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敏
(齐鲁工业大学文法学院,山东济南250353)
审美视野下思想政治教育的主客体研究
张敏
(齐鲁工业大学文法学院,山东济南250353)
[摘要]审美视野下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教育者依然发挥主导作用。把审美关系作为教育者面对的客体,一方面使思想政治教育的目标在审美活动中得到更加明确的贯彻;另一方面还可以充分发挥审美活动的非动机性、情感性和普遍性,在受教育者层面推动思想政治教育向深层次意识领域的内化与渗透,促进受教育者素质修养的全面提升。
[关键词]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客体;审美关系
使受教育者抛开功利意识,接受思想政治教育体系内思想理论、政治观点、道德理念,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重点在于唤起受教育者的情感认同,最终在其内心与先进思想意识形态建立起紧密联系,深化内心体验,激发在思想层面的自觉性,体现到现实的言语和举止中。这就要求所唤起的情感上的认同,应该是快乐的、感性的、自由的。这种快乐、感性不仅仅停留在受教育者感官的感知,还引发受教育者内心对快感的追溯以及对后续可能存在的愉悦产生期待,进而进行探究、创造和享受。怎样才能实现这一命题呢?人们发现美可以引领人的感知、想象以及意识脱离现实物质利益的牵绊,进入自由的、解放的世界。在审美视野下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运用美激发人的个性解放和发展契机,植入积极的思想政治意识体系,将思想意识形态与个体存在紧密联系在一起。伴随个体审美判断力的提升,思想意识也会不断深化,从而形成相伴相生的思想作用机制。在审美关系中,受教育者作为审美主体,所面对的对象不是外在世界普遍联系的一部分或是一个环节,而是排除干扰在相对独立环境中自我的对照和再现,继而完成从认知到接受到内化的过程。审美不仅仅停留在感官的享受以及随之产生的回忆和想象,对审美对象的认同,会引发主题情感的波动,并使其在波动中感受愉悦。角色的认同,是移情的开端,在认知和欲求间架起情感的桥梁,这为思想政治教育在受教育者身上实现行为理念的树立和转变提供了理论依据和方法。
思想政治教育是遵照国家意志和社会期望,依照思想品德和政治意识形成和发展的规律,面向广大民众,由教育者进行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教育活动,从而使受教育者思想领域开展积极思想活动,形成内在思想意识体系的过程。在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教育者在教育计划制定、教育方案设置、教育方法和内容选择等方面发挥主导作用,并在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施中发挥重要的开启作用。
“双主体论”以及“主体间性”在思想教育领域的应用,主要体现在倡导“以人为本”的理念,关注受教育者的自我教育,情感认同,愉悦地接受以及主体间的互动和交流,将教育者与受教育者同时定位为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的主体。虽然对受教育者的主体性的重视可以更进一步地突出思想政治教育的导向,但是对受教育者的重视不能等同地看作是受教育者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的主体地位的重视,而更应突出的是思想政治教育目标在受教育者身上的实现,是思想政治教育的目标和期待实现的效果。一旦受教育者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表现出主动性,也必然代表思想政治教育产生育人化人的效果。思想政治教育目标的实现,恰恰依赖的是思想政治教育者的主体性,依赖于主体性所展现出的主导性、主动性、创造性和超越性。教育者作为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发起者、执行者和评估者所体现的主体性,是受教育者所体现的主体性所无法比拟的。
从哲学意义上来说,主体是指有目的、有意识、有计划地从事认识和实践活动的人;客体是主体认识和实践活动时所指向的、并反过来制约主体活动的外界对象。遵循美的规律,将美学理论和方法与思想政治教育紧密联系起来,在审美关系框架下考察受教育者的主体性,以审美态度、审美经验、审美环境等要素作为参考,可以更明确把握受教育者的情感变化、意识转变规律,推进思想政治教育入脑入心,提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实效性。
人通过感知美而与现实发生关系,是一种审美关系,“是作为主体的人通过欣赏或创作的活动,在客体的对象中去发现、感知和鉴赏它的美以及它的其他的美学特征”[1]。直接表现就是审美主体与审美客体之间的关系。审美关系的产生并不是以审美主体与审美客体的存在作为先在条件,而是以美的客观存在为前提,人在感知美的存在的一瞬间产生。这里的审美主体是有审美欣赏能力的人,审美客体则是能激发审美主体美感的客观事物或人。投射到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审美主体即是受教育者,审美客体则是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教育方法和形式等。在审美视野中对思想政治教育进行考察,是基于审美关系的三个特性:
(一)审美关系的非动机性
