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思想政治建设推进公安改革发展

2016-04-11 11:22张光华四川警察学院四川泸州646000
四川警察学院学报 2016年1期
关键词:思想政治工作

张光华(四川警察学院 四川泸州646000)



强化思想政治建设推进公安改革发展

张光华
(四川警察学院四川泸州646000)

内容摘要:推进公安改革发展,强化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是保障,必须坚持“四个不动摇”:一是坚持政治建警不动摇,进一步创新公安队伍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二是坚持从严治警、依法治警不动摇,坚定不移推进公安队伍职业化、规范化、现代化建设;三是坚持把抓源头抓长远作为“铸魂、育警”的治本之策不动摇,破除公安民警招录体制弊端;四是坚持把战训改革作为提升公安队伍能力素质的现实路径不动摇,着力构建公安民警常态训练新模式。

关键词:公安改革;思想政治工作;教育训练

党的十八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公安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公安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公安队伍的关心厚爱。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八次会议上,作出了“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重大部署。要奋力推动公安改革攻坚破难,必须以强大的思想政治建设为保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公安机关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加强公安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为引领,以全面深化公安工作改革、全面推进法治公安建设为目标,以“四项建设”为载体,深入开展“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创建活动,切实提高公安机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能力水平。

一、坚持政治建警不动摇,进一步创新公安队伍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政治建警是坚持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是公安队伍建设的生命线,是建设法治公安和强化“四项建设”的思想保障和组织保障。

(一)强化三种意识。

1.强化公安思想政治工作的生命线意识。我们党是靠思想政治建设起家的,靠思想政治工作发展的。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全部历史和长期实践证明,思想政治工作是党的建设、经济工作和其他一切工作的生命线,同样也是我们公安工作的生命线。人民警察的政治属性决定了思想建警、政治建警的根本原则,强化公安民警政治坚定、忠诚使命的思想基础和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是公安机关正确履行执法职能的重要保障和公安事业发展的根基,是新形势下公安队伍能够经受住各种考验,永葆生机和活力的生命线。当前,公安思想政治工作的生命线价值内涵要从强警兴警的“方向线”、能打胜仗的“保障线”、中心任务的“服务线”三个方面去深刻理解。

2.强化公安思想政治工作的首位意识。毛泽东同志曾讲:“掌握思想领导是掌握一切领导的第一位”[1]。习近平总书记在2013年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强调,“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要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确保思想政治上特别纯洁、特别过硬、特别坚定。”[2]美国西点军校一位教官在谈到中国军队时,曾不无感慨地说:

“我们不怕中国军队的现代化,就怕中国军队的毛泽东化!”“毛泽东化”,指的就是威力无比的思想政治工作。因此,在全部公安工作中,必须始终把思想政治工作放在首位。公安思想政治工作的首位意识,就是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也是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做好当前公安思想政治工作,最紧要的是大讲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价值追求,大力倡导人民警察的核心价值观,大力倡导人民警察职业精神、职业操守、职业荣誉,用公安三化建设来统一思想、凝聚意志。

3.强化公安思想政治工作的创新意识。当前,应重点围绕如何适应新形势、抓住“新思想”、运用新思维来创新公安思想政治工作。要主动适应信息化、网络化、多元化的时代发展需求,密切关注社会思想动态,紧贴民警担负的使命任务,用发展的眼光、开放的心态认识民警特别是青年民警的思想特征,以变应变、因变而变,掌握工作主动权,不断创新探索“铸牢忠诚警魂、培育时代新警”思想理念、工作方法和教育模式,才能容得下“新思想”、“活思想”。这既是一种自信,更是一种智慧。过去老民警思想单纯、老实听话,现在的青年民警见多识广、个性张扬;过去信息来源少,报纸当文件学,现在信息来源多,足不出户也能纵览世界;过去,指挥员振臂一呼,应者云集,义无反顾,现在的青年民警,在价值多元的社会中成长,质疑思维是较为普遍的特点,服从不一定服气。民警思想“新”、思想“活”是时代发展的必然,不能用“老套筒”、“死办法”应对。

