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 杰 胡小勇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 江苏无锡 214121)
基于依法治校视阈下的高职学生管理法治化研究
孙杰胡小勇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江苏无锡214121)
摘要:分析了在高职学生教育管理领域推进法治化的意义,并从强化高校管理者与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树立依法治校观念;建立健全高职院校学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构建学生管理的正当程序和权利救济机制三个方面阐述了高职学生教育管理法治化的路径选择。
关键词:依法治校; 学生管理; 法治化; 以人为本
0引言
从党的十五大报告明确提出,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再次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历经17年,可以说国家层面把依法治国和建设法治化国家放到了特别重要地位。与此相适应,高职教育在国家推进依法治国战略下也取得了长足发展,占据了高等教育的半壁江山。近年来,高职院校也在积极响应依法治国战略,在高职领域尤其是高职学生教育管理领域推进依法治校的步伐。
1在高职学生教育管理领域推进法治化的意义
1.1促进学生法治意识的进一步增强
随着依法治国战略的推行,以及依法治校战略在高职院校的进一步实施,现代高职学生的法治意识、维权意识都进一步提升了。如果还运用传统的教育管理方式,把学生当成被教育、被管理的对象来进行管理,已不能适应现代的学生管理理念。而且不采用法治和制度的规范来约束和服务学生,也会大大降低高职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效率。纵观国外发达国家的高校学生管理模式,都体现了一种契约精神,即按照一定的规章制度对学生进行服务,学生和学生行政管理人员都是按照规章制度进行有条不紊的学习和生活,学生管理的服务职能不断地被强化,管理过程中“以生为本”的理念也被不断地强化。因此,在我国高职院校的学生管理过程中,可以借鉴国外的先进学生育人理念,推行依法治校,进一步养成学生的法治意识,培养具有“法治”素养的公民,使学生以后进入社会也才能更好地践行依法治国的理念。
1.2推进学生管理制度的进一步规范化
我国《教育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实施已久,这期间我国的高职学生已有很大变化,立法存在一定的滞后性[1]。同样,我国高职院校的校内规章制度也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在涉及学生管理方面,一般以宣讲性为主,部分概念比较笼统,可操作性不强。因此在高职学生教育管理领域推进法治化,可以促进相关学生管理制度包括国家法律法规进一步科学化,进一步规范和具有可操作性。
1.3创新高职学生管理模式的必然要求
按照依法治校的原则,学生管理必须从人治转向法治,从封闭走向开放,从管理转向服务。所有这些都需要创新高职学生管理模式。高职学生因为本身基础较差,学习能力和学习习惯欠佳,所以高职院学生管理者在管理过程中往往将主要精力和时间都用于调解和预防各类矛盾和问题上,工作效率不高,成果不显著[2]。通过学生管理法治化的方式创新学生管理模式,转变学生管理思路,变管理为服务,变灌输为指引,变批评处分为说服教育,从而更好地服务学生成长成才。
1.4加强高职学校自身建设的内在要求
随着高职教育的不断变革,高职教育本身也要与时俱进,体现在学生管理方面就是要在法治化的基础上开展工作。从这几年大学生诉讼母校的案例可以看出,学校和学生的主要矛盾集中在没有把学生和学校摆在平等的位置,对学生的纪律处分,一般由校方直接进行,事先告知,事中申辩,事后救济渠道的各个程序均不十分完备。高职院校要从计划经济的思维转换过来,树立学生来校学习也是一种人力资源投入,学生与高职院校的关系不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而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因此为了高职院校的自身发展,必须树立法治化的意识,利用法治化的思维来服务学生,所以将学校学生管理工作纳入“法治”的轨道是必然的。
2高职学生教育管理法治化路径选择
2.1强化学校管理者与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树立依法治校观念
1)树立法治观念。法制观念是学生管理法治化前提条件[3]。只有高职院校的学生管理者自己做到知法懂法,才能做到用法守法,自觉运用法治的思维对学生进行管理,防止权力的滥用和侵害学生权益的事件的发生。
2)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以人为本”的理念是现代法律精神的体现,教育的本质就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这与依法治校的理念本质上是一致的[4]。“以人为本”具体就要做到,学校学生管理者和学生的关系是平等的,学校学生管理者没有权力凌驾于学生之上,对学生进行各种不合理的发号施令。学生管理者要树立“以学生为本”“管理即服务”的管理理念,充分尊重学生的权利,保障学生的权益。
3)要加强学生的法律教育。高职院校要切实做好学生的法治素质教育,引导其学习法律基础知识,学校除了开设法律基础知识课程,还可以结合社会法制热点,依托法律类社团等,以讲座或上课的形式系统地介绍在校大学生应该熟悉的法律条文、校纪校规、学生自身应享受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从而让学生知道哪些应该做、哪些是受限制的、哪些是禁止的。高职学生大多是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他们都有自己的判断能力,可以履行自身的权利和义务,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2建立健全高职院校学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1)加大立法力度。虽然《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教育法律法规为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但缺乏可操作性,与国家提出的“依法治国”战略还有一定的差距。法治社会的突出特点就是要有一套完整而严谨的法律法规制度。与此相对应,高职院校的学生管理的立法也要突出严谨性和规范性,适应现当代学生的实际。
