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红楼梦》中花袭人与贾宝玉的多重关系

2016-04-03 00:42韦世栋
文学教育 2016年22期
关键词:姨娘帕斯丫鬟

韦世栋

试析《红楼梦》中花袭人与贾宝玉的多重关系

韦世栋

花袭人是《红楼梦》中着墨最多篇幅最长贯穿始终的重要丫鬟。表面上看,她是贾宝玉的贴身大丫头,潜层里看,她又是王夫人、王熙凤等人默认的未来的姨娘。实际上,宝玉与袭人之间的关系还更为复杂。袭人因为在贾府中特殊的地位,与宝玉的关系是多重的,他们既是主仆、姐弟,又有夫妻情分。分析宝袭关系,可以让我们更加真切地去理解袭人,更深刻地去解读《红楼梦》。

袭人宝玉关系无缘

花袭人是《红楼梦》中着墨最多篇幅最长贯穿始终的重要丫鬟。表面上看,她是贾宝玉的贴身大丫头,潜层里看,她又是王夫人、王熙凤等人默认的未来的姨娘。实际上,宝玉与袭人之间的关系还更为复杂。本文试以前八十回《红楼梦》中的袭人为例,分析丫鬟中的女一号袭人与男一号贾宝玉的关系。

关于袭人的姓名年龄外貌等确切情况,《红楼梦》直接叙述之处不多,仅有几处为例:

原来这袭人亦是贾母之婢,本名珍珠。贾母因溺爱宝玉,生恐宝玉之婢无竭力尽忠之人,素喜袭人心地纯良,克尽职任,遂与了宝玉。宝玉因知他本姓花,又曾见旧人诗句上有“花气袭人”之句,遂回明贾母,更名袭人。(引自第三回,53页)

袭人本是个聪明女子,年纪本又比宝玉大两岁。

宝玉亦素喜袭人柔媚娇俏。(引自第六回,93页)

宝玉便把脸凑在他(鸳鸯)脖项上,闻那油香气,不住用手摩挲,其白腻不在袭人之下。(引自第二十四回,329页)

那贾芸口里和宝玉说着话,眼睛却溜瞅那丫鬟:细挑身材,容长脸面,穿着银红袄儿,清缎背心,白绫细折裙。--不是别个,却是袭人。(引自第二十六回,364页)①

以上引文呈现的袭人是一个身材苗条、皮肤白嫩、柔媚娇俏、心地纯良比宝玉大两岁的姐姐模样。具体从外形上看袭人是何等人物并不确切,似写非写、似虚非虚、似实非实,这是《红楼梦》描写人物的笔法之一,也是其艺术特色之一。

一.袭人在贾府中的地位

1.看服侍的主子

袭人家距离贾府“不过一里半路”。家境贫寒,自小被父母卖入贾府,不是贾府“根生土长的奴才”。袭人“自小儿服侍了我(贾母)一场,又服侍了云儿一场,末后给了一个魔王宝玉。”贾府丫鬟众多,丫鬟的地位跟着服侍的主人的地位水涨船高。贾母在府中最为年长,地位自然最为尊贵。服侍她的丫鬟如鸳鸯、鹦哥(紫鹃)、袭人、琥珀等人的地位较半个正经主子地位还高。

袭人第一次出场是在文中第三回,即黛玉进贾府之日。林黛玉七岁进京,宝玉较黛玉大一岁,袭人较宝玉大两岁。可推知袭人至少在十岁以前也就是宝玉八岁以前就开始服侍宝玉。宝玉不光是“衔玉而生”的奇人,更是贾母的掌上明珠,是贾府上下合府倍加疼爱并寄予厚望的孙子。袭人服侍了三位主子,特别是服侍了贾母、宝玉两人,使得袭人在贾府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2.看每个月的工资

除了通过服侍的主子看丫鬟的地位以外,另一个重要的衡量方式便是丫鬟的月例钱。贾府的月例具有严格的等级分配制度,地位越高月例越多。月例钱的多寡在某种程度上即代表此人地位高低。

随着元春省亲、众姊妹搬进大观园、宝玉挨打等事件以后,袭人向王夫人进言,说“怎么变个法儿,以后竟还教二爷搬出园外来住就好了。”如何保全宝玉“一生名声品行”等道理。“王夫人听了这话,如雷轰电掣的一般”,连呼袭人“我的儿”。以后视袭人为贴己心腹,时常增衣送菜,就连月例钱王夫人也说“把我每月的月例二十两银子里,拿出二两银子一吊钱来给袭人。以后凡是有赵姨娘周姨娘的,也有袭人的”。按照贾府的“例”,可知姨娘的月例钱为二两;姨娘的丫鬟为一吊(后从旧年商议,减半,故为五百钱);“晴雯麝月等七个大丫头,每月人各月钱一吊,佳蕙等八个小丫头,每月人各月钱五百”。袭人没有小丫头伺候,独拿“二两一吊钱”,比姨娘还多出一吊,可见袭人的地位实际上要比赵、周姨娘高得多。

