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修辞·阅读的伦理·批评多元主义——再论韦恩·布斯的文学伦理批评

2016-04-06 00:04陈后亮
关键词:布斯

陈后亮



小说修辞·阅读的伦理·批评多元主义
——再论韦恩·布斯的文学伦理批评

陈后亮

摘要:为了恢复道德视角在文学批评中的合法性,布斯在原则、方法和目的上重新定位了伦理批评。他采用修辞分析与伦理探究相结合的方法,实现了伦理批评在理性描述与道德评价两方面的协调统一。他重新界定了伦理批评的几个关键词,提出了共导、阅读的伦理以及批评多元主义等全新的理念,同时还复活并深化了“以书为友”的传统隐喻。但布斯在一些基本的理论前提和价值设想上仍未完全摆脱自由人文主义批评的影响,这让他的理论主张虽然听上去很美好,实际上却很空洞。

关键词:布斯;伦理批评;小说修辞;阅读的伦理;批评多元主义

韦恩·布斯(Wayne Booth,1921-2005)与玛莎·纳斯鲍姆(Martha Nussbaum)和希利斯·米勒(J. Hillis Miller)一起,被公认为西方文学批评实现“伦理学转向”的关键人物。①朱利安·沃尔弗雷斯:《21世纪批评述介》,张琼、张冲译,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142页。作为芝加哥学派的代表性理论家,布斯在小说修辞和叙事学领域的辉煌成就为他赢得广泛赞誉;不过,他的主要贡献更在于,他克服了这一学派在研究小说形式与阅读接受之间的关系时常有的形式主义弊端,②在克莱恩(R. S. Crane)等老一代芝加哥学派的批评家那里,阅读快感往往被视为贮藏在文本之中的某种“潜能”,静待读者把它发掘出来并转化为“动能”,而读者则被想象为一个无差别的抽象群体——“我们”。但在布斯这里,这个“我们”被分解为不同社会处境下的真实个体——“我”,阅读快感也被还原为“我”与文本“相遇”的每一个当下的生动感人的阅读体验。把形式技巧与伦理分析相结合,重点关注读者在阅读活动之中的经验过程(而非阅读之后的道德后果),进而建构出一种注重理据的伦理批评模式,以此去描述(而非武断地评价)文学文本是以何种方式影响了读者的伦理价值观。与很多伦理批评家经常难以摆脱道德教条主义不同,布斯的伦理批评力求做到精确客观,既不使用晦涩的术语,也不妄下独断的结论,而是尽量以有说服力的证据为基础,通过细致入微的文本修辞探究,最终得出负责任的价值判断,同时避免道德审查倾向。

近些年来,随着文学伦理批评在国内成为热点话题,布斯的学说也逐渐引起人们关注。③虽然国内伦理批评界对布斯的著作时有引述,但对其批评思想的深入研究并不多见。江守义虽触及了布斯的伦理批评,但主要探讨的还是布斯的修辞学理论。参见江守义:《伦理保守主义与多元主义——论布斯的修辞学批评》,《文艺研究》2012年第7期。程锡麟和汪建峰均较为详细地讨论了布斯的伦理批评思想,但两人都以肯定性评价为主,未能对其自由人文主义的理论渊源做出批评性反思,而且后者认为“布斯已接受了后现代主义、后结构主义思潮以及读者反应批评理论的影响”,这一说法值得商榷。参见程锡麟:《析布斯的小说伦理学》,《四川大学学报》(哲社版)2000年第1期;汪建峰:《布斯的伦理修辞与当代西方伦理批评》,《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2012年第2期。但总体来看,国内学界对他的了解还主要局限在修辞学方面,尽管研究者对他在反讽、隐喻和隐含的作者等方面的贡献已非常熟悉,但对其伦理批评思想的认识仍有待深入,甚至还存在不少误识。有鉴于此,本文将细致梳理布斯在伦理批评方面的创见,同时对其理论展开批评性反思。

