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德锋,潘 洋
(1.中共江西省委党校党史党建教研部,江西南昌330003;2.外交学院英语系,北京110000)
中国古代祖先崇拜及其和谐关系的构建
黄德锋1,潘 洋2
(1.中共江西省委党校党史党建教研部,江西南昌330003;2.外交学院英语系,北京110000)
祖先崇拜是我国古代重要的民间信仰之一,维持在祖先崇拜下的和谐关系是人们面对生命中不同层次矛盾和困难的处理方式。丧葬礼仪、祭祖仪式和家谱制订的目的,是促进人与祖先神之间的和谐、人与宗族关系的和谐,以及自己的身心和谐,并进而推进社会整体和谐关系的构建。它们表现了中华民族的人文情怀和生存智慧,是我们坚持民族文化认同和文化自信的基础。
祖先崇拜;丧葬礼仪;祭祖仪式;家谱;和谐关系
众所周知,我国古代是一个祖先崇拜盛行的宗法社会,宗族关系是古代社会关系中的重要内容。如何构建祖先崇拜下的人神和谐、人与宗族关系和谐以及人之身心和谐,是维持百姓正常生活和加强宗族与社会管理的重要问题。古代国家的重视、儒家文化的影响和民众生活的现实需求,促进了这些和谐关系的构建进程。在祖先崇拜的社会氛围中,民间的丧葬礼仪、祭祖活动和家谱中族规家训的道德教化对促进这些和谐关系的构建起到了积极作用。
中国人自古就重视养生送死,将养生与送死等量齐观。《孟子·离娄下》甚至说:“养生者不足以当大事,惟送死可以当大事。”[1]205死亡是人生的归宿,古代中国人对待死亡的态度非常具有人性关怀,他们制订了丧葬礼仪来处理死者的遗体,这既体现了死者为大的观念,也是祖先崇拜的产物。在我国古代,丧葬礼仪极其繁琐复杂,所有程序有三十左右项。如明清以来徽州丧葬仪礼的基本程序及主要活动就包括有初终与报讣、沐浴、袭含、小殓、灵座、魂帛、铭旌、大殓、成服、吊奠赙、治葬、出殡等内容[2]132-137。人们制订这些繁琐的丧葬礼仪,一方面是对先人的孝敬,表示其不忍心轻易打发死者,以减轻失去亲人的痛苦;同时也是表达对死者的一种敬畏感,祈望通过这些富有人情味的礼仪来讨好死者的灵魂,目的是为了保持人神关系的和谐。
生死事大。千百年来,人们总是对生表现出热切的期盼,虽然有人乐观地说“死亡也是大自然赐给人类的恩惠之一”[3]225,但人们忌讳死亡、恐惧死亡,总是害怕死神会随时降临在自己和亲人身上。但不管人们如何畏惧死亡,死亡总会悄然而至。人们为了能够继续生存下去,就有必要通过一种丧葬礼仪来缓解因为死亡所带来的极度悲伤和恐惧。因此,这样一套完整的丧葬礼仪不但是对死者的“礼遇”,其实也是对生者自我生命压力的释放。为了最大限度地表达这种对死者的“礼遇”,人们还会尽可能地寻找风水宝地以安葬死者。丧葬礼仪进行的同时,也是人们处理与死者关系的进程,表达了希望能与死者保持和谐关系的深沉观念。
人们对死后成鬼怀着恐惧,企图通过隆重的丧葬礼仪来缓解这种恐惧,促使情绪平衡从而得以保持身心和谐。人有精神需求,有了解生命意义的需要,在生活世界中也需要经常保持一种身心的平衡,一旦这种平衡被打破,人就会容易陷入恐惧与焦虑之中。这种精神上的创伤除了外界及时的干预,其自身内心的调整显得更为重要和迫切。这种内心的调整需要一种信仰的、精神的力量来支撑,丧葬礼仪使得在古代社会生存困境和磨难中挣扎的民众获得了生活下去的精神支柱,获得了心理慰藉和情绪的适当平衡。