(二)要抓好两支队伍。

1.抓公安政工干部队伍。习近平同志在纪念古田会议85周年大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引起很大社会反响。这次会议给了我们很多历史启示,其中之一便是古田会议改变了大革命时期政治工作机关隶属于军事工作机关的做法,明确规定政治机关与军事机关是在“前委指导之下平行地执行工作”[3]。可见红军建军之初,即赋予了政治机关在军队中特别重要的地位,这有效保证了军队思想政治工作的效力。而反观我们今天公安机关的现状,政委、教导员这些公安思想政治工作的主官与业务主官比起来,实际处于次要的、从属的地位,一般的政工干部更是处于权威有限、责任无限、作用有限的尴尬境遇。目前,公安政治工作的地位不高、政工干部的权力有限、职能定位不准,这些势必都会严重影响这支队伍的工作积极性,进而也就影响到整个公安政治工作的质量和效能发挥。因此,应大力加强各级公安机关政委、教导员和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将其履行落实思想政治工作主岗职责作为公安工作的刚性内容加以明确、固化和考核。

2.抓公安政治理论教官队伍。政治理论教官队伍作为教育训练工作的主体,是促进公安队伍政治素质提升的主导力量。要通过教育训练全面提升民警的政治觉悟、理想信念和职业精神,必须加强政治理论教官队伍建设。然而,当前我们在公安民警政治理论培训上存在课程设计随意化、教学内容碎片化、教官选聘封闭化等问题。特别在公安教官队伍建设上,目前着重抓的主要是警务技能教官和公安业务教官团队建设,对政治理论教官队伍的建设则重视不够。比如,四川警察学院思政课教学团队作为优秀省级教学团队和省级科研创新团队,拥有较强的师资阵容(目前已拥有8名教授、8名副教授),但长期以来基本没有参与过全省民警政治理论训练课程的设计、课程内容的策划工作,也少有人被遴选为政治理论教官参与到民警政治理论教育训练之中。从政治建警、依法治警和公安队伍职业化建设的长远计,应当依托公安院校,全面整合各地资源,精心打造一支优秀的公安政治理论教官队伍,并系统地运用于“三化”建设之中。

二、坚持从严治警、依法治警不动摇,坚定不移推进公安队伍职业化、规范化、现代化建设

从严治警是人民警察法的立法宗旨之一,是公安机关一以贯之的治警思想;依法治警是依法治国方略在公安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公安机关加强“三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前提基础。公安队伍作为推进依法治国的专业力量,在新的形势下,必须把从严治警、依法治警摆上战略性、全局性的位置,深入研究,理清思路,明确重点,找到方法,坚定不移推动“四项建设”的落实。

(一)教育引导全体民警深刻认识从严治警、依法治警的重要意义。

从严治警、依法治警的本质涵义,是国家依法对人民警察实施领导和管理,公安机关依法履行职责、行使权力、管理队伍,人民群众依法对公安机关实施监督,使公安机关的各项工作纳入法制轨道。从严治警、依法治警是从严、依法、治警三位一体的科学体系,其中“从严”是管理的要求,“依法”是管理的依据,“治警”是管理的对象。在新的形势下,坚持从严治警、依法治警方针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显得更为重要、更为迫切。

首先,从严治警、依法治警是公安机关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客观需要。公安机关是国家重要的执法机关,是依法治国的基本主体之一,在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负有重要责任。从严治警、依法治警既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际行动,也是依法治国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其次,从严治警、依法治警是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对公安机关的必然要求。公安机关作为党领导下的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只有坚持从严治警、依法治警方针,以法治精神驾驭复杂局势,以法律手段处理复杂问题,才能全面提高公安机关的执政能力和执法水平,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