一、重新定位伦理批评

布斯的《我们所交的朋友:小说伦理学》被认为是伦理批评领域的里程碑式著作。在该书的前言部分,布斯明确了他的两个写作意图:一是“全面恢复我们从伦理角度谈论故事的常识性倾向在知识上的合法性”;二是“重新定位伦理批评,不再是对稳固作品的平淡乏味的好恶判断,而是把它转变为关于我们朋友品质的流畅交谈”。*Wayne C. Booth, The Company We Keep: An Ethics of Fiction,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88, p.x.自古希腊以降的漫长岁月里,伦理批评曾一直被视为当仁不让的主导批评模式,几乎每一位负责任的批评家都不否认文学作品的道德价值是衡量其艺术价值高低的必要、甚至首要因素。但进入19世纪,随着唯美主义的兴起,伦理批评的合法性逐渐遭到质疑。很多人反对从道德角度评价艺术价值,认为那是不懂欣赏的表现,会破坏审美自治性。不过从20世纪中期开始,要求恢复道德关切在文学批评活动中的合法地位的呼声又日渐高涨,但由于很多伦理批评家囿于传统道德批评的习惯做法,动辄使用简单偏激的语言给一些作品贴上道德标签,很难赢得人们对伦理批评的信赖和尊重。因此布斯认为,伦理批评要想真正回归大众视野,重新成为一种被广泛接受的批评模式,它就必须摆脱传统道德批评惯用的喊口号、贴标签的做法。像约翰·加德纳(John Gardner,1933-1982)那样粗暴地评价作品的优劣,甚至公然提倡道德审查,只会加深人们对伦理批评的误解。*加德纳的《论道德小说》一书曾引发巨大争议。虽然他在书中尽力避免露骨的道德审查倾向,但还是走在了其危险的边缘。比如他声称:“如果艺术误把善良当成了恶魔从而摧毁了善良,这样的艺术就是伪艺术,是一个错误,应该受到谴责。”参见 John Gardner, On Moral Fiction, New York: Basic Books, 1978, p.15.

布斯非常反对当时在批评界很常见的两种偏见:一是认为伦理判断完全由个人好恶决定,不过是主观看法而已;二是认为伦理判断与真正的文学批评无关。布斯反驳说:“不管我们是从广义还是狭义上界定这个有争议的术语,伦理批评对任何文学来说都是相关的,而且只要负责任地运用,这种批评可以成为一种真正的理性探究形式。”*Wayne C. Booth, “Why Ethical Criticism Can Never Be Simple,” Style, 1998, No.2, p.351.他还指出:“我们的抉择并非是否要进行伦理批评,而是是否要做好伦理批评——是否要在我们的理论中承认伦理批评,从而为一场更为有效、更负责任的伦理对话奠定基础。”*韦恩·布斯:《修辞的复兴》,穆雷等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9年,第181页。以下出自同一文献的引文将直接随文以带括号的数字形成标出页码,不再另外作注。问题是怎样才算“负责任地运用”伦理批评呢?在布斯看来,以往多数伦理批评家都有一个错误习惯,那就是都喜欢通过考察读者在行为方面的读后效果(after-effects)来判断作品的道德价值。由于这种读后效果根本不可能得到经验数据的证明,因而根本无法统计出某部作品究竟让多少读者、在多大程度上变得更好或是更坏,于是很多人便干脆否认经验证实的必要性,从而导致其批评判断流于教条主义,看似言之凿凿,实则缺乏凭据,而且在不少关键问题上含糊其辞。

为了克服上述弊端,布斯呼吁人们改变批评策略,“把我们对读后效果的关注转移到作者和读者在阅读或倾听作品期间所追求或获得的经验品质上来”。*Wayne C. Booth, “‘The Way I Loved George Eliot’: Friendship with Books as a Neglected Critical Metaphor,” The Kenyon Review, 1980,No.2, p.5. 另外约翰斯顿认为布斯实际上是呼应了同时发生在伦理学领域的“从规约性伦理学(prescriptive ethics)向描述性伦理学(descriptive ethics)的转向”。参见Monica Johnstone, “Wayne Booth and the Ethics of Fiction,” in Frederik Antczak, ed., Rhetoric and Pluralism: Legacies of Wayne Booth, Columbus: Ohio State University Press, 1995, p.59.即,伦理批评无须再追问读完这部作品之后能否让阅读者变得更好,而是应该考虑能否准确地描述在放下书本以前读者与作品的关系。可以说,布斯所思考的核心问题就是如何发展出一种理性的伦理批评话语,以便可以让人们“负责任地谈论艺术作品以何种方式对我们产生影响,无论这些影响是好还是坏”(181)。他希望人们在面对一部作品时,不要简单评价它在道德价值上的好坏,而是理性地审视它所蕴涵的潜在价值是如何被传导、并影响读者的。也即是说,伦理批评所关心的不再是作品的好坏问题,而是读者、隐含作者、叙述人之间以及读者之间的关系等问题,包括“我应该信任他吗?”“我愿意成为这个讲故事的人希望我成为的那样的人吗?”“我会接纳作者进入我真正的朋友圈子吗?”如此等等。此外我们还要关心这些关系是如何被实现的,作者使用了哪些叙述和修辞方式来引导读者对故事中的伦理价值做出接受或拒绝等反应。简而言之,布斯力图把伦理批评从庸俗的道德主义者手中解救出来,把它从枯燥、独断、缺乏理性的道德教条转变为生动、理性、负责任的伦理探究,以恢复其在文学批评中的重要地位。

