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早
父母对孩子的影响究竟有多大?
杨早
今年是百老汇音乐剧《窈窕淑女》问世六十周年。这部音乐剧改编自萧伯纳1912年作品《皮格马利翁》,60年来长演不衰。我有幸在北京看到了它的中国巡演。即使有着语言隔阂,中国观众仍然被逗得前仰后合,在音乐中陶醉不已。
不过,今日还有多少人相信息金斯教授凭一己之力,就可以将卖花女改造成上流社会贵妇?现实中最像息金斯教授的人大概是美国行为主义大师约翰·华生,他说过那段著名的宣言:“如果给我一些健康的婴儿,在我自己设定好的世界里把他们抚养成人,不管他们的天赋、爱好、倾向、适应性、种族和家庭背景如何,我保证可以将他们中的任何一个培养成我选择的类型:医生、律师、艺术家、商业精英,甚至是乞讨者和小偷。”
这段宣言经常被后世的心理学家嘲笑,或许因为这段话透露出的上帝般的自负,或许因为华生自己的亲子教育相当失败。在中国,最新的“华生教授”大概是泸州的李铁军。11年来他一直坚持“在家教育”自己的女儿,几年前他曾扬言要在女儿18岁时把她培养成一名生物磁场方面的科学家。现在看来李铁军大概是失败了。与之对照,去年美国一本初版于1998年、再版于2009年的教育心理学著作《教养的迷思》译成了中文,在朋友圈相当走红。作者朱迪斯·哈里斯是一位没有拿到博士学位的家庭主妇兼心理学家。她这本书当年一经出版,就激怒了无数的同行与读者,因为她挑战了一个几乎是常识的观念:父母的教养是孩子成长过程中非常非常重要的因素。
哈里斯的研究结论是什么?在第二版里,她抗议了媒体对自己著作的总结:“家长不起任何作用”。她说,家长当然起作用!但是他们在哪里起作用?如何起作用?这是她试图解答的问题。哈里斯提出了三个命题:
第一,父母没有能力塑造孩子的人格。如果孩子的人格与父母相似,那是因为两代人基因的传承,而且同属于一种文化。第二,孩子在家庭之外的人格,是被同龄人组成的社会环境塑造的。第三,哈里斯认为自己理论中最重要的一点:孩子不会将家庭中习得的行为模式,转移到新的情境中去。换句话说,他们知道到哪座山唱哪支歌。
哈里斯对于这三点的论证,非常详细与全面,有兴趣者可以自己去看书。从常识出发,我们最容易认同的大概是第二点。中国有“孟母三迁”的古老故事,还有一个成语叫“一傅众咻”,很多父母都有类似的感慨:一旦孩子走出家门,他们就会变得越来越陌生,直到与父母完全无法沟通。
当然,等他们翻越了青春期的山丘,许多人又会开始与父母某些方面的交流,但此时的孩子,已经是社会化的成人。他们会跟父母谈时事新闻,谈家长里短,交流对八卦或美食的热爱,但个人最隐秘的部分,他们宁愿与朋友分享。而孩子们对生活、对社会包括政治的看法,往往也与朋友而非父母接近。
如果承认第一点,我想很多父母会更伤心。哈里斯在书中批判了许多流行的育儿理念,比如“有品质的陪伴”。哈里斯说,在传统社会里,人们甚至刻意地不让父母在孩子面前出现,而一旦孩子进入同龄人群体,他们肯定更愿意与同龄人一起游戏与交流,没有任何切实的证据表明父母在孩子人格成长过程中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我尝试把这个结论表述得温和一些吧。父母一定不要高估自己在孩子成长过程中的影响力,这样也就不会将孩子变成整个家庭的唯一中心。哈里斯说,别人总是问她:“你的意思是我怎样对待我的小孩都没有关系吗?”他们从来不问:“你的意思是我怎样对待我的丈夫或妻子都没有问题吗?”对此,哈里斯回答道,她不指望如何对待丈夫,会决定丈夫成为什么样的人,但是两人的相处会影响彼此在家庭生活中是否幸福。配偶与孩子是一样的,“你没有办法决定外面的世界怎样对待他,但是你有很大的权力决定他们在家里是否快乐”。
有人会说,配偶可以选择,孩子只能塑造。是的,在这一点上,家长的权力还是很大的,比如可以像孟母一样搬家,或是换一所不同的学校,就能改变孩子的成长环境——这听上去简直像在为学区房打广告,不过哈里斯并不反对家庭教学,只要孩子有机会参加社会组织的运动会或俱乐部,不完全与同辈隔离就行。
我认为哈里斯提出的第三个命题最有启发性。父母有权设定家庭传统、家庭氛围、亲子关系、教育方向等等。然而,当孩子进入一个新的环境,幼儿园,学校,甚至是别人家,他们并不会将家里的习惯移置到新的环境中去,他们会学习和适应新环境的新规则——有人会问:你怎么解释“熊孩子”到哪儿都不管不顾地讨人嫌?我想,“熊孩子”只是不恰当地将家庭环境延伸到了外界,一旦失去作为家庭环境象征的父母,“熊孩子”能“熊”多久?