“在以往的几千年的历史中,绝大部分人都不认为死是生命的终结,而把它看成是人生旅程的一种转换,即从‘阳世’转换到了‘阴世’。因此,人从死去的这一刻起,也就意味着踏上了新旅途,开始了一种新的生活。从死亡到丧葬的仪礼,即以此观念为出发点,葬礼被看作是将死者的灵魂送往死者世界必经的手续。”[4]181在民间丧葬活动中,一整套繁杂的仪式,如为亡灵超生、送行的仪式和丧葬用品的使用,为死者精心挑选的墓地,以及长盛于民间的厚葬习俗等,表明了中国民众不仅渴求现实生活的幸福,亦渴求死后永存、转生的生死观念。靳凤林先生指出:“生命面临最大的问题便是生死问题,对死亡的恐惧也是最大的恐惧。作为最高级的生命,人类不甘心走向死亡,不愿意承认生必有死这一残酷的现实,因而创造出了各种法门来对抗死亡,试图超越死亡,超越有限,达到永生。”[5]162-163由此,我们可以这样认为,生死问题是人生中最大的问题,人们关于生死问题的长期思考促进了民间信仰的发展,而对生死问题的超越是民间信仰的重要功能,祖先崇拜下的丧葬礼仪正是人们从对这种生死问题的思考中所衍生出的手段,即以处理死亡的方式来寻求更好生存的途径。
在整个丧葬礼仪中,安葬无疑是关键的一环。古代人们以近似游戏的方式来对待丧葬,体现了在祖先崇拜情结下民众对生命的尊重和对鬼神的敬畏,这也是缓解人与鬼神紧张关系的途径之一。如在丧葬活动中,人们一般会通过一定的音乐或歌舞的形式来表达内心悲痛情感,显示出古人“尚礼崇乐”的精神面貌。人们通过这样的一种近似游戏且又庄严肃穆的丧葬仪式,紧张且悲伤的心理得到释放,心头的压力得到缓解,保持了情绪的平衡,所以“这种游戏方式的价值在于,使人们在一种类似游戏的场景或氛围中,轻松转移或化解了人生与社会中的不幸,缓解或消除了人们心目中的惶恐、焦虑与不安,重新建构起对人生或生活的希望和信心,让生产、生活回归正常状态”[6]232。死亡是人生最大的灾难,应该是极其沉重的话题,对于逝者家属来说,亲属的死亡是人生中极其悲痛的事件,传统民间信仰设置一些类似游戏的仪式性活动,将人生中面临的沉重的或可怕的事件,都进行适当化解,这是一种高明的生活能力。丧葬中的那些近似游戏的仪式,就是人们在那个场景下思想的表达,这些表达使得人们克服了面对死亡与生俱来的紧张与恐惧,并且似乎得到了死者在阴界的庇护,增强了生活下去的信心和力量。
祖先崇拜的最终目的是生命的终极关怀,它是缓解人之生命与生活的紧张对立关系,企图要超越生命的有限性的一种尝试。丧葬礼仪是减缓人们对于不可避免的生死困惑与精神焦虑的一种重要途径,其技术性处理方法体现了祖先崇拜的情结,是民间充满生存智慧的生命意识。民间丧葬礼仪的生命关怀意义,不但要体现出对生命自身的礼赞,还要缓解人们对死亡的紧张关系,即缓解当下生活与未来死亡的紧张关系,以自我有限之生命来超越死亡,显示了传统民众生活的乐观情怀。因此,祖先崇拜下的丧葬礼仪实质是人类的生存智慧。丧葬礼仪的过程既是对死者的敬畏和尊重,也是为了让死者的精神意志激励子孙后代更好地生存,使人们在这种庄严的仪式中亲身感受到生命存在的价值,使之更加热爱生命,激发人们对生命的重新认识和构想人生的意义,从而为延续祖先的生命和激发人生价值提供源源不断的精神动力。