二、布斯的伦理批评关键词

在对伦理批评的目的以及策略进行重新定位后,布斯还重新界定了一些基本的批评概念,同时提出了一些独具特色的理论术语,它们共同构成布斯的伦理批评关键词,在其理论体系内具有核心位置。与那些喜欢使用生僻字眼克服表达的焦虑的理论家不同,布斯的理论术语大都清晰明了。对他来说,使用最简单的词语,并经过审慎理性的思考,更易于表达复杂的道理。

(一)伦理的内涵:精神气质、品格

在布斯看来,伦理批评的复兴之路异常艰难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绝大多数人对“伦理”和“道德”的理解都比较狭隘,往往是把它们视为约束人类行为的道德准则或者判定是非对错的价值标准,但实际上它们的内涵要宽泛得多。布斯指出,英语“ethics”一词源自古希腊语“ethos”(精神气质),本意为“某个群体或个人的全部德性(virtue)之和”,它和“品格”基本上是同义词。对古希腊人来说,德性并不仅指“善良”“诚实”或“正直”等美德,也涵盖一切与人的力量、能力、素质和行为习惯等相关的方面。而且德性必须是稳定和连续的,它们通过行为主体在生活中的各种习惯性的行为及选择上表现出来。布斯认为,要想让伦理批评克服道德教条主义,就必须摆脱“伦理的(或道德的)即等于正确的”这样的简单思维模式。批评家应该关心的问题“不是去考察某个故事的某些方面是否会败坏道德,而应该是它对听众的精神气质或品格的总体影响”。只要是文学能够影响和改变人的品格,那么我们都可以称之为伦理效果。由此一来,伦理批评的外延就被布斯极大地拓展开了:“任何旨在揭示叙事性故事的德性与个人和社会德性之间的关系的行为,或任何旨在揭示它们如何相互影响各自的‘精神气质’——即全部德性之和——的行为,都称得上是伦理批评。”*以上引文参见Booth, The Company We Keep, pp.353, 11.这即是说,伦理批评不应只关注文学可以带给人们哪些直接或间接的道德启示,还应关注共同存在于世界之中的作者、文本和读者之间的一切互动关系,包括道德的、知识的、审美的、甚至政治的关系等。这正是为什么布斯认为20世纪几乎所有批评——不管是性别批评、新马克思主义、后殖民批评、后现代主义,还是非常厌恶道德视角的形式主义、新批评和唯美主义等——都属于广义伦理批评的主要原因。

(二)阅读的伦理:理解、逾解

所谓“阅读的伦理”(ethics of reading)就是“读者对故事的责任”。*Booth, The Company We Keep, p.9.布斯是作者意图的坚定维护者,他强调:“我们所说的大部分文学作品不但有潜在的伦理意图,而且明白无误地就是要唤起伦理回应。”*Booth, “Why Ethical Criticism Can Never Be Simple,” p.357.在他看来,即便是唯美主义和荒诞派文学以及后现代小说中也依然隐含着作者关于如何生活以及相信世界该是怎样的价值判断;对于大部分作家来说,误读或忽视这些意图或许会让他们很失望。在布斯眼中,除了那种纯粹出于商业动机而粗制滥造的文学垃圾之外,一切严肃故事都是有说教性的,讲故事的人总是希望带给读者某种伦理启示,不存在纯文学与说教文学的严格区分。不过与此同时,他又强调作者意图并不足以保证产生伦理效果,后者更取决于故事能否被读者按照所期望的方式阅读接受,“(理想中的)有道德的读者会对作者和文本负责任”。*Booth, The Company We Keep, p.10.

