。[5]这就迫使任课教师在没有全国统一教学大纲指导的情况下,根据自己的专业兴趣各自编写大纲和课程设计。教师在设计教案以及制作课件时应以英文为主,必要时附上少量中文作为解释。在选择教材时应以英文原版商法方面的教科书为基础,并与我国具体制度相结合。在讲授公司法时,笔者以英国Paul Davies和Andrew Hicks教授的公司法教材(P. Davies, Gower and Davies Principles of Modern Company Law London: Sweet & Maxwell 2008; A. Hicks and S. Goo, Cases & Materials on Company Law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8.)以及我国公司法学者的著作为教辅资料。例如在讲授公司法中独立法人人格时,作者用英文将要点在课件中予以展示的同时,讲解普通法上的三个典型案例(Aron Salomon v A. Salomon and Company Ltd [1897] A.C. 22;Macaura v Northern Assurance Company Ltd [1925] A.C. 619;Catherine Lee v Lees Air Farming Ltd [1961] A.C. 12)。在帮助学生理解概念的同时,了解普通法上的经典案例以及确立的基本原则。
四、教学方法—案例教学
目前,许多学者都推崇案例教学。[6]认为案例教学法可以变静止的法律知识为活的法律实践知识,突破重点难点,用鲜活、逼真的事实,让人学起来记得住、用得着,而法律英语教学通过案例的使用,能够缩短现实社会与法律书本知识之间的距离,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7]笔者也认为案例教学法是法律英语教学过程中首选的教学方法。一方面,老师便于选材,可以通过Westlaw、LexisNexis、HeinOnLine等数据库挑选出适当的案例;另一方面,学生通过阅读案例可以提高阅读理解能力,积累大量的单词和专门的表达方法。这里既要发挥老师的自主性,也要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老师在课上要充分讲解案例中的难点和精髓,使学生领会法官判决中的逻辑推理和引申出的原则,同时也应给学生参与案例讨论的机会。英国大学的法学院每个老师都要以Tutorial(导师个别指导)的形式带领学生讨论案例,学生被分成不同的小组负责不同的案件。每组学生各有分工,有的学生负责案件的事实部分,有的负责找出案件的争点和诉求,有的负责梳理一审法官的推理,有的负责把握二审法官的意见。笔者在实践中也采取这种方式引导学生讨论,并给学生在课堂上展示的机会,能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同时增强了团队精神,效果比完全由老师讲解要好。[8]采用案例教学法,充分理解案例的来龙去脉并不是最终目的,关键是通过学习案例学生能得到哪些启示,案例中确立的原则与我国法上相应的制度有哪些联系和区别,最终要上升到比较法的高度,这对授课老师来说是个巨大的挑战。在条件成熟时,可尝试采用模拟法庭辩论的形式,每组学生扮演不同的角色根据案件中的证据进行抗辩,激发学生独立思考、换位思考的能力以及积极参与的热情。
法律英语教学应注意安排好课前准备和课堂教学两方面的工作。在课前准备环节,老师应将本学期要讨论的案例以及教学计划在开学前一并发给学生,明确每次课要讨论的案例、要准备回答的问题和要完成的作业。学生要花大量的时间仔细研读案例,弄清案件的事实、原被告双方的观点和法官的推理,撰写案例摘要(Case Briefing)。同样,课前准备对老师来说也并不轻松,要对案例本身的来龙去脉十分清楚,要将学生可能会遇到困难的英文短语、法律制度和背景知识写入教案,要精心设计引导学生讨论的每个问题。
五、实践技能的训练
在采用案例教学方法的同时不能仅关注案例,在教学过程中还应注重对学生实际操作技能的训练。例如在公司法领域的教学中可以要求学生尝试用英文起草公司章程和招股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模拟真实环境用英语进行谈判并撰写英文合同。既能锻炼学生运用专业知识的能力,又能提高学生英文写作和翻译的能力,可以为学生毕业后到外资律所和跨国公司法务部门从事非讼业务奠定良好的基础。一方面,可以激发学生的兴趣,避免照本宣科;另一方面,可以使学生在接受训练的同时,潜移默化地掌握相应的技能。例如,在讲解公司章程一章时,作者在开课前一周会将一份完整的外商独资企业的英文公司章程发给学生,使学生对章程先有一个整体的认识。在课上,作者会根据英文章程中的重要知识点以及相关的普通法案例给学生逐一讲解,而不是根据传统的教科书去教授抽象、晦涩的理论问题。通过真实的、具体的英文章程范本使学生充分了解章程中的各项内容后最终领会章程的契约性、宪章性和自治性等理论问题。学生在阅读和理解章程的同时,英文能力能够得到不断提高,并最终掌握如何用英语起草公司章程。
结语
在本科商法课上进行法律英语教学是培养国际化法律人才的重要探索,是将法律、英语和专业技能训练的有机结合。应充分肯定法律英语课程的特殊地位,鼓励教师采取多样化的教学方法,打破传统灌输式的教学模式,组建专业化、国际化、精英化的法律英语教师队伍以满足法律英语教学目标的特别要求,努力培养符合全球化竞争需求的高端法律人才。
参考文献:
[1]苏世芬:“国际化背景下中国法律英语教育之改革”,载《青海社会科学》2007年第1期,第197页。
[2]牛晓:“法律英语教学模式的探索”,载《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09年第6期,第101页。
[3]杜金榜:《法律语言学》,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第24页。
[4]姚范美:“大学英语影视文化教学研究”,载《湖北社会科学》2004年第9期,第145页
[5]李野:“高校法律英语教学方法浅析”,载《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4期,第288页。
[6]张娟娟:“法律英语的案例教学法研究”,载《高教研究》2006年第4期,第60页。
[7]王丽影:“案例教学法在法律英语教学中的应用”,载《青年科学》2009年第12期,第185页。
[8]崔童鹿,郭鑫华:“试论二语习得理论指导下法律英语教学中和谐心理环境的创设”,载《河北法学》2007年第11期,第14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