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之争与政治重建:中华民族理论的困境和出路

2016-04-11 05:42
思想战线 2016年5期
关键词:理路国族中华民族

曹 为



古今之争与政治重建:中华民族理论的困境和出路

曹 为①

百年来,中华民族理论试图回答的核心问题是:现代中国如何继承历史形成的广阔幅员,建立长期高效调集资源的超大民族国家。对此问题的不同解答,是造成中华民族理论诸多分歧的根本原因。就此而言,中华民族理论的政治重建,并非针对民族平等理论和民族补偿政策,而是要在民族主义的问题上建立国家学说。这种国家学说要求增加传统民族理论缺乏的个体维度;扭转国族建设的文化本位为政治本位;提高政治效率,从而为充实政治规模提供根本保障。从本质上讲,中华民族理论不是“民族”的主张,而是“国家”的理论。

中华民族;古今之争;政治重建

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要求推动中华民族建设,中华民族建设的成效,取决于中华民族理论的清晰和包容程度。然而,回顾中华民族理论的百年演进,却是一部众说纷纭、歧义迭出的历史。理论的含混,固然受到时事变化的影响,但主要原因还在于,该理论始终处于一种根本困境中。这种困境源于它试图处理的问题,即在近代西力东渐的背景下,协调民族问题上的古今之争。这种古今之争表现在世界历史、民族国家和个体自由三个层面,本文试逐一分析,并提出重建中华民族理论的初步设想。

一、政治效率或政治规模:世界历史进程中的中华民族

近代以来,世界历史呈现为两种政治因素的竞争:一是政治效率,二是政治规模。从近代早期到19世纪,政治效率是西方国家全球扩张的决定性因素。这种政治效率,不是指君主的英明统治,或官僚机器的规范运转,而是指在一定领土范围内对人力、物力的长期高效调集。特殊的政治效率源于特殊的政治建构。这种政治建构要求打破语言、习俗、宗教、地区、行业等传统社会的阻隔因素。一方面使资本在市场内自由流动,另一方面以法治和民主推行权利保障和公正分配,以无差别的公民身份,把一定领土范围内的人们组织起来;这种政治建构的产物就是民族国家(National State)。*[英]埃里克·霍布斯鲍姆:《民族与民族主义》,李金梅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17~18页。相比幅员辽阔而一盘散沙的古老帝国,民族国家尽管规模有限,却具有长期高效调集资源的能力,这使它在全球竞争中占尽优势。在救亡图存的背景下,非西方文明纷纷走上建构民族国家的道路。在当时,政治效率与民族国家可谓一体两面,为了建立民族国家以提高政治效率,放弃帝国的政治规模往往被视为一种不可避免的代价。

20世纪见证了民族国家对传统帝国的最终胜利,也逐渐暴露出民族国家的根本弱点,即缺乏政治规模。两次世界大战后,世界政治重心无可挽回地从欧洲转向北美;与此同时,政治规模超出政治效率,重新成为20世纪国际竞争的首要因素。*[英]阿诺德·汤因比:《历史研究》,刘北成, 郭小凌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289页。在古代世界,政治发展的逻辑顶点是帝国的大一统和普遍和平,这在中西方并无差别。近代以来,帝国的政治规模逐渐让位于国家的政治效率,帝国的理想被打破了。20世纪的政治规模,不能简单等同于传统帝国的幅员辽阔。它需要广阔的幅员,但前提是在该幅员内建立起符合民族国家标准的人们共同体。在20世纪,第一流国家不仅需要民族国家的政治效率,也须具备匹敌帝国的政治规模,在本质上,它要求建立与帝国幅员相当的超大民族国家。*[英]哈·麦金德:《历史的地理枢纽》,林尔蔚 ,陈 江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8年,第69~70页。这种超大民族国家面临两种困难:其一,在辽阔幅员内,语言、习俗、宗教、文化的差异性和复杂性成倍增长,如何赋予不同人群以同质的公民身份,并提供普遍联合的正当基础,这是19世纪不曾遇到的问题。其二,政治规模不仅有量的要求,更有质的考量。英帝国的领土分布全球,号称日不落帝国,它的弱点在于完全依赖海权,且防御线过于漫长;苏联的幅员超过历史上所有帝国,但它缺乏出海口,且有相当部分为难以利用的冻土。由于这些质上的缺陷,英、苏两国不能成为20世纪头号强国。