布斯把阅读比作朋友之间的倾心交谈,作者有真诚讲述的义务,读者有不刻意曲解的责任。斯坦利·费什(Stanley Fish)的读者反应论和特里·伊格尔顿(Terry Eagleton)的新马克思主义批评都认为作品价值不在于作品自身,而是要么取决于读者,要么取决于外在的制度语境。布斯极不赞成这两种看法,他举例说,把两枚外形相似、质量等同的鸡蛋放在一起,一枚是生的,另一枚是熟的,从表面上很难看出差别,但如果让母鸡对它们进行孵化,结果必然迥异。这说明,作品的价值由内外两方面因素同时决定,既离不开内因(作者意图),也离不开外在条件(读者的阅读),因此应该“兼顾阅读的伦理以及作品本身的伦理价值”。*Booth, The Company We Keep, p.10.他既反对像费什或米勒那样过分夸大前者,似乎阅读行为本身就具有伦理价值,也反对常见的道德批评家只顾讨论作品对读者的单向伦理影响。在他看来,真正负责任的读者不应完全听命于作品的伦理训导,而应以自己固有的伦理观念与之形成“批判性的监督,即逾解(overstanding)”,懂得“如何在吸收故事的同时又不被故事吸收,如何将伦理抵抗与伦理尊重结合起来”。*Wayne C. Booth, “The Ethics of Teaching Literature,” College English, 1998, No.1, pp.52, 54.也就是说,作品要想产生正确的伦理效果,除了作者本身的伦理意图之外,读者也同样需要对其阅读行为的伦理品质负责,对“作者和文本负责”。

(三)伦理批评的多元主义:共导

传统伦理批评之所以容易遭人非议,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批评家们囿于道德基础主义,认为世界上存在唯一正确的价值基础和道德标准,并且自认为已经掌握了它们,能够对作品中的伦理价值或他人的看法做出客观裁决。其结果往往是不同的批评家各执一词、相互攻击,彼此之间缺乏“有理有据的道德探究”(248)。布斯认为,如果每个人都相信自己是对的,至少比别人更接近真理,那么必然导致唯我主义或者相对主义,即否认他人有比别人更可靠的价值判断。为此,布斯提出了“批评多元主义”(critical pluralism)的主张,指出无论是从伦理还是审美的角度来看,任何一部文学作品的价值都是多元的,可以带给读者多元化的好处,而任何一种批评方法也不可能做到面面俱到,因此“只有在(文学批评的)原则、方法、目的以及主题等方面发展出一种批评多元主义,才能减少在伦理问题上的无谓争吵”。*Booth, “Why Ethical Criticism Can Never Be Simple,” p.355.相对于过去的伦理批评家们总试图找出唯一正确的批评道路、道德原则或是价值判断,布斯则呼吁人们“全方位地包容多元性”(189)。

为了避免批评多元主义沦为一种简单的折衷主义,布斯还别出心裁地提出了“共导”(coduction)的概念。这是布斯独创的一个词汇,由“co-”(共同)和“-duction”(引导、得出、产生)拼缀而成,而后者也是“induction”(归纳)和“deduction”(演绎)共有的词根,这表明“共导”是一种既不同于“归纳”也不同于“演绎”、但又兼具两者部分特征的伦理批评形式,意在让人们在民主、理性的氛围下相互沟通商讨,共同朝着真理迈进。事实上,能否达成共识或得到真理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人们可以相互检验真知与盲见。伦理批评家如果不想再给人留下教条主义或独断论者的印象,就必须不断反思和检验自己的方法,用良好的推理替代无根由的偏见,与其他批评家相互商榷和比较,因为“任何一个单独的个体,不论他多么杰出,都不可能通过个人探究得出关于故事的值得信赖的道德判断。这种判断根本无法由私人可行的严格演绎或归纳推理得以证明”(254)。