反过来,不管孩子在外面的世界获得了什么成就,出息成什么高人,实现了多少小目标,他们一旦回归家庭,就会重新回到家庭情境中。这一点可以解释为什么那些成熟、亲和、理性的成年人,却往往在原生家庭里显得手足无措、无能为力甚至判若两人。
很多人能指挥千军万马,决定时代风云,面对自己的父母或子女,却无可奈何。所以你不能说父母不起作用,但父母的作用往往只限于家庭内部,而且将持续一生。
哈里斯非常反对将一切不快、坎坷或感情缺陷都归咎于“原生家庭”的流行做法,既然父母没有能力塑造孩子的社会人格,那么即使他们在家庭内部受到种种不公、忽视甚至虐待,都不能归咎于“父母的错”,极端的例子是《美国医学会杂志》曾认为一位杀人犯之所以犯罪,是因为他母亲在怀孕时读了太多的悬疑小说!
经过10年的修订,《教养的迷思》说得够全面了,还有什么可以反驳吗?有。哈里斯纵论了多种文化,但她切中肯綮的仍然主要是美国白人文化。她在书中将父母分为“太严型”“太松型”与“正好型”。按照她的描述,亚裔美国人最喜欢采用“太严型”的教育方式,这不是因为亚裔孩子最麻烦,而是亚洲文化认同这种教育方式。与白人社会主流观点追捧“正好型”相反,“亚裔美国孩子在许多方面都是最能干的、最成功的”。且不说亚裔美国人选择的太严型教育方式利弊何在,如果哈里斯来中国社会做一下研究,或许她会发现她的“类化说”正在经受着挑战。这里一部分家长为了“快乐教育”与学校争执不休,一部分家长把孩子送去电击治网瘾;一部分家长坚信“好妈妈胜过好老师”,一部分家长用补习班填满孩子每一天;一部分家长无论孩子多么调皮连重话都不会说一句,一部分家长一感到没面子就把孩子往死里打……侬告诉阿拉这是同一个“中国文化”衍生出的教育方式?
纵然哈里斯已经无比锐利地刺破了父母的自大感(同时也可能转化成负罪感),但我依照自己的观察,仍然觉得《教养的迷思》于父母与子女之间关系的复杂与暧昧,描述得还不足够。人们总说父母是无私的,或应该是无私的。其实子女优秀开启的炫耀功能、掌控他人命运的满足感、子女养成的成就感,乃至“光宗耀祖”的传统观念,哪一样不属于父母“无私”后获得的快乐?父母通过获得这些快乐,平衡抚养子女付出的辛劳,又有什么羞于启齿呢?可是一旦父母滥用身份与权力,将子女当成自己的私有财产,予取予求,又会制造怎样的压迫与伤害?
从子女一方来说,成长过程也就是不断索取利益同时反抗支配的过程。人们要求孩子“懂事”,这跟要求父母“无私”是一个道理。
前一段时间有篇文章叫《懂事的孩子让人心疼》,其实“心疼”就是一种补偿,父母与社会给予的正面评价与奖赏,是激励孩子“懂事”的动力。既然“懂事”与“好评”是一种交换关系,那么其中必然也有一个平衡点。奖赏过多过滥,会助长孩子的自恋情绪;过于吝惜鼓励,以敲打为主,又会降低孩子的自尊(哈里斯说,不是自尊导致成功,而是成功带来自尊)。在这最乱的时候,学校这个庞然大物又掺和了进来。以前总拿园丁比拟教师,园丁是什么?小王子只种了一棵玫瑰,杀手莱昂只抱着一盆植物,而园丁要面对万紫千红。
学校从本质上讲,就是未成年人的规模化养殖场。它没有能力承诺家庭式的精细培养,但它是从家庭到社会的一条摆渡船。要求高的家长当然不可能满意,但不满意又如何?是操场而不是家庭养成了孩子的社会人格——这才是学校的本相,教授知识只是其功能之一。
父母、孩子、学校,这就是一出三国演义。多数情况下,父母与学校联手打压学生,但父母与孩子联合起来对抗学校的体制压迫也不鲜闻(读经班、华德福什么的都是极端表现)。
当然,学校“挟孩子以令家长”更是轻而易举。这场列王的纷争,战火延绵相爱相杀至少十余年,最后的赢家又是哪个?照我的想法,如果孩子能顺利地被学校与社会接纳,在同龄人群体里获得尊重与友谊,那就算成功了一半;如果孩子经历了社会化过程,回到父母面前,仍然能用同龄群体中的行为方式轻松应对原生家庭,我觉得就该算皆大欢喜,国泰民安。问题是,以上两个目标,父母能起到的作用究竟有多大?我还是不敢相信一切斩钉截铁的结论,倒是认同“治大国如烹小鲜”的戒惧心态。小家如大国,火候分寸都很关键,孩子的成长过程中,各种因素也超级复杂,谋事在人,成事在天。依我看,与其在家里普及《弟子规》,或在壁上挂“难得糊涂”,还不如细细回味成都武侯祠赵藩的联句。我改了四个字:能攻心则反侧自消,从古齐家非好战;不审势即宽严皆误,后来育儿要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