“慎终追远”体现了古代祖先崇拜下的孝道意识。从表面上看,“慎终追远”是为了善待死者,但实际上是为了抚慰生者,激励后人。有学者就这样认为:“所谓慎终者,是要求人们重视去世亲人的丧葬之事;而追远者,则是要求人们始终不渝地念着去世亲人的德行。‘慎终’也好,‘追远’也好,二者实质都要求人们在丧葬与祭祀的仪式仪规中,缅怀先人之泽,追忆先人之德,从而涵育己之道德与人伦的品格,增强家庭与家族的凝聚力,以更好地面对自我的人生之路。”[7]26从本质上看,民间祖先信仰下的丧葬礼仪所表达的真正目的是为了调节民众的现实生活,建构人生的希望。人类成长的过程总是要面对诸多意想不到的困境,如何在艰难的环境生存下去,避免绝望,是人们长期以来孜孜不倦的追求。民间的丧葬礼仪在处理人与神灵的关系中发挥了重要的功用:它能够使人们从容地面对死亡,超越生命的局限,实现了人类再生的希望,具有深刻的人文内涵;它还能够不断激发人生的奋斗精神,提升人的生活品质,为人类的生存提供必要的精神力量。如果从这个意义上来看,传统丧葬礼仪所构建的人神和谐就是古代社会人类生存的方式及其生存智慧,人们似乎由此走出了生命的绝望,走向了人生的希望。
《孝经》云:“祭者,际也。人神相接,故曰际也。”[8]2548“际”是交际沟通的意思,“人神相接”就是人神之间的交际沟通,是人神之间的阴阳相感。在日常生活中,这种沟通和相感是通过一定的祭祀仪式来完成的。祭祖仪式是民间祖先崇拜的重要表达途径,是实现人神交通和阴阳相感的重要手段,是民众尊崇祖先的主要方式,它能够不断地促进人神和谐关系的实现。
古代祖先崇拜在其发展演变中,不断呈现出人格化和世俗化的发展趋势,祭祖活动就是通过对祖先神的人格化和世俗化来展示人神关系的和谐。“神的人格化,不仅是指神与人同形,更重要的是神与人同‘性’,即神有与人相同或形似的特性,如思想、情感、意欲等。神的世俗化,是指神逐渐摆脱神圣、超然的自然特质,日益遵从尘世习俗风尚,更加关注人的愿望,不断满足人自身需要的发展趋势。”[9]62人们之所以祭祖,是认为祖先神也具有人的特征,也需要得到子孙后代的尊崇和关怀,这样的神就有了人一样的需要和情感,他们也可以像现实中的长辈一样来保佑后代们的福祉。人们就是这样以祭祖的形式来表达自我愿望和关怀的实现。神的人格化和世俗化,是人类改造自然能力取得重要进步的体现,是人们在长期生活经验总结的基础上,自身的思维能力得到极大提升的重要标志,神开始由人们根据其现实的功用进行设计和利用。人们按照其在生活中的意愿和价值取向,按照人自身的需求来重新塑造、取舍神灵,使神的面貌逐渐向人的形态转化。人神可以相通相感,从而使得神的人格化、世俗化的特征日益浓厚,更加贴近人们的日常生活和思维方式,更加贴近人们的情感需要。蔡仁厚先生说过:“在祭礼之中,还可以彻通幽明的限隔,使人生的‘明的世界’与祖先的‘幽的世界’交感相通。这样,人自然就可以把生死放平来看。一个人的生命,生有自来,死有所归,生死相通,是之谓通化生死。”[10]21-22因此,民间的祭祖就是这样充满了人们对自我的生命关怀,祭祖的过程既是人神沟通的仪式,也是自我生命安顿的过程,在这个仪式中促进了人神关系的和谐。