20世纪初,提高政治效率已成普遍共识,扩充政治规模也已初露端倪,这就为当时的中国提出了两个任务:既继承历史形成的广阔幅员,又凝聚为传统社会所远不及的、长期高效调集资源的政治共同体。首先引起重视的是政治效率。甲午战争打破了洋务运动“中体西用”的迷梦,八国联军终止了保守派“民气可恃”的幻想。人们逐渐认识到,除非在制度和文化上作根本变革,建立长期高效调集资源的全新政治体,否则,中国就不能免于亡国灭种。从戊戌变法到清末新政,政治效率成为时政改革的首要目标。然而,随着清王朝的崩溃,另一个问题凸显出来,那就是政治规模。清代对于现代中国政治规模的确立具有特殊重要性,其表现在两方面:第一,清王朝最好地体现了帝国“因俗而治”的统治理想;第二,清王朝将内地与东北满洲、正北蒙古、西北回疆、西南西藏真正统一起来。先秦时期,华夷杂居,历经夏、商、周三代,文化多元的民族呈现出政治一体化的趋势。*曹 为:《先秦族际整合的历史起点和逻辑基础——以大同时代为中心的考察》,《思想战线》2015年第5期。秦汉以降,中国形成了五方四裔的民族格局。然而,这个格局并不平衡,就中原王朝而言,其往往表现为“北方抵御、南方浸润”的形态。*陈连开:《中华民族的自在发展》,《中央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2年第4期。隋唐以后,形成大一统者往往是北方的少数民族或有少数民族血统的汉人集团,南方则成为帝国的经济基础。南、北方定位已不相同,内地与边疆的关系更是多变。在不同时期,针对不同区域,帝国分别采取屯驻、朝贡、联姻、封建、土司等方式沟通内地与边疆,这既有历史文化的原因,也有实力盈缩的考量。从东北到西南,内地与边疆以不同方式或紧或松地结合起来。本质上讲,古代中国是由若干历史文化区域组成的大拼盘。这些区域皆自成一体,有其难以动摇的社会经济结构,它们所以能整合为统一的帝国,关键在于“因俗而治”。清代的大一统,正是这种“因俗而治”的极致。*胡 岩:《论中华民族的百年认同》,《民族研究》2013年第1期。然而,随着清王朝的崩溃,“因俗而治”的操盘者消失了,各历史文化区域失去了共同效忠的皇室。秦汉以降,历代王朝皆化家为国,官僚机器尽管在日常行政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大一统的正当性只建立在“奉天承运”的皇族基础上的。清帝逊位后,如何联合殊异的各历史文化区域,维系传统帝国的政治规模,成为与政治效率并列的重大政治问题。

政治效率和政治规模这两个因素,长期来看缺一不可,但在辛亥革命前后,却又亟须区分轻重缓急。中华民族的概念,正是在这两个因素的相互竞争与共同作用下产生的。从一开始,对中华民族就存在两种理解:一种注重政治效率,主张将中华民族作为与民族国家相对应的国族(State-Nation);另一种倾向政治规模,试图以中华民族为满、汉、蒙、回、藏等帝国境内所有人群的总称。革命派持前一种观点,主张中华民族就是汉族,中华民族复兴就是排满建国、复兴汉族。至于何谓汉族,又有文化民族和历史民族二说。文化民族说以杨度为代表,历史民族说则由章太炎首倡。*张志强:《一种伦理民族主义是否可能——论章太炎的民族主义》,《哲学动态》2015年第3期。这种狭义的中华民族观,在今天看来有很大局限性,但在当时却有两种现实力量支撑:其一,“当时清王朝内部已经存在诸多不同血缘和文化的民族共同体,并且民族之间的矛盾已经明显,特别是满汉关系”。*张 健:《晚清民族主义范式的选择与国族构建方案之争》,《云南社会科学》2015年第1期。晚清政府腐败,汉族民族主义抬头,以民族革命带动政治革命,是当时民间政治动员的最有效方式。其二,鸦片战争以来,清王朝逐渐形成外重内轻、汉人掌权的局面。清末新政名为“平满汉畛域”,实则借立宪之名,收汉人权力归满洲贵族。武昌起义时,全国大部分地区掌握在汉人官僚集团手里,主张汉族民族主义,最能团结实权派,迅速完成政治革命。立宪派与革命派相反,对中华民族持后一种理解,即注重该观念对帝国幅员的维系。1903年,梁启超在《政治学大家伯伦知理之学说》一文中说:

吾中国言民族者,当于小民族主义之外,更提倡大民族主义。小民族主义者何?汉族对于国内他族是也。大民族主义者何?合国内本部属部之诸族以对于国外之诸族是也。合汉合满合蒙合回合苗合藏,组成一大民族。*梁启超:《政治学大家伯伦知理之学说》,《新民丛报》1903年第38期。

