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精神作用城市道德建设的基础、困境及对策研究*

2016-04-12 03:22赵保全罗承选
山东高等教育 2016年3期
关键词:道德大学精神

赵保全,罗承选

(中国矿业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苏 徐州 221116)

全面小康社会包含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双重发展维度,对实现人们生活富裕、社会美满和谐,提升个体的综合素养与道德品质提出了更高要求。大学被喻为社会的良心、学术的殿堂、道德的高地,担负着立德树人、以文化人的时代重任,对于建设小康社会具有极其重要的推动作用。经由办学实践形成的大学精神,是人文精神和科学精神的统一体,反映了大学人所崇尚和坚守的道德理想、道德情操,规范着大学人的道德行为,是引领和推动社会道德建设的重要精神文化资源。大学与城市拥有追求美好生活的共同旨向,结成了协同建设小康社会的共同体,形成了互动交融的精神文化场域,为大学精神服务城市道德建设设立了作用逻辑和实施路径。

一、城校密切互动:大学精神作用城市道德建设的实践基础

大学和城市都是人类文明发展和进步的产物。基于马克思关于人类社会发展的愿景,大学与城市承载着“使人过上美好生活”的共同理想和使命,是一对命运共同体、文化共同体、价值共同体。大学与城市的互动融合是历史与现实的统一。纵观高等教育历史,自中世纪起,西方大学通过传承知识、探索真理、培养人才、传播文化等方式,服务城市的建设与发展,“大学之母”巴黎大学与巴黎城市的兴起、牛津大学与牛津城镇的发展、伦敦大学与伦敦城市的深度融合为之提供了实证性标杆。抗战时期的西南联大、西北联大,延安“大学城”等大学群体对于推动中国革命和社会建设所做出的历史贡献,同样以无可辩驳的史实证实了大学与城市密切互动的关系,证明了大学对于城市文明乃至道德的塑造功能。

大学与城市的互动,促进了大学精神与城市精神的融合。大学精神是大学的核心文化,是历代大学人创造、认同并传承的办学理念和价值观念,以及社会对大学共同体的文化期待、心理认知的综合,具有为大学成员公认的价值原则和共同理想。[1]它形成了大学对“使命、责任、目标和操守所持有的一种既符合大学规律又有崇高要求的价值认定和信念追求”[2],规定着大学的道德属性和大学人追求真善美的天然使命。道德精神和价值理想构成大学精神的重要内核,使得大学在人类精神文明的进步发展上具有独特的意义。大学精神是坚守和践行大学之道的历史结晶。

城市精神是城市综合竞争力、城市形象和品质的核心文化表达。城市精神是城市的生存与发展的灵魂支柱、旗帜导向与动力源泉,对于城市道德建设具有深远的文化影响,规定着城市的道德文化品格,规范和指导市民的道德观念和道德行为。

从文化层面而言,大学精神和城市精神具有相通性。大学人生活在城市之中,城市的发展得益于大学的推动。两者和谐互动取决于共同利益、共同文化、共同价值的认同,即以文化的方式反映不同类群特有的精神追求、价值观念、道德规范。从共性而言,大学精神与城市精神反映了所在共同体的生活方式、行为准则及理想目标、精神信念、价值体系等群体性意识,揭示了大学人和城市人对理想社会图式的期望和建构美好生活秩序的努力方向。大学的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独立精神与自由精神、包容精神与批判精神,能够与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相融通,为创新城市文化提供了新鲜的时代内容。特别是大学多在区域性中心城市办学,与城市合作密切,为大学文化融入城市文化,引领城市精神文明建设提供了现实基础。

