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式教学法在公安文书教学中的应用研究

2016-04-11 07:34赵加贵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上海200137
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16年3期
关键词:公安院校文书公安

赵加贵(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 上海 200137)



参与式教学法在公安文书教学中的应用研究

赵加贵
(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 上海 200137)

公安院校与普通院校在人才培养模式上有诸多区别,其中公安文书写作是培养公安民警的通用能力之一,公安文书课程作为公安院校必修基础课,有其重要的价值。如何更好地结合公安实际工作写好公安文书是公安文书课程教学的重点难点,针对于此,我们以公安文书课程教学为研究起点,从教学主体——教师和学生两个维度分析,引入“教学与实践”结合,学生转型的参与式教学理念,提出一些文书教学改进思路,缩短教学与公安一线实战的距离,进一步提高公安文书教学水平,力争培养“理论扎实、写作能力强”的公安人才。

公安文书;维度;参与式教学

公安院校普遍开设公安文书课程,是为了让学员了解公安文书的基本理论、流程,掌握撰写公文的基本能力,达到毕业后能在各专业警种岗位上准确、规范地制作公安文书。公安文书主要包括行政文书和法律文书两类,公安院校的教学过程由教师和学生共同构成,而在教学的这两个构成中, 教师在课堂教学中通常占主导地位,学生被动学习,这种被动式教学往往会降低学生学习热情,教学效果也大打折扣。因此,重视教学方法的研究十分必要。

公安文书作为公安工作的辅助性工具,服务于公安机关各项管理工作,是保障“政令畅通、警令畅通”的重要手段,其实践性、操作性远高于理论性。公安文书写作能力往往不是“听”出来或“看”出来,而需要靠“写”出来或“练”出来。无论文书教师的写作理论讲得如何生动形象、学生的写作理论背得如何熟练,如果不进行公安文书写作实践或练习就不会写出合格的公安文书。因此,课堂教学应该由“讲授型”向“训练型”、“思考型”转变,才能从源头上提高学生的文书写作能力。参与式教学法是一种合作式或协作式的教学方法,这种方法以学习者为中心,充分应用灵活多样、直观形象的教学手段,鼓励学习者积极参与教学过程,成为其中的积极分子,加强教学者与学习者之间以及学习者与学习者之间的信息交流和反馈,使学习者能深刻地领会和掌握所学知识,并能将这种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参与式教学法要求学习者要独立思考,运用自己的智慧有选择上课方式、安排学习进度

当前公安院校文书课程教师所学多为汉语言文学或社科类专业,多对公文中语言、文字、结构较为擅长,而涉及公安文书课程教学时,所授内容容易出现与公安实际工作脱节、内容略显空乏、三不(不深刻、不生动、不具体)等现象。因此,教师需要提高自身公安专业理论知识,深入了解公安实际工作内容,这样公安文书教学效果才会更好。参与式教学法注重教与学的辩证关系,重点强调学生的主体地位,教师辅助教学过程,这种方法能更有效地提高学生学习热情,提升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在公安文书课程的教学过程中,参与式教学有助于从教师和学生两个维度对整个课程合理化构建和完善。

一、基于教师的视角,参与式教学法的注意事项

(一)细化教学目标,注重服务公安实战

在教学过程中,教师“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方”和“术”的教授更为重要。教学目标决定整个教学过程,有了明确的教学目标有利于更好地开展公安教学活动,对教学总目标进行细分更有助于教学子目标的实现。文书教学目的是为了增强学生公安文书写作能力,更好地服务于公安实战,有效地完成公安工作。作为专业性很强的公安院校,公安文书课程教学最应该具备公安特色,教学的目标更需要贴近公安实战并注重文书理论与公安实战工作的结合,强调“思维训练”与“技能训练”的转化,进一步促使公安文书教学成果更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拓宽教学思路,注重案例教学模式

公安文书课程是一门强调培养实际写作能力的通识类课程,“讲授式”课堂教学形式仅停留在梳理出一些理论知识,了解最基础的文书格式层面,只适合培养“纸上谈兵”应试型的学生,而要学生达到“能说会写”的文书能力目标,案例教学是最直接有效的方法。所谓案例教学法(Case method)由美国哈佛大学教授Christopher Columbus Langdell提出,是一种通过模拟或者重现现实生活中的一些场景,让学生把自己纳入案例场景,通过讨论或者研讨来进行学习的一种教学方法。公安院校的教师有条件接触到具体公安工作,有能力收集公安实战工作相关案例。真实的公安实战案例可以激发学生学习热情,促使学生逐步了解公安工作,进而增强公安文书教学效果。案例教学不是大量案例堆积或随意选取案例就可以实现的,是一种有针对性的教学方法。案例教学需要教师完整设计整个教学过程,合理规划教学过程。此外,案例选取也是教学效果好坏的关键点,应尽量选取有代表性、有说服力、有特定意义的案例,这样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转变教学形式,注重教法灵活多变

