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凯昕
痛到极处不能言:礼数不能束缚人丧亲后的感情宣泄
孙凯昕
内容摘要:刘义庆《世说新语》中的《雅量》、《伤逝》和《任诞》篇均有记述名士失去亲人的内容,但他们所表现的行为状况却有很大的差别,有些会压抑自己的感情,有些却把内心的伤痛尽情宣泄,刘义庆对这两种极端的表现均有记述。孔子为儒家的创始人,面对学生颜回的逝世,他并没有受到“发乎情,止乎礼义”的礼节约束而隐藏自己哀痛。至于道家人物庄子,他在妻子去世后鼓盆而歌,这种对于生死抱有乐观的态度,与他主张的自然思想相一致。
关键词:《世说新语》 孔子守丧庄子鼔盆而歌
刘义庆《世说新语》是一部记述魏晋南北朝时期一群率性自然、放浪形骸的名士行为的著作。他把名士所遭遇的事情,根据他所定的类别:德行、言语、政事、文学、方正、雅量、识鉴、赏誉、品藻、规箴、捷悟、夙慧、豪爽、容止、自新、企羡、伤逝等一共三十六类,分门别类的加以记录。从中亦可见出,刘义庆对于当时名士行为的赞赏。《雅量》、《伤逝》和《任诞》篇均有记述名士失去亲人的内容,但他们所表现的行为状况却有很大的差别,有些表现得像受到儒家“发而皆中节”的感情约束所影响,对于亲人的逝去,他们的哀痛表现得很压抑;而有些却像道家所主张的自然,对于死亡,抱着乐观接受的态度。从这里可以看出魏晋名士一方面注重自己的行为修养,另一方面,也主张放任自己的感情宣泄。
刘义庆认为“雅量”的意思是:遇事处变不惊的一种高雅风度,其中记述了顾雍得悉儿子逝世时的情况。《雅量》“豫章太守顾邵,是雍之子。邵在郡卒,雍盛集僚属,自围棊。外启信至,而无儿书,虽神气不变,而心了其故。以爪掐掌,血流沾褥。宾客既散,方叹曰:‘已无延陵之高,岂可有丧明之责?’于是豁情散哀,颜色自若。”[1]顾雍与下属下围棋时得知丧子的消息后,但他为了不影响在场官员的雅兴,竟强压悲恸,“虽神气不变,而心了其故;以爪掐掌,血流沾褥。”知道儿子没有书信回来,他已明白缘故,但神色不变,只是用指甲掐手掌,血流出来沾湿了座褥。直到宾客散去,才说出心里所想。他以季扎丧子时的超脱思想作为榜样,认为生死是命中注定和子夏哭子失明而勇于认错,用以警惕自己,表达出自己对于丧子持坦然的态度。这种作风,带有儒家“发乎情,止乎礼义”的味道,对于感情的宣泄都要“发而皆中节”,刘义庆所推崇的涵养与儒家的相一致,严格来说违反人感情的自然流露。
但从《伤逝》中记述生者对死去亲人所表达的追怀和感伤,却认为这是人之常情。《伤逝》“郗嘉宾丧,左右白郗公‘郎丧’,既闻,不悲,因语左右:‘殡时可道。’公往临殡,一恸几绝。”[2]郗愔与顾雍同是白发人送黑发人,这与人们的习惯性思维有异,所以为人父亲的一定感到非常伤痛。当郗愔的手下向他禀告儿子死去的消息时,他并不悲伤,只跟手下说“殡时可道”,到了少爷入殓时告诉我,表现得非常冷静。但到了郗愔参加儿子的大殓仪式时,他之前所压抑的悲痛感情,一下子迸发出来,哭得几乎气绝。另外,《伤逝》有一段记述了魏文帝曹丕参加王仲宣葬礼的情况。《伤逝》“王仲宣好驴鸣。既葬,文帝临其丧,顾语同游曰:‘王好驴鸣,可各作一声以送之。’赴客皆一作驴鸣。”[3]魏文帝曹丕知道王仲宣生前喜欢听驴叫,所以他要求去吊丧的客人都要作一声驴叫来送王仲宣。葬礼本是悲痛而严肃,如果大家都一一学驴叫,想必情景会有点滑稽,但我们亦可从中见出大家对死者所表达的一番心意,这也是出自一份真感情。总结以上《伤逝》两段的记述,都是认为亲人去世,自己在感情上有所宣泄是合理和可理解的。
至于《任诞》记述阮籍丧母时的表现,更是与以上《雅量》和《伤逝》所记的完全相反,虽然同是失去亲人,但阮籍对于自己的感情毫无保留的尽情表露。“任诞”是指任性放纵,这亦是魏晋名士生活方式的主要表现。《任诞》“阮籍遭母丧,在晋文王坐进酒肉。司隶何曾亦在坐,曰:‘明公方以孝治天下,而阮籍以重丧,显于公坐饮酒食肉,宜流之海外,以正风教。’文王曰:‘嗣宗毁顿如此,君不能共忧之,何谓?且有疾而饮酒食肉,固丧礼也!’籍饮噉不辍,神色自若。”[4]何曾眼见阮籍在为母亲服丧期间,在宴会上喝酒吃肉,认为这是有违孝道,于是向晋文王召请,要流放阮籍。晋文王认为阮籍是伤心过度,而导致身体劳累,所以他现在是因病而喝酒吃肉,这是合乎《礼记》所记述。而阮籍依旧继续不停吃喝,神色自若,没觉得有任何不妥当的地方。可见他不受礼制,不理会旁人的目光。