(四)伦理批评的核心思想隐喻:以书为友

严格来说,“以书为友”并不是一个理论术语,但它绝对算得上是布斯伦理批评思想中的一个核心隐喻。早在19世纪以前,把书籍(尤其是文学名著)比作人类的朋友已是非常深入人心的比喻,但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人们的阅读环境被改变,再加上由现代主义和后现代主义引发的文学自身的美学革命,很多人发现文学越来越难以成为人们真正的朋友了。异化的主题、晦涩的文字、复杂的技巧以及支离破碎的情节,这些特点让普通读者很难再从文学阅读中获得亲密的情感交流体验,于是把小说文本比作“语言的牢笼”或是“语言的欢乐宫”*“语言的牢笼”和“语言的欢乐宫”分别源自弗雷德里克·詹姆逊和约翰·巴斯的著作题名,是用来形容两种不同文本/语言观的重要隐喻。前者认为,俄国形式主义和结构主义割裂了语言能指与所指、形式与内容之间的关系,使得写作无法触及现实,写作的意义大打折扣,因而陷入“牢笼”般的困境。但对后者来说,这非但不是困境,反倒为更加自由的写作提供了可能。写作不必再为现实负责,演变为一种纯粹的能指符号游戏。参见弗雷德里克·詹姆逊:《语言的牢笼》,钱佼汝译,南昌:百花洲文艺出版社,1997年;John Bath, Lost in the Funhouse, New York: Bantam Books, Inc., 1978.成为时髦的说法。文学抛弃了读者朋友,只是自顾自地尽情表演,终于难免导致所谓的“文学的枯竭”。*参见John Bath, “The Literature of Exhaustion,” The Atlantic, 1967, No.2, pp.29-34.而19世纪以前形成的对稳定社会价值规范起到关键作用的读者群体或阅读文化也随之消失。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布斯才决心复活以书为友的经典比喻,恢复文学在读者的私人生活和公共生活中的纽带作用。

不过,布斯对以书为友的理解要比人们的传统观念复杂得多。他深受亚里士多德在《尼各马可伦理学》中所表述的友情观的影响,认为真正的友情乃是一种相互关心和照顾的伦理奉献,但这种奉献不是为了任何单方面的自私愉悦或好处,而是为了互相增进彼此的幸福(well-being),让对方在品格上尽可能变得完美,成为他“最好的自己”。在亚里士多德看来,最好的友情意味着彼此共享兴趣和理想,能够相互促进品格的完善,并在这种相互促进中分享愉悦。他说:“完善的友爱是好人和在德性上相似的人之间的友爱。因为首先,他们相互间都因对方自身之故而希望他好,而他们自身也都是好人。那些因朋友自身之故而希望他好的人才是真正的朋友。因为,他们爱朋友是因其自身,而不是由于偶性。”*亚里士多德:《尼各马可伦理学》,廖申白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年,第233页。这有点类似中国人所说的君子之交。

当然,以书为友绝不意味着与所有的书为友,正如我们在现实生活中也必定是有所选择地结交朋友一样。任何文学(即便是所谓的虚假文学、垃圾文学)都至少在表面上向读者伸出“友谊”之手,宣称能够给他带来某些好处,但读者不应贸然接受这种好处,而应加以甄别。以亚里士多德所说的完美友情为最高标准,布斯把人类的文学朋友划分为三种类型:一是提供感性愉悦的朋友,二是有某种用处的朋友,三是可以和我们结成“德行之谊”(friendship of virtue)的朋友。*Booth, “‘The Way I Loved George Eliot’: Friendship with Books as a Neglected Critical Metaphor,” pp.7-9.显然,布斯最推崇的是第三类朋友,这样的朋友可能不会给予人们廉价的快感和实际用途,却可以塑造人们的品格。布斯认为,人们选择什么样的书友,就意味着选择了由它提供的某种生活模式或价值设想,并愿意在相互探讨中共同朝着那个设想一起努力。把文学比作读者的朋友,由此原本枯燥的伦理批评也就分解为一系列饶有趣味的话题:

这位自称的朋友所提供的生活模式是否真能由两位朋友共同追求?这是否是一个虐待狂予以一个潜在受虐者的馈赠?或是引诱者予以受诱者、强奸犯予以受害者、剥削者予以被剥削者?这是朋友、爱人、父母、预言家、密友、同谋、奸细、暴君、理疗师、谄媚者、马屁精?抑或是助手、仆人、野蛮人、放高利贷者、敲诈者?(175)

值得补充的是,布斯所说的“友情”不单指读者与文本(实际上主要是隐含的作者)之间的“私人”关系,还包括读者、作者、批评家之间的全方位互动。和传统的自由人文主义批评家一样,布斯也认为文学阅读承担着非常重要的公共职能,它不仅是读者私人的闲暇娱乐,更是一个文化群体为了其美好未来的集体协商和共同努力,也正是由于这个原因,他才强调“阅读之后的交谈要比单纯的讲故事或读故事更有益”。*Wayne C. Booth, “Literary Criticism and the Pursuit of Character,” Literature and Medicine, 2001, No.2, p.107.人们在阅读中完善品格,在交谈中分享经验,进而分享共同的情感和价值基础,最终获得对共同文化群体身份的确证和肯认。

