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峰
国外镜鉴
西方国家核心价值观培育路径及启示*
高峰
西方国家实施公民教育的重要目的在于将社会的核心价值观转化为社会成员的公民意识,因而公民教育也就成为西方国家培育核心价值观的通行路径。公民教育通过传授公民知识、训练公民技能、培育公民品性,实现了公民对核心价值观的理性认同、实际践行与情感内化。公民教育路径的选择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在要求相契合,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的路径选择。
核心价值观;公民教育;路径选择
在长期培育核心价值观的探索实践中,西方国家通行的做法是将公民教育作为路径选择。将公民教育作为培育核心价值观的路径选择有其内在的学理依据,这是因为公民教育对于强化公民意识、树立核心价值理念具有针对性、可行性和有效性。在我国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过程中,西方国家核心价值观的公民教育路径选择需要我们深入思考和认真借鉴。
西方国家将公民教育作为培育核心价值观的通行路径。长期的公民教育实践,使得核心价值观被社会大众普遍接受,成为大众共识。核心价值观得到了有效的培育与践行,融入个体公民的血液,成为公民思想与行动的价值依据。
1.直接课程与间接课程相结合的美国公民教育
为了有效传播自由、民主、宽容、公平、个人主义等核心价值观,美国学校一直开设公民教育课程,课程的组织形式在各州有所不同,但其教学目的一般是通过两种途径实现的。一是“直接的公民学教学”,它构成了公民教育“课程的核心组成部分”,包括“政府及其职能、政治体制的基础、民主问题、公民权利等内容”[1]56。二是“间接的公民教育”,即通过历史、地理等学科教学,通过丰富的文化内容进行间接的、隐含的教育,“达到培养积极的参与性公民的目的”[1]56。二者相辅相成,前者为后者提供明确的价值导向,成为统合诸多学科的轴心;后者为前者提供丰富的价值材料,成为公民教育目的得以实现的资源。①关于美国学校公民教育的课程设置,高德胜曾经作过详细的阐述与评析。参见:高德胜.美国社会研究课程述评[J].课程·教材·教法,1999(12):55-58.
直接的公民学教学主要开设“公民学与政府课程”。“公民学与政府课程标准内所列的各种建议,目的在于协助各中小学培育有能力、负责任的公民,这些公民对于保存与发扬美国宪政式民主政治的基本价值和原则都能有出乎理智的信诺。”[2]9“公民学与政府课程”标准体现了美国公民教育内容的两大特点。一是立足联邦宪法,主要传授如何建立有限制的政府,如何防止无限制的政府对民主政治的破坏等知识。二是以权利为本位。美国是一个举世公认的多元国家,然而美国社会仍然拥有诸如宗教、言论、出版等自由权利以及个人主义、机会平等、法律等许多共同的价值、原则和信念。“个人的重要性强调政府的主要宗旨是保护个人生存、自由、财产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以及追求大众的福祉。”[2]26
与直接的公民学课程相辅相成,间接的“社会研究课程”(Social Studies)设置了许多人文社科类科目,通过更为广泛的“文化遗产教育、社会科学知识教育和思维与决策技能”[1]56的培养,为学生提供隐形的价值观教育内容,形成了美国学校公民教育的完整体系。作为一门跨学科、多领域的综合性课程,“社会研究课程”在美国的基础教育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从幼儿园到高中均有开设,课时安排上几乎每天都有。[1]56-57历史学科是美国中小学公民教育的核心课程,通过历史教学向学生渗透人权、平等、民主、自由等价值观。
由此可见,美国公民教育具有政治教育的性质,是为政治教育服务的“价值教育”。“我们美国人不像其他许多国家和民族,我们不是依靠共同的宗教信仰和共同的种族关系而走到一起来的,然而,我们有着约束我们行为的共同遗产,那就是关于自由、平等和公正的民主观念。假如美国人希望保持这些民主观念并将它付诸日常生活的实践,那么所有的公民都必须理解这些观念在以往的历史时期是如何形成的,哪些事件和何种力量在促进或阻碍这些观念的形成,并且在当代的社会环境和政治言论中这些观念又是如何得以延续的。”[3]美国公民教育在对历史、地理、政治等社会科学知识融会贯通的基础上,帮助学生确立正确的态度和价值观。
2.公民道德课程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的法国公民教育