另一段也是关于阮籍丧母的记载。《任诞》“阮步兵丧母,裴令公往吊之。阮方醉,散发坐床,箕踞不哭。裴至,下席于地,哭吊喭毕,便去。或问裴:‘凡吊,主人哭,客乃为礼。阮既不哭,君何为哭?’裴曰:‘阮方外之人,故不崇礼制;我辈俗中人,故以仪轨自居。’时人叹为两得其中。”[5]这一段是记述阮籍母亲葬礼的情况,阮籍没有根据一般的程序先哭,然后向客人行礼。依旧维持自我,唱歌喝酒、披头散发,不顾旁人的看法。旁人认为既然阮籍不遵循礼制,裴令公也不用一进去就坐在地上哭,一切按照传统礼数去做。裴令公认为阮籍已经超脱,可以不尊崇礼制,而裴令公自己只是俗人,所以不能与阮籍相提并论。
从《雅量》、《伤逝》和《任诞》可见,刘义庆对于名士对待亲人死去的行为,是有不同的批判眼光。他一方面欣赏名士有儒家的涵养,如在《雅量》所述压抑自己悲痛之情;另一方面亦是主张人应把感情释放,表达哀痛亦是人之常情,如《伤逝》所记述的情况。而在《任诞》更是主张遇到悲痛的事情应该放纵自己的情绪,如阮籍一样不受世俗眼光所约束,这种不做作,才是回归自然,表现出真正的魏晋名士风流。
孔子是儒家学派的始创人,他主张人的感情宣泄应该要有节制,但在他的学生颜回死去时,他所表达的哀痛之情非常显露,并没有受到儒家思想“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的约束。《论语·先进》“颜渊死。子曰:‘噫!天丧予!天丧予!’”“颜渊死,子哭之恸。从者曰:‘子恸矣。’曰:‘有恸乎?非夫人之为恸而谁为!’”[6]孔子视颜回为自己的儿子一样看待,他失去了颜回很伤心,觉得上天不让他活下去,天要灭亡他了。跟从他身边的人亦想安慰他,希望他不要太伤心,影响身体。孔子反过来骂他们:“我伤心得太过分吗?如果颜回死我也不悲痛,哪谁死我才会悲痛?”言下之意,其他人死,孔子也不管,不会受影响,更不会伤心。这里孔子明显的表达出他对颜渊的重视及哀痛,并没有任何的掩饰和隐藏。
另一方面,对于父母的死去,孔子主张子女要为父母守三年之丧,以表达出自己的思念及报答父母三年怀抱之恩。孟子亦继承了孔子这方面的思想,而且都坚持认为为人子者一定要遵守。《论语·阳货》“宰我问:‘三年之丧,期已久矣。君子三年不为礼,礼必坏;三年不为乐,乐必崩。旧谷既没,新谷既升,钻燧改火,期可已矣。’子曰:‘食夫稻,衣夫锦,于女安乎?’曰:‘安。’‘女安则为之!夫君子之居丧,食旨不甘,闻乐不乐,居处不安,故不为也。今女安,则为之!’宰我出。子曰:‘予之不仁也!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予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7]宰我认为三年之丧太久,守丧期间停止一切活动,一定会让礼仪、音乐崩坏,农作物失收,影响社会经济。孔子解释守丧的意义,是由于父母死去了,内心感到非常悲痛,所以尽管有好吃的,能过上好的生活,亦不能安心享受。而对于父母的死,仍然无动于衷的人,孔子视之为不仁。而孟子对于守三年之丧的解释,比孔子说的更具体深入。《孟子·尽心章句上》“齐宣王欲短丧。公孙丑曰:‘为朞之丧,犹愈于已乎?’孟子曰:‘是犹或紾其兄之臂,子谓之姑徐徐云尔,亦教之孝悌而已矣。’王子有其母死者,其傅为之请数月之丧。公孙丑曰:‘若此者,何如也?’曰:‘是欲终之而不可得也。虽加一日愈于已,谓夫莫之禁而弗为者也。’”[8]齐宣王想要缩短守孝的时间。公孙丑认为守孝一年已经足够,比起哪些没有守孝的人强些。孟子指出为人子女守丧,这是孝顺的表现,并且斥责公孙丑自己不愿意守孝,却阻止齐宣王把三年的丧期守完。可见,孟子对于守三年之丧的立场非常坚定,认为这是讲求发自内心的对父母的怀念,而且行为上都是含蓄,讲究长时间的思念。