《周易·升·象传》曰:“地中生木,升。君子以顺德,积小以高大。”[11]161意思是说,君子的美德就像地中生长的木一样,有一个由小到大的逐渐积累的过程,这对于民间祭祖的道德教化中“德行”的培育作用同样如此。民间祭祖仪式是以祭祖作为实施道德教化的途径和方式,从而不断构建这些和谐关系。这是因为,祭祖过程中的每一个步骤、每一种行为,甚至每一种表情都蕴含了人们对现实和谐关系的追求,对人来说,它蕴含着强大的内在动力。如清道光年间江西乐安流坑古村的祭祖活动就表达了这样的内涵:“前一日申刻,绅耆省牲,行四拜礼。每名给茶仪五文。祭日黎明,绅士、应试儒童及五十以上者,齐集祠内。以年高代长一人为祭主,用鼓吹赞唱,行三献礼。祭毕,享俊。主祭给胙三斤,贡举、仕宦各三斤,捐职、贡监、生员、乡饮各一斤。其给片肉熟分,每包猪生各半,约四两……”[12]269民间对祭祖时物品记载得如此详细,是因为这里所有的仪式和祭物等都表达了民众对祖先的尊崇,是一种庄严的情感。在肃穆的祭祖氛围中,人们似乎可以和祖先沟通与对话,这是一种道德的灌输和文化的熏陶,人们由此加强了宗族关系,维系了必要的亲情,得以敬宗而合族。因此,有学者这样指出:“社会生活的强制性,只有假借精神方式才能真正见效。如果某个社会只采取物质强制手段,那么,它只能使其成员迫于生存需要而妥协顺从,而绝不会像宗教那样,从人心里唤起值得崇拜的道德力量。因此,社会之所以能控制我们,主要不是依仗物质霸权,而是借助于它被赋予的道德权威。”[13]42
古代民众的孝道观是民间祭祖活动构建和谐关系的重要基础。《礼记·郊特牲》云:“万物本乎天,人本乎祖,此所以配上帝也。郊之祭也,大报本反始也。”[14]624《礼记·祭统》也说:“君子之教也,必由其本,顺之至也,祭其是与?故曰:祭者,教之本也。”[14]1156-1157民间举行祭祖活动,主要目的是为了“报本反始”,报答祖先的恩德,突出了祭祖的人神和谐意识,这是民间孝道观的重要展示,具有鲜明的人文主义色彩。祭祖的道德教化与传统的儒家伦理精神是息息相通的,它首先就体现为长期以来人们一以贯之的孝道观念,这是祭祖活动的思想精髓,也是传统儒家伦理文化的核心,故《礼记·祭统》说:“祭者,所以追养继孝也。”[14]1147儒学理论的立足点在于“孝”,传统社会即是以孝治家、以孝治国、以孝行天下、以孝的精神贯穿整个传统社会,而这种孝的精神直接、生动、深刻地体现在民间的祭祖传统上。在古代祭祖仪式中,儒家对孝子作出了严格的规范,如《礼记·祭义》记载,“孝子之祭也,尽其忿而忿焉;尽其信而信焉,尽其敬而敬焉,尽其礼而不过失焉。进退必敬,如亲听命,则或使之也”[14]1110。可见,祭祖作为传统儒家的伦理范畴之一,历来备受尊崇,是中国传统文化中伦理规范重要内容。可以这样认为,孝道在后世的流传,祭祖发挥了很大作用,因此才有“四时祭祀,周孔所教,欲人勿死(忘)其亲,不忘孝道也。”[15]44
民间祭祖可以凝聚族人而和谐宗族。《墨子·明鬼下》曰:“上以于交鬼之福,下以合欢聚众,取亲乎乡里。”[16]233频繁而神圣的祭祖活动,使得族人能够感受到宗族的力量,体会到宗族的关怀,获得一种生命的归宿感,增强他们生活的信心。我国古代社会的祭祖活动,能够周期性地唤起整个宗族的血缘意识和宗族认同。祭祖过程中一系列活动增强了宗族内部的人员往来,从而进一步密切了人际关系,使得整个家族变得更加团结,社会秩序更加稳定。可以这样认为,祖先崇拜在我国古代的盛行,其重要原因是由这些社会需要和现实需求而促成的。中国古代有三大祭,即祭天、祭社和祭祖,古人把祭祖与祭社并列,把建宗庙与建社同行,可见其对祭祖的重视程度。祭祖关系到宗族的团结、教化和血脉的延续,因此祭祀场面的盛大和庄严是必要的。正是因为古代社会人们的祖先崇拜、光宗耀祖的情结,对宗族血脉关系的认同,才出现了在岁时节日祭祖的神圣时刻,祭祖成为人们心中永远挥之不舍的深厚情感,是增强宗族内部团结的重要标志。正如美国学者格尔兹强调的那样:“对所有民族来说,崇拜的形式、载体与对象充满深深的道德庄严。宗教充满了内在的义务感,它不仅鼓励虔诚,还要求虔诚;它不光引发思想认同,还加强情感承诺。”[17]141
