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言志”的本义与先秦常用义探析

2016-04-12 22:49周家庭
四川文理学院学报 2016年6期
关键词:诗言志论语

周家庭

(蚌埠教师进修学校,安徽蚌埠233000)



“诗言志”的本义与先秦常用义探析

周家庭

(蚌埠教师进修学校,安徽蚌埠233000)

极具阐释空间的“诗言志”,若“诗”有三义、“言”有三说、“志”有三解,则“诗言志”可有二十七种不同的阐释。“诗言志”本应是“歌辞记下祀语内容”的意思,先秦人说“诗言志”,也多指“乐歌直陈本心”;只有当官方将其固化为经典以后,“诗言志”才被明确打上了政教的印记。

诗言志; 先秦; 本义; 常用义

“诗言志”是中国诗学界公认的对中国古代诗学理论的经典表述,“经典言诗,无先此者”(孔颖达《毛诗正义》)。它是中国古代诗学“开山的纲领”(朱自清《诗言志辨·序》)。只要一提“诗言志”,人们就会想起《尚书·尧典》,就会想到《尧典》里说的“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就往往会理解成“诗歌表达诗人的志向抱负”。然而,这种理解是不是完全正确的呢?

近些年随着相关讨论的展开和《孔子论“诗”》等战国楚简的面世,有关“诗言志”本意的探求也在不断深入。若“诗”有三义、“言”有三说、“志”有三解,则“诗言志”可有二十七种不同的阐释;但是将“诗”“言”“志”结合成“诗言志”,则本应是“歌辞记下祀语内容”的意思;先秦人说“诗言志”,也只是指“乐歌直陈本心”。只有当官方将其固化为经典以后,“诗言志”才被明确打上了政教的印记。

一、若“诗”有三义、“言”有三说、“志”有三解,则“诗言志”可有二十七种不同的阐释

“诗”字的出现相对较晚,甲、金文中均无,产生于西周初年至中期的《颂》诗中亦无,直到产生于西周末至东周时的《雅》诗中才有。但“诗”这一事物早就有了。鲁迅曾经指出:“在昔原始之民,其居群中,盖惟以姿态声音,自达其情意而已。声音繁变,浸成言辞,言辞谐美,乃兆歌咏。时属草昧,庶民朴淳,心志郁于内,则任情而歌呼,天地变于外,则祗畏以颂祝,踊跃吟叹,时越侪辈,为众所赏,默识不忘,口耳相传,或逮后世。复有巫觋,职在通神,盛为歌舞,以祈灵贶,而赞颂之在人群,其用乃愈益广大。试察今之蛮民,虽状极狉獉,未有衣服宫室文字,而颂神抒情之仆,降灵召鬼之人,大抵有焉。吕不韦云,‘昔葛天氏之乐,三人操牛尾,投足以歌八阕’(《吕氏春秋·仲夏纪·古乐》)。郑玄则谓‘诗之兴也,谅不于上皇之世’(《诗谱序》)。虽荒古无文,并难征信,而证以今日之野人,揆之人间之心理,固当以吕氏所言,为较近于事理者矣。”[1]当今学者叶舒宪也认为:诗歌有二重起源——圣诗与俗诗。圣诗是指服务于宗教信仰和礼仪活动的诗歌唱词,如祭祀歌词、咒词、祝祷之词、招魂曲词等,俗诗则泛指一切与宗教信仰并无直接关联的民间歌谣、韵语唱词等。这两类诗虽从理论上讲起源不相上下,但由于它们在初民意识形态中的重要性及地位大不相同,所以,早期的俗诗大都因为无法及时记录为文字而湮没无闻了。[2]33-34二人所论有异,其同则有:一、作为人类传情达意、歌呼吟叹的一种工具,“诗”在史前原始部落时期即已存在;二、从诗的发生来看,“诗”生之初乃是一种服务于宗教信仰、礼仪活动以及任性歌呼的带韵之辞。