道家对于生死采取自然的态度,认为人死是自然环境的变化。《庄子·养生主》“安时而处顺,哀乐不能入也。”[9]就是说人不只要接受眼前的事实,而且要“处顺”,懂得随着环境自然的变化而变化,不与外在环境对抗。若抱有这种生活态度,人自然不会受哀痛快乐的情绪所影响。又如《庄子·至乐》:
庄子妻死,惠子吊之,庄子则方箕踞鼓盆而歌。惠子曰:“与人居,长子老身,死不哭亦足矣,又鼓盆而歌,不亦甚乎!”
庄子曰:“不然。是其始死也,我独何能无概然!察其始而本无生,非徒无生也而本无形,非徒无形也而本无气。杂乎芒芴之间,变而有气,气变而有形,形变而有生,今又变而之死,是相与为春秋冬夏四时行也。人且偃然寝于巨室,而我噭噭然随而哭之,自以为不通乎命,故止也。”[10]
庄子面对自己妻子的去世,并没有呼天抢地的啕号大哭,他只是张开双腿的坐着,敲着瓦缶唱起歌来。这种对生死的乐观态度,也表示出对丧妻的悲哀。这里庄子与阮籍对于亲人的去世所表现的态度接近,如前面所述,阮籍服丧期间饮酒,在他的母亲举行丧礼时,他也一样没有哭泣,自顾地奏着乐曲。庄子能做到这个境界,因为他认为人本来是一团气,《庄子·知北游》“人之生,气之聚也;聚则为生,散则为死。”[11]气聚就是生,气散就是死,生死只是形体的不同,所以妻子死了只是回归到自然,以另一种形体存在。
总结《世说新语》、孔子与庄子对于丧亲乃至于生死的看法,终归离不开哀痛感情的宣泄,这是人正常的表现,所以更不受道德礼仪规范的约束。无论是《世说新语》所记述丧子之痛的先压抑后释放的感情表现,还是孔子悲恸得不听别人的劝说,但在冷静过后接受现实,仍然坚持守三年之丧的礼制,或者是庄子的鼓盆而歌,表面上的“今朝有酒今朝醉”,背后也是为自己的哀痛寻找出路。这些都是他们痛到极处,到了无法自已的地步。
参考文献
1.余嘉锡《世说新语笺疏》,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8月。
2.朱熹《四书章句集注》,北京:中华书局,2003年6月。
3.郭庆藩《庄子集释》,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1月。
注释
[1]余嘉锡《世说新语笺疏》,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8月,页343。
[2]余嘉锡《世说新语笺疏》,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8月,页643。
[3]余嘉锡《世说新语笺疏》,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8月,页636。
[4]余嘉锡《世说新语笺疏》,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8月,页728。
[5]余嘉锡《世说新语笺疏》,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8月,页734。
[6]朱熹《四书章句集注》,北京:中华书局,2003年6月,页125。
[7]朱熹《四书章句集注》,北京:中华书局,2003年6月,页180。
[8]朱熹《四书章句集注》,北京:中华书局,2003年6月,页361。
[9]郭庆藩《庄子集释》,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1月,页128。
[10]郭庆藩《庄子集释》,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1月,页614。
[11]郭庆藩《庄子集释》,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1月,页733。
(作者介绍:孙凯昕,香港树仁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系助理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