“因神以聚民,因聚而观礼。”[18]278民间祭祖仪式严格按照宗法伦理,具有一整套礼仪规范,等级分明,象征着宗族的秩序。祭祖仪式庄严肃穆,它按照宗法伦理的要求,宣扬了孝亲尊长的道德观念,强化宗族成员的文化及血缘记忆,唤起整个家族的血亲观念。如徽州有关祭祖文书记载:“盖祖宗而享其祀,必降以繁祉,而子孙皆享其福。祖宗而不歆其祀,则子孙之精神与祖宗精神呼吸不通,而欲其灵贶休嘉子孙其逢吉也,不亦难乎?”①转引自何巧云《徽州祭祀文书与徽州社会》(《寻根》2008年第6期第22-26页)。可见,祭祖仪式显示了家族各成员的等级地位及相应的关系和责任,激发了个人对家族的归宿情感,从而能够长期保持了家族的稳定与秩序的维护。祭祖仪式中的献祭、跪拜和祈祷等强化了人与祖先(神)之间的关系,从而进一步强化了人与祖先(神)之间关系所延伸的人与人、个人与家族的关系,凝聚了族群的社会意识,发挥了族群整合的功能,实现了族群的文化认同。这样,祭祖在古代还发挥了社会治理的实际功能,这种建立在自我约束和管理基础上的生活秩序因而得以正常构建并能够基本保持稳定。因此,我国古代大力推崇祭祖活动,重视祭祖仪式,实施道德教化以凝聚人心,稳定家族小社会,从而以进一步维护整个社会的正常运转。这种以家族和谐促进社会和谐关系的构建,是我国古代的重要管理方式,也是一种相对有效的社会管理模式。
徽州《汪氏统宗正脉·汪氏族规》记载:“君子惧其族之将圮也,思有以维持安全之,于是作为家规,以垂范于厥宗。规凡四类,敦孝弟首之,崇礼义次之,勤职业又次之,息词讼终焉。夫孝悌者,百行之本也;礼义者,行之大端也;职业者,生人之务也;词讼者,倾覆之阶也。是故敦本所以崇德也,勤装所以广业也,息讼所以厚俗也。德崇、业广、俗厚,家其弗延矣乎?”②转引自王玮《试论明清徽州宗族的道德教化》(安徽大学2006年硕士论文第19-20页)。族谱家训的记载是祖先对后世子孙立身处世、持家治业的教诲,是后世传承祖先功德以达到治家的重要形式。《周易·大畜·象传》曰:“天在山中,大畜。君子以多识前言往行,以畜其德。”[11]92虽然《大畜》卦中所提到的“前言往行”是指古圣先王的言行,但对于一个徽州汪氏家族来说,“前言往行”可以理解为他们祖先在以往生活中所积蓄的美德和对子孙的教诲。古代修订的家谱及其族规就记载了他们祖先的“前言往行”,后人根据他们祖先积蓄和发扬的美德来作为自身为人处事的重要依据。《程传》云:“君子观象以大其蕴畜,人之蕴畜,由学而大,在多闻前古圣贤之言与行,考迹以观其用,察言以求其心,识而得之,以畜成其德,乃大畜之义也。”[19]293作为指导家族行为最为重要的记录,古代的家谱及其家训在规范家族成员言行、弘扬传统美德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是古代民间道德教化在维持宗族和社会和谐的重要力量。