两年后,他进一步在《历史上中国民族之观察》中强调:“中华民族自始本非一族,实由多民族混合而成。”*梁启超:《历史上中国民族之观察》,《新民丛报》1905年第17期。可见,这里所谓中华民族不仅指汉族,还包括帝国境内满、蒙、回、藏等各族。立宪派论中华民族,原本是为君主立宪张目,却产生了一个出乎意料的后果,即将政治规模的因素引入中华民族理论中。辛亥革命前,政治效率优先于政治规模,革命派的观点颇收革命实效;辛亥革命后,政治规模超出政治效率成为时务之急,革命派不得不调整立场,汲取梁启超等立宪派的观点,转而主张“五族共和”。从此,政治效率和政治规模两个因素,随时事变迁而互为消长,构成中华民族理论演进的基本辩证法。

纵观民国时期,时局不靖,先有军阀割据,次有日寇入侵,末有国共决战。执政者虽想要加强中央集权,但到底不能收拾乱局,最终走向崩溃。在这个历史背景下,中华民族的理论逐渐从主张政治效率转向注重政治规模,最后竟形成一边倒的局面。20世纪20年代,日本提出以大和民族为中心的大亚细亚主义,而国内的军阀割据也使注重政治规模的“五族共和”论难以为继。在此背景下,执政的国民党试图从政治效率的角度阐释中华民族。于是,前有孙中山晚年“大中华民族”之说,后有蒋介石“民族宗族”之分。然而,要将这样一个有悠久帝国传统的大国,改造为长期高效调集资源的超大民族国家,不可能一蹴而就,它要求长期稳定的内外环境。因此,在民国时期,尽管执政者一再强调国族的政治效率,但主张民族平等以相羁縻的声音,随着形势日趋严峻,愈发成为主流。实践明显滞后于理论,最终使理论不攻自溃。中国共产党出于策略和更高的革命理想,从一开始就选择了注重政治规模的中华民族论,其间虽有从自决权转向自治权的调整,但基本立场从未改变。*周 平:《中华民族的性质与特点》,《学术界》2015年第4期。新中国成立以后,我们继续采用注重政治规模的中华民族论,并通过20世纪50年代的民族识别和60年代的民族地区社会调查,将该理论的逻辑完全展开。总体而言,新中国成立后的头40年,中华民族理论中政治规模的因素完全压倒了政治效率的因素。

然而,20世纪80年代末,由于苏东剧变和国内形势的变化,中华民族凝聚力的问题被提出来,费孝通的多元一体民族格局论,就是当时条件下重新思考政治效率与政治规模关系的杰作。21世纪以来,民族事务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持续发酵,重塑中华民族理论,成为新时期最重要的政治学论题之一。政治效率的因素重新受到关注,如何划定政治效率和政治规模的主次和比例,使之发挥合力而非相互掣肘,正是当今中华民族理论面临的首要挑战。

二、政制框架或伦理实体:民族国家视野下的中华民族

近500年世界历史进程中,政治效率和政治规模构成一对正反命题。20世纪中期以后,这对正反命题产生出新的合题:即此后的世界一流强国须是兼顾两种因素,既能长期高效调集资源,又是具备广阔幅员的超大民族国家。对于这种超大民族国家而言,国族应当是古今两种政治因素的结合,其国族建设也相应地呈现为两条理路:一是政治本位的建设理路,以长期高效调集资源为旨归,将国族建设视为现代政制框架下的理性人抽象联合;二是文化本位的建设理路,以维系辽阔幅员为目标,寻求统一国家内不同族群的历史文化共识,将国族塑造为一个伦理实体。*曹 为,赵 明:《政治本位抑或文化本位:中华民族的理论源流与建设进路》,《上海行政学院学报》2016年第3期。百余年来,中华民族建设正是循着这两条理路展开的。然而,在近代中国“启蒙”与“救亡”的双重变奏中,“救亡”往往压倒“启蒙”,从而使两条理路都出现或大或小的偏差。考察这种偏差及其得失,有助于我们明确当今国族建设的基本方向。

先看政治本位的建设理路,即中华民族作为现代政治框架下的理性人抽象联合。21世纪,民族国家远没有过时,相反,由于技术进步和意识形态精致化,当代一流强国的资源调集能力,正因幅员辽阔而呈几何倍数增长。如果说,民族国家是这种资源调集的运转机制,那么国族则为之提供人文基础和意识形态宣示。由此看来,国族并非泛指一切人们共同体,而是有着特定涵义的政治组织。本尼迪克特·安德森认为,民族是一个想象的共同体,是为建立同质的经济、市场和语言而进行的一场政治建构。*[美]尼迪克特·安德森著:《想象的共同体——民族主义的起源和散布》,吴叡人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6~7页。这场政治建构打破了以往以地区、族群、宗教、语言、行业等为纽带的人们共同体,普遍地赋予公民身份并组成以国家为象征符号的新的共同体;就此而言,国族是理性人的抽象联合,这种抽象联合的基础,就是以民主和法治为标志的现代政制框架。