姜夔《白石道人诗集·自序》里说过:“诗本无体,三百篇皆天籁自鸣。”这里说的诗,虽然是指“三百篇”文本诗,但也应包括“三百篇”以外的诗。《史记·孔子世家》称:古者诗有三千余篇,孔子“去其重,取可施于礼义”者“弦歌之”,尔后得到可以“述礼乐,备王道,成六艺”的三百零五篇并结集成《诗》。此说固不可信,可信的倒是:《诗》,出自早就创作并传诵着的大量“古者诗”,所谓“三百篇”,只是其中极小的一部分。

这样,“诗”又理出了第二层含义:主要指三百篇,但不排斥三百篇外有着“天籁之音”美誉的其它“古者诗”。

“诗”的第三层意思,不言而喻,就是文学四分法中所说的诗歌了:一种“要求高度集中地概括、反映社会生活,饱和着作者丰富的思想感情和想象,语言精炼而形象性强,并具有一定的节奏韵律,一般分行排列”的文学样式。(《辞海·文学分册》)

“诗言志”里的“言”,也是一个多义字。郭沫若在《甲骨文字研究·释龢言》中说:“《尔雅》云:‘大箫谓之言。’按:此当为言之本义。”“其转化为言语之言者,盖引申之义也。原始人之音乐,即原始人之言语。于远方传令,每藉乐器之音以藏事,故大箫之言,亦可转为言语之言。”[3]对于郭氏“言本大箫”的说法,学界多有质疑,但对他“言音同字”的说法却多有赞同。于省吾、李孝定等均持同字说,于省吾还曾进一步指出:“言与音初本同名,后世以用各有当,遂分化为二。周代古文字言与音之互作常见。”[4]

以上“言音同字”的主张是“言”字本义的集中代表。虽然从时间顺序上讲或当“音”在前而“言”在后,如马叙伦《说文解字六书疏证》中就说“理当先有音字”;但甲骨文有“言”无“音”的事实和先秦典籍里“言”“音”通用的事实,则表明“言”在造字之初确实一身担着二义。只是到了周代,为免“言”字兼职,才在字的“口”中添一小横,通过加笔指事的办法来区别字义:有,便表示声音,无,则专表言说。所以,“言”字的最初含义,应是“人类口中发出的声音”。

“言”的第二个含义是祭名,即“告祭(祰祭)”。徐中舒曾经指出:“言、舌、告、音诸字,都是同义的异形字。……言、告、舌三个字在甲骨文的辞例中,都可以训为告。”[5]他解释说:言字实与告、舌为一字之异构,下部“口象木铎倒置之形”,上部“均为铎舌”。“古代酋人讲话之先,必摇动木铎以聚众,然后将铎倒置始发言。故告、舌、言实同出一源,卜辞中每多通用,后渐分化,各专一义。”[6]

今以“言”“语”统提,都是“说”的意思,但在古代,“言”“语”却是各有专义的。《说文》:“直言曰言,论难曰语。”“直言”,就是直接陈述;“论难”,则是论述、辩答。《周礼·春官·大司乐》:“以乐语教国子兴、道、讽、诵、言、语。”郑玄注:“发端曰言,答述曰语。”“发端”即先说,也就是提起话头。《礼记·杂记下》:“三年之丧,言而不语,对而不问。”郑玄注:“言,言己事也,为人说曰语。”意思是说:居丧期间,只能讲与自己丧事有关的事情,并且只能答不能问。《楚辞·七谏·初放》:“言语讷涩兮,又无彊辅。”王逸注:“出口为言,相答曰语。”意思也是强调主动讲述为言,被动回答是语。所以,虽然“言”和“语”都能表示说,但“言”是主动地跟人家讲,即所谓“直接陈述”;“语”则是被动地同别人谈,带有一种答辩的性质在内。