古代祖先崇拜的盛行不但使得祠堂建造风行一时,还促进了家谱的修订,这是与当时浓厚的宗族关系氛围分不开的。家谱的大规模修订,加强了家族的道德教化,同时有力地巩固了宗族关系,是维护祖先崇拜的重要精神保障,同时家谱的修订和完善为祭祖活动提供了清晰的血缘脉络。家谱中所记载的内容极其广泛,包括家族发展渊源和后世子孙的生平繁育面貌,甚至还包括祖坟风水等,其中所规定的家规、家法等内容,是民间社会尊祖敬宗、宗族管理的重要依据。明清时期,我国民间社会形成了修谱的风气,20年或30年一修是当时社会盛行的规则,各个家族都对修族谱之事高度重视,延请名人作序,筹集重资和招徕人手,由此造成了我国蔚为大观的家谱文化。章学诚认为家谱具有一定的史料价值作用,他说:“有天下之史,有一国之史,有一家之史,有一人之史。传状志述,一人之史也;家乘谱牒,一家之史也;部府县志,一国之史也;综记一朝,天下之史也。”[20]200-201家谱作为研究家庭宗族关系的第一手资料,其重要性一直得到研究者的积极关注。明清时期我国受程朱理学的影响,宗族关系得到较大的发展。与民间修造祠堂一样,修谱也是体现祖先崇拜的重要手段,与祠堂的功用有着难于割舍的关系,其主要功能除了后来作为研究家族关系的史料外,主要的目的是教化族众,促进宗族关系的有序和谐。
在古代祖先崇拜观念影响下,家谱的道德教化作用主要是通过族规家训的实施来体现的。如明万历二年(1574)乐安流坑人在重建的董氏大宗祠内立董氏族规14条,曰:“尊圣训,供赋役,崇礼教,敦俭朴,广储蓄,息争竞,积阴德,善贻谋,修武备,勤职业,端蒙养,宗正学,禁邪巫,禁佃仆。”①转引自常建华《明代江浙赣地区的宗族乡约化》(《史林》2004年第5期第35-41页)。董氏制订的这14条族规,将封建伦理道德和礼制秩序以具体地加以确认,严格规范族人言行,威慑全族,以教化和约束族众,具有宗族“法律”意志的强制力。在家谱的族规中,还体现了宗族成员认祖归宗的情感,维护宗族内容的关系和谐,鼓励族人光宗耀祖、光显门第,这是家规教化人心的重要举措。如江西《南康风岗重氏房谱·族规》说:“本族兄弟,同祖共宗;莫分彼此,莫分疏亲。团结奋进,宗族昌盛;顶天立地,耀祖光宗。”[21]89族谱中还有一些类似“敬宗收族”“忠信孝悌”“睦邻和亲”“勤俭持家”的记载,是传统社会团结和教育全体宗族成员的人生价值观。家谱所具有的这种价值观渗透在普通民众的言行举止、思想情感等各个方面,含有追远敬宗之伦理意义,不忘宗族之情谊,是民间道德教化的重要力量。
家谱所制订的族规家训在道德教化中的作用是循序渐进的。族规家训要从书面上的文字记载转变成族人的日常行为准则,这种道德教化的熏陶是长期的过程,也是一个逐渐积累的过程。《周易·坤·文言传》曰:“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11]16程颐对此解释说:“天下之事,未有不由积而成。家之所积者善,则福庆及于子孙。所积者不善,则灾殃流于后世。其大至于弑逆之祸,皆积累而至,非朝夕所能成也。明者则知渐不可长,小积成大,辩之于早,不使顺长,故天下之恶,无由而成。乃知霜冰之戒也。霜而至于冰,小恶而至于大,皆事势之顺长也。”[22]712族规家训正是以其深厚的传统伦理道德观念来指导家族成员的日常生活,这种潜移默化的功效是值得肯定的。
