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股权众筹的发展现状及问题

2016-04-05 04:33广东工商职业学院经济管理系敬翠华
中国商论 2016年2期
关键词:股权众筹融资金融

广东工商职业学院经济管理系 敬翠华



论我国股权众筹的发展现状及问题

广东工商职业学院经济管理系 敬翠华

摘 要:我国的金融领域在近些年有了很大的变革,融资方式也变得更加多样化,众筹作为一种新兴的融资方式,由于其特有的优点日益受到人们的青睐,参与众筹项目的主体在逐年增加。本文在对众筹模式进行分析的基础之上,选取股权众筹作为重点研究对象,通过对我国股权众筹的发展现状进行剖析,以期能够发现我国股权众筹现阶段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为我国股权众筹在未来的发展提供一定的借鉴作用。

关键词:金融 股权众筹 融资

中国的金融业在近些年经历了较大的变革,且随着互联网的进一步发展及监管体制的逐步完善,出现了一系列新的金融产品,而众筹就是其中的一种。中国近三年的众筹融资快速发展离不开国家提出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方针。众筹的本质是通过群体性的合作来支持他人或组织发起的融资项目,在互联网快速发展的今天,资金的需求方与供给方的交易成本通过融资平台的撮合变得极低,这是众筹融资能够得以发展的前提。

1 众筹融资的作用

1.1降低融资成本

与传统的融资渠道相比,众筹的门槛低,对投资者的投资金额要求少,因而可以极大地调动投资者的投资热情,尽管每位投资者的投资数额不大,但投资人数在数量上有着很大的优势,许多受到投资者青睐的项目能够很快募集到所需的资金。

1.2拓宽了企业的融资渠道

我国企业的数量庞大,在经营上有融资的需要,尤其是我国的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突出,如果向银行等机构申请贷款,需要审查的周期长,同时中小企业在现金流及管理能力上可能存在着问题,很难获得银行的贷款资格,许多中小企业因为各种原因无法及时获得银行的贷款补充而面临着破

图1 2009~2015全球众筹市场融资额

从图1中可以看出,全球众筹市场的融资额在7年的时间内增长了20倍,这个数据充分说明大众对于众筹的接受程度及参与程度都有了很大的提升。

1.3分散风险

分散风险是相对于投资者来说的,众筹的方式诚然是存在着一定的风险性的,但是在中国现阶段所处的投资渠道来看,除了银行存款之外的其他投资方式都有较大的风险,众筹给予投资者的好处在于投资方式更加多样化,可以分散不同投资渠道之间的风险。

2 众筹的融资模式

众筹的商业模式种类多样,根据涉及的相关主体及其关系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2.1无偿模式

无偿模式主要指的是众筹项目的融资方通过在融资平台上发布其项目来获得关注度,资金的供给方可以赞助或捐赠资金。目前,这种形式几乎不涉及风险及金融监管问题,主要是一些个人和公益组织参与其中,面临的风险也主要是道德风险,其规模和影响力较小。

2.2商品众筹模式

商品众筹模式主要存在于有实体产品的融资项目中,产品的技术拥有者可以在相关平台上发布融资需求,在特定的时期内募集到特定量的资金数额。如果在该时间段内,融资方无法有效地吸引到足够的资金青睐,那么将需要解除该项目,已经筹集的部分资金也将无法获得。该模式与前两种模式相比,对于投资者而言需要承担的风险相对较小,因为一旦解除项目,投资者几乎不需要承担任何损失,同时对于很多参与该种众筹项目的投资者而言,他们所看重的并不是盈利率的多少,而是对于产品本身有相当的期待,这也是该模式区别于其他众筹模式的一个重要特点。

2.3债权众筹

债权众筹主要是通过P2P平台来完成资金的融通,这种模式主要是通过网贷公司提供的平台来撮合成交,网贷公司收取一定比例的费用,债权众筹涉及的金额通常很大,投资者面临的风险大,因而风险回报率也较高。从现阶段来看,我国的P2P平台数量多,质量参差不齐,是我国金融创新领域的重点关注对象。虽然债权众筹是众筹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由于众多学者对于P2P的研究较多,因而该种模式不是本文主要的研究对象。