政治本位的国族建设理路,早在中华民族观念产生之际就已出现。最早提出这个理路的是严复。在翻译甄克斯《社会通诠》一书中,严复将民族国家和宗法社会进行了比较,认为民族国家的精义在于划清群己权界,“各竭其心思耳目之力,各从其意之所善而为之是已,国有宪典,公立而明定之,使吾身不犯其所禁者,固可从吾之所欲”,人人既有“自由之幸福”,国家也随之富强。相反,宗法社会则“重民而不地著”“排外而锄非种”“统于所尊”“不为物竞”,人人皆“无所用其智力,心思坐眢”,国家也就“沮进化而致腐败”。*[英]甄克斯:《社会通诠》,严 复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31年,第2~4页、第21~23页。在传统的天下-王朝-宗法秩序中,最不起眼、最顽固就是宗法。不解除宗法对国人的束缚,国家就不能真正富强。令严复担忧的是,当时革命派和立宪派的民族主义都颇具宗法色彩,不仅不利于铲除宗法,反有使之借尸还魂的可能。

今日党派,虽有新旧之殊,至于民族主义,则不谋而皆合。今日言合群,明日言排外,甚或言排满,至于言军国主义,期人人以自立者,则几无人焉。*[英]甄克斯:《社会通诠》,严 复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31年,第145~146页。

在严复看来,国族(State-Nation)的建设,不能以族群、而应以个体为目的,不能以历史文化记忆、而应以“自由为体,民主为用”的现代法律和政制为载体。在他那里,族群意义上的中华民族建设是完全被否定了。

然而,严复的主张没能成为近代国族建设的主流。严复之后,虽然也有学者提出类似主张,但这些主张多囿于学术界,不曾产生重大的政治和社会影响。*许纪霖:《现代中国的自由民族主义思潮》,《社会科学》2005年第1期。政治本位的建设理路,原本体现了现代国族区别于传统人群共同体的本质性规定,但在近代中国,却恰恰成为一条被遗忘的线索。之所以如此,是因为这个建设理路,不能有效应对近代中国救亡图存的迫切要求。孙中山早年曾拜访严复,求教救亡之道。严复主张以公民教育为基础,以新的人格渐次推进新的政治和文化。孙中山则认为时不可待,革命者不得不主要依靠一切有效的资源以拯救时务。多年后,孙中山在《三民主义》中说:

中国人传统上崇拜家族主义和宗族主义,对“国族主义”全然不知。面对国族如林底现时代,需要把家庭主义和宗族主义扩展成为国族主义,中国要成为一个“哪逊”。*孙中山:《三民主义》,见曹锦清编选《民权与国族》,上海:上海远东出版社,1994年,第2页。

俟河之清,人寿几何。在孙中山这样的实践家看来,中华民族的建构不能坐待长期公民教育基础上的理性人抽象联合,而须寻求现实力量并加以引导。家庭和宗族的势力,尽管是传统社会的产物,但不妨借来进行动员。

民族构建和国民国家构建,是一个不乏矛盾冲突的过程:因为这种构建必然要继承历史,动员早已具有特定族群身份的民众,运用或者制造不可避免地带有某个族群特征的象征符号,以某个族群为主的分类体系和认知模式来重新划定社会界限。*纳日碧力戈:《“民族”百年回眸》,《广西民族研究》2002年第2期。

所以在中华民族的实际建构中,我们较多看到家庭、宗族和族群,较少看到个人。个人在还未觉醒之前,就融入觉醒的家庭、宗族和民族中去了。近代的国情和世界形势,从一开始就决定了中华民族建设,更多从文化本位而非政治本位入手。

次看文化本位的建设理路,即中华民族作为凝聚不同族群历史文化共识的伦理实体。文化本位的建设理路,在西方国家和在中国有不同的意义。对西方国家而言,文化本位主要是对政治本位所造成问题的批判和弥补。理性人的抽象联合,是现代民族国家区别于城邦、帝国等传统政治体的关键。但问题在于,这种现代理性秩序背后,是否还需要核心价值的支撑?政治性的国族承认文化多元,但主张将一切多元的道德、风俗、宗教、人种等因素归入私人领域,只在公民权利和公正分配上形成共识。这是一种弱的核心价值,因为它只能说明何谓“公正”,不能说明何谓“善”。然而,人不仅有世俗欲望,还有对生命意义的永恒追求,单纯将意义问题归入公民的自由选择,不能有效解决这个问题。对意义的追求,往往是在集体意识和行动中实现的。这种从人性中生长出来的要求,促使人们建构国族的文化性,即不仅回答何谓“公正”,更要回答何谓“善”。这种强的核心价值,要求调动一切历史文化传统而将国族建设为一个伦理实体;进而言之,国族是主流族群和文化在吸纳边缘族群和文化基础上形成的。*许纪霖:《共和爱国主义与文化民族主义——现代中国两种民族国家认同观》,《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4期。