三、小说修辞、隐含的作者与道德定位

如前文所述,布斯伦理批评的一大特点就是把关注的重心从读后效果转到阅读过程中来。他复活了亚里士多德的修辞学理论,摆脱了芝加哥学派重诗学、轻修辞学的弊端。在布斯之前,以克莱恩为首的芝加哥学派具有浓厚的形式主义特色,尤其擅长对故事情节和意义进行极为复杂的结构分析,而对文本的接受效果和语境往往比较忽视。但在布斯看来,文学批评不应仅关注文本自身,更应该思考它是如何发挥其价值传播作用的。可以说,他在《我们所交的朋友》一书中的重要考量就是深化人们对文学伦理功能的理解,让人们看到文学是怎样通过修辞影响了读者,以及为什么需要严肃对待文学作为社会伦理价值传播者的作用。

绝大多数的伦理批评家都坚信文学具有不可替代的道德教化作用,用童话、寓言、戏剧和小说等文学形式对接受者进行道德教化远比单纯的说教有效,而每一位严肃的批评家也有责任对文学作品的道德价值做出评价。布斯对于这些基本认识也持赞同意见,但其与众不同之处在于,他坚决反对仅仅从表面内容上来判定文学作品的道德价值。他说:“任何一个故事都不能以它是否描绘了某种特定的暴力行为或语言来判定它是好是坏。故事的好坏全在于整个故事中细节呈现的位置和方式。”(257)也就是说,作者讲述了什么内容并非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他以什么方式把故事呈现给读者,或者说作者有没有通过故事的叙述者或隐含的作者为读者提供一种有帮助的道德定位,即“引导听众在听故事时应该站在什么角度和立场的道德线索”(257)。人们不会因为莎士比亚在《麦克白》的舞台演出中表现了骇人的血腥场面而贬低它的价值,更不会因为《圣经》中对耶稣受难场景的细致描绘而怀疑它的道德意图,原因正在于,这些作品能够引导人们站在一个恰当的立场上成为严肃的道德探究者。因此布斯强调,应该受到谴责的是那些“只呈现恶行却任凭观众在进行道德判断时全然无助的作品”(258)。

那么作品的道德定位如何实现呢?一个最常见、也是最简单的办法就是给故事中的某个人物或行为贴上道德标签,或者让坏人在故事结束的最后一刻得到报应,但这种直白的方式难以引发读者进行严肃的道德思考。布斯认为,呈现道德定位的最好途径是通过恰当的修辞,由隐含的作者来完成。不过,很多现代理论家对修辞多有误解,认为修辞就是人们为了说服他人而运用的语言技巧,里面不过是些夸张的措辞和虚假的陈述。布斯从亚里士多德的修辞理论出发,坚决反对这种浅薄的偏见,他指出,“修辞就是作者(运用各种技巧)控制读者的手段”,*Wayne C. Booth, The Rhetoric of Fiction, Chicago: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83, p.xiii.而修辞学就是“劝说的艺术,但它不是那种表面上一开始就暴露一切去劝说的艺术”(45)。布斯还补充强调了几点:首先,讲故事的人为了达到好的说服效果,必须认真考虑自己的修辞立场,过度依赖主题的“学究式立场”或忽视接受方的“表演者的立场”都不可取;其次,修辞不仅是叙述技巧和手段,它也是一种道德选择,讲故事者不应该为了让人相信而在修辞手法上不加选择;最后,良好的修辞也不以说服读者为目的,而是鼓励读者加入到相互劝说的行为中去,相互质询彼此的价值观念,在理性的交往中共同展开道德探究(39-47)。

最能集中体现布斯的小说修辞观的当属他提出的经典概念“隐含的作者”。在布斯看来,作者绝不可能像传统现实主义者所认为的那样能够在作品中隐身,所谓的叙述客观性根本不可能实现,“因为作者的声音不论公开也好,隐蔽也罢,总会与我们相伴”(146)。不管是采用直接还是间接叙述方式,所有的作者都必定以隐含的方式出现在小说中,有时候他会把自己戏剧化,借助可靠的叙述者来传达自己的观点,有时候也可以以非戏剧化的方式借助不可靠叙述者之口向读者传达一种欺骗性的价值态度。布斯说:“作者的评判总会在作品中出现——作者无法选择是否采用修辞来增强效果,他唯一的选择就是使用何种修辞。”(142)作者通过修辞手法,借助隐含的作者来调节叙述距离,从而引导读者对人物产生同情或是厌恶等情感反应。很多批评者指责简·奥斯汀在《爱玛》中的叙述方式,认为作者似乎不懂得怎样更好地运用它,最多只是在无意识的状态下偶尔妙笔生花。然而布斯通过自己的细致分析后认为奥斯汀乃是“一位真正精通叙事修辞的大师”(17),她能够通过精确熟练的叙述方式来控制读者的感情距离,“既展示(主人公)的缺点,又获得同情”(18)。在奥斯汀的引导下,读者一方面嘲笑女主人公犯下的过错和受到的惩罚,另一方面又对她保持理解和同情,由此乐意看见她在最后改过自新并赢得幸福。