2)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现行有关高校管理方面的一些法律法规已经在很多方面不再适应学校稳定和发展的要求,如《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颁布时间较早,修订次数很少,其中的一些条款,漏洞较多,有许多方面亟待有新的法律规范解决新矛盾、新问题。因此要结合实际将具有普遍性、业已成熟的问题补充到相关法律法规中。同样对于一些滞后于学校和学生管理实际的法律条文也应该及时剔除出去。
3)完善校内管理规章制度。高职院校自身制订的学生管理规章制度就是学校内部的“法”,大学生管理工作法治化也必须要建立和完善学校内部的“法”,学校在制订规章制度时,也应当根据现有的法律法规的基本精神遵循合法合理、民主公开等原则,同时要规范制订程序,严格执行过程[5]。建章立制应严而有度,多用倡导性条款、少用禁止性条款、慎用惩罚性条款。如果发生校规和法律法规相冲突的情况,应采用法律优先的原则。
2.3构建学生管理正当程序和完善权利救济机制
1)构建学生管理工作的正当程序。正当程序是发达国家成熟法律遵从的一个重要原则,其主要内涵是中立、公平、公开、可操作、排他、自治和及时终结,正当程序是法治理念中的重要内容,通过正当程序可以实现法律的权威。没有正当程序,高职院校学生管理者就难以保证处理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从而最大化保护学生的权益[6]。比如高职院校在进行奖勤助贷补、升学、就业、危机处理等具体事项的处理中,应严格按照正当程序的原则,规范而又符合工作流程进行办理,从而在这些环节避免不必要的问题和投诉产生。
2)完善学生的权利救济机制。高职学生受到纪律处分后,按照正当的法律法规程序,应该允许学生有权利救济的机制[7]。因此高职院校应完善学生的权利救济机制,包括建立健全申诉机制、建立教育仲裁机制、保障学生的诉讼权等,这样既有利于高职院校管理者依法按章管理服务学生,也能让大学生在受到纪律处分后有申诉和救济渠道,从而充分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3结束语
高职院校学生管理法治化的进程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国家、学校和负责高职学生管理具体的个人共同努力。目前国家层面正在大力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国务院已经在2015年开展了落实职业教育法执法的专项检查,教育部也在积极推行依法治校的步伐,并在各高校逐步推进了大学章程的建设,全国的各高职院校结合自身特点也相继制定了符合学校自身特色的大学章程,建立健全了学生管理的规章制度,法治的理念正在逐步深入高职学生管理者理念中,同时高职学生的维权意识也在不断地增强。相信通过各方的努力,我国高职学生管理法治化理念将最终得到很好的实施。
参考文献:
[1]申素平. 高等学校与学生法律关系的基本理论[J]. 中国高教研究, 2007(2):45-47.
[2]孙杰. 依法治校视角下的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研究[J]. 高等农业教育, 2015(7):68-70.
[3]李岩. 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研究[D]. 大连:大连理工大学, 2010:31-33.
[4]董翼. 高校学生法治化管理模式的构建[J]. 教育与职业,2009(35):62-63.
[5]张正. 高职院校管理育人内涵界定及体系构建[J]. 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4(5):64-65.
[6]潘建美,熊琼华. 高职院校学生违纪行为分析与对策研究[J]. 河南科技学院学报, 2012(2):51-53.
[7]储开峰. 依法治校视域下高职院校学生管理法治化探析[J]. 机械职业教育, 2015(10):52-53.
Study on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 Students' Legalizatiaon Management from Perspective of Governing College by Law
SUN JieHU Xiaoyong
(Wuxi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Wuxi 214121, China)
Abstract:This paper analyzes the significance of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 students' legalization management. It also presents the paths of legalization management from aspect of strengthening awareness of law, setting up ideas of governing college by law, establishing a sound high vocational college management laws and regulations and building due process and right relief mechanism.Key words:governing college by law; student management; legalization; people-oriented
中图分类号:D 922.1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2-2434(2016)02-0094-03
作者简介:孙杰(1984-),男,助理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高职教育管理
基金项目: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重点自筹课题(B-b/2013/01/052);2015年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党建暨思政年会课题(DJSZ20150611)
收稿日期:2016-0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