对中国而言,文化本位与政治本位的区别和互补,只存在于理论中。从近代中国的实际历程看,文化本位毋宁是独立于政治本位而存在的。前面我们讲到,政治本位的建设理路,在近代中国是一条被遗忘的线索。文化本位所针对的,不是未曾显著的政治本位,而是我国根深蒂固的大一统追求。中华民族建设的文化理路,主要不是要解决现代社会关于“公正”与“善”的二元困境,而是为着大一统服务的。大中华民族论是如此,宗族民族之分是如此,民族自决论是如此,民族区域自治理论也是如此。不过,这种文化本位又区分为大文化和小文化两条理路。前者强调汉族的历史文化正统,后者则注重满、蒙、回、藏等族一律平等的历史文化记忆。近代的中华民族建设,主要就是在大文化和小文化两个理路间不断寻求平衡。

1921年,孙中山《在中国国民党本部特设驻粤办事处的演说》中提倡以汉族为中心建构大中华民族:

拿汉族来做个中心,使满、蒙、回、藏等其他民族同化于我,并且为其他民族加入我们组织建国底机会。仿美利坚民族底规模。将汉族改为中华民族。组成一个完全底民族国家。*孙中山:《在中国国民党本部特设驻粤办事处的演说》,见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中华民国史研究室、中山大学历史系孙中山研究室合编《孙中山全集》第5卷,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474页。

1942年,蒋介石在西宁发表《中华民族整个共同的责任》的讲话,提出包括汉、满、蒙、回、藏在内的所有民族都只能称为“宗族”,而不能称为“民族”。*蒋介石:《中华民族整个共同的责任》,《福建训练月刊》1943年第4期。稍后,他又在《中国之命运》中说:

就民族成长的历史来说,我们中华民族是多数宗族融和而成的。融和于中华民族的宗族,历代都有增加,但融和的动力是文化而不是武力,融和的方法是同化而不是征服。*蒋介石:《中国之命运》,台北:正中书局,1943年,第2页。

可见,20世纪20年代以后,国民党走的是一条大文化的建设理路。

比较而言,共产党则选择了一条小文化的建设理路。1922年,中共二大《宣言》将党的奋斗目标规定为“推翻帝国主义的压迫,达到中华民族完全独立。”但这里所讲的“中华民族”,仅指“中国本部”的汉族,而不包括居于“蒙古、西藏、回疆三部”的“异种民族”。*《关于国际帝国主义与中国和中国共产党的决议案》,见中共中央统战部编《民族问题文献汇编(1921.7~1949.9)》,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第19页。1938年,毛泽东在党的六届六中全会上作《论新阶段》的报告指出,“中华各族”是由“汉族”和“蒙、回、藏、苗、瑶、夷、番”等各少数民族组成的。*毛泽东:《论新阶段》,见中共中央统战部编《民族问题文献汇编(1921.7~1949.9)》,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第595页、第603页。1939年,毛泽东又在《中国革命与中国共产党》中写道:

在这四亿五千万人口中,十分之九以上为汉人。此外,还有蒙人、回人、藏人、维吾尔人、苗人、彝人、壮人、仲家人、朝鲜人等,共有数十种少数民族。中国是一个由多数民族结合而成的拥有广大人口的国家。*《毛泽东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621~623页。

这种小文化的建设道路,一方面承认少数民族的相对独立性,另一方面又要求在共同抗日的基础上联合起来,既发挥少数民族的积极性,又保证各族人民的统一性。由此,我们得出了一条重要的经验:少数民族的觉醒是中华民族建设的前提,少数民族的小传统终将汇成中华民族的大传统。

在中国近代史上,由于内外交困,中华民族建设的两条理路都发生了或大或小的偏差。强调现代政制框架的理路,因不能应对时务之急而成为潜流。主张伦理实体的理路,则随着形势变化而从有利于中央集权的大文化建设路径,转向了倾向于平等区别的小文化建设路径。今天我们站在民族国家立场上检视中华民族理论,就是要超越近代史的必然性而还原国族建设的本质任务,建立长期高效调集资源的超大民族国家,并为之提供文化基础和意识形态支撑。