这样,“言”又至少有了第三个含义:主动、直接地讲述。

“诗言志”里的“志”,照闻一多的理解,也有三个意义:记忆、记录和怀抱。闻一多认为:“志”字从止从心,本义是停止在心上,停在心上也可以说是藏在心里,藏在心即记忆,所以“志”能训“记”;等到文字产生,文字代替了记忆,“记忆谓之志,记载亦谓之志”,于是一切文字记载便得以以“志”取名;再等到人们公认“诗言志”或“诗以言志”的时候,就开始用“志”专指“怀抱”(包括情和意)了,这样就出现了“志”的第三个意义。[7]

现在可以梳理“诗言志”的字面意思了。依照前文所述,“诗言志”中每个字都至少兼有三层含义,即:

诗:①祭辞或歌辞;②特指“三百篇”或泛指“古者诗”;③文学体裁中的一个大类。

言:①人发出的声音;②告祭,包括其引申义祭告、报告;③主动、直接地讲述。

志:①记忆;②记载;③怀抱,包括情和意。

上述“诗”“言”“志”各义依序结合成“诗言志”,可有二十七种排列方式,即,可有二十七种不同的理解或阐释。然而仔细分析又会发现,“诗”的三义其实彰显着“诗”的三个基本阶段(不是闻一多说的三个阶段):文辞诗、文献诗、文体诗。其中,文献诗主要是指“诗三百”,必要时也可指“源诗”,而仅指“诗三百”时便表现为文本诗。“言”的三义也可以笼统分为名词性言(声音或祭名)和动词性言(述说);“志”的三义也能大致分为动词性志(记)和名词性志(意愿或情怀)。这样,“诗言志”的二十七种阐释就能得到大大简化。

二、“诗言志”的初衷,应该只是“歌辞记下祀语的内容”

《尧典》先述尧事后述舜事,《古文尚书》将述舜部分单列为《舜典》。《今文尚书》将《舜典》归入《尧典》,现皆从之。

关于《尚书》成书的年代,李学勤曾引郭沫若《甲骨文字研究·释祖妣》指出:西周春秋铜器铭文总是“妣”“祖”配称、“考”“母”配称的(《诗经》同此),“考妣连文,……当系战国时人语”;《尧典》里有“百姓如丧考妣三载”句,其成书年代可想而知。[8]陈良运也曾提到《今文尚书》28篇,据古今学者们考证,最早的作于西周时期;凡涉及西周以前的,都是战国时候的拟作或著述。[9]

《尧典》产生于战国时代的推论,表明“诗言志”说不可能出自舜口。那段话的原文是:

帝曰:“夔!命汝典乐,教胄子,直而温、宽而栗、刚而无虐、简而无傲。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八音克谐,无相夺伦,神人以和。”夔曰:“於,予击石拊石,百兽率舞。”

显然,原文只是讲到了乐教的事情,而不是在谈文学创作或做文体分类。文中“诗”“歌”“声”“律”并提,还有“八音克谐”“百兽率舞”之语,折射的当是人类早期诗歌乐舞一体化的情形和以诗乐表演沟通神人的观念。这种“源于上古巫官文化”的现象和观念,“最迟也是周初《雅》《颂》时期庙堂乐舞祷神祭祖活动的写照”,[10]何况,“击石拊石”还很可能是石器时代的行为。因此,这里的“诗”,应该是指“歌”的韵语形式,也就是歌词;而“歌”,应该是指“诗”的声音形式,即“合乐的曲”。