在很多地方的族规家训中,一般都有善恶的伦理道德评价标准,认为人之吉凶祸福是由其行为的善恶造成的,提倡“善恶决定吉凶”的道德原则,要求人们多做善事,不做恶事。基于这种评价善恶的道德观念的影响,古代社会的人们在修家谱时对家规祖训的制订,就极为注重其中的道德观念,以此作为族人修身的前提,不断增强族人的道德意识,促进宗族关系的和谐。如徽州西递古村的敬爱堂就有这样的楹联:“天经地义,惟伦叙伦明,肫肫慈孝友恭,纯心安止;帝典王谟,以钦终钦始,秩秩修齐平治,大道率由。”“家庭内,其大经纶,矞矞皇皇,秀朴力田孝第;心性中,备真学问,浑浑噩噩,事功道德文章。”[23]211江西一些地方的楹联写道:“立德立言宗世法,为忠为孝古人心”“世事让三分天宽地阔,心田存一点子孙耕种”“神以为德,人以为心,斯见幽明一理;国不殊政,家不殊俗,须知遐迩同风”“明月以不常满为心,大海有真能容之道”[24]271-277。这些镌刻在祠堂中的族规家训具有极为丰富的涵义,令人深思,促人发醒,催人奋进。族规家训以其敦敦教诲,给予族人们无穷的精神力量,体现了古代社会人们对善恶是非的明辨,它引导民众自觉地规范自己的行为,是民间维持社会关系和谐的重要方式。
在古代社会,人们也有意识地以族规家训中所记载的伦理道德观念来规范自己的言行。如徽州休宁《茗洲吴氏家典》中的家规有这样的规定:“子孙赌博、无赖及一应违于礼法之事,其家长训悔之;悔之不悛则痛棰之;又不悛,则陈于官而放绝之。仍告于祠堂,于祭祀除其胙,于宗谱削其名。”[25]这是对族内无赖之徒的警示和告诫,也是为了净化宗族风气,维护宗族内部和谐关系的需要。作为体现传统伦理道德的家规祖训,是传统民众向往和追求的理想和目标,也是传统社会百姓深层道德要求和维持宗族和谐关系的必要保障。民间依托家谱族规的道德教化进行社会治理,是国家法制建设的重要补充。在古代国家法制不完善或者是无法深入的偏远地区,这些民间的道德教化对于维护我国古代社会的和谐稳定发挥了独特作用。
我们知道,古代社会生产力落后,人们必须依靠集体的力量才能得到稳定的生活,宗族在人们生存发展中是不可或缺的。在我国社会,热衷于修家谱是极为常见的事情,人们一方面是希望通过修家谱起到“尊祖重本”的目的,但更重要的还是要“强宗睦族”,这两者是相互相成,相互促进的。“尊祖重本”可以团结族人,是“强宗睦族”的基础,这就需要通过民间的修谱、续谱来体现,成为激发族人奋发有为、光宗耀祖的精神力量。“尊祖重本”的目的是为了“强宗睦族”,是通过先祖的仁义道德来教化族人,凝聚人心,既使祖先精神之不朽,又能给后人提供必要的行为规范和精神力量,从而超越个体生命的有限性,是人之生命和精神传承的永续“加油站”。
作为古代祖先崇拜的重要内容,古代民间丧葬礼仪、祭祖仪式和家谱中的族规家训以其丰厚的文化内涵,向整个宗族和社会传递其道德观念和价值理想,构建起家族和社会的价值、尊严和文化认同。这种文化认同不是形而上的虚幻,而是能够在现实生活中体现其存在价值的人生理想。价值理想在实践中与民间整个社会生活形式有机结合起来,由精神层面向广泛的世俗生活渗透,形成了建立在内在需求基础上的文化自信和文化自觉。因此,这种把信仰与日常生活紧密联系的祖先崇拜,在现实生活中具有积极意义,这是我国古代社会在祖先崇拜下维护人之身心和谐、宗族关系和谐进而构建社会整体和谐的重要途径。
[1]杨伯峻.孟子译注[M].北京:中华书局,2012:206.