三、狂狷或自由:个体觉醒意义上的中华民族

长期以来,关于民族理论存在一种重大误解,即民族理论不讲个体。这种误解有其历史根源。现代民族理论发端于19世纪的德国思想界,它是在批判18世纪英、法启蒙思想的基础上产生的。相对于启蒙思想主张的理性主义、个人权利和普世价值,民族理论着重于浪漫主义、集体利益和历史精神。这种理论的针锋相对,源于当时德国在政治和文化上自我保存的要求。这种要求,随着西方国家的全球扩张,在非西方文明中大行其道。19世纪末,“合群”“保种”的思想开始在中国传播。尽管中国民族思想的不注重个体性,与德国思想界有所不同,但主张个体性无益于救亡图存,则是当时的共识。20世纪,这种思想随着政党政治兴起而进一步发展。在中华民族的文化本位建设理路中,无论是主张国族一体还是民族多元,关于个体的论述都是缺位的。这种缺乏个体维度的民族理论,存在两个主要弱点:其一,这种民族理论难以周延。在现代世界里,个体觉醒不是一个理论问题,而是一个如何引导的事实问题。缺乏对个体性的理论阐述,民族理论就不能上升为国家主流意识形态。其二,这种民族理论缺乏规范。民族理论说到底是对民族主义的规范。作为现代世界最重要的动员方式之一,民族主义从来是一柄双刃剑。我们已看到许多自我毁灭的民族理论,它们的共同特点之一,便是缺乏个体性对民族理论的规范和制约。如果说,近代中国迫于各种必然性,还不能顾及民族理论中的个体性,那么当今中华民族理论就必须开拓个体的维度了。由于我们几乎没有阐明个体性的民族理论,因此下面的考察主要是从历史中取鉴。

在具体讨论前,我们必须先承认一点,即独立人格对历史发展总是利大于弊的。中国古代虽没有自由观念,但有独立人格。这种独立人格表现在两方面,用古语概括,即“狂者进取”;“狷者有所不为”。中国古人的狂狷之气,以先秦最盛。进取者如商鞅、吴起,有所不为者如老聃、庄周,道虽不同,但拒绝随波逐流、屈事权贵的人格是一致的。然而,拘守于一术一说,不能因时变化,到底有所不足。唯孔子中道而行,无可无不可,才算是中国的独立人格的最高代表。在先秦时期,孔子就被称为“圣之时者”。“时”这个字,正是中国古代独立人格的精髓。秦汉以降,帝国政治取代封建政治,绝对君主和官僚制登上历史舞台,中国古人的独立人格开始减损。隋唐时期,中国人仍有相当的独立人格,这恐怕与武人当权不无关系。两宋以后,文官压制武官,中国古人的独立人格逐渐失去物质基础。开始时,理学还以“天理人欲”“道高于君”等作为独立人格的精神支撑。到明清两代,君主专制大为加强,士大夫完全陷入“天王圣明,臣罪当诛”的奴隶性中。整个中国古代史,可以说就是一部独立人格逐渐减损,集权统治渐次加固的历史。在中国古代史晚期,统一占了历史的绝大部分时期,分裂只是其间插曲。这固然是一种政治成就,但却是以中国人独立人格的完全取消为代价的。这种消极的大一统,虽然一时间保全了政治规模,但在与极具政治效率的西方近代国家竞争时,酿成了莫大的悲剧。

鸦片战争后的半个世纪,我们疲于应付,似乎还来不及考虑如何恢复和改造中国人的独立人格一事。这种情况直到新文化运动兴起才有所改观。就我们涉及的主题而言,新文化运动的重要性在于,它为中国人开启了生活的两条新路。一条新路是“赛先生”的路。科学在近现代世界的重要性,首先还不是实验精神和分科之学,而是它为人们提供了一种新的生活方式。这种生活方式的关键是,人可以不依附权力而获得一种体面的生活。一个人的价值不用靠是否做官、做多大的官来衡量,这在中国古代社会是不可想象的。20世纪初,中国人之所以可能走“赛先生”的路,表面的理由是清王朝崩溃,群雄逐鹿;但根本原因在于,当时的中国开始出现新的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人们有了远离权力而过有尊严生活的可能。另一条新路是“德先生”的路。如果说,“赛先生”的路是逃离权力的路,那么“德先生”的路则是转身回来掌握权力并将权力改造为天下公器的路。民主要成为可能,前提是每个人能过一种不依附权力的、有科学精神的新生活。我们在古今之间作一个比喻,“德先生”就是现代的“狂者进取”,“赛先生”则是现代的“狷者有所不为”。就此而言,中国人开始由古代的狂狷精神转向现代的自由观念。自由从来都包括公、私两个范畴,唯有划定群己权界,中国人才可能建立起符合现代化要求的独立人格。

然而遗憾的是,这种中国人新人格的阐述,一开始就被认为是民族理论的对立面,提倡个体性的人抵制民族理论。蔡元培在《中等修身教科书》中说:“爱国之士,屏斥世界主义者,其未知人类相待之本务,固未尝与国家之本务相冲突也。”*蔡元培:《中等修身教科书》,见高平叔编《蔡元培全集》第2卷,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第230~231页。梁启超游历欧洲,看到德国在一战中失败,也认为民族主义已成过时之物,“我们的爱国,一面不能知有国家不知有个人,一面不能知有国家不知有世界”。*梁启超:《欧游心影录》,《饮冰室合集》专集23,北京:中华书局,1989年,第20~21页。胡适一向反对狭义的民族主义,认为:

今日世界物质上已成一家,之所以不能达到大同之治者,徒以精神尚未能统一耳,徒以狭义之国家主义及种族成见为之畛畦耳。*曹伯言编:《胡适日记全编》,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1年,第508页。

陈独秀则将国家视为浅陋的偶像,要“用世界大同的真理破除国家偶像,让大同和平的光明照耀中国和世界”。*陈独秀:《偶像破坏论》,《新青年》第5卷第2号,1918年8月15日。相对的,主张民族理论的人也拒绝个体性。1921年,孙中山在广东省第五次教育大会发表演说:

有谓欧洲各国今日已盛倡世界主义,而排斥国家主义,若我犹说民族主义,岂不逆世界潮流而自示固闭?不知世界主义,我中国实不适用。*孙中山:《在广东省第五次教育大会上的演说》,见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中华民国史研究室、中山大学历史系孙中山研究室合编《孙中山全集》第5卷,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558页。

至于不适用的理由,他稍后解释道:

强盛的国家和有力量的民族已经雄占全球,无论什么国家和什么民族的利益,都被他们垄断。他们想永远维持这种垄断的地位,再不准弱小民族复兴,所以天天鼓吹世界主义,谓民族主义的范围太狭隘。*孙中山:《三民主义·民族主义(第四讲)》,见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中华民国史研究室、中山大学历史系孙中山研究室合编《孙中山全集》第9卷,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223页。

因此,主张个体性而抵制民族主义的新青年,在他看来是不辨轻重缓急的,“近日中国的新青年,主张新文化,反对民族主义,就是被这种道理所诱惑。但是这种道理,不是受屈民族所应该讲的。我们受屈民族,必先要把我们民族自由平等的地位恢复起来之后,才配得来讲世界主义”。*孙中山:《三民主义·民族主义(第四讲)》,见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中华民国史研究室、中山大学历史系孙中山研究室合编《孙中山全集》第9卷,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226页。个体性和民族主义的相互隔绝,是我们至今缺乏有个体维度的民族理论的重要原因。

四、个体· 国家·世界历史:中华民族理论的政治重建

1989年,费孝通先生在香港中文大学作了“中华民族的多元一体格局”演讲,稍后在《北京大学学报》全文发表。20世纪90年代,多元一体民族格局理论引发了三次集中讨论,如今成为官方正式采纳的中华民族理论。*马 戎:《中华民族凝聚力的形成与发展》,《西北民族研究》1999年第2期。关于这个理论的贡献和局限,学界已有很多探讨。就本文主题而言,这个理论主要是阐明过去,而没有说明未来。中国走过五千年的历史,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民族格局,这个格局又因近代西力东渐而从自在走向自觉。*费孝通:《中华民族的多元一体格局》,《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9年第4期。然而这个自觉是谁的自觉?从中国近代史看,除非面临大规模外敌入侵,作为整体的中华民族并不表现为持久有力的自觉。相应的,随着帝国崩溃,民族国家制度草创,加以现代民族观念的传播,少数民族,特别是长期生活在从东北到西南边疆地区的少数民族,表现出愈发强劲的自觉意识。在这种形势下,民族格局的多元性有所限度吗?民族格局的一体性有所充实吗?在多元一体民族理论中,多元是实体,一体则作为多元实体的关系而存在。如何理解这种“关系”,我们没有进一步的规定。现在我们说中华民族理论的政治重建,就是要澄清这种理论构建,不是为某个人、某集团、某民族说项,而是为国家利益而论证的。*周 平:《再论中华民族建设》,《思想战线》2016年第1期。值得注意的是,这里所谓国家利益,绝不是维稳弹压,而是包括个体、国家和世界历史三个维度。

第一,中华民族理论应增加个体的维度。千夫诺诺,不如一士谔谔。中国古代的独立人格,到古代史晚期已经衰微。新文化运动以来,中国人开始由古代的狂狷精神转向现代的自由观念。这个转向,由于现代生产方式的确立而大大加强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人可以不依附权力而获得有尊严的生活,这是从根本上解放了人。在现有民族理论中,我们看不到对这种个体觉醒的考察。然而,如果未来真要建立巩固的国族理论,关于个体性的阐明是必不可少的。理由有二:其一,个体性的阐明为民族主义树立了必要限度。19世纪以来,自由主义、社会主义、民族主义并称三大主义。今天,对民族主义的引导和规范具有特殊重要性。个体性是民族主义的限度,它为民族理论提供了必要的平衡。其二,个体性的阐明有助于民族理论上升为国家理论。中华民族理论的政治重建,并非针对民族平等理论和民族补偿政策,而是要在民族主义的问题上建立国家学说。为此,必须在该理论中融入个体的维度。中国古今独立人格既有共同点,也有根本分歧,未来中华民族理论中的个体维度,要从这种古今之辩中取鉴。