审美所产生的审美快感是审美主体在审美对象上所产生的情感享受,是一种“享受他物的自我享受”。自我享受抛开了自身与外界利益的考量,“把人从工作实践的压力和日常世界的自然需求中解脱出来”[2];享受他物,使审美对象所承载的认同要求通过主体的满足而逐渐得到揭示。在审美关系中,自我的存在感附着在审美对象所表达的意义上,眼前的景象、作品、语言具有自我强烈的意识色彩,其承载的信息及产生的交流对话远远超越了审美对象实际的存在。这种自我享受是对自我实现这一高层次需求的满足。马斯洛在论述非动机行为时指出“最高级的动机就是达到非动机,即纯粹的表达性行为。换言之,自我实现的动机是成长性的动机,而不是匮乏性的动机。”同时他还指出“审美的感知与普通的认识相比也可以被看作是相对无动机的”。[3]这种非动机是一种机能性努力,不因外部需求的匮乏而产生,区别于目的性努力。人在追求美的过程中,所显现的对美的需求,不是寻求外界能够提供的满足或是自身匮乏而亟待解决的需要。在审美活动中,审美主体呈现出的联想、交流、互动、调整、表达、成长以及自我实现,都是指向主体自我的,不因荣誉、成绩等任何激励的形式和内容而存在,不存在为达成某种目的而采取某种手段的问题,也不关乎爱、自尊等需求,是非动机表达式的行为。与获得需求的满足或是解除存在的压力和威胁的应对性动机行为相比,非动机行为的表达本身就是目的,是审美主体内在发展与外在展现的统一。基于非动机的自我实现这一高级需要的满足,将会产生一个教育者期盼的效果,那就是“人们在满足了高级需要,并获得了价值和体验之后,高级需要会变得具有自治能力,不再依赖于低级需要的满足。”[4]这一不可逆性,保证了审美主体更重视基本需求以外的诉求,并对促进个性的发展、表达、成熟以及自我实现的元素和信息更为敏感,会通过各种体验持续不断地推动内在的整合以及与外在世界的融合。在这一过程中,内部的矛盾、对立日趋消除,整个审美主体面对审美活动也会更开放,更具有自发性,从而推动审美主体思想意识理念向着社会期望的稳步发展。
(二)审美关系的情感性
康德把心灵的机能归结为三种:认识机能、愉快不愉快的情感和欲求的机能。认识机能对应悟性,作为理论认识机能通过自然概念对自然界的规律进行学习和探究,是哲学意义上的理论的部分。欲求机能(意志)对应理性,建立在自由概念之上,借助于形式规律开展的道德的实践,是实践的部分。愉快不愉快的情绪对应着审美判断力,介于悟性与理性之间,与认知和意志联系、交叉、重叠,并借助逻辑在悟性与理性间发挥过渡作用。可见,审美推动了人从自然向自由的迈进。审美所激发的情感是人们对客观存在的一种主观反映,是审美关系建立的起点。在审美关系中,客观存在事物的性质、形式或是附带的意义投射到审美主体的内心世界,引起主体情感波动,从而感受到外在事物的美。与凭借认知能力,以概念、法则和意义为线索去了解事物不同,审美主体以快感或不快感为触发机制,通过感受、知觉、联想、想象与事物在情感世界里建立联系,使内心在情感的萌发、渗透、迷漫中认识事物的状态。在真切的情感感受中,主体的情感与外在事物呼应,与之建立交流互动的联系,对其感性形象选择性地给予初步的辨识,赋予一定的概念与符号,将感性认识作为有机的组成部分提升到理性层面上来把握。新的感性信息与原有储存的信息进行比较、组合、重叠,转化为记忆,并激发联想,在时间和空间两方面层层延伸,借助形象思维,情与理相融,拓展创新,形成无穷无尽的审美意向。整个审美活动是“每一个人的本质力量和个性色彩在审美对象中的自我实现和自我创造”的过程。表面上看是审美主体“我”与审美对象“你”的关系,通过心理投射以及相互渗透与交流融合,变成了“我”和“我”的对映,是自我意识的直观。通过连续的“体验、观照、欣赏和评价”进而获得“满足感、愉快感、和谐感和自由感”。[5]与外在世界的内心契合所得到的和谐感与摆脱束缚的自由感会推动审美主体调整或创造自身的行为模式,亦或是怀疑或打破原有的行为规范,获得自我价值认可度的提升。
(三)审美关系的普遍性
虽然审美引发的情感会因审美个体的审美能力、审美态度不同而具有不同个性,但对于开展大众化的思想政治教育而言,审美的普遍性更值得关注。
首先,人们对美的感受是普遍存在的,对美的需求也普遍存在。从人类的角度来看,人在长期劳动实践过程中,通过制造和使用工具改造生存环境,制造和使用的变化趋向逐渐导向便操作、有效率方面,对材质、形状、制作技艺有了更清晰的认知。当新的体验给予人类更多的满足和愉悦时,也衍生出对美的需求。马克思曾经说过,人区别于动物的本能,在于人用美的规律去制造。从最初的简单的条纹、音符,伴随着情感、实践体验、传统的渗入,演变成蕴含复杂、丰富而又自成一体的审美体系。
其次,人们对美的感受是普遍相通的。即不同的人对于同一审美客体产生的感受、体验、评价是相通的、类似的,甚至是相同的。人们在审美过程中,虽然情感感受会受个体感知力、想象力和记忆的影响而具有独特性,比如“仁者乐山,智者乐水”,但是在自然界长期实践发展过程中对事物先验性的认知,如对安全、美好的喜爱,对危险、邪恶的厌恶等,在人类的生理和心理结构上也被记录和延续下来。格式塔心理学派认为,审美主体的情感和审美对象之间具有“同形”的结构,“同形”是美感产生的前提,在感受美的过程中,审美主体无需面面俱到感知审美对象的所有信息,只要形成与心理—情感的力结构相同的自然—物理力结构,就会唤起审美主体的情感期待,进而进入审美体验。相似的自然—物理力结构对应着相似的心理—情感力结构。
(一)保障受教者在审美关系的主体地位
将审美关系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客体,并不是否认而是确立受教育者在审美关系中的主体地位。在审美关系中,对象是美的承载体,是客体;而受教育者则是欣赏美、感受美的主体。作为审美主体,受教育者是积极的,主动的,创造性的。由此,教育者在构建审美关系时,就保障了受教育者的审美主体性。美学视域下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通过审美对象的树立来建立美感,传递思想。在此创造过程中,教育者发挥主体性,用对象的形态来表达蕴含思想理念的情感,在与对象的交往互动中实现物我统一;在审美关系中,受教育者通过审美体验从教育者设立的情境中与对象交流,在情感共通力及审美经验共同作用下,来体会对象所表达的情感,从而实现对思想理念的认可与接受。换言之,教育者与受教育者的互动是通过美的产生来实现,以审美对象为中介进行交流。以审美关系为客体,可以借助于美学理念与方法激发受教育者的主体性,提高其在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的积极性,发挥其主动性和创造性,从而在思想精神层面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二)保障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审美连续性