叶舒宪不仅认为宗教祭祀与民间传唱虽然都能产生诗,但由于当时文化集中于上层等原因,只有跟宗教祭祀相关的诗才被记录下来成了“诗”;而且认为,“诗”原本就是具有祭政合一性质的礼仪圣辞。他分析说:“简言之,汉语中‘诗’概念与‘谣’‘歌’等有不同来源。它最初并非泛指有韵之文体,而是专指祭政合一时代主祭者所歌所诵之‘言’,即用于礼仪的颂祷之词也!虽然‘诗经’中的风、雅、颂已均被视为诗,但就其发生学意义而言,只有颂才最切近‘诗’概念的本义。雅有‘正’义,亦可勉强称‘诗’;而风则源于民间歌谣,本与‘诗’无关。只是到了‘诗’从寺人祭司们的专利推广为世人的普遍精神财富之际,也就是谣、歌等民俗性的韵文概念与官方正宗性的诗概念之间的原始界限(即圣与俗的界限)被打破和贯通以后,‘风’才得与‘颂’‘雅’并列,共同称之为‘诗’。”[2]157-158

可见,《尧典》中的“诗”,首义乃是祭祀时的语辞,形态可以是祈词、咒语或颂辞。刘师培也说过:“古代文词,恒施祈祀”,“六祝六词之属,文章各体,多出于斯”,故,“欲考文章流别者”,当“溯源于清庙之守”。[11]李泽厚也曾明确指出:“当时所谓的‘诗’,是在宗教性、政治性的祭祀和庆功的仪式中祷告上天、颂扬祖先、记述重大历史事件和功绩的唱词。”[12]所以,“诗”的原始之义其实就是表达祭者愿望的一种祭辞,包括祈词、咒语和颂辞。虽说民间传唱也能产生诗,但限于当时的特定情况,只有跟宗教祭祀相关的诗才被记了下来,因而“诗言志”的初衷,终究只是对巫术文化语境下“人―神”关系的诉说。

综上,“诗言志”一段中描述的情景应为战国人追述的先商至周初时的情景。从语言文字的角度看,“诗”字到西周中期以后才有,“志”字出现更晚,“十二律”“五音”“七音”“八音”等音乐名称也都是直到周景王时期才有的;况且,学界公认《尚书》的语言佶屈聱牙,可这里的表达却简洁流畅,甚至“诗言志”的命题简直臻于精辟,因此,人们完全有理由认为“诗言志”的说法晚出。这也就是说,我们不能用战国人心目中的“诗言志”来替代商至周初人心目中的“诗言志”。

所以,《尧典》“诗言志”中的“诗”,指的只能是第一阶段的“诗”,即“文辞诗”。其内容,当是祭祀的祈词、咒语或颂辞,形式表现为徒歌的歌词。“言”,其实应是语音之“音”,即告祭之音,泛指祭仪上祝告的声音。“志”,应该是“记”,此指“记忆”或“记录”。“诗”“言”“志”组成短语,意思应为“歌词是对祭言的记忆或记录”。而若把“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合起来说,意思便是:“歌辞记下祀语的内容,和着乐曲咏唱歌词,用乐器的演奏配合咏唱,用音乐的旋律调和乐器的声音。”

三、“诗言志”的先秦常用义,应为“乐歌直陈心中的意愿”

殷人尊神事鬼,崇巫术;周人敬天保民,尚礼乐。西周扬革夏商,使“诗”从侧重为鬼神服务转向为政治教化和人文本体服务,于是“诗言志”也就开始从对神的祝告, 慢慢变成对歌者自身意愿的表达。

《诗经》成书的过程也可帮助我们理解“诗言志”。

前文已知诗有两种:“三千余篇”天籁之音和“三百五篇”可施于礼义者,二者的关系是前者包含后者。“诗”有三千余篇那倒未必,但可以肯定不止三百零五篇。否则,司马迁不会有此一说,《论语》《孟子》《左传》《戴记》楚简《孔子诗论》等不会记有逸诗,孔老夫子不会迳提“诗三百”,今人王辉斌也不会辑得600篇商周逸诗。①对于“诗三百”,我们虽难确知其编定人的姓名及具体经过,却可断定乐官在编辑的过程中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因为,凡诗皆可入乐,无论献来、采来的诗歌,最终都会集中到乐官手里,乐官从中编选出一部分作为演唱和教学的底本,那是情理之中的事,也是轻而易举的事。另外,各国乐师都是既熟悉本国歌谣也可能负责采诗或参与采诗的人,他们当时又并不是固定服务于某一个国家。②这样,各国的诗歌都能集于王廷就不足为怪,从而诗非专表志向也就不足为怪。

