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2018年年底前全面完成薄弱学校改造工作
本刊讯 近日,《陕西省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督导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印发。《办法》明确,将在全面改薄项目实施期间(2015~2019年)内,每年组织一次专项督导,以推动全省71个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全面改薄”)落实项目规划各项任务。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薄弱学校改造工作。
《办法》提出,2016年底前,确保校舍建设竣工率和设备采购率均完成规划任务的50%,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薄弱学校改造工作,所有项目学校达到基本办学条件底线要求。要实现学校选址安全,保障教室坚固、适用、通风,符合抗震、防洪、消防安全要求。自然采光、室内照明和黑板材料符合规范要求。按照学校规模和教育教学要求配备必要的教学仪器设备、器材。配备适合学生身心发展特点的图书,激发和培养学生阅读兴趣,逐步达到小学生均图书不低于15册,初中生均图书不低于25册。
科学规划、合理调整农村学校和教学点的布局,对确需保留的农村完小和教学点配备必要设施,满足教学和生活基本需求。中心学校统筹教学点课程和教师安排,保障教学点教学质量。优先安排免费师范生和特岗教师到农村完小和教学点任教,职称晋升和绩效工资分配向农村完小和教学点专任教师倾斜,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和使用要优先考虑农村完小和教学点教师需要。
《办法》强调,要充分考虑区域内学生流动、人口出生和学龄人口变化等情况,科学规划布局和统筹实施县城以上城区中小学建设,有效解决超大班额问题,逐步消除大班额现象。严格落实免试就近入学制度,探索通过大学区制、学校联盟、集团化办学等方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逐步破解城区教育资源紧张问题。
《办法》要求抓好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完善农村教师补充机制。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城镇学校、优质学校每学年交流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的教师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名师、高级教师和一级教师不低于交流总数的30%,逐步实现教师校长交流轮岗的制度化、常态化,实现教师资源均衡配置。
面向乡镇以下农村学校培养能承担多门学科教学任务的小学教师和“一专多能”的初中教师。结合实际制订农村教师职称评审条件、程序和办法,农村学校教师职称晋升比例应不低于当地城区教师。深入推进“骨干体系建设计划”和“全员素质提升计划”项目实施,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推进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改善农村教师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落实连片特困地区乡、村学校和教学点工作教师生活补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