大学与城市的互动在本质上是大学的结构要素与城市的结构要素相互作用的过程。大学既是城市社会结构要素的组成部分,又是具有一定组织结构和构成要素的独立系统。[3]因此,大学精神和城市精神的互动,实质是大学与城市在相互发生作用之中形成的价值观念、道德规范、理想信念以文化的形式作用于大学和城市本身,推动了大学精神的时代化和城市精神的先进性建设。大学文化高于大众文化,可以指导和规范城市精神文化的发展方向。当下,大学与城市交流合作更加频繁,已从“相对分离”“有限合作”趋向进入“共生共融”阶段,大学办学形态不断完善,大学精神与城市精神、时代精神更加融合。大学精神的高阶性、开放性与城市精神的丰富性、多元性,共同作用于新时期的人们社会生活,引导城市文化的发展,为人们构建了赖以安身立命的精神家园。

总之,大学精神和城市精神积淀了深厚的文化根基,相互影响、相互交融。两者既有因社会实践与人类伦理精神的相生而形成的同质性,又有因内在逻辑与作用方式的差异而产生的异质性,呈现出历史与现实的对立统一,共同构成了丰富多彩的时代精神和区域文化。

二、塑造道德主体:大学精神作用城市道德建设的实体基础

大学精神是伦理实体和道德主体的统一,承载大学人的道德理想、道德素养、道德实践标准。从社会精神文化形态来看,大学精神蕴涵的价值导向是大学行为主体对根源于社会经济关系的善恶准则的理解、选择和奉行,即大学人从实践精神的角度对自身和世界的审视,反映了大学道德主体对社会交往关系及道德准则的认同和执行,通过坚守“大学之道”展示了道德行为的示范作用和自我的提升。大学与国家、民族等外部伦理关系,取决于大学作为教育组织的社会属性,规定着大学在社会秩序中的地位和作用;大学人与大学、大学师生员工交往等内部伦理关系,取决于大学作为教育组织的知识属性,规定着大学立德树人的根本职能,体现大学稳定运行的内部秩序。大学倡导道德与修身,执道与躬行,言教与身教合一,鼓励人们追求高尚的精神境界,形成了以追求知识和真理为目标的学术精神;致力于自由和发展的永恒道德精神;敏锐的时代批判精神和创造精神[1];独特而鲜明的“清派”文化。大学的学术性决定了大学人对知识与科学的渴求与向往,对道德精神继承和研究的自明性以及深刻性,增进了致力立德树人的内在精神动力。中国大学传承传统的“修齐治平”文化精髓,以“知识分子”相对超然的姿态引导社会教化,在大学以及大学人之间形成了一个以科学精神、创造精神、批判精神和社会关怀精神为核心的伦理场域。大学办学的多元化、分层化,为大学精神的整体性和多样性融合提供了实践场域,也为大学人的伦理道德作用于社会群体提供了一个道德场域,为推进大学道德作用区域性的社会道德建设提供了新视阈。

依据大学精神蕴含的守真向善的道德追求和对大学人道德行为的规范标准,大学精神有两种存在方式。一是静态的大学核心价值认知,是组织理念或大学人的自我意识,主要来自学界对大学精神文化研究的理性成果,亦或是对大学精神的整体性认识,以及高校对自身精神的凝练和总结;二是动态的大学精神作用方式,是指大学意识以文化的方式来影响教书育人,突出精神文化特质或大学意识能动性,重在考察大学共同体精神性成长的内在意义。根据大学的不同形态,大学精神可以分为个体高校的大学精神、区域性高教共同体或行业性高教共同体的精神以及整体意义上的大学精神等三种类型。与此相对应,大学精神蕴含的大学道德呈现三个层次的内容。第一层次是个体化的大学道德人格,通过大学师生共同的道德追求和道德实践予以体现,可以概括为校风校训、学风学术道德等校园文化。第二层次是共同依托某一行业或区域办学的高教共同体的道德人格,具有相同或相似的办学历史、文化底蕴、价值指向,以“联盟”“战略伙伴”方式共同发挥文化影响力。第三个层次是世人对高等教育或大学从业者的道德追求和道德品质的应然化设计,以理想的方式表达了对于大学精神殿堂的期盼,也为社会道德建设提供了一个标杆。