2.4股权投资

图2 股权众筹的流程图

该模式是金融融资层面的主要形式。股权投资主要是指投资者通过投入资金,进而取得融资公司的部分股权,投资者能够行使部分股东权益,具体的权益内容依据双方的协议而定。一般而言,处于创业阶段的公司会给予投资者更多的权利,而已经经营相对稳定的公司则主要是给予投资者获得报酬的权利,对于公司的日常管理则不希望投资者过度干预。股权众筹是众筹模式中最为复杂的一种,其具体的流程如图2所示。

3 股权众筹的发展现状

3.1国外现状

众筹在发达国家的发展已经相对成熟,在电影、媒体交互、艺术、创意项目等方面的应用广泛,目前超过550家众筹平台交易活跃,美国众多的众筹平台中,Kickatarter是极具影响力的一家,在2014年3月有13万个项目成功获得融资,总的融资规模超过10亿美元,参与的人数接近600万,项目的融资成功率也高达40%,因而Kickatarter在国外众筹平台代表性高。

3.2国内现状

3.2.1数量迅速增长

2011年5月,我国的第一家商品众筹公司——“点名时间”正式成立,在其之后一系列的众筹公司也快速成立起来,到2014年底,我国已有近130家众筹公司,专门的股权众筹公司为30家左右。

3.2.2融资规模大

尽管目前我国国内专门的股权众筹平台在数量上不占有优势,但融资的规模却远超商品众筹。“天使汇”是我国成立的第一家股权众筹网站,该网站在2014年完成的融资规模超30亿元人民币,其主要的运营模式是领投和跟投相结合的方式;同时,该网站对投资者的个人收入水平和资产规模有严格要求,要成为天使汇的投资者必须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天使汇”的这种模式虽然把大多数投资者拒于门外,但同时也保证了投资者有一定的承受损失的能力。

“人人投”是我国股权众筹平台中极具代表性的,与“天使汇”对投资者的严格限制相比,“人人投”的管理要松散的多,它对个人的收入几乎没有限制,只要投资者在注册后能够通过实名验证,均可以进行投资,该平台通过抽取融资金额的5%作为平台的经营收入来维持日常的经营。由于“人人投”的低门槛,截至2015年的第一季度,在该平台成功募集的资金近2亿元,参与的人数超过37万,极大地方便了资金的供求方。

4 股权众筹面临的机遇及存在的问题

4.1面临的机遇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提高,通过互联网进行投资将成为主流模式,人们已逐渐适应互联网金融这种金融方式,数量庞大的互联网用户群体为股权众筹的发展奠定了客观的条件。同时,我国的金融监管部门也在加快对金融领域的深层次改革,对新兴的金融事务的产生和发展创造有利的条件,尤其是在2014年的12月18日,中国证券业协会为规范股权众筹的发展,出台了《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该文件规定了股权众筹平台的准入条件,备案登记制度及平台相关职责等,这对我国股权众筹的未来发展提供了依据。

4.2存在的问题

4.2.1平台自身的生存风险

与发达的欧美相比,我国股权众筹平台尽管在数量上可观,但在盈利能力上还存在着很大的差距。近年来,我国相当一部分的互联网企业在推出产品时需要通过补贴的方式来获得足够用户量,这也意味着在很长一段时间企业实际上是处于亏损的状态的,我国的众筹平台虽然采取直接补贴的少,但是在平台发展的前期难以获得好项目和优质投资者的青睐。为了提升影响力,在佣金的比例上做出了较大的让步,这样的方式从长期来看没有问题,但是,如果平台本身的资金实力不够雄厚,那么将无法熬过初创期。

4.2.2审核不严格

如前所述,我国目前正在运营的股权众筹平台数量庞大,所以各平台之间的竞争非常激烈,甚至部分平台之间存在着恶性竞争。在利益的驱使之下,为了获得更多的佣金,众筹平台往往对于融资项目的审查不严格,或者干脆隐瞒项目的风险,将高风险的项目也通过平台向投资者发布,一旦融资项目真的出现问题,将导致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尽管平台看似并未受到影响,但实际上,这将使投资者对整个众筹行业产生不信任的情绪,对该行业的影响极为不利。