再次,从严治警、依法治警是“法治公安”建设和“三化”建设的根本路径。“法治公安”和“三化”建设的本质内涵是法治,基本要求是从严。只有坚持从严治警、依法治警方针,努力实现公安队伍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标准化,切实增强公安工作的组织性、计划性、准确性,才能从根本上提高公安队伍的战斗力和公信力,推动公安队伍治理从单纯凭经验、按惯例办事向按法规制度办事转变,从习惯突击式、运动式抓工作向依法有序抓工作转变,真正形成领导依法决策、机关依法指导、队伍依法管理、民警依法办事的良好局面。

(二)着力破解影响从严治警、依法治警的突出问题。

当前公安机关在从严治警、依法治警方面主要面临三大问题:

一是公安机关的法治理念、法治实践与国家法治化进程还不完全合拍。主要是:1.执法思想有误区。一些公安机关领导和民警法律素养不高,法治观念不强。影响了公安执法工作的有效开展和公安机关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2.执法实践有偏差。有的奉行实用主义,执法时随心所欲。有的对新的法律法规似懂非懂,执法时单凭经验办事,或者死抠条文,机械地理解和执行法律。3.执法权力运行机制不顺畅。公安机关内部监督机制不够完善,执法责任机制不够清晰。

二是公安队伍治理与“四项建设”的总体要求还不适应。一是治警严得不到位。尽管这些年来公安部和省厅都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搞了不少教育整顿,但一些突出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二是从优待警不全面。近年来,各级公安机关在改善基层工作条件、物质装备和民警生活待遇上办了不少实事,但对解决民警执法遇到的问题和保护民警执法权益方面做得还不够。三是认识理解有偏差。一些公安机关领导对执法工作和队伍建设中的问题,往往一味强调执法环境差、警力不足、经费紧张,将其作为挡箭牌而放松要求。有的把姑息纵容与关心民警混为一谈,对队伍中的问题不主动揭露、不如实报告、不认真查处,看似保护民警,实际上既害个人,又害集体,更害事业。

三是公安保障机制与完成公安工作任务的需要还不适应。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法律保障跟不上。比较突出的是,人民警察法的配套法规不够完善,在公安机关的管理体制、机构设置、职务序列、招录培养准入资质、轮岗交流上缺乏统一规范。另一方面,警力保障不到位。近些年经费不足、装备落后的问题基本得到解决,但警力不足和民警特殊职业保障较差,仍然是制约公安工作发展的瓶颈之一。

(三)以创新的精神推进从严治警、依法治警。

1.坚持弘扬法治精神,做法治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崇尚者。强化民警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理念,最重要的是提升公安民警的法治信仰。为此必须努力做到:深入学法知法。法律渗透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只有学法懂法,才能更好地行使职权,提高依法办案水平。要深入学习宪法,学习基本法律以及与公安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形成对法治的崇尚和信仰。遵守敬畏法律。法律既是底线,也是红线,是我们应该遵守的最起码的行为规范,也是公安机关必须带头执行的行为准则,要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弘扬法治精神。亚里士多德说过:“法治应包含两重含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定得良好的法律。”[4]法国思想家卢梭也曾说过,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公安机关必须大力弘扬法治精神,让法律成为每一个公安民警的崇高信仰,进而转化为公平正义的价值取向,转化为执法办案的规范行为,转化为依法履职的“软实力”,推动公安事业沿着社会主义法治轨道不断发展进步。

2.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升公安治理能力。习近平同志指出,“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努力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规范发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法治意味着理性的治理,而人治则难以避免非理性的误区。法治不仅要求依法而治,还要求把法律理性融入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亚里士多德之所以得出“法治应当优于一人之治”的结论,就是因为法治更符合人类理性。只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理国家,执政行为才会具有合法性、稳定性和规范性。公安机关运用法治思维,就是运用法理思考问题,依据法律逻辑阐释社会现象、校正社会观念;运用法治方式就是按照法律规则协调利益关系、解决冲突纠纷,遵循法治规律行使权力、治理社会。公安民警只有掌握法律理论、树立法律意识、熟知法律规范,才能真正做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公安工作发展。