二.对袭人的评价

《红楼梦》问世以来,关于袭人的评价历来争议颇多。主要是两个极端:1、可称为恶袭人者。评价袭人奸恶、阴险、势力、狠毒,说她是麻木不仁的小人,甚至于大观园中的女特务等等。评家如涂瀛(《红楼梦赞》)、西园主人(《红楼梦辨》)、张其信(《红楼梦偶评》)、俞平伯(《关于十二金钗的描写》)。2、可称为赞袭人者。评价袭人温柔、善良、贤惠、识大礼。评家首推脂砚斋,她的评语也最为公正可信,她称袭人为“贤袭人”“义女”“孝女”“晴卿不及袭人远矣”等语。②近年来为袭人翻案、向袭人道歉的文章比比皆是。

前面粗略分析了袭人在贾府中的实际地位,再通过原文中贾府“生着一双富贵眼”的诸人眼中来看袭人。我们可以总结出几点:

1.从众人口中眼中得知,袭人的确兢兢业业克尽职守,毫无保留地完成照顾宝玉之责。如果把贾府比作一个大公司,袭人无疑是最专一最任劳任怨的员工。

2.贾府从上到下不管是贾母王夫人王熙凤薛宝钗林黛玉史湘云李纨小丫头等等,对待袭人的态度基本一致,即赞其贤、对她表示友善表示满意。众人对待袭人的态度足以说明袭人的所作所为并不是一味迎合贾府上层人物。

3.从贾母将袭人“与了宝玉”开始,贾府中的人已经自觉或不自觉地把袭人当作姨娘看待。那个时代丫鬟最高的追求最高的地位就是做妾、做姨娘(如平儿),既然长辈同意、宝玉愿意,周围的人都以姨娘眼光相待,也就不能责怪袭人有时忘情地以姨娘自居。

三.袭人与宝玉的关系

1.主仆关系

主仆是宝玉和袭人的正面关系。袭人这样的仆人,类似于今天所说的保姆。袭人和宝玉的关系密切,他们又不是一般的主仆关系。比如说文中第二十回,袭人生病,宝玉“连忙忍气吞声”,又是安慰又是劝。第三十回,袭人被宝玉误踢吐血,宝玉连夜服侍。除了宝玉,也难找这么好的主子了。当然,宝玉不仅善待袭人,对别的女儿如晴雯平儿四儿等,宝玉也情愿甘当仆役,鞍前马后为其效力。宝玉天生一段风流,也难怪如此。

2.姐弟关系

袭人较宝玉大两岁,时时处处以姐姐的身份来完成照顾、规劝宝玉的责任。对于袭人的规劝宝玉无有不听,因此怡红院才会上演“情切切良宵花解语”“贤袭人娇嗔箴宝玉”等幕。为什么宝玉这样一个混世魔王能够对袭人百依百顺呢?除了宝玉天生对女儿体贴关爱、袭人的“温柔和顺”以外,我们还必须考虑到贾宝玉与自家亲姐姐贾元春的关系。

根据弗洛伊德“奥狄帕斯情节”和“雌雄同体”的原理,参照贾宝玉在贾府中的生活环境,可以说贾宝玉有严重的“恋母情结”也即“奥狄帕斯情节”。贾母和王夫人对宝玉百般溺爱,而贾政从宝玉“抓周”开始就对他及其厌恶,贾宝玉和贾政的关系始终处于强烈矛盾之中。“对父亲的矛盾态度和对母亲的那种充满纯粹深情的对象关系,构成了男孩子身上简单积极的奥狄帕斯情节的内容”。“在两种性别中,男性素质和女性素质的相对强度,是确定奥狄帕斯情节的结果,将是一种与父亲认同还是与母亲认同的作用。这是雌雄同体借以取代后来发生了变化的奥狄帕斯情节的方式之一。”“随着奥狄帕斯情节的退化,对母亲的对象贯注就必须被放弃。它的位置可被这两种情况之一所取代:要么与母亲认同,要么加强与父亲认同的作用。”③我们知道,“想必原是个丫头错投了胎”的贾宝玉和贾政的矛盾只有日渐加深,没有消解的可能,所以无论从意识还是潜意识上我们都可以断定宝玉只能加强与母亲也即女性的认同。

贾宝玉的亲哥哥贾珠早逝,关系自然不会亲密。亲姐姐贾元春较宝玉大十多岁,宝玉自小跟着元春“同随祖母,刻未暂离”“其名分虽系姊弟。其情状有如母子。”两人之间缺少辈分之隔,言谈行事更为自由活泼,这是作为母亲的王夫人不能相比的。元春的年纪可作宝玉之母,又每天“手引口传”教书习字,在宝玉的眼里,元春就扮演着亦姐亦母亦师亦父的多重角色。宝玉的“奥狄帕斯情节”由母亲身上转移到姐姐元春身上顺理成章。

