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青青
(江西财经大学 江西 南昌 330013)
中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化解思路探析
□邓青青
(江西财经大学江西南昌330013)
我国地方政府的债务面临的风险较大,尤其是随意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而愈发严重。本文分析了我国地方政府的债务现状后,对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剖析,并挖掘其产生的原因,进而对债务风险的化解思路和对策进行了探析。
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化解;对策
本文DOI:10.16675/j.cnki.cn14-1065/f.2016.04.088
由于我国地方政府由省、市、县、乡四级组成,相对应的地方政府债务也有四级政府负债。一般来讲,通过借债融资来推动地方经济发展是一种常规性的手段,但是任何一个债务主体对债务规模有一个容忍度,只有适度的债务才能带动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即过高的债务亦需要地方政府承担较高和成本支出和面临较大的债务风险。根据国家统计局初步统计结果,截止目前,我国处于财政赤字的基层县份达43%,而且不同区域的省、市面临的债务压力和风险均不相同,而且债务负担和风险随政府级别的降低而上升,更为严峻的现实是层级越低的政府的债务增速越快。
2.1分税制改革不够深入,权责不对称
自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财权与事权的进行了重新划分,财税权利大幅收归中央政府,而事权承担主体主要为地方政府。在税制改革初期,由于改革的不够深入,并没有对各级政府间的财税分配进行明确划分,上级政府都倾向征收操作简单、税源多和税额大的税种,而公益性、服务性的基本社会保障由下级政府承担,这种地方上下级财权与事权的不对称不仅会挫伤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和灵活性,更为严重的是投给地方社会经济的发展,进而影响其财政收入,就会导致地方政府陷入恶性循环,加剧地区间的发展不平衡。
2.2没有健全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机制
首先,我国地方政府的债务结构比较复杂,中央政府的统计口径难以全面覆盖和适应全国各地区各层级政府的真实债务情况;其次,我国地方政府债务在会计上记账的准则是收付实现制,限于或有债务在收付实现制下的确认情形,无法全面、真实地反映出政府财政债务风险情况;最后,信息披露制度不够健全导致各级政府披露的债务信息不够全面、详细,连作为审议预决算的各级人大难有获取有效的债务信息进而对债务规模及结构进行合理评判,更无法指望普通百姓能够获得足够的信息对政府债务进行监督和预警。
3.1明确责权,充分发挥转移支付功能,调动地方政府积极性
首先,事权划分科学化,尤其是在公共产品领域,按照“谁受益,谁承担责任”的原则,国家安全等国家层面的由中央政府承担,县级区域受益的由县级政府承担;其次,财权分配的合理化。增值税、消费税和关税的征收以中央政府为主导,营业税的征收以省、市级政府为主导,而财产税的征收以县级政府为主导;最后,应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以有效弥补事权与财权的不对等。
3.2构建地方政府债务预警、管控机制,促进债务良性循环
首先,构建一个科学、有效、适合当地情况的政府财政风险预警机制。通过将地方政府财政的信息应用到风险预警机制,可以有效、实时的监控和了解地方政府的债务变动情况,进而警示当地政府针对性提早采取相应对策,将风险扼杀在萌芽状态。其次,为有效管控地方政府的债务,应强化债务项目管理。最后,应及早建立偿债基金,确保顺利清偿地方政府债务。
3.3以权责发生制作为地方政府资产负债表的编制准则之一
权责发生制内在的要求在当期产生的现时义务都要作为当期的负债予以反映,而不考虑是否在当期发生收付行为。在此准则下,资产负债管理主导预算管理体制,而资产负债结构的不匹配是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产生的根源。因此,通过完善资产负债的管理体系,使之各项债务指标真正能发挥效用,为政府债务风险的预警和化解提供准确、科学的信息。
3.4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制度
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制度,要求地方政府充分、全面的披露预算内和预算外的活动收支情况,尤其是可能给地方政府带来隐形负债的担保、补偿地方国企等方面的信息。如果上述信息能够充分的、全面的、及早的被普通百姓所接触,并接受和及时回复普通百姓的质询,对其产生、变化的过程进行全流程的监督,可以给地方政府施加压力,进而督促其对债务资金的高效应用,也可以规避可能发生的寻租行为。
[1]苏忠林.中国地方政府债务现状和改革出路[J].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06.2
[2]李永刚.中国地方政府债务负担及化解对策[J].上海财经大学学报,2011.2
1004-7026(2016)04-0114-01中国图书分类号:F127
A
邓青青(1995.9-),性别:女,汉族,江西省南昌市人,学历:本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