3.坚持治警与优警并重,依法治理公安队伍。在治警与优警并重的把握上,要注意解决好三个问题:一是要在依法的基础上从严。从严治警必须靠法治,不能搞人治。要以贯彻人民警察法规、条令等为核心,坚持用法律和制度管理公安队伍,用标准和规范建设公安队伍,做到严之有据、严而有度。二是从优待警要从物质层面向精神层面延伸。要在继续落实各项从优待警措施、解除民警职业后顾之忧的同时,充分考虑公安机关职业风险大、执法环境复杂的因素,为民警依法行使职权提供法律保障,充分运用法律手段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要切实关心民警的心理健康,逐步建立心理健康保护机制,综合运用各种措施舒解民警的心理压力,减轻他们的精神负担。三是积极探索严优结合的治警新路。

三、坚持把抓源头抓长远作为“铸魂、育警”的治本之策不动摇,破除公安民警招录体制弊端

建国以来,公安院校与公安机关之间在人才输送与民警选录方面存在天然的“源”“流”关系,这是毋庸置疑的,其他国家也大多遵循了这一规律。一旦水的源头出了问题,或者被污染,或者被阻滞,势必影响水流的质量和通畅,进而对整体环境带来破坏和影响。公安院校起着培养公安专门人才的“源头”作用,公安院校毕业生自然应成为公安队伍招录的主体和主流,而公安招录体制则是保证源流通畅的“渠道”和“闸门”。如果源头把关不严、培养不正、生长不好,公安队伍主流肯定会出问题;如果渠道不畅通,闸门随意放,必然会影响到公安院校主流人才的流向,从而影响公安队伍的“自然生态”。为此从公安队伍的战略性、长远性建设出发,必须下决心加快推进公安民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

(一)理性审视现行人民警察招录模式存在的体制弊端和瓶颈制约。

一段时期以来,人民警察招录模式片面强调公务员考录公平、公正等一般属性,职位报考范围设定具有局限性、职位开考比例设置存在片面性,忽视了公安工作职业内涵特点和公安民警成长成才规律性,公安院校毕业生入警率较低的情况较为普遍,影响了公安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正规化建设,公安队伍长远建设和公安院校发展因此受到“瓶颈式”制约。如何发挥公安机关在反恐平暴、捍卫国家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的特殊作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活安全;如何从源头上提高公安队伍的综合素质和实战能力,提升公安院校服务公安实战的水平,创新公安民警招录体制,打通公安专业人才顺利入警的渠道就显得尤为急迫。

(二)高度重视公安队伍长远建设和公安民警成才的规律性。

由于公安工作的特殊性要求,公安民警成长成才有着特定的规律性。一名普通青年要成为合格人民警察,需要数年如一日的警务作风养成,需要长期的“忠诚警魂”铸造,需要“千锤百炼”的专业技能培养,其成长过程具有长期性和规律性。公安院校严格的警务化管理、坚定的政治育警、政治建校办学方针、浓厚的警察文化氛围、系统的专业技能培训、科学的人才培养机制、规范标准的训练场所等,对于培养造就职业化、规范化、现代化的警务人才,具有其他任何院校无可替代的优势。

(三)牢牢把握人民警察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历史性机遇。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健全从政法专业毕业生中招录人才的规范便捷机制,完善职业保障体系。”这为公安招录体制改革带来了难得的历史性机遇。各级公安机关和公安院校,必须从公安队伍建设的战略性、长远性出发,快速推进以“按需招生、单独联考、择优录用、定向就业”为主要模式的公安民警招录体制改革,以充分实现培养信念坚定、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应用型、实践型公安专业人才的目标,健全以公安院校毕业生充实公安队伍为主渠道的规范便捷招警机制,从源头上打通公安院校毕业生入警渠道,确保公安专业人才学有所用,确保公安人才队伍建设得到可靠的警力补充和职业保障。

四、坚持把战训改革作为提升公安队伍能力素质的现实路径不动摇着力构建公安民警常态训练新模式

在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进程中,各级公安机关党委把教育训练置于优先发展的地位,以推行“轮训轮值、战训合一”训练改革为契机,提高教育训练工作的效能和质量,推动民警教育训练工作向实战化、专业化方向发展,为全面提高公安民警综合能力,促进公安民警和公安机关良性、健康和可持续的发展提供了重要保证。