近代以来,法兰西以其独特的思辨为近代人类民主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成为人权的故乡。法国《人权宣言》②《人权和公民权宣言》,法语为Déclaration des Droits de l’Homme et du Citoyen,简称《人权宣言》, 1789年8月26日颁布,是法国大革命时期颁布的纲领性文件。视共同幸福为社会的目标,确保公民平等、自由、安全和财产的权利。自由、平等、博爱成为法兰西共和国的国家格言。此格言初现于法国大革命期间,并先后被写入法国宪法,现已成为法国精神的象征。作为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这些精神亦成为其公民教育的内容,在培育法国资产阶级核心价值观方面发挥了其应有的作用。
法国学校的公民教育被称为公民道德教育,以公民道德课程为主,以系统的社会参与机制为辅助。公民道德课程在公立学校普遍开设,一直贯穿整个义务教育阶段:从小学开始,在初中延伸,在高中得到进一步强化。虽然教学目的的设置因社会条件的不同而略有差异,但把学生培养成为富有社会责任感、能够行使公民权利的社会公民却是其中心目标。从教学大纲的设计可以看出,初高中阶段的公民道德课程是以“人类的人”与“公民”两个概念为主轴而加以组织实施的,并随着年级的递升而不断深入。法国学校历来突出人权教育,尊重人类尊严,尊重自由表达的权利,承认人与人之间的差异,要求学生做新公民。
与此同时,法国学校强调让学生在民主实践中体验民主生活,形成民主作风,增强参与政治生活的能力,尤其侧重于增强学生的表达能力与认知能力。为了培养具有自主性的公民,法国中学特别注重对学生公共辩论能力的培养,让学生通过积极参与国家生活而张扬其批判理性。法国还通过建立法律机制来实现公正、平等等社会核心价值观。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为保障公民教育的社会参与以及参与过程的正常进行,法国在教育改革中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法律,其中对自治和参与给予了突出强调。
“法国公民教育的社会参与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家庭的参与。法国教育部在20世纪70年代的教育改革方案中就提出,‘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互为补充’,应当使‘教师与学生家长之间的关系制度化’。二是学生的参与。主要是扩大学生对教学活动的参与,使学生有能力自己安排学习,对他们的学习要‘善于增加难度’。三是参与指导机构的建立。法国全国性的社会参与管理机构1988年前有两个:‘国民教育高级委员会’和‘普通教育和技术教育委员会’。”[4]46随后,法国于1989年又颁布了《教育指导法案》,对公民教育中政府、社会团体、家庭的地位、作用和权利义务等作了具体规定,该《法案》成为法国公民和组织参与公民教育的法律保障。依据该《法案》又成立了“教育高级委员会”,取代了之前的两个机构,统领社会对公民教育的参与,协调青少年的公民教育工作。[4]46
3.重视历史和人文关怀的英国公民教育
英国的核心价值观表达了以超越民族、种族和党派的国家精神教育人民的愿望,提出培养公民对国家、民族、社会的情感,以加强社会团结,从而增强国家对于社会的凝聚力和整合力以及社会成员对国家的认同感、归宿感与向心力。[5]作为文化传统根深蒂固的国家,英国在公民教育中增加了英国历史和文化的内容,以使核心价值观在年轻一代心中扎根。
英国传统上就把历史作为一门社会科目,目的是使学生“对于英国传统文化遗产有良好的掌握”,“认识英国公民之权利与义务的历史发展过程”以及“培养民族意识”“培养道德”。[6]156历史课在学校教育中的地位逐渐巩固,作用逐渐明确,以后又成为中学教育中的一门单独课程,并进一步被视为核心课程。历史课程的教学目的中就包括了“树立认同感”“训练思维”“获得有关社会责任和公民权利、义务等的信息”[6]168等项目。“英国史,特别是其政治、宪法和文化方面的遗产是历史学习的重心。学生通过学习具备相关的知识和技巧,培养自决能力,课程教授的内容是与学生逐渐发展、成熟的智力水平相一致的。无论是作为社会科目中的一门,还是单独开设,历史教育始终被英国学校视为进行公民教育的一个重要方面。”[7]
英国学校在公民教育中历来注重人文关怀,主要通过体谅关心德育模式、精神关怀和开设PSHE①PSHE,即“个人、社会与健康教育”(Personal,Social,Health Education)课程。课程来彰显其人文关怀。[8]10-11PSHE课程作为辅助公民教育的综合课程,涉及学生在各个阶段的生活中所面临的多方面问题,包括“健康教育、性教育、人际关系教育、职业生涯教育、财经教育”[8]11-12等诸多内容,这些都与个体的发展紧密相关。该课程以帮助学生实现“健康、安全、充实、有责任和平衡的生活”[9]为目标。相对于公民课程更多地从国家、社会以及世界整体的角度出发,PSHE课程侧重于通过对个体发展的关注以促进社会的和谐。