总体而言,布斯认为负责任的作者应该尽可能选择可靠的叙述者来充当隐含的作者,它可以成为读者值得信赖的朋友和向导,“通过引导我们的智力、道德和感情的发展来加强效果”(27)。相反,如果像纳博科夫那样在《洛丽塔》中让一位不可靠的叙事者担当隐含作者,则会对欠缺经验的年轻读者构成伦理误导。

四、布斯所受自由人文主义的影响及其理论缺陷

恰如安采克(F. Antczak)所总结的那样,布斯伦理批评的一个独到之处就是“把描述与评价结合起来”。*Frederik Antczak, “Learning to Read Martin Luther King's ‘Pilgrimage to Nonviolence’: Wayne Booth, Character, and the Ethical Criticism of Public Address,” in Antczak, ed., Rhetoric and Pluralism, p.156.在布斯笔下,很少有对某个文本的武断评价,更多的是他细腻地审视作品中运用了哪些叙事手法来建构与读者的修辞关系,以此来说服读者接纳作品成为自己的朋友,同时就作品中所提供的价值观念和伦理秩序展开商讨。人们在文学作品中发现的价值观念是怎样发生作用,以及那些观念是怎样强化或弱化、肯定或挑战人们原有价值秩序的?对布斯来说,这些问题才有可能建立起基于理性基础上的讨论,它们远比单纯评判文本中的道德内容并进行道德审查要有意义得多。

不过,布斯的理论仍然存在诸多缺陷。其中最主要的就是他在一些基本的理论前提和价值设想上仍未完全摆脱自由人文主义批评的影响。*关于自由人文主义批评的基本理论假定,可参阅拙文《自由人文主义批评论略》,《学术界》2012年第9期。比如,他虽然认识到要证明是否某些作品对任何语境中的读者都有好处是根本不可能的,但仍旧相信“某些种类的故事……在自身之中含有一种伦理教谕,这几乎使它们确定可以对任何能够理解这些故事的读者有(道德)提升作用”。*Booth, “Literary Criticism and the Pursuit of Character,” p.103.这表明他对所谓的“永恒的价值”依然抱有怀恋。当他把某些作家和作品比作“虐待狂”“引诱者”“强奸犯”“野蛮人”或“敲诈者”时,这透露出他想对文学进行道德审查的抑制不住的冲动。他把文学经典比作人们最好的朋友,这让我们想起利维斯(F. R. Leavis)和阿诺德(Matthew Arnold)等人对经典的热情赞颂。*参见F·R· 利维斯:《伟大的传统》,袁伟译,北京:三联书店,2009年,第12-25页;Matthew Arnold, “The Study of Poetry,” http:∥www.bartleby.com/28/5.html.虽然后结构主义早已把自由人文主义的人性观攻击得遍体鳞伤,布斯也还是相信“人类的主要思想倾向是……认同真理而非查找错误,是接纳以及被接纳”,*Wayne C. Booth, Modern Dogma and the Rhetoric of Assent,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74, p.xvi.这说明他仍未放弃自由人文主义的基本信念:每一位有教养的公民都有与人理性沟通的意愿,乐意倾听不同的观点并相互学习;人文教育的主要目的就是培育必要的理解能力和情感能力,保证沟通行为的实现,而这种教育的核心内容就是文学教育。