《诗经》的编成,向有所谓“献诗”“采诗”“删诗”诸说。但时至今日,除“献诗”说因史有所记学界公认外,其余两说均难确信。据《国语》中《周语》《晋语》和《礼记·王制》等记载,周廷公卿列士的献诗陈诗,跟瞽献曲、史献书、百工谏、庶人传语一样,同为天子听政的一种方式;天子听诗,也是跟他辨祅祥于谣、考百事于朝、问谤誉于路一样的,同为管理臣民的一种方法。可见,周王朝对于诗的态度不过是以应用性的被动接受为主,而不是重在文学创作。换句话说,“诗”在西周,只是作为治国理政的一种实用性工具存在的,而“志”,也不是专指“志向抱负”。

先秦人对“诗”的应用同样可以帮助我们理解“诗言志”。

诗在先秦,是贵族阶层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举凡讽谏、颂美、典礼、宴飨、外交、朝聘、日常生活,时时处处要用,作用几乎同于表情达意的语言。③但由于频繁地自作诗篇较难,于是,言志观志者便常常借用现成的诗篇诗句来“断章取义”:说者断章取义地以现成的诗篇诗句言己志意,听者也断章取义地观其志意或另用现成的诗篇诗句断章取义地述己志意。这种情形在春秋时期的上流社会极为常见,尤其是在外交场合。④即使是在下层社会中,诗也同样可为草民的代言工具。《礼记·王制》:“天子五年一巡守……命太师陈诗,以观民风。”《春秋公羊传注疏》卷十六“宣王十五年”何休注云:“男女有所怨恨,相从而歌。饥者歌其食,劳者歌其事……”。可见里巷民间同样在以诗代言,同样是把诗当作为述己志意的工具。也正因为如此,所以,今天的我们才仍然可以从《诗经》中听到下层民众的心声。

诗在当时,不仅可被断章取义地用作代言,还是人们的知识资源、礼仪资源和思想资源。《周礼·春官·大司乐》记:“以乐德教国子中、和、祗、庸、孝、友;以乐语教国子兴、道、讽、诵、言、语;以乐舞教国子……”,其中“乐语”,就是“诗”。

谈到先秦人对诗的重视,不得不说到孔子。

孔子在《论语》中谈《诗》18次,但他宣称自己“述而不作,信而好古”(《论语·述而》)。所以,在他的眼里,《诗》不过就是记录王者之迹的历史文献,是可以用来培养学生的教科书。他说: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论语·为政》),能够“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有“兴观群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的作用(《论语·阳货》)。他要求学生:不光要学好《诗》,更要用好《诗》,因为“不学诗无以言”(《论语·季氏》),只有把《诗》学好、用好了,才能“授之以政”、“使于四方”(《论语·阳货》)。

孔子眼中的“志”,《论语》可为注脚。《论语·为政》:“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朱熹注:“古者十五而入大学。心之所之谓之志。此所谓学,即大学之道也。志于此,则念念在此而为之不厌也。”可见“志于学”即“用心于学”。《论语·述而》:“子曰: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志于道”也即“用心于道”、“心中想着道”、“心存于正道”。《里仁》中的“志于道”“志于仁”,“志”义亦同此。当然,《论语》中的“志”有时也含有儒家对于人生、社会等的信仰和理想,如《学而》:“父在观其志。”《子罕》:“匹夫不可夺志。”《子张》:“博学而笃志。”这些“志”中便含有某种定向追求之意。但《论语》全书用“志”16次,常见人直译“志”为“志向”,这种绝对化的做法仍然值得商榷。且不说有些“志”没有指向人生信仰或社会理想,即使指向人生信仰或社会理想了,那“志”也有远近高下之别。如《论语·先进》记子路、曾皙、冉有、公西华侍坐时各言其志,对于曾皙的“志”,朱自清说它关乎修身,今人杨明认为那只是一种不愿出仕、自求适意的生活情趣。[13]《论语·公冶长》记颜渊、季路侍时也曾各言己志,其中颜渊之“志”与《先进》篇中曾皙的志也相仿类。所以,《论语》中的“志”,主要还是“心意”“心愿”之类的意思。