“轮训轮值、战训合一”训练改革是“四项建设”的重要推手。“工欲善其事,必先利于器”,要成为“四项建设”的积极实践者、推动者,必须着眼当前公安队伍现状和公安工作的实际需要,构建民警常态教育训练和备勤新模式,将“轮训轮值、战训合一”的训练纳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视野中。

(一)坚持全面发展的观点,发挥“轮训轮值、战训合一”训练在公安工作中的基础性、先导性和战略性作用。

四川省公安厅党委关于“战训合一”训练的谋篇布局立足全省、着眼长远、覆盖全警,各级公安机关打破思想藩篱,更新观念,立足实际,紧扣战训合一改革的“路线图”和“时间表”,突破了在教育训练体制、教官队伍建设、训练课程体系、经费装备保障等方面的制约因素,“战训合一”训练的标准化、规范化、特色化建设取得突出成效,值得很好总结。

(二)坚持协调发展的观点,将“轮训轮值、战训合一”训练模式放在“四项建设”的整个大系统中来谋划。

要摆脱传统就“教育训练”抓“教育训练”的固有思维,突破长期形成的公安条块体制束缚,将警察发展置于“四项建设”的大系统来推进,将公安队伍建设置于深化改革和依法治国的大系统中来谋划,既要防止急功近利的思维意识,也要防止消极观望的态度,把战训合一深度融入到“四项建设”中,坚持“战训合一”统筹规划“一张网”,充分考虑各地公安机关的资源禀赋、区位优势和勤务需要,整合全省警力资源,形成新的警力布局,突破行政区划限制,打造相互衔接、全面覆盖的全域应急勤务体系网,实现警力资源共建共享共用的崭新格局。

(三)坚持可持续发展的观点,将“轮训轮值、战训合一”训练模式重点置于提高民警的核心履职能力上来。

通过持续改进训练解决民警“像警察”、“是警察”以及“做称职警察”、“做优秀警察”的关键能力。通过思政教育创新训练、纪律作风强化训练、基础能力(如体能、射击、群众工作等)维持训练和处置突发事件、巡逻防控、抢险救灾等实战化内容训练,以及专业能力提高训练等,从职业精神、法律素养、基本体能和警务技能等方面进行分轮次的持续跟进训练,推动警察的专业化发展,切实提高公安民警推进和落实“四化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综上,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触及点多、涉及面广、任务艰巨,必须调整思路、创新求变,坚持“四个不动摇”,切实把强化公安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在公安部和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集中力量、攻坚破难,积极稳妥、依法有序推进公安改革发展。

[参考文献]:

[1]中宣部.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思想政治工作[M].北京:学习出版社,2000:2.

[2]学习习近平总书记8·19重要讲话[M].北京:人民出版社出版,2013.

[3]毛泽东.中国共产党红军第四军第九次代表大会决议案[A].毛泽东选集(第一卷)[C].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4]柯彪.亚里斯多德与《政治学》[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0.

(责任编辑:李宗侯)

Strengthening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Construction Promoting Development of Policing Reform

ZHANG Guang-hua

Abstract:Strengthening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construction is the guarantee of promoting development of policing reform. We must stick to the“four adherence”:firstly,stand firmly by building the police with politics,making further efforts to innovate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work. Secondly,stand firmly by managing police strictly and by law,propelling construction of police force unswervingly to professionalization,standardization and modernization. Thirdly,stand firmly by stressing essential and long -term effects as fundamental solutions to educate and train police,and getting rid of drawbacks of police recruit system. Fourthly,stand firmly by the mode of combining fight and training reform,which is the practical way to improve capability and quality of police force,making efforts to constructing new mode of normal training.

Key words:policing reform;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construction;education and training

中图分类号:D631.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5612(2016)01-0001-06

收稿日期:2016-01-16

作者简介:张光华,男,四川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四川警察学院党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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