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喜臣
(港海(天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天津300451)
“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税务风险控制影响研究
□高喜臣
(港海(天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天津300451)
“营改增”政策的全面推行,对我国建筑施工企业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但同时也伴随着诸多风险。本文从“营改增”的概念出发,分析了“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税务的影响,其次提出了几点建筑施工企业控制“营改增”下税务风险的对策,最后就全文做出总结。
营改增;建筑施工企业;税务;风险
自2012年以来,“营改增”试点范围逐步扩大,并于2016年5月,在各行业企业中全面推行。“营改增”政策的实施,有效避免了重复纳税问题,降低了企业税负。但部分行业企业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由于管理不善或欠缺对政策了解,导致实际税负并没有减轻。所以,如何应对“营改增”还需要更加深入的思考。
“营改增”顾名思义,指的是把过去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为缴纳增值税。在过去税收制度中,存在重复收税这一问题。该问题长期以来的存在,加重了我国企业的纳税负担,不利于我国企业健康稳定的发展。而“营改增”以后,该问题得到了解决,企业缴纳增值税可有效避免过去阶段中重复纳税的问题,从而减小纳税负担,释放企业资金,为企业发展带来一定促进作用。
2.1建筑施工企业税负加重
首先,建筑施工企业在项目开展过程中,需要购买很多不同种类的材料。在“营改增”以后,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向上游供应商索要增值税专用发票才能抵扣进项税。但许多建筑施工企业和一些小型供应商在过去阶段建立起长期友好合作的关系,这些小型供应商因为资历问题导致无法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样一来,建筑施工企业就无法抵扣进项税,所以企业缴纳税款比理想条件下要多。其次,一般上游供应商的税率要比施工企业低很多,如混领土等材料的税率才3%,而建筑施工企业的税率为11%,所以增值税税率的调动也加大了建筑施工企业的税负。同时,建筑施工企业还会面临着“甲供材料”的项目[2]。“甲供材料”项目模式下,建筑施工企业不需要自行购买建筑材料,如钢筋、钢管、水泥等,这些材料都由甲方提供。但在缴纳增值税销项税时,这部分原材料价值以及计算在内,建筑施工企业只有向甲方索要增值税专用发票才能抵扣该部分的进项税。在甲方不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建筑施工企业的税负就会加大。
2.2纳税筹划更为复杂
目前,一些建筑施工企业项目遍布全国,而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往往会选择在项目地点购买原材料。一方面为了节省工期时间,另一方面可节省运输成本。而庞大且复杂的业务网会加大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获取难度。同时,按照现行的税收制度,企业必须在6个月之内完成增值税专门发票的认证工作,若是超出这个时间,则无法再抵扣进项税。这样一来,就加大了建筑施工企业纳税筹划工作的负担,各项目负责人管理责任大,且工作量多[3]。
2.3现金流量加大带来的财务风险
我国建筑行业内部长久以来存在以下这点问题:建设单位往往不能按照项目工程进度来支付对应的工程款,拖欠现象严重。有些建筑施工企业往往在工程项目开展完成之后较长时间才能收回全部工程款。导致这一现状的原因一方面是建筑施工单位缺乏及时收款的意识,这方面的管理较为薄弱,另一方面是行业竞争压力巨大,为了获得客户好感,建筑施工单位往往不主动讨要工程款。但增值税是以建设单位给出的施工进度作为征税依据,在征税期限到来时,建设单位还没有支付建筑施工企业工程款,这就导致建筑施工企业需要自行垫付税费,从而加大了企业现金支出和财务负担,若是建筑施工企业资金不足就可能触发财务风险,为双方带来不必要的损失[4]。
3.1促进建筑施工企业观念的转变
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决策层及职员观念的转变,从而使其积极应对“营改增”政策。要加强该方面的培训工作,使决策层和内部职员清楚的掌握“营改增”政策内容。在这一过程中,需要着重强调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问题,相关责任人在购买材料或其他活动时,必须索要增值税专用发票,从而抵扣该部分的进项税额,避免企业税负加重。
3.2做好纳税筹划工作
做好纳税筹划工作可有效控制税务风险,并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企业税负。建筑施工企业想要做好纳税筹划,具体可从以下几个方向考虑:(1)需要引进专业人才,吸收外界高素质人才来提高建筑施工企业纳税筹划工作的水平。同时,还需要加强对筹划人员的培训工作,培训内容需要从建筑施工企业特性和“营改增”政策内容这两个方面出发,从而能善于挖掘政策中对建筑施工企业有利的地方。并且,还要积极加强企业其他职能部门对“营改增”政策的认知,并提高职能部门对参与纳税筹划工作的积极性。(2)加强企业对法律方面的认知,从而避免触发税务过程中的法律风险。纳税筹划人员一定要系统的了解纳税具体流程,规范自身行为,并掌握该流程中容易触发风险的环节,并做好相应的防范措施,从而避免税务风险的发生。同时,充分了解法律知识可以帮助企业节省纳税成本。如在“营改增”政策中,存在某项条例是对该建筑施工企业有利的,此时,纳税筹划人员就需要利用好这点优势,帮助企业依法避税[5]。(3)加强上游供应商的管理。过去阶段中,建筑施工企业寻找合作供应商时,首先考虑的是提供材料的性价比及商家信誉。而现阶段,在考虑材料成本及质量的同时,还要考虑供应商的资质,查看供应商是否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格。建筑施工企业应该尽量选择在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供应商处购买材料,若是不能开具发票的情况下,可和商家协商,要求其适当降低材料价格,从而弥补无法抵扣部分进项税的损失[6]。
3.3优化建筑施工企业经营管理
建筑施工企业通过优化经济管理模式可有效提高内部管理水平,并进一步避免税务风险。如在建筑施工企业项目工程成本中,人工劳务费用占据很大的比重。而现代企业往往会通过引入先进的机械器具来提高生产作业效率,降低劳务成本。建筑施工项目也不例外,先进的机械设备可以很大程度上的减少人工劳务。“营改增”后,建筑施工企业在购买机械设备时,可抵扣这部分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的抵扣意味着企业可加大对机械设备的购买力度。从而形成一个良性循环,以先进机械设备来提高建筑施工企业的生产力,而且随着设备的引进,企业在该部分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加大,而增值税减少,企业税负也越来越轻。并且生产力的提高还增加了建筑施工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力,并促进企业发展[7]。
“营改增”政策的实施可有效改善过去税收制度中存在的重复纳税问题,对我国建筑施工企业的发展有着一定的促进作用。但目前来看,在实际税收过程中还存在很多问题。这些问题对建筑施工企业税务有着极大的影响,建筑施工企业想要在“营改增”政策下健康、稳定发展,就必须转变企业决策层及全体职员的思想观念,并做好纳税筹划工作,通过科学的方式来合理避税、节税,有效降低税务风险。同时,企业要不断优化经营管理,以先进技术来带动生产力的提高,为企业未来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1]姜潞薇.基于营改增下的建筑施工企业税收筹划[J].财经界,2014,04.
[2]张黎明.“营改增”对建筑业税负的影响及其应对措施[J].改革与开放,2014,03.
[3]张慧芳.浅析“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影响[J].财经界(学术版),2013,22.
[4]孙蓉.建筑企业营业税改增值税对企业的影响[J].当代财经,2013,16.
1004-7026(2016)10-0086-02中国图书分类号:F812.42;F42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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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10.16675/j.cnki.cn14-1065/f.2016.10.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