孔子也提到过诗与志的关系。他说过:“诗亡离志。”“《小旻》,多疑也,言不中志者也。”“溺志,既曰‘天也’,犹有悁言。”“其隐志必有以谕也,其言有所载而后纳。”“《蓼莪》有孝志。”这些议论均见于上博简《孔子诗论》。对于《孔子诗论》,学界释读有异,这里参采诸说,将上述引文依次解读为:“诗不能离开心中的意愿。”“《小旻》篇中充满了疑虑,王公大臣们发言盈廷却言不由衷。”“(困顿者)志不得伸,怨天而又尤人。”“(通过布帛等物,使其)内心的思想有所凭借而得以表达,其言说有了媒介传递之后而被接纳。”“《蓼莪》一诗有孝养父母的心愿。” 此外,《孔子诗论》里还有一句:“吾以《葛覃》得祗初之志。”《葛覃》是表现“敬初重本”思想的,“得祗初之志”也就是“得敬初重本之心”。总之,孔子在这些议论里都没有强调什么“诗歌表达诗人的志向怀抱”。

由上可见:在孔子的心目中,“诗”指的还是文献诗(主要是三百篇可施于礼义的文本诗),而非文体诗。“志”也并非专指“志向,抱负”,而是心、思、意、情合一的泛称,即“想法”或“心愿”之类。至于这“想法”或“心愿”是否关乎政教,是否涉及群体,是否指向忠君爱国或守土保民等种种大义,则需取决于具体的语言环境;单说“诗言志”,不过就是用乐歌直陈心意(心思、心中念想)之意。

四、结语

综上所述:“诗言志”的意思,最初只是表达祭者意愿的“歌辞记下祀语的内容”。这些上古时代的颂赞祝祷之辞,随着宗教仪式产生并保存下来以后,由于社会的发展和政治的需要,在应用性、工具性的道路上渐行渐远,最后才彻底独立并成为一种纯文学创作的样式。这个过程应该很长,直到春秋战国时期,仍以“乐歌直陈心中的意愿”为常用。在秦汉之前,它始终都没有专门强调过“诗歌表达诗人的志向怀抱”,只一直着眼于“我口唱我心”。

这样说,应该符合古人对人类精神活动特点的理解。当代心理学认为:人的心理活动由意识(认识)活动和意向活动组成,“意”发生在前,“志”产生在后。“意”和“志”可以交叉互补,但一般说“意”不能等于“志”,“志”却可以说是不同形式的“意”。古人的理解当然不能跟今人的理解媲美。古人认为:精神活动中“包管万虑”的是“心”,心中藏而未发的是“志”。高华平曾将郭店楚简《性自命出》和《语丛一》同传世文献结合起来研究,得出心、志、性、情及诗(乐)间的关系如下:[14]

