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慧
摘 要:新型城镇化建设是一项庞大的系统性工程,金融机构要因势利导紧紧围绕提高城镇化质量,积极支持城镇化建设的健康发展。金融机构的完善为新型城镇化发展提供了大量的资金支持,有效地促进了新型城镇化的进程。基于此种认识,研究吉林省金融发展与新型城镇化进程的关系就有了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通过探究金融发展对于城镇化进程的推动作用,有利于更好地利用金融工具促进新型城镇化的建设。
关键词:吉林省;金融业;新型城镇化
中图分类号:F299.2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5)25-0077-03
一、新型城镇化内涵
城镇化通常指的是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以及第二三产业向城镇聚集的过程,该过程使得城镇在数量以及规模上不断扩大。由于经济的迅猛发展以及社会文明的不断进步,人们对于生活质量的要求逐渐提高,因而对于城镇化也有了新的内涵,即城镇化不仅仅局限于对经济的发展以及人口向城镇转移的方面,而是更加注重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运用科学发展观,努力提升城市的公共服务水平和文化内涵,改善人们的生活质量。新型城镇化要求继续加强城市的带动作用,寻求城乡的共同发展,并且在追求发展速度的同时更加看中质量的提升。
二、吉林省城镇化进程现状及分析
(一)吉林省城镇化进程现状
据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11月1日,吉林省城镇人口数量为1 465.58万人,城镇化水平为53.4%,此次普查结果与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吉林省城镇人口增加了133.7万人,城镇化水平提高了3.7%。在全国31个省(市、区)中,吉林省城镇化水平位居第11名,与2000年相比,后移了4个位次,但其城镇化率在全国仍处于较高水平。
本文以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来表示城镇化率,用这一指标来反映吉林省的城镇化发展水平。由上页表1可以看出,吉林省不仅人口总量以及城镇人口数量呈现不断攀升的趋势,而且城镇人口所占比重也在逐年上升。这充分说明吉林省城镇化率实现了持续稳定的增长,城镇化水平逐渐提高。
(二)吉林省城镇化现状分析
近些年来,吉林省城镇化进程加快,这不仅促进了社会的发展,而且改善了人民生活的水平。但是,吉林省城镇化进程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随之也凸显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与其他省份相比,城镇化水平较低
由表2可以看出,吉林省城镇化水平起点不低但近年来发展缓慢,吉林省城镇化率虽然每年均在不断增加,但其增长速度缓慢。与广东、江苏、浙江三省相比,城镇化率较低,城镇化进程明显落后。另外由上表可得,吉林省的城镇化率一直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但近年来增长明显缺乏动力逐渐趋近于全国平均水平,若按该趋势发展,将来很可能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近年来,吉林省城镇化发展水平相对落后,未来在注重发展速度的同时也要注重质量水平的提高。
2.城镇化发展水平存在巨大差距
由于受到资源禀赋、交通、区位以及传统文化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吉林省城市以及城乡之间城镇化进程不平衡的问题凸显。第一,吉林省的城市群一体化程度较低,城镇密集区的高铁、城际铁路等快速交通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各大城市间缺少有效的协调机制。第二,中心城市的规模及综合实力较弱,其综合竞争力需要进一步加强。第三,城乡二元结构的矛盾突出,统筹发展力度有待进一步增强。
3.产业规模结构不合理
吉林省由于受到新兴产业发展缓慢、服务业发展落后以及园区载体功能不强等因素的制约,严重影响了城市的集聚能力。尤其是中小城市,产业基础薄弱,二三产业所占比重不大,服务业基础较为落后,大部分中小城市以传统加工业、农业深加工以及资源性产业为主,相对缺乏主导性产业,经济实力较弱,严重制约中小城市城镇化进程的发展。
三、金融业助推吉林省新型城镇化面临的困难
金融体系能够引导资源配置的调整以及其他要素禀赋的转换,因此有必要先于新型城镇化建设完成其结构与制度的变迁,从而起到资金供给的先导性作用。但是目前吉林省受到金融发展水平的约束和现实制度的限制,金融支持新型城镇化面临困境,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国家尚未形成系统的扶持政策和措施