4.2.3复制的风险

从股权众筹的流程中可以看出,为了获得投资者的信任,项目发起人需要在众筹平台上充分地展示该项目的创意,但这种创意往往未能及时申请专利保护,因而不是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对象,一旦创意被其他同行模仿并申请专利,那么,该项目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项目发起人将承受着巨大的经济的损失。

4.2.4资金管理风险

在对于众筹资金的管理上,投资人无法获得完全信息,所以筹资人可能在隐瞒投资人的情况下,将项目的资金挪作他用,资金的流向无法获得控制,根本没有用到项目所需的关键位置,且我国的法律对众筹的资金管理在相关法规上还未能完善,所以如果出现筹资人跑路的事件,投资者也很难维权。

5 对策及建议

股权众筹的发展离不开对参与主体的行为约束,所以,可以从以下方面做出努力。

5.1披露筹资者的重要信息

对于参与股权众筹的企业需要公布其重要的财务数据及经营数据,通过信息的公开性,让投资者了解到足够充分的信息,来选择自己的投资行为,减少信息不对称所产生的风险。目前,意大利的相关法律就对参与股权众筹的企业和个人进行了规定,事先对筹资者进行了甄别,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不允许筹资,对投资者起到了一定的保护作用。

5.2加强对平台的监管

随着股权众筹平台数量的急剧增长,对平台的监管应加强。对有意向建立股权众筹平台的企业需要提交材料,经过监管部门的审核之后方可运营。除此之外,还应确立平台自身的独立性,不能既是平台也是融资方,如果两者身份并存,平台极容易为了自身的利益而去隐瞒项目本身存在的风险。对于募集的资金,股权众筹平台最好能做到有银行作为第三方进行托管,保证资金的安全。

5.3投资者应提高风险意识

我国的法律没有对股权众筹的投资者做到像英美两国那样设立一定的资格和门槛,所以投资者数量众多,但真正有承担风险能力的人比例低。投资风险高是股权众筹的一个重要特征,所以投资者在投资前需要充分了解项目的信息,并对可能承担的风险有所认识。

5.4提高知识产权意识

对于创意的项目,项目的原创者应该提高知识产权的意识,及时向相关部门申报专利,获得法律赋予的保护,避免在披露项目进行融资的过程中被同行抄袭,甚至被恶意地提前申请专利,尤其在信息技术发达的今天,技术的泄露变得更加快速,所以,提高知识产权意识是非常重要的。

参考文献

[1] 肖本华.美国众筹融资模式的发展及其对我国的启示[J].南方金融,2013(1).

[2] 彭冰.股权众筹的法律构建[J].互联网金融与法律,2014(6).

[3] 阮晓琴.中国股权众筹现状与未来发展[J].金融市场研究,2015(3).

[4] 张小涛,岳文华.中国股权类众筹发展的制约因素及风险研究[J].河南科学,2014(11).

[5] 陆新松.互联网金融与众筹的兴起[J].金融市场,2015 (1).

作者简介:敬翠华(1988-),女,汉族,湖南邵阳人,中级经济师,硕士,主要从事金融管理方面的研究。产的风险。众筹的出现可以从一定程度上解决中小企业的这一困境,拥有创新能力和核心技术的中小企业可以通过发布项目,在众筹平台上获得资金的补充。从全球众筹市场来看,随着众筹平台数量的增长,筹资额的上升速度也是非常迅速,如图1所示。

中图分类号:F83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0298(2016)01(b)-043-04

猜你喜欢
股权众筹融资金融
融资
融资
何方平:我与金融相伴25年
君唯康的金融梦
7月重要融资事件
股权众筹的金融法规制与刑法审视
我国股权众筹行业经营模式及风险防范研究
股权众筹发展的意义、难点和对策
股权众筹投资者保护:融资方的监管与合格投资者制度的博弈
5月重要融资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