怎样更好地达到教学效果是文书教学的首要任务。讲授式或常规练习只会增加学生“死记硬背”之感,只会格式上写文书,只会只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学生不能提高公安文书写作的应用能力。文书课程教学需要教师和学生相互配合,如何调动学生参与教学的积极性成为教师面对的主要问题,而参与式教学法可以从一定程度上提高学生的积极性,激发其独立思考问题的能力。参与式教学将学生放在教学活动的主体地位,教师通过组织、设计“活动”的形式,全面调动学生积极参与教学过程,激发学生创造性学习。单一的教学模式必然存在诸多弊端,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教学形式更有助学生能力的有效提升。在教学过程中可以增加课堂讨论、案例分析、课后练习、模拟实战等教学形式,改变以往以教师为中心的教学过程,鼓励学生参与教学过程,改变学生在课堂中的“被动”地位,使学生由“被动”学习向“主动”学习转变,激发学生学习热情并重视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意见反馈。这些方法在一定程度上加深学习者学习印象,起到在学习中应用和应用中学习的教学效果。这种学习不再是机械式记忆与模仿,它注重了学生创新思维的培养,更能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深化教学理念,注重教学内容层次化

任何知识的积累都需要循序渐进的过程,需要不断强化和完善。文书写作需要学生多种知识的积累,包括文学、公安学、社会学等各种知识。当前公安院校对于公安文书课程教学多停留在“大众化教学”阶段,缺乏“精英教学”理念,对文书课程教学有着一定的限制。精英教学是大众化教学的深化,就文书课程而言,可以将文书课程层次化教学,使文书课程能包括知识的讲授和能力的提升两个方面。在学生掌握文书基础知识后,可以根据学生掌握知识情况进行分层拓展教学,使处于不同层次的学生都能有所学。当前,多数公安院校在公安文书教学过程中多强调基础教学层次,学生只是掌握了基础知识或基本的写作方法,只能对一些常规案例进行规定的文种写作或基本法律文书填写,没有达到随机案例、专题活动等情况中涉及到的各种公安文书得心应手的写作能力。在教学中或教学后的练习中可以引入工作程序序列训练法,以几种专项活动为背景,提供相关材料,要求学生融入其中,从计划制定、决策指挥、部署落实、有序推进、信息交流、活动总结、奖励表彰等各环节结合实际攥写系列性文书,提高学生运用文书为公安工作服务并解决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对于一些基础好并对文书写作有兴趣的学生,文书教学也需要深层次教。学校可以成立兴趣小组或开展系列性专题讲座,使文书教学有后续拓展过程,能在学校学习过程中培养出一些公安文书专业人员。学生毕业后在学生档案中予以标注,避免学生入警后单位再重新选人重新培养的情况,合理利用学校、工作单位、学生三方资源。

二、基于学生的视角,参与式教学法的注意事项

(一)理论为本,激发自主性学习

马卡连柯曾说过,“在写作中起决定作用的毕竟不是材料,不是技术, 而是个人的修养”。公安民警作为国家公务人员,应当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策水平。公安民警除了制作一般行政公文外还需要制作法律文书,制作的文书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因此,基础知识的积累十分重要,相关理论的学习更是学校培养学生的重点工作。公文作为传递和宣传类资料,需要扎实的理论功底,丰富的公安专业知识,为了更好地写好公安文书,需要学生不断积累各类知识,并养成良好的公文习作习惯。此外,增强学生语言表达能力,自主学习能力也有助于文书写作。全面了解社会了解公安工作,养成良好的思维方式和学习方法。文书教学更是对学生一种理论知识的传递,激发自主性学习更有助于公安文书写作。

(二)实践为主,开展针对性学习

公安院校学生是准警察,本身不具有公安工作经验,要求他们去写专业性很强的公安文书,遇到的困难阻力是不能避免的。文书写作是一种能力的体现,不能把公安文书写作课当成理论课、知识课去学习,应该重视实践操作训练,理论知识只有通过写作实践才能转化为写作能力,这就需要学生不断学习积极实践,积累公安业务知识。因此,学生在学习其他公安知识的同时要善于思考善于总结,不断地强化实践知识与理论知识的转化,不断地有针对性的参与校内或校外实践活动,灵活多变地将其他公安专业知识应用于公安文书中,不断提高学生公安文书写作能力。

