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刘英团
“病马上岗”呼唤举荐倒查机制
文/刘英团
背景:综观近年来查处的案例,干部选拔任用方面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依旧存在,严重损害了干部队伍乃至党的形象,败坏党风政风乃至社会风气。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如何选好人、用好人,确保不“带病提拔”“带病上岗”,找到真正的“千里马”,成为摆在党员领导干部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2015年12月25日中国新闻网)
中组部的一项统计显示,各地受到党纪、政纪或刑事处分的县处级和地厅级领导干部中,提拔前就存在严重问题的占20%左右,个别地方甚至达到50%以上。在一些地方或行业甚至出现了干部“愈坏愈用”、“边腐边升”等丑恶现象,少数地方俨然成了“约定俗成”和人尽皆知的“潜规则”。如此恶性趋势发展下去,后果不堪设想。
“病马”上岗“伯乐”亦有责,干部任用举荐倒查或能一剑封喉。综观被“带病提拔”的“倒台”官员,难道都是“集体决定、集体研究”出了问题?难道就没有“瞎了眼”的“伯乐”在推波助澜?正如某省纪委一办案人员所言:“干部选拔问题上,存在领导干部明明知晓被提拔者‘带病’,却因为权钱交易、熟人关系而不追究,大搞暗箱操作的现象。”已查实的案例也证实,不少腐败官员在提拔重用前就臭名昭著或劣迹斑斑,之所以被提拔重用,要么是“提钱进步”,要么是“日后提拔”。归根到底,一些害群之马之所能边腐边升,就是因为“伯乐”与“马”之间产生了赤裸裸的交易。
“买官卖官”、“跑官要官”之风蔓延,一方面显示出干部选拔任用的艰巨性,另一方面也折射出“伯乐”在相马过程中的失职、渎职。倒查“伯乐”要釜底抽薪。凡出现“带病”提拔、突击提拔、违规破格提拔等问题,都要对选拔任用过程进行倒查,存在隐情不报、违反程序等失职渎职行为的,不仅查处当事人,而且追究责任人,一查到底、问责到人。
举贤者与之同赏,举不肖者亦应与之同罪。“一件件退休官员被查的案例表明,过了退休这道线并不意味着‘平安着陆’,退休既不等于进入‘保险箱’,更不能享有法外豁免的特权。”如反腐专家、中央党校教授林喆所言,不管是何种原因,失职渎职的“伯乐”必须受到责任追究。即便“伯乐”已退休或调离升迁也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只有形成从严监督的政治常态,包括举荐者、拍板者在内的“千里马”才会如履薄冰、慎权慎行。实践证明,只要能够严格地实行举荐倒查机制,并追究举荐者、提名者、拍板者的“连带责任”,不仅会减少“带病提拔”,就连“买官卖官”也不太容易得逞了。
当然,治本之策是要扎好制度的“篱笆”。比如,纪检、审计、信访等部门要形成定期信息沟通制度,尽好选人用人的“参谋员”和防止“带病提拔”的“守门员”职责。同时,强化举荐倒查机制的执行力度。需要强调的是,举荐倒查机制不仅仅是要追究个人责任,而是要通过倒查,认真反思体制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不能只亡羊不补牢,更不能让“羊”破牢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