可见先秦“志”的内容广泛而笼统,“诗言志”,其实常常就是“诗言意”。

那么,“诗言志”是怎么有了“诗歌表达诗人志向怀抱”之义的呢?是庄子首先发现了“志”的“意向性”。《庄子·缮性》中说:“古之所谓得志者,非轩冕之谓也……今之所谓得志者,轩冕之谓也。”古之得志者其志不在治国驭民,不在高官显位,只在自己身心快乐,而今之得志者其志却有身外之求,即求得“轩冕在身”。这就表明庄子已知“志”有“意向活动”的特点了,并且可有政治色彩。后来荀子对“志”做了进一步的规范。《荀子·儒效》篇认为:圣人是一切政治原则和思想学说的枢纽与关键,而圣人的心愿就是要让天下尽善尽美、实现全面大治;《诗》言圣人之道,说的正是圣人的心愿(“诗言是,其志也”)。可见,荀子眼中的“志”,政治色彩更加鲜明,意向也已直指治国驭民。但这时,已到战国末年了。至于汉儒对“志”的政教功能所做的强化,已经广为人知,不再赘述。所以,在“诗言志”的传播过程中,是战国儒道两家(主要是儒家)从理论层面对它作了经典化,汉代进一步巩固了它的经典地位,《毛诗序》以后则是如何使用经典和发展经典的问题了。

注释:

① 王辉斌的辑佚见其所著《商周逸诗辑考》,黄山书社2012年8月第1版。

② 例如:《左传·襄公十一年》:“郑人赂晋侯以师悝、师触、师蠲,歌钟二肆,……女乐二八。”《论语·微子》:鲁“太师挚适齐,亚饭于适楚,三饭缭适蔡,四饭缺适秦。”

③ 例如:《诗·大雅·民劳》是朝中老臣对新贵后辈的规诫训告之辞;宣王舅舅申伯出封于谢时,大臣尹吉甫作《崧高》以赠;《左传·隐公元年》记郑庄公与母亲姜氏在大隧相见时,双方赋诗颂和。

④ 例如:《左传·文公十三年》记有郑伯想同晋国修好会鲁于棐事。引从略。

[1] 鲁 迅.汉文学史纲要[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73: 1.

[2] 叶舒宪.诗经的文化阐释:中国诗歌的发生研究[M].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5.

[3] 郭沫若.甲骨文字研究[M].北京:科学出版社,1962:98-100.

[4] 于省吾.甲骨文字释林[M].北京:中华书局,2009:87-88.

[5] 徐中舒.怎样考释古文字[C]//国际中国古文字学研究会.古文字学论集初编.香港:香港中文大学,1983:7-19.

[6] 徐中舒.甲骨文字典:上[M].成都:四川辞书出版社,2003:222.

[7] 闻一多.歌与诗[C]// 闻一多.神话与诗.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148-157.

[8] 李学勤,裘锡圭.新学问大都由于新发现——考古发现与先秦、秦汉典籍文化[J].文学遗产,2000(3):4-17.

[9] 陈良运.中国诗学体系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32-33.

[10]陈伯海.释“诗言志”——兼论中国诗学“开山的纲领”[J].文学遗产,2005(3):79-91.

[11]刘师培.文学出于巫祝之官说[C]//刘师培全集:第3册.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7:87.

[12]李泽厚,刘刚纪.中国美学史:第一卷[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 111-112.

[13]杨 明.言志与缘情辨[J].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1):39-49.

[14]高华平.诗言志续辨——结合新近出土楚简的探讨[J].文学评论,2008(1): 106-112.

[责任编辑 范 藻]

The Original Meaning of “Poetry Expresses Will”and Its Common Sense in Pre-Qin Period

ZHOU Jiating

(Banbu Teachers Improvement School, Banbu Anhui 23300, China)

With various connotations, “Poetry expresses will” may have 27 kinds of different explanations if “poetry” owns three meanings, “express” three ways and “will” three ways of interpretation. In fact, the “poetry expresses will” was originally understood as “poetry is to write down the content of sacrifices with odes”. In pre-Qin period, it mostly refer to “directly express one’s original ideas with music and songs”. Only after being turned into classic by the officials has “poetry expresses will” got the imprint of politics and moralization.

“poetry expresses will”; pre-Qin period; the original meaning; common sense

2016-04-20

周家庭(1945—),男,安徽蚌埠人。副教授,主要从事汉语言文学研究。

H109.2

A

1674-5248(2016)06-01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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