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的分析与思考

2016-04-08 05:19魏进仕上海铁路局办公室
上海铁道增刊 2016年2期
关键词:路局营业施工单位

魏进仕 上海铁路局办公室

加强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的分析与思考

魏进仕 上海铁路局办公室

结合近年来上海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从营业线施工安全意识提高、安全责任落实、方案计划源头防控、安全关键控制、安全责任考核等方面阐述如何加强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

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

近年来,虽然路局管内性质恶劣和后果严重的施工安全事故有所遏制,但事故件数仍居高不下,安全险情仍时有发生,严重危及行车安全和干扰运输秩序。如何有效提升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水平,实现关口前移、惩防并举,对确保工程建设平稳有序,实现铁路运输安全持续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 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

通过对近年来营业线施工安全事故和安全隐患的深度分析,暴露出在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上还存在十分突出的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主要表现在:

(1)施工安全法制意识淡漠。从近年来发生的施工安全事故和日常检查发现问题看,部分施工单位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十分淡漠,无视《安全生产法》赋予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甚至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违法生产、违章指挥,不守规矩,不按规定教育培训施工人员、无证上岗;在无施工方案、无施工计划、无安全协议的情况下擅自组织施工等时有发生,最终导致事故和严重安全险情的发生。如,2012年4月25日,京沪高铁扬州线路所~南京南站间下行线K1008+800处运行动车组列车发生严重晃车,主要原因是施工单位在没有与路局联系办理施工相关手续、没有进行安全风险评估的情况下,违法擅自在桥下进行邻近营业线“高压旋喷桩试验”施工,导致京沪高铁南京大胜关大桥引桥线路几何尺寸严重超限,严重威胁京沪高铁运营安全。

(2)施工安全管理职责不落实。施工企业中标后,必须承担营业线施工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但是部分施工单位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对营业线施工标准不高,要求不严,管理松懈,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不到位,对劳务分包项目疏于管理,不审查分包单位资质、不进行安全交底、不组织人员培训,以包代管,一包了事,没有尽到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加上部分建设项目管理机构、监理公司也不能认真履行各自的管理职责,层层失管失控,施工安全管理及监管不力。如,2014年“7.9”陇海线铜山站定向钻施工引发线路塌陷事故,中铁十局项目部将三电迁改工程分包给不具备施工资质的设备管理单位,既没有委托进行迁改工程穿越线路深化设计,也没有按合同约定向设备管理单位提供设计文件、设计标准,组织编制施工方案,办理营业线施工安全相关审批手续。建设、监理单位没有履行监督检查管理职责,对项目部将迁改工程分包给不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情况不掌握,对项目部、设备管理单位擅自组织地方施工单位无方案、无计划施工行为失察,最终导致事故的发生。

(3)施工安全管理源头卡控不严。一是施工方案编制审查源头不重视。施工单位编制方案调查不细,特别是与营业线平面、纵断面、行车设备间的相互位置关系、影响范围等不准确,方案也不进行模拟推演。监理审核、建设项目机构预审流于形式,将责任上移,依赖路局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路局主管部门方案审查把关不严,对不符合要求的方案不能果断否决,要求审后完善的方案又没有形成闭环。二是部分施工管理人员对施工流程卡控不严,施工安全管理标准不清、程序不明,重大安全风险、安全关键环节管控不到位,施工方案编制、施工计划提报、安全措施制订、现场安全交底等方面流程卡控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及险情。如,2015年11月7日,检查宁西线长安集~梓树庄双线开通Ⅱ级施工准备工作时,发现相关施工、监理及设备管理单位均未严格执行路局LKJ基础数据(工务类)管理办法规定,线路开通LKJ数据编制、复核、审核、签认及提报环环失控,导致与现场实际严重不符,遗漏一条半径4 000 m的曲线,幸被及时检查发现,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4)施工安全刚性制度措施不落实。总公司和路局有关营业线和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制度非常严密,但部分施工相关单位却始终没有落到实处,甚至对保命的防护和应急类措施都不能落实,片面强调安全投入大、成本紧张,打折扣、讲价钱;或是不能摆正效率、效益与安全的关系,抢进度、轻安全,施工组织混乱,现场失管失控,违章指挥、冒险作业等时有发生,严重影响铁路行车安全和运输秩序。如,路局规定“对新线填筑路基与既有线并行等高地段要采取物理隔离措施”,以防止施工车辆、料具等侵限,但检查宁启复线电化工程邻近营业线施工,发现有的施工单位对不少并行等高地段没有很好地落实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隔离措施,甚至用细树枝条来代替、形同虚设,导致多次发生施工车辆与旅客列车刮碰的险情。

(5)施工安全风险研判流于形式。部分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对总公司、路局有关营业线施工安全风险管理重视不够,未有效开展施工项目安全风险识别评估,逐一制定安全风险预防控制措施;“一图四表”法等安全风险管控措施不落实,往往流于形式,停留在施工方案上,没有实实在在地运用安全风险管理的理念强化施工安全管理,没有将风险管控措施落实到现场,导致一些惯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未能及时发现和整治,造成埋下事故隐患。特别新加入到我局的施工企业,对管内复杂地质情况不掌握、研判不到位,缺少应对措施,甚至认为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多余,在施工中多次发生桥梁、线路变化等险情。如,2016年1月13日邻近陇海线下穿立交基坑施工,施工单位高压旋喷桩止水帷幕施工简化工序工艺,对粉砂土基坑底部涌水不警觉,施工监理旁站监督履职不力,导致发生陇海线路基下沉,线路高低、水平严重不良,幸被工务部门发现处置,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2 加强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的对策思考

要清醒认识营业线施工安全的重要性以及高风险特性,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严格落实总公司和路局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施工安全风险有效管控。