[2]卞利.明清以来徽州丧葬礼俗初探[J].社会科学,2012(9):132-137.
[3]炎林.生命的真谛[M].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2:225.
[4]钟敬文.民俗学概论[M].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98:181.
[5]靳凤林.死,而后生——死亡现象学视阈中的生存伦理[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162-163.
[6]刘道超.梦筑民生——中国民间信仰新思维[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1:232.
[7]郑晓江.略论中国祭祀礼仪中的宗教精神[J].江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9(3):25-28.
[8]玄宗,注,邢昺,疏.孝经注疏[M]//十三经注疏.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2548.
[9]马新,贾艳红,李浩.中国古代民间信仰:远古——隋唐五代[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62.
[10]蔡仁厚.儒学传统与时代[M].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2010:21-22.
[11]周振甫.周易译注[M].北京:中华书局,1991.
[12]周銮书,主编.千古一村流坑历史文化的考察[M].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1997:269.
[13]张志刚.宗教学是什么[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42.
[14]王夫子.礼记章句[M].长沙:岳麓书社,2011.
[15]诸子集成:第八册[M].上海:上海书店,1986:44.
[16]施明,译注.墨子[M].广州:广州出版社,2001:233.
[17]克利福德·格尔兹.文化的解释[M].纳日碧力戈,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141.
[18]柳曾符,柳定生,选编.柳诒征史学论文续集[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278.
[19]李光地,纂.刘大钧,整理.周易折中[M].成都:巴蜀书社,2010:293.
[20]高国抗.章学诚方志论文选注[M].广州:岭南美术出版社,2009:200-201.
[21]陈志平,钟国芳.试论客家宗族生成的认同心理[J].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学报(综合版),2006(2):88-90.
[22]程颢,程颐.二程集[M].北京:中华书局,1981:712.
[23]陆林,凌善金,焦华富.徽州村落[M].合肥:安徽人民出版社,2005:211.
[24]刘华.灵魂的居所[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4:271-277.
[25]雍正(休宁)茗洲吴氏家典[M].清雍正年间刻本.
[责任编辑 邱忠善]
On the Ancestor-worship in Ancient China and the Construction of Its Harmony
HUANGDe-feng1,PANYang2
(1.Teaching and Research Department of Party’s History and Party Building,Provincial Party School of Jiangxi,Nanchang Jiangxi 330003,China;2.Department of English and International Studies,China Foreign Affairs University,Beijing 110000,China)
Ancestor-worship was one of the important folk beliefs in ancient China.The maintenance of the harmonious relationship under the ancestor-worship was a means for people to deal with contradictions and difficulties of different levels in life.The funeral rites,memorial ceremonies and the formulation of family archives,were all done to help establish the harmony between man and ancestor,between man and clan,and the physical and mental harmony,and then to promote the harmony of society as a whole.All these practices show the humanistic feelings and living wisdom of Chinese nation and are the basis of the insistence on our national culture identity and culture confidence.
ancestor-worship;funeral rites;memorial ceremonies;family archives;harmony
B928
A
1004-2237(2016)02-0095-06
10.3969/j.issn.1004-2237.2016.02.016
2016-03-30
黄德锋(1976-),男,江西抚州人,副教授,博士,主要研究方向是中国传统文化及其当代价值。E-mail:huang222386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