大学精神作用城市道德建设,通过文化传递和人才培养两种方式进行。即大学精神作为维护大学与社会伦理关系的文化根基,为塑造社会主体提供道德规范。具体而言,一是传播大学伦理道德。大学社会服务功能的拓展,大学理想、大学理念、大学价值观和道德规范,通过办学实践不断注入时代内涵、时代特色、时代品质。大学的社会服务职能促进了大学与城市的互动,在与城市所蕴含的时代精神、民族精神、区域文化交融之中,丰富了当代大学精神的内涵,使得大学传统的求真育人、独立民主自由和批判精神,与中国现代化进程催生的兴学强国精神、服务社会的责任伦理精神得到发展。大学精神作为高阶精神文化,以其“特有的超越性、超前性和开放性的特点”[4],对于城市精神的塑造发挥着引领和辐射作用。换言之,大学精神具有鲜明的伦理指向和道德功能,使得大学人的道德追求超越校园领域,作用于市民道德建设实践。二是培育时代道德主体。大学精神与城市精神具有特殊的道德特质和强烈的伦理追求,以实现和推进人的全面发展和完善为旨归。基于两者的内在逻辑关系,发挥大学精神的道德建设功能,创新市民道德教育,提升市民道德水平就具有了可行性。教育本身的性质决定了大学整体上必须是道德性的机构,形成大学内部所有成员共享的价值观与信念,保证大学的办学目标与办学活动符合道德规律。[2]大学具有先天的道德基因,博学儒雅的大学教师、好学向上的学生以及教育知识等构成要素饱含道德意蕴,大学的组织设计以及教育教学的实施关系立德树人的具体成效。大学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在人才培养的过程中注重提升其道德素养、规范其道德行为,使之能够以伦理的方式处理个人与国家、个人与社会、个人与他人的关系。在知识和技能教育中融入精神教育,提高思想道德教育水平、提高学生的精神生活质量,是大学担负的时代使命,也是弘扬大学精神题中应有之义。因此,立德树人既是大学赖以存在和发展的根基,也是承载道德教化重任形成大学精神的本真状态。

三、伦理精神的失落:大学精神作用城市道德建设的现实困境

大学精神是承载大学人道德理想、展示大学人道德素养、落实大学人道德实践的重要载体。大学精神作用城市道德建设的路径,可通过大学具体办学实践与社会发生联系,或通过文化融合创新方式对城市道德建设产生影响。从社会道德建设成效进行审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现代大学精神凝练培育有待加强

主要表现为对大学精神与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的关系认识有待深入,对于大学精神融入时代文化、转变为社会精神文化和社会道德教育资源发掘不够。当前,社会处于转型发展期,城市和大学的文化内涵、精神品格同样有待发展完善。从意识形态而言,现代大学精神与时代精神、民族精神的融合还处于基础阶段。相比较大学与城市政产学研方面合作的主动性而言,大学与城市在精神文化层面的交流处于自发阶段,尚未形成主体性意识。尤其是现代大学精神所蕴含的道德规范、伦理秩序、公共理性,与城市精神的对接还处于初期。

(二)大学道德教育精神资源开发乏力

大学的道德教育存在“道德知识”与“道德实践”的脱节,大学历史故事、大师道德人格、校园先进文化等大学精神文化动力没有得到充分发掘,大学道德教育失去了自身精神文化支撑,大学精神所型塑的道德人格缺乏从认同到实践的转化,忽视了大学教育对精神提升的根本意义,培养了一批“精致的利己主义者”。“精神和文化上的困惑是当前道德教育的最大困惑,精神和文化价值层面上的危机乃是道德教育最深层次的危机。”[5]市场经济激发了大学的工具性和功利性,部分高校出现了学术不端、师道不尊等问题,原本作为“象牙塔”的大学形象悄然受损,引发了社会对大学人能否坚守高阶道德的质疑和批判。随着市场经济对社会生活的全面渗透,大学人的精神生存空间受到多重压制,大学作为道德高地的神圣感被“祛魅”,精神教育被放逐在大学以外,加剧了道德理想和现实的张力冲突。