英国学校的许多其他课程也同样注重人文关怀,而且有所强化。英语课程和语言课程就强调“思想、情感的交流与表达”[10]。历史课程在对历史人物和历史事件的分析中,也能使学生对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的关系有更为清晰的认识。体育课程中的运动与健康知识,也对个人体质的提升以及促进积极、健康的生活方式产生影响;体育运动中的竞争与合作也能够培养学生勇敢、坚强的品格和团结互助的精神。工艺设计课程使学生通过各类产品设计与制造实践,学习在日常生活中使用各种工具,达到培养“智慧、富有创造力、积极进取、有能力的公民”[11]的目的。这些都使学生对个人价值的认识以及学生的个性品格、未来生存发展技能的水平得到提升,充分体现了英国学校公民教育对人文关怀的注重。
公民教育是一个发端于西方的舶来之物,现代公民教育的目的就是培养知情的、有效的和负责任的公民,它是民主社会中关于自治政府的教育。现代公民教育作为核心价值观培育的路径选择,其学理依据在于其框架上的总体构建:公民知识(civic knowledge)、公民技能(civic skills)、公民品性(civic dispositions),即通过传授公民知识增进公民对民主价值与原则的理性认同;通过训练公民技能使其掌握参与公民生活的相关智力技术和参与技术;通过培育公民品性使公民养成维护和改善民主不可或缺的基本品格。公民教育就是为了维护民主而对公民必须获得的核心价值所进行的教育,这些核心价值被托克维尔称为获得“理性的习惯”与“感情的习惯”②“理性的习惯”与“感情的习惯”,即“habits of the mind”与“habits of the heart”。,其重要性是怎么强调也不过分的,“因为这些习惯并不是遗传下来的,他们必须为了加强民主的基础而获得其知识,学会其技能,养成其品性。那些品性必须通过言传身教得到培育和养成”[12]。公民教育框架设计的这一基本理据,决定了其在核心价值观培育中的针对性、可行性和有效性。
1.通过传授公民知识实现公民对核心价值观的理性认同
公民知识的传授,实际上就是对核心价值观内容的宣讲。以美国公民知识框架的构建为例,其所设计的内容均是围绕五个中心问题展开的。“美国公民教育大纲”和《公民学与政府国家标准》将“政府及其职能、政治体制的基础、民主在政府中的体现、美国与世界事务的关系、公民在政治体制中的地位”[1]56等作为公民教育的中心内容:什么是公民生活、政治和政府?美国政治体系的基础是什么?由宪法确立的政府是如何体现美国民主的目的、价值和原则的?美国与其他国家和世界事务的关系是怎样的?公民在美国民主中扮演着何种角色?[2]8这五个中心问题构成了美国公民教育实施效果的衡量标准。虽然美国各州的公民学课程的名称不同,但都是依照《公民学与政府国家标准》,围绕这些中心问题而展开的。这些问题不仅一直得到了政治哲学家和政治家的关注,而且也得到了善于思考的每一位公民的关注。
公民知识传授的内容选择这五个方面且以问题的形式表述,其原因在于美国人“把民主看作是公民参与其中的一种对话,一种讨论,一种商讨过程。以问题的形式出现旨在表明,这个过程是持续不断的,是一种进行之中的观点的汇集,一种寻求新的更好的实现民主理想的方法”[12]。更为重要的是,所有公民均有机会思考关于政府、政治以及公民社会等的基本问题,而且这些问题一直向善于进行批判性思考的美国人提出了挑战。
美国国家核心文件中所阐述的关于理念、价值和原则的知识,还承担了另外一个功能:为公民提供一种判断标准,公民“用这些标准来判断政府的手段与目的,同时也可以判断作为公民社会组成部分的无数小型组织的手段与目标”[12]。同时,公民逐渐理解与认识到,在很大程度上,公民的个人成就与公共成就的取得与其对政治生活和公民社会的参与密切关联。唯有知情的、有效的和负责任的公民,方可取得个人成就和家庭成就,也才有可能为国家、州和社区作出自己的贡献。①关于美国公民教育理念、价值和原则作用的详细介绍,参见:Margaret Stimmann Branson,Charles N.Quigley.The Role of Civic Education(A Forthcoming Education Policy Task Force Position Paper) [S].The Communitarian Network of the George Washington University,1998.
2.通过训练公民技能实现公民对核心价值观的实际践行