城镇化进程中的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这部分资金无论是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还是通过商业银行间接融资难度都相对较大,而目前在发达国家,城镇化建设的资金主要是通过政府投资来支撑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是政府宏观调控的主要手段,在宏观经济层面二者应相互协调、相互融合,而吉林省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各自实施、运行,二者缺乏积极有效的配合,尚未形成互相协调、合理搭配的扶持政策。吉林省促进城镇化进程的金融政策尚未形成系统性的扶持政策,从而使金融支持政策在城镇化进程中起到的作用微乎甚微。
(二)城镇化建设金融体系薄弱
城镇化进程有周期长、所需资金量大以及沉淀成本高的特征,其中大量的资金支持是城镇化进程中的加速器,城镇的基础设施建设需要依赖设施完善、服务周全以及效率高效的金融服务系统支撑。目前从吉林省的城镇化进程看,这套卓有成效的金融服务系统仍尚未建立,尤其是在农村地区,区域商业银行数量少之又少,非银行类的金融机构更是仅有寥寥几家,在这种缺乏有效的金融服务体系的支持下,城镇化进程履步维艰。部分地区的金融系统不完善和不发达,在某种程度上使新型城镇化建设基本失去意义。
(三)农村金融产品相对匮乏
金融产品的创新是金融资源的合理再分配以及重新组合的过程,金融创新能最大限度地调配和引导资源从而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金融资源的需求。吉林省部分农村金融机构所提供的金融产品不仅品种较少,而且结构单一,加之信贷产品缺乏创新性,以及涉农贷款额度严重不足,金融机构的服务对象相对集中在那些有较高资本存量或者有抵押的乡镇龙头企业,而小农户的种养殖业以及棚膜经济均无处贷款,即便幸运地贷到资金那也基本上是杯水车薪。
四、吉林省城镇化建设中的金融支持对策
(一)出台和落实金融优惠政策
政策性金融是指为了实现特定的产业政策等目的而采取的金融手段,它一般不以利润最大化为经营目标,通常以优惠的融资条件、利率水平以及贷款期限对国家政策支持发展的相关性产业提供资金支持。城镇化进程中亟待资金支持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规模化生产等一系列项目恰好与国家宏观经济增长以及综合实力的发展要求的相吻合,因此,应有效地利用国家政策性金融机构为城镇化建设添砖加瓦。大力发挥政策性金融机构在城镇化进程中的作用,通过加大国家政策的倾斜力度,必要时允许其向国内储蓄银行、信托机构借款等方式来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并对政策性金融机构实施债务担保、利息补贴、税收优惠等政策,有效地使政策性金融机构对城镇化进程起到促进作用。
(二)完善金融组织体系
首先要积极创新金融机构的组织形式,不断探索建立政策性城镇基础设施类的金融服务机构,探索建立专门支持城镇化建设的基金公司、信托公司等,并不断扩大金融机构对城镇化建设的服务范围。积极拓展新型金融组织,在加强传统银行类的金融机构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重点开创非银行类的金融机构组织,积极完善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使之能更好地服务与实体经济。而对于部分经济发展欠佳的地区,应试引入大型商业银行、保险、证券企业等多类金融服务部门,在它们的相互配合与协作间创造多元化的融资通道,保证为经济相对落后的乡镇地区提供快捷、方便又安全的融资渠道。
(三)加强金融产品的创新力度
为充分满足城镇化进程中居民对于金融产品的多样化需求,应不断加强金融产品创新的力度。金融机构应积极深入基层进行调研,针对农户的个性化需求积极创新金融产品,不断拓展在财务顾问、资产管理、投资银行业务以及代收保险费等新型金融服务领域,以便满足城镇化建设中农户多样化的金融服务需求。例如实施融资证券化,通过建立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以及创新资本市场的融资工具,来拓宽融资渠道。具体来说,应试行基础设施资产证券化,在城镇化的基础设施建设中将那些流动性较弱,但未来能产生预期收益的资产进行打包证券化,来融得长期的建设资金。与此同时,通过资产证券化,不仅能减轻政府财政支出的压力,还能使建设项目的投资风险在资本市场上得到分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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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陈丽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