(三)大学精神与城市道德建设相对脱节

大学精神以文化的方式存在。大学文化折射出来的大学人理想和道德追求,不仅规范和指导着大学人的道德行为和道德生活,而且以文化认同、文化融合的方式进入社会生活,对城市道德建设产生直接或间接的作用,尤其是对市民的道德情操、道德情感有着积极的提升作用。大学精神是特殊的社会群体即大学人的精神文化追求,应该通过大学人的道德理念、道德行为等榜样或示范方式流传于社会。即作用城市道德建设,推进从大学道德文化到社会道德文化的转变。当前,大学精神作为高阶文化的熏陶、示范作用发挥不够。大学精神作用城市道德建设,必须进入社会伦理道德体系,以适于市民接受的方式存在,否则就会导致“阳春白雪”“曲高和寡”的窘态。与美国大学作用公民道德建设模式相比,我国大学精神文化发挥渠道比较单一,尤其是推动大学道德教育和社会道德教育衔接,向社会拓展大学道德教育职能,增强高阶道德理念为市民所认同、内化的成效不大。

综上所述,大学人对市民道德示范效度的降低,以及大学精神与城市道德实践的分离,都显示了制约大学精神作用城市道德建设的关键问题所在,即大学精神的“悬浮”问题,从而引发了大学在城市道德建设中“空场”问题。

四、伦理精神的濡化:大学精神作用城市道德建设的实施路径

大学精神不仅规范和指导大学人的道德实践,而且能够以文化认同的方式进入生活,对城市道德建设产生积极作用。为此,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论述实施路径。

(一)增进对大学精神的认知和深度认同

发挥大学精神对城市道德建设的作用,一般重在发挥大学作为教育机构对道德知识传播和道德实践的推动作用,促进市民对大学道德的认同和尊崇,形成内在的精神文化基础。一是培育凝练富有时代特色的大学精神。大学要从时代发展演变中汲取精神营养,为时代的发展演变凝聚精神文化资源。[6]大学精神的凝练和研究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思想内核。把大学精神置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一特定时代背景下进行审视,赋予大学精神以时代特征,把中国高等教育尊崇的自由、公平、正义和向上、向善的精神特征凝练出来,尤其是形成“大学—城市”互动型精神文化,为时代发展凝聚精神文化资源。[6]大学与城市互动发展为大学精神注入了时代内涵,体现大学与城市的共同追求、共同精神。重在把这种精神融入城市精神文化体系,邀请高校专家教授参与城市精神文化建设的规划和研究,有意识地把大学精神纳入其中,促进城市精神文化层面的观念与制度创新。同时,推动大学精神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建设。大学作为传播、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行者、推动者和示范者,要发挥大学精神对于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功能,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理论形态转变为实践形态、从高蹈的理想转变为坚实的现实、从社会主义的主流价值观念转变为普通民众的切实道德行动。

二是推动社会群体对大学精神的深度认同。根据道德品质的内化外化规律,发挥大学优势参与和推动市民道德建设,要创新知识传授方式,预设道德情景,推动城市居民对大学精神和美德伦理的理念认同。

针对未来的市民而言。大学要注重呈现大学精神蕴涵的道德追求,通过教育活动传授道德知识,指导道德生活实践,推动大学生的道德品质和道德精神成长。创新教学方式,在校园内进行道德生活情景预设,促进大学生道德知识与生活实际的历练与结合;进而随着学生毕业走向社会,促进大学精神的道德效力由校内向校外扩散。