(1)高度重视营业线施工安全。营业线施工安全直接关乎旅客列车、动车组运行安全,特别是上海局高铁、客专已经基本形成网络,列车速度高、行车密度大,营业线及邻近营业线施工行车安全风险极大,稍有不慎,就有可能造成追悔莫及的严重后果。尤其是在高铁作为当代中国“名片”,全面实施“走出去”战略背景下,确保高铁、动车组和客车绝对安全是铁路系统以及各施工相关单位的重大政治责任。各建设、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以对党和国家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企业的信誉与发展和对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始终把确保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职责、第一位的任务,时刻保持安全工作敬畏感,全面加强施工组织领导,严格遵守相关管理制度,坚决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坚决守住施工安全这条“底线”。

(2)严格落实施工安全责任。营业线施工各相关单位要认真落实各自安全责任,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总公司和路局施工安全管理规定,主动接受路局及所属单位的安全检查监督。建设单位要严格落实施工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督促施工相关单位健全安全质量管理体系,检查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和监理单位安排胜任人员实施现场监理,落实施工安全风险管理制度,常态化组织施工安全检查评估,盯控问题隐患整改,严格落实安全考核和责任追究。施工单位要落实施工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认真编制和落实施工组织方案、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加强施工安全培训教育培训,科学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加强施工安全风险控制,及时排查消除各类隐患,确保施工安全有序。监理单位要严格履行监理合同,严格旁站监控,依法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标准、施工规范和规定施工,及时发现和防范施工安全隐患,杜绝安全质量问题。设计单位要对施工项目设计方案、提供资料的准确性、安全性负责,科学合理编制施工过渡方案,严密施工技术安全措施,规范现场施工技术交底,从源头上规避、消除和降低施工安全风险。设备管理单位要严格落实施工安全监管责任,守土有责,主动介入,动态全面掌控管内各项施工作业情况,加强施工配合和监督,对大型机械、线上、架空等作业进行重点监控,确保不因施工造成设备损坏和危及行车安全。

(3)强化施工安全源头防控。紧盯施工方案、施工计划管理“两大关键”,强化营业线施工安全源头管理。一是严格施工方案管理。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施工设计编制施工组织方案,确保数据、资料的真实、准确,杜绝发生缺项、遗漏及严重差错,杜绝违规编制和擅自变更。建设单位要严格施工方案审核把关,确保符合现场实际。监理单位和路局专业部门要严格施工方案审查审批,“谁审查、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严格责任追溯追究,坚决杜绝审查审批流于形式。二是严格施工计划管理。施工单位要严格执行施工计划申报制度,力求施工范围、内容准确清晰;作业范围可能侵入营业线的必须纳入天窗,可能侵入安全保护区的必须通知设备管理单位到场监督。设备管理、运输组织部门要严格审批流程控制和前置条件确认,严格施工等级管理,对计划安排不具体、安全措施不完善的坚决不予批准。同时,建设单位要加强施工全面掌控,强化施工、设计、监理和设备管理、行车组织单位间的信息沟通,确保每天每项施工有序组织、紧密配合、监督有力,施工过程安全可控。

(4)加强施工安全关键控制。各施工、监理单位要严格落实施工安全禁止性规定,确保施工组织有序、安全可控。一是无施工方案或施工方案及变更后未按规定程序审批通过的,禁止施工。二是未与路局设备管理、行车组织单位签定施工安全协议的,禁止施工。三是无路局的公布施工计划和月度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禁止施工。四是施工负责人、安全技术人员、防护人员未按规定到施工现场的,禁止施工。五是监理人员、设备管理单位安全监督员未按规定到施工现场的,禁止施工。六是施工作业人员未经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教育培训并考试合格的,进入电气化区段的施工作业人员未进行电气化铁路安全知识教育培训的,禁止施工。七是规定设置现场防护员和驻站联络员的施工作业项目,现场防护及应急处置措施未按规定落实,禁止施工。八是施工机械、机具未经鉴定合格、无专人管理的,禁止上道使用。九是自轮运转设备、机车、车辆不符合营业线运行规定的,禁止上线运行。十是被责令停工,未整改到位并经检查单位确认同意的,禁止复工。

(5)严格施工安全责任考核。一是停工整顿考核。明确并落实凡发生铁路交通一般D类事故,责任单位在本建设项目所涉及的营业线工点,全部停工整顿;铁路交通一般D类以上及性质严重事故,责任单位在路局管内所涉及的营业线工点,全部停工整顿。违反路局营业线(邻近)施工禁止性规定,违规工点停工整顿;一个标段在一周内被路局责令停工整顿工点达到或超过3处的,整个标段所涉及的工点,全部停工整顿。二是信用评价考核。凡发生铁路交通责任事故的,严格按照总公司《铁路建设项目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办法》及路局相关规定进行评价考核扣分。三是纳入“黑名单”考核。发生铁路交通责任事故或发生严重违规违章问题,被路局清退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纳入“黑名单”,自清退之日起3年内禁止进入管内建设项目担任施工负责人。四是停标考核。凡在管内发生铁路交通事故的责任施工单位,按照总公司有关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事故与招投标挂钩制度进行停标考核;性质严重的,加重停标考核。同时,建立约谈、交班和经济赔偿制度。重复发生铁路交通责任事故和严重违规问题,施工企业法人代表到路局约谈;发生营业线施工严重险情的,施工企业分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到路局交班。五是落实经济损失赔偿。对发生铁路交通事故的责任施工单位,根据事故责任判定和经济损失认定,追偿事故经济损失费用。通过“约法三章”,促进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

责任编辑:万宝安

来稿日期:2016-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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