第二,中华民族理论应以政治本位为主,兼顾文化本位。民族与国家都是近代世界的产物。如果说,民族国家的本质是建立同质公民的普遍联合,那么,国家民族则为这种理性联合提供了文化基础和意识形态支撑。哈贝马斯说:

民族具有两副面孔。由公民组成的民族是民族国家民主合法化的源泉,而由民众组成的天生的民族,则致力于促使社会一体化。公民靠自己的理性建立自由而平等的政治共同体,而天生同源同宗的人们则置身于由共同的语言和历史而模铸的共同体中。民族国家概念包含着普遍主义和特殊主义之间的紧张,即平等主义的法律共同体与历史命运共同体之间的紧张。*[德]哈贝马斯:《包容他者》,曹卫东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135页。

这种紧张要求在政治本位和文化本位间保持审慎平衡。然而,在近代中国,由于各种历史必然性,平衡注定被打破。政治本位的理路成为潜流,文化本位的理路则区分为大文化和小文化两者,并以小文化理路的全面胜利告终。随着近代以来救亡图存局面的改变,我们迎来了重新检讨中华民族理论的重要机遇期。政治本位的理路必须恢复,这不仅是世界政治发展的一般趋势,更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与此同时,文化本位的理路也应得到肯定和完善。不过,在兼顾政治和文化两条理路的同时,我们也须注意区分两者的轻重:以前者为主,后者为辅,循序渐进,因时平衡,这就是新时期中华民族建设的一般进路。

第三,中华民族理论应侧重于政治效率的提高,为政治规模的充实奠定基础。近代以来,中国民族理论有一个隐含的任务,即保存政治规模。在古代世界,帝国疆域因实力消长而盈缩,那时并没有法权上固定不变的领土观念。19世纪晚期,西方列强开始瓜分世界,这个过程一直延续到20世纪中叶。这半个多世纪,是世界各国领土格局形成的关键期,也是中国积贫积弱、艰难转型的危机期。中体西用,西体中用,一切以保存政治规模为旨归,这是我们现有民族理论的历史根源。21世纪,世界形势再次发生巨变。就政治规模而言,中国有一不可为,有一可为。不可为的是领土空间。其理由有二:一是国际公法高度发达并占据世界政治秩序的道德制高点;二是中国身处北、东、南三大强邻之间,他们又受到美国在全球格局中的遥制。可为的是非领土的利益空间。中国的国家利益,如今早已超出领土范围,分布于世界各地。维护和拓展非领土的利益空间,是当今中国面临的巨大机遇和挑战。就此而言,全面深化改革,练好内功,超越领土空间而争取非领土的全球利益空间,要求中华民族理论重新转向政治效率的提高。此外,侧重于政治效率的中华民族理论,还有利于阐明一个政治主张,即中国是一个和平崛起的超大民族国家。这也是中国将要回答世界的一个根本问题。

(责任编辑 张 健)

Debates in the Past and at Present and Political Reconstruction: A Way Out of the Dilemma for the Theory of the Chinese Nation

CAO Wei

For about 100 years a core question in the theory of the Chinese nation has been on how modern China can inherit the historical vast territory and build a great nation state which can mobilize the resources effectively over a long period of time. Different answers to this question form the root cause of many differences concerning the theory. In this regard, a political reconstruction of the theory of the Chinese nation is not directed against the theory of national equality and national compensation policy, but to establish a theory of the state on the issue of nationalism. This theory of the state requires an addition of an individual dimension which the traditional theory of the nation lacks, a theoretical way of transforming the cultural orientation to a political one in the construction of nationality, and an improvement in political efficiency so as to provide a fundamental guarantee for the enrichment of political scale. In essence, the theory of the Chinese nation is not the claim of the “ethnic groups”, but a theory of the “nation”.

the Chinese nation, debates in the past and at present, political reconstruction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民族问题研究项目“国家治理视阈下中华民族理论谱系与建设路径研究”阶段性成果(2016-GMD-001);重庆市教委人文社会科学项目“国家治理视阈下中华民族理论谱系与建设路径研究”阶段性成果(16SKJD16)

曹 为,西南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讲师(重庆,401120);云南大学政治学博士后流动站驻站研究人员(云南 昆明,650091)。

D031 文献标示码:A

1001-778X(2016)05-008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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