在布斯看来,阅读文学经典可以培养一种在理性控制下的情感生活,能够帮助人们学会控制某些情感经验。现实生活中的人们经常面对偏激的情感力量的威胁,从而更渴望剧烈的情感宣泄而不是理性的对话,然而阅读伟大的文学可以使人们获得由道德判断与自然同情心相结合而得出的情感体验,它有助于人们发现自身存在的伟大的感情秩序,进而强化甚至塑造人们的道德存在。也就是说,阅读经典是一个对自我的社会身份以及社会群体的价值秩序进行不断的再发现和再确认的过程。对布斯来说,身份就是社会群体对成员个体进行塑造的产物,这个过程的结果就是每一个个体有了道德信念和价值系统,从而构成共同的生活基础。通过认同于社会群体的那些信念和价值而获得的自我身份,一旦确立就会变得牢不可破。由此可以看出,布斯对伦理道德的理解并未超越自由人文主义的观念,即伦理主要被看作一个由群体共享的核心道德观念组成的价值系统,它被理性赋予了一个先验的存在地位,能够调节和规范群体成员的个体经验。为了维系自我身份,成员个体需要保护自身心理连贯性和完整性,同时抵御那些被公认为有害或不道德的经验的威胁,换言之,成员们必须全力保护好共同的价值系统,使其不受质疑。这恰如戴维斯(W. A. Davis)所指出的,布斯所理解的理性永远只是反思性的,而非批判性的行为。*Walter A. Davis, “The Pleasure of His Company,” Pedagogy, 2007, No.1, pp.66-67.正是通过这种反思理性,人们发现了塑造和调控自身的日常经验的常识原则(或价值系统),并且这种发现总是伴随着不断自我肯认的愉悦。布斯的批评多元主义被确立的前提即在于此:只要人们的主张都是理性的,即都不否认一个先在的共有价值基础,那么人们之间的各种表面分歧都可以通过沟通对话来达到一种多元共生的状态。然而一旦有人试图对这个基础本身的合法性提出质疑,那么他就有可能被贴上非理性的标签,从而遭到压制、遮蔽、甚至被排除出这个多元大家庭。这也正是戴维斯认为布斯的批评多元主义从根本上阻碍了马克思主义所说的意识形态批评发生的主要原因。*Davis, “The Pleasure of His Company,” p.67.

布斯的自由人文主义情结同样还体现在他期望通过伦理批评实现的社会构想上。与布斯志同道合的挚友格雷戈里(M. W. Gregory)曾说过:

对布斯和我来说,伦理批评绝不局限于探讨文学经验的实用效果或影响后果问题。在我们看来,文学影响不过是我们所探究的一个更大问题的一小部分。这个更大的问题就是:从总体上来看,有哪些影响可以对我们施加作用,以便从根本上塑造了我们的品格或精神气质?*Marshall W. Gregory, “The Unbroken Continuum: Booth/Gregory on Teaching and Ethical Criticism,” Pedagogy, 2007, No.1, p.57.

他们宣扬,美好人生的目的以及一切人文教育的主要目的,不过是人性的繁荣。这种繁荣不局限于物质方面的成就或舒适程度,而是意味着一个人获得了过一种完满人生所需要的知识、技能和观念。这种人生是自主的、充盈的和理性的,其人对自己负责任,对社会守道德,而真正建构在理性基础上的伦理批评将是促进实现这种人生的有效工具。作为一位有深厚人文涵养的学者,布斯希望所有人都能够成为朋友,在静静的夜晚相互聚在一起,共同阅读、思考和谈论文学经典。但正像鲍尔(B. Bawer)所评价的那样,这样的提议显然“高尚但却空洞”。*Bruce Bawer, “Ethical Culture,” The American Scholar, 1989, No.4, p.614.布斯和大多数自由人文主义者一样,听不到世界的嘈杂声,也看不到现实生活中的阶级、种族和性别问题,对解决这些问题既没有兴趣也无能为力。

(责任编辑:庞礴)

Rhetoric of Fiction, Ethics of Reading and Critical Pluralism——A Critical Reflection on Boothian Ethical Criticism

Chen Houliang

Abstract:In order to restore the legitimacy of reading literature in moral terms, Booth relocates the principle, strategy, and aim of ethical criticism. With his practice that integrates rhetorical analysis and moral inquiry, he helps to realize a harmony between reasonable description and moral judgment in ethical criticism. He redefines a lot of key words of ethical criticism, creates several new terns and conceptions such as conduction, ethics of reading, and critical pluralism, while resurrecting the traditional metaphor of friendship with books. His theory, however, is void in actuality though it sounds noble, because he has not casted off the influence of liberal humanism on his premises and moral ideals.

Key words:Booth, ethical criticism, ethics of reading, critical pluralism

中图分类号:I206.0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6-0766(2016)02-0029-08

基金项目:201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文学伦理学批评:理论建构与批评实践研究”(13&ZD128)

作者简介:陈后亮,山东财经大学外国语学院副教授、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博士后(济南250014)

§文艺理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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