元春入宫,再难返家。姐姐的空缺就由袭人填补,“花姐姐”论年纪才貌学识自然不能和“元妃姐姐”相提并论。但毕竟在元春离开以后和宝玉朝夕相处能称得上姐姐的就数袭人一个。比如说袭人对待宝玉的生活起居,时时处处充满着母性光辉,仿佛一位慈爱的母亲。如文中第三十六回生怕宝玉睡着不留神着凉,袭人“特特的”做成精致鲜亮的肚兜,哄着宝玉带上。宝钗见了还笑问:“这么大了,还带这个?”又如第三十二回可知,小的大的针线活计,宝玉一概不要别人做的,袭人“只好慢慢的累去罢了”。而袭人对宝玉的规劝,虽不遂宝玉的意愿,但袭人的“娇嗔”却如同一位循循善诱的老师,可见其良苦用心。

3.夫妻关系

要说夫妻关系(当然,这里说的“妻”对于袭人来说只是“妾”,身为“奴才”的袭人对“妻”是不敢想象的),免不了先提男女之事。《红楼梦》中唯一与宝玉发生过云雨之事的女人是袭人。这与贾府里那些偷偷摸摸的男女之事大相径庭,一则当时的袭人“渐通人事”,宝玉仍是懵懂顽童,二人年纪尚小;二则宝玉与那些“皮肤淫滥之蠢物”的“世之好淫者”完全不同。而袭人,在书内,就因此事被晴雯讥讽,在书外,也因此事时常被冠以“勾引”的骂名。

撇开袭人和宝玉之间那次类似儿戏的“云雨情”,细细体会,袭人和宝玉之间是明显存在夫妻之情的。特别是在王夫人指定袭人为宝玉没有明说的妾之后,袭人在贾府的地位似乎比赵、周姨娘的还高,这已经是贾府(除了贾母贾政等不管事的人除外)人所共知心照不宣的事实。当然,心照不宣的自然包括宝玉本人,他是“喜不自禁”并没有半点不悦。

除了日常生活中,两人相互关照爱护的例子,我们还能找到不少类似于恋人、情人的情节。比如第九回宝玉上学之前,“袭人说一句,宝玉应一句。”两人相互宽慰体贴之情,有评家就说像是一对惜别的恋人。又如第十九回“情切切良宵花解语”,宝玉在宁府看戏无趣,烦闷之下,径自到袭人家“瞧他在家做什么。”主子往奴才家里跑,除了宝玉再难找到第二个人来。袭人回来之后,以骗词规劝宝玉,其情其心真挚可见。宝玉因袭人要返家,急切泪流哀怨叹息。两人之情不浅。宝玉虽对所有的女孩都是真诚相待,“见了女儿,我便清爽”,但并不是所有的女儿都能拥有宝玉对待袭人之情。宝玉胆小,夜里醒来必叫“袭人”;遇上什么事,返回怡红院多半第一个找袭人相叙;袭人回家料理母亲后事,宝玉坐着纳闷,也想着袭人……此类例子甚多。

按照正常路线发展,袭人成为宝玉之妾顺理成章,纳袭人为妾,正中宝玉下怀。可以说,《红楼梦》三十六回以后的袭人和宝玉除了没有正式的“圆房”以外,心理上都是自觉地以夫妻情分相待。晴雯讽刺袭人说“明公正道,连个姑娘还没挣上去呢,也不过和我似的,那里就称上‘我们'了!”。晴雯的这些话显然刺到了袭人的短处。袭人虽然“从小儿不言不语”像个“没嘴的葫芦”,但是“说话见人和气里头带着刚硬要强”,平素也有“争荣夸耀之心”。袭人是个“有些痴处”的人,除了忠心,不排除“渐通人事”的袭人对待宝玉是一往情深,含有男女倾慕之情,她每天服侍宝玉,日久情深是人之常情。更何况贾母将袭人“与了”宝玉之时按照“贾府的例”就暗含着将来纳袭人为宝玉之妾。这样看来,袭人在心里是把宝玉当作自己的人的,无怪乎袭人含酸排斥与宝玉接近的人,包含晴雯四儿甚至黛玉。比如第七十八回,怡红院阶下的一株海棠花无故死了半边,宝玉将晴雯与孔子诸葛岳飞等人相比,袭人说“还有一说,他纵好,也灭不过我的次序去。”可以看出袭人的封建等级观念,在心里她是认为自己的地位比晴雯要高的。

值得一问的是,袭人和宝玉之间有没有爱情?他们之间的这种感情是爱情吗?似乎是也似乎不是。袭人是《红楼梦》中唯一与宝玉有着暧昧不清的“夫妻”情分的女子。这种情不是宝玉和黛玉之间的心灵相通之情,也不是宝玉和至死还担着“勾引”“虚名”的晴雯之间纯真率性之情。按照曹雪芹的原意,《红楼梦》后四十回中袭人与宝玉的关系终是“谁知公子无缘”。袭人和宝玉的情只是停留在浅层次,因为没有心心相印的可能,通往宝玉心灵深处的大门对于袭人来说永远都是关闭的。

①《红楼梦》1982年,人民文学出版社(《红楼梦》原文均引自此)

②《脂砚斋重评石头记》1975年,上海人民出版社

③《弗洛伊德心理哲学》2003年,杨韶刚等译,九州出版社:22页-23页。

(作者介绍:韦世栋,广西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基地讲师,研究方向:中国现当代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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