针对现在的市民而言,发挥大学作为道德高地的作用,促进市民对高阶道德理念的认同和坚守,提升市民精神追求,实现个体的道德涵养与城市道德素养的双向提高。建设开放式校园,辐射大学先进精神文化。大学开放国家级教学科研平台和校史馆、博物馆、档案馆等公共教育资源,面向市民开放各类院士讲座、名师论坛、文化论坛等,大力宣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公德。发挥大学道德先进群体的典型引导和公共示范作用,让社会共享大学先进道德文化资源,促进市民对高阶道德更加深入的认同。

(二)提升大学精神的道德建设效用

大学服务城市建设和发展,是大学人以大学精神影响城市精神文明建设的过程,把大学精神负载的物质文化、制度文化、精神文化融于城市、见于城市文明素质,在精神文化层面使得大学真正与城市结为牢固的共同体,共享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帅的大学文化、城市文化。同时,城市要主动把大学所蕴含的求真求实、崇尚理性的科学精神和崇德向善、民主自由的人文精神,通过城市文化建设纳入城市精神文化系统,促进大学精神在城市实体中的发扬。

一是建设城市道德生活示范基地。大学精神资源可以覆盖和影响城市诸多群体。利用大学办学层次的多样性,以大学教师群体集中居住区为核心领域,发挥大学伦理道德的辐射作用,形成市民道德示范引领高地。发挥大学精神对周边社区的影响作用,做好针对性的道德教育和引导工作。根据城市产业结构布局和从业人员生活需求,形成个体、社区、单位、城市等良性互动,推动行业职业道德融入市民生活。大学影响和提升市民道德境界的关键在于,通过重塑社会交往文化,重塑个体美德伦理。鉴于大学存在实体和虚拟两种形态,大学精神要作用于实体和虚拟两个层面,不仅要融于实体生活,同样要见于虚拟生活。通过虚拟大学、网络大学、慕课等方式,以及手机微信、PP端等现代信息技术方式,以显性或隐性的方式传播大学精神,传播引导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清流文化,作用于各种群体思想与行为实践。

二是建设城市道德研究高地。大学精神作用个体成长,也是发挥大学对于城市道德治理、重塑个体的功能。当下,要发挥大学作为道德智库的专业影响力,根据“熟人社会”向“陌生人社会”的转型,重点研究催生美德伦理向责任伦理教育模式、道德知识化模式向日常生活化教育转化的内在因素,从而为把握市民道德教育存在的本质、理解市民道德教育活动的实质、构建合理的理论体系积淀根基性工作。重点研究大学作用市民道德建设的道德认同机制、实践转化机制,从精神、思想、文化层面增强对道德的认同、践行以及形成信念,推动从道德知识到道德信念的转变,发挥大学精神的重要资源作用。

三是着力解决城市道德建设难题。社会转型带来的精神文化的“世俗化”“消费化”趋势,不断消弥传统伦理文化的崇高感和神圣感,是城市道德建设和市民精神文化面临的时代难题。大学精神对大众生活的引导,重在发扬求知求真的精神文化,高举尊崇知识、求学问道的旗帜,塑造崇尚公平、公正、自由的生活观念和生活方式。大学要瞄准城市转型发展中的产业提转升级以及社会治理方式变革带来的道德领域重大难题,把大学精神所蕴含的价值观念、价值导向融入社会生活,以新技术、新理念、新方式来影响和改变市民的生活理念,提升市民群体的道德品质与精神文化素养,形成更加开放共享的城市文化品格和道德风貌,推动大学精神从理论形态转变为实践形态,从高蹈的理想转变为现实行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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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李慧玲,孟亚.大学道德危机追问——兼与道德危机中的中国大学作者商榷[J].大学教育科学,2012,(2):25-29.

[3]郄海霞.大学与城市互动的分析模型[J].高教探索,2008,(4):14-17.

[4]王宗光.发挥大学文化对城市文化的助推作用[J].上海党史与党建,2003,(7):1-3.

[5]戚万学.当前中国道德教育的文化困惑与文化选择[J].教育研究,2009,(10):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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