公民技能的训练,实际上就是对核心价值理念的践行。作为政治共同体的成员,公民对其权利的行使和职责的履行,除了需要掌握系统的公民知识外,还需要一套相关的公民技能。公民技能包括智力技能(intellectual skills)和参与技能(participatory skills)两个部分。基本的智力技能也就是批判性思考技能(critical thinking skills)。对某一政治问题作批判性思考时,公民应深刻理解该问题及其历史和当代的联系,与此同时,还需要掌握处理这一问题的相关智力工具或思考方法。《公民学与政府国家标准》等文件对这些技能给出了分类[2]18:
(1)识别与描述(identifying and describing)。能对所涉公民或政治等的有形和无形的物品或事件作出识别并赋予其意义,能对政治机构的功能与过程等给出描述。
(2)解释与分析(explaining and analyzing)。公民能对某一机构的运作情况作出解释,并能发现和排除其中的“故障”;能分析和区分事实与观点、手段与目的,帮助公民明晰其责任。
(3)评估、持有与辩护立场(evaluating, taking and defending positions)。对公共问题作评估、持有立场并为其立场作辩护;能对公共事务作出评估,对社会政治问题作出判断,在公共场合或私人场合就其评估与他人进行讨论。
公民教育不仅要掌握相关知识和智力技能,还必须知情、有效、负责任地进行公民参与。而参与技能是公民参与政治过程与公民社会所必不可少的。《公民学与政府国家标准》等文件将参与技能归结为相互作用(interacting)、监督(monitoring)和影响(influencing)三个方面[2]21-23:
(1)相互作用意指公民与他人沟通合作之技能,回应他人,即询问、回答,礼貌地斟酌他人的意见,以公平、平和的方式建立合作关系并有效处理争端。
(2)监督意指公民追踪政治过程和政府及其所处理问题时必备的技能,这就意味着公民具有实施看管的功能。
(3)影响意指公民对政治过程与管理过程的影响能力,管理过程在特定共同体中不仅包括正式的过程,而且也包括非正式的过程。
“公民教育的目标,是对政治体系有所了解,以及如何在实际上和理论上去开展工作,养成参与公民生活的技巧,增进公民能力,奉行民主制度原则的道德标准,同时要有能力分析这些道德标准所产生的结果,以及养成自重的习惯,而使所有参与公民生活的人,都能感觉由于其自身的参加而有所区别。”[13]
3.通过培育公民品性实现公民对核心价值观的情感内化
公民品性的养成,实际上就是对核心价值观的内化。公民品性对个体公民的政治功效、政治系统的有效运作、个体公民的尊严意识和价值意识以及公共利益意识均具有重要的作用。公民品性包括私人品格(private character)与公共品格(public character),二者综合起来,可以作以下简要表述[14]:
(1)成为独立的社会成员。包括志愿尊奉内在自律的行为准则,而非外部他律的强迫控制;要为自己行为的后果承担责任,在民主社会中履行道德和法律之义务。
(2)承担个人政治经济责任。包括自我照料,家庭支撑,照顾、抚养、教育孩子;参与公共问题、参加投票、主动纳税、在陪审团服务、从事公共服务,履行力所能及的领导职责。
(3)尊重个人价值与人类尊严。善于倾听他人意见,礼貌行事,顾及其他公民的权益;坚持多数人统治原则,承认少数人持有异议的权利。
(4)有效地、富有创见地参与公民事务。在投票或参加公共辩论前担负知情的责任,富有见识地进行公民间的交谈,适时担负领导责任;承担作为公民的评估责任,包括个体的意愿和利益是否和何时要服从公共利益,个体的义务或立宪的原则是否和何时要求公民放弃某些期待。
(5)促进宪政民主的健康运作。包括知情与留意公共事务,学习与思考立宪价值原则,监督政府官员和公共机构对该价值原则的尊崇程度,并能够在这种尊崇缺失时采取适当行动;通过和平的法律手段改变他们认为不明智或不公平的法律。
从长远角度来看,公民品性作为民主的基础,甚至比公民所拥有的公民知识与公民技能更为重要。美国人认为:“自由存在于公民的心目之中;当它在那里消失,没有任何宪法、任何法律、任何法庭能够拯救;没有任何宪法、任何法律、任何法庭甚至能够帮助它做点什么。而当它在那里存在时,它不需要任何宪法、任何法律、任何法庭来拯救。”[15]
“公民教育促进公民对国家核心价值的认同,这是建构和提升公民国家认同的核心。”“核心价值始终是维系社会秩序的‘黏合剂’,是培育社会成员国家统一意识的深层基础,是物质力量无法替代的‘软实力’,是一种更为基础性、稳定性、深层次的战略要素。”[16]36在西方学者眼中,“公民”完全是一个政治概念,公民身份与政治自由难分难解。公民概念直接与国家相连,最终以一套特定的政治制度和价值为落脚点。在这个意义上,“无论是在历史上还是在当今,公民本身都是民主政治的一个关键要素”[17]。公民教育与核心价值观之间有着内在的联系。在我国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过程中,西方国家公民教育的路径选择需要我们深入思考与认真借鉴。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8]。而寻找有效的路径则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关键。将在当今世界不同国家和地区广为普及的公民教育,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路径,其原因在于公民教育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在要求相契合,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和践行的有效的路径选择。