(三)经验为基,强化互动性学习

当前,公安院校专业设置比较集中于公安大类,部分院校更是强调公安专技课程建设,对于一些文科类的课程建设有着一定的局限,这种理念有碍于公安院校学生全面素质教育的发展。学生的基础不同学习能力不同,必然存在学生与学生之间文化素养的差距。公安文书写作毕竟需要文字表达,而文字表达是文化素养的一种表现形式,文化素养的高低也是文书能力提升的一个环节。因此,学生可以通过增强语言、文学等文化素养来提高文书写作中语言、语句、段落结构的写作基础能力,使写出的公安文书具有“准确、简练、庄重、朴实”等特点。学生在公安院校的整体学习过程中,需要不断地学习,不断地积累,更需要积极地主动性学习,与教师良好的互动,亦师亦友相互促进不断提高。高素质的公安民警不仅仅要有网络状的知识结构,还需要具备优良的品格与复合型工作能力、创新能力。在公安工作中,实际情况比较复杂,需要的技能能力也不同,这就需要学生灵活应对,并能根据具体情况开展相关文书写作。

(四)总结为辅,引领探索式学习

美国教育家卡诺斯·白克曾说,“学习写作就是学习思考”。 文书写作需要用简短、规范、准确的语言表述清楚观点、事件,词语、句子需要反复思考逐步推敲,内容、段落之间需要严谨细致的逻辑关系,需要各种知识(如公安知识、文学知识等)相互融合。因此,文书写作不仅仅是一个写的过程,一个思维的过程,更是一个研究性学习的过程。学生在文书写作过程中需要不断总结不断反思,在总结反思中不断提升文书写作能力。文书写作培养学生积累、观察、分析等方面的综合能力,练习公安文书写作有助于学生探索性思考,深入钻研公安专业知识,提高逻辑思维能力,养成“愿动脑、勤动脑”的好习惯。文书写作能力的提高更有如下好处:一是提高学生记忆能力、理解能力、操作能力;二是提高学生抓住事物本质,总体把控能力;三是提高学生分析材料、取舍材料、提取观点的能力;四是提升学生细致、准确严密的工作态度和兢兢业业干公安的责任心。

三、结束语

公安文书写作是一门综合性很强的课程,与公安相关课程均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写作能力的提升不能一蹴而就,需要循序渐进。公安文书课程的教学同样可以尝试公安其他学科实行的“训练型”、“ 思考型”教学模式,将学生引入参与式教学活动中,变“教师主导”课堂为“学生主导”课堂。在教学过程中采用开设或增加选修课、讲座课等方式,形成完善的科学的公安文书教学体系,可以正确处理“教师定位”与“学生定位”的相互关系,正确处理“理论教学”与“写作训练”的相互关系,正确处理“方”与“术”的相互关系,最终形成公安文书教学有机体,推动公安文书教学跨越式发展。教学过程中需要注重学生知识面的拓展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学生的实践性和综合性决定学生写作水平, 教师可以从教学目标、教学方法、教学形式、教学内容等几方面加强文书教学工作,学生可以从理论、实践、经验、总结等几方面提升学生文书写作能力。此外,学校、教师、学生三者相互配合才能使公安文书教学落到实处,取得更好的教学效果。

[1] 殷虹.关于启发式教学的一些思考[J].职业教育研究,20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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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谢译慧.参与式教学[M].重庆: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

Abstracts: Public security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in personnel training modes have many dif erences. Public security writing is one of the most general ability of public security police. Public security document course as a compulsory basic course in public security colleges, has its important value. How to write better combined with the practical work of public security police documents is the key of the police documents teaching dif culty. Aimed at this, we take the teaching of public security documents as the research starting point. From the two dimensions of teachers and students, the introduction of "teaching and practice" combination and the teaching idea of the participation of students in transition are put forward.

Participatory Method in the Teaching of Police Documents Applied Research

Zhao Jiagui (Shanghai Police College Shanghai 200137 China)

Police Documents; Dimension; Participatory Teaching

D631.15

A

1008-5750(2016)03-0072-(05)

10.13643/j.cnki.issn1008-5750.2016.03.011

2016-05-12责任编辑:孙树峰

赵加贵(1985—),男,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基础部初级教官,工学硕士。的权利,除了班级教学以外,教学人员还可以采用小组教学、课堂讨论教学、差异化教学、网络教学等教学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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