审美活动中的审美主体通过感官感知美,从审美对象上观照自我,从而引发主体情感活动,进而展开联想,完成感性与理性的统一,也是从思想上完成真善美的统一。这一过程是持续的,需要教育者运用连续的语言符号和美的形态来不断引导受教者专注于美感所引发的想象。当情感不够浓烈时,人从现实世界获得的经验认知及理性思维树立起来的信念会重新占据人的意识,造成审美的停顿,审美对思想意识的引导也因此中止。再要唤起人的情感就需要有一段过渡期,这也会使得思想教育的效果大打折扣。因此审美过程必须是连续的,完整的。在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将审美关系作为客体,可保障教育内容设计、教育方法和教育形式紧紧围绕审美活动的开展而设置,可确保教育活动中审美的连续性,提高教育的实效性。
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是一项社会实践活动,是将思想政治教育理论融入到受教育者的思想体系,并使之成为其行动指南,促使教育者朝着社会期望的方向发展。审美关系中形成的“审美态度比某种由宗教、传统、教育所树立起来的模式或者某种由抽象的道德说教所肯定的生活方式更能使个人牢固地采取一个模式。”[6]审美关系的塑造功能很强大。审美关系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的构建,重点不在于教育者为主导的逻辑推演、理性认知,而在于对受教育者审美经验的引导和积累。审美给受教育者带来的快感不仅停留在感官,还引导受教育者参与其中去创造、感受并得到思想上的净化。审美体系在实践中对外在信息的接收、选择、阐释和运用发挥引导作用,同时使审美主体具有精神上的充分自由,从而达到“从心所欲不逾矩”。
参考文献:
[1][5]蒋孔阳.美学新论[M].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7.6.301.
[2][6]汉斯·罗伯特·耀斯.审美经验与文学解释学[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7.34.113.
[3][4]亚伯拉罕·马斯洛.动机与人格[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90.55.
(责任编辑:韩清恩)
A Study on Subject and Object of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Education in the View of Aesthetic Vision
Zhang Min
Abstract:As the subject of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education in the view of aesthetic vision, educators are still playing the leading roles. On the one hand, regarding aesthetic relations as object can make the goal of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education much easily achieved in aesthetic activities. On the other hand, it can also give full play to the immobility, affectivity and universality of aesthetic activities, drive the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education of the educated to deep internalization and penetration as well as comprehensive improvement of their quality cultivation.
Key words: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education; subject; object; aesthetic relations
作者简介:张敏(1978-),女,山东诸城人,山东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在读博士研究生,齐鲁工业大学文法学院讲师。
收稿日期:2015-03-15
[中图分类号]D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7416(2016)02—0051—04
[基金项目]本文系山东省社科规划地方党史专项项目“对话与交往——改革开发以来山东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发展”(项目编号:15CDSJ03)、齐鲁工业大学教研项目“美育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的运用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