事实上,早在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就提出要“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19]。该报告在关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论述中首次将公民意识和民主政治观念的培养置于显著位置,意义非同寻常。加强公民意识教育的旨归实际上就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雏形,它与后来系统凝练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一脉相承。党中央提出的加强公民意识教育,也与西方国家核心价值观培育的公民教育路径选择不谋而合。这表明,虽然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社会政治制度与意识形态不同,但在培育核心价值观的过程中,还是有一些共同的规律可资遵循,有一些通用的做法可资借鉴。
1.公民教育具有便利性
在核心价值观的培育过程中,公民教育具有极大的便利性。在教育学领域,公民教育被视为一种大众化、普及性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是其原则和理念从抽象到具体,“由深奥到浅显、由被少数人理解掌握到被广大群众理解掌握”[20]的过程。而公民教育所具有的基础性、全民性和终身性特质,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将其作为一种基础知识予以普及,融入民众的思想意识之中,成为共同的精神基础。而公民教育是现代社会的一项基础工作,其所具有的基本特点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和践行的具体要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属于一种群众性实践活动,而公民教育作为一种全民性的教育活动,以全民为教育对象,向广大民众普及基本常识,提高全体公民的知识水平和综合素质,使受众群体将理论与实际相联系,这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受众群体相吻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并不能一蹴而就,是一个长期过程。而公民教育作为一种贯穿现代人一生的终身性教育,正好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这一要求相符合,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时代性要求以及与时俱进的理论品格相适应。
2.公民教育具有针对性
在核心价值观的培育过程中,公民教育也具有极强的针对性。在政治学领域,公民教育主要通过政治社会化树立全体公民的公民意识,促进公民品格的养成,并指导公民行为。
树立公民的民主法治理念是公民教育的核心任务。公民和公民教育生发自民主政治,而民主政治是与专制政治相对立的政治制度,它反映和维护的是社会大多数成员的利益,体现的是“人民当家做主”。公民教育倡导培育公民的独立人格,尊崇权利与责任的统一。作为社会意识的一种存在形式,公民意识是公民对自己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的自觉意识,包括“国家认同意识、权利与义务意识及公共责任感等。其中,国家认同意识是国家对其所属成员最基本的要求”,“国家认同作为一种主要的公民意识,是现代国家的合法性基础,是维系国家团结和统一的重要纽带”。[16]34-35简而言之,参与国家的政治生活是公民的法定权利,国家的权力源自于人民。对国家的认同与责任正是公民教育的现代理念,公民国家意识的构建也正是公民教育的题中之义。“世界公民教育最初生成的本质是一种政治教育,具有鲜明的意识形态性,其根本任务是为了培育合格的公民,从而维持世界现存的社会政治、经济制度。”[21]从政治学的角度来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属于对主流意识形态的传输与普及,意即其在政治领域的“大众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首先是在民主法治意识上的诉愿。
公民教育也内在地包含着公民道德建设的追求。道德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对人的行为进行引导的行为规范,主要是靠社会观念和社会舆论来发挥作用的。公民道德教育之所以能够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和践行的新路径,正是基于公民道德建设的广泛性和普遍性要求。社会公德是人类在长期生活实践中所积累的,它要求人们在公共生活关系中恪守公共生活规则。公民首先要具有公德意识,然后方可将公德信念外化于公民之行。公民不可能自发形成道德意识,因而就需要对公民进行持续不断的公民教育。公民教育在我国的传统道德文化中能够找到恰当的切入点。在我国传统社会中,“三纲”“五常”是通过伦理形式和道德教化深入到大众的日常生活之中的,进而成为民众的生活规范与准则,一直影响着人们的生活。我们需要研究和借鉴这些传统的和外来的经验。在我国实施公民教育,需要将外来的有益的操作路径与儒家的修身道德文化相结合。传统文化中的修身之道在被改造后可成为我国公民教育的可用资源。公民教育有望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程性地融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之中。公民道德建设的诉求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是并行不悖的。
3.公民教育具有广泛性
公民教育作为一种非常广泛且富有包容性的教育活动,其广泛性已经远远超出学校教育所能涵盖的范围。“作为现代社会文明的推进器,大众传媒对于公民个人的社会化发挥着巨大的促进作用。”“大众传媒是培养现代公民的一个主要渠道。在公民养成的过程中,大众传播媒介无疑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与其他公民教育渠道相比,大众媒介以其超时空性、广泛性、丰富性和即时性体现着自己的优势。”[22]因而也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辟了有效的路径。
我国目前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市场经济的发展给人们的思想带来巨大的冲击。相应地,我国的思想政治工作需要更新理念、转换方式方法。如何处理好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占主导地位与兼顾多元化发展的关系,这是我们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所面临的新问题。虽然多种思想文化、道德观念和价值观念并存,但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主旋律。党和政府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高度重视,这就“要求我们实现教育工作方式、手段、途径等的创新”[23]。公民教育适应了新时期的历史要求,注重联系现实状况展开工作,应当成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卓有成效的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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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朱效梅)
高峰,法学博士,首都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 本文系2016年北京高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协同创新中心(首都师范大学)建设项目“马克思主义与当代中国文化建设”(项目编号:PXM2016014203000107)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