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验收方案
为规范我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验收工作,确保确权登记颁证成果质量,根据农业部、中央农办、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国务院法制办、国家档案局《关于认真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15〕2号)以及《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检查验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农办经〔2015〕5号)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扎实推进我省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确保确权登记颁证成果符合国家和我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有关要求,规范试点成果验收的程序、内容和方法,逐步完善承包合同取得权利、登记记载权利、证书证明权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解决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等问题,建立涉及土地承包权经营权的设立、转让、互换、变更、抵押等内容的物权登记制度,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档案管理制度和机制,实施土地承包经营信息化管理,更好地服务于现代农业。
确权成果检查验收工作主要采取内业查看、内业检测、外业抽样检测的方法,重点检查确权登记颁证成果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工作保障落实情况、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成果完成情况、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成果完成情况、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化建设成果完成情况、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情况。
(一)工作保障落实情况检查
通过内业查看检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保障的落实情况,填写《工作保障落实情况检查表》。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成果完成情况检查
通过内业查看和外业抽样检测的方法检查承包经营权调查成果,填写《承包经营权调查成果完成情况检查表》、《承包经营权调查成果面积精度检查表》和《承包经营权调查成果界址点精度检查表》。
(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成果完成情况检查
通过内业查看的方法检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完成情况,填写《承包经营权登记成果完成情况检查表》。
夏碎娒认为,每个年代都有不同的压力,我们应该正视这些压力,因为没有压力也就没有了动力。他还强调,做事先做人,要遵守职业道德,尽努力做好产品。同时,思维要不断创新,明确发展方向,因为对于一家企业来说,唯有持续创新才是生存之道。我想,或许这也是他成为同地区同年代创业者中硕果仅存者之一的原因所在吧。
(四)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化建设成果完成情况检查
通过内业查看、内业检测的方法检查数据库和信息系统建设情况,填写《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化建设成果完成情况检查表》。
(五)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情况检查
通过实地阅卷方式,检查归档文件齐全完整,档案分类整理、安全保管及数据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情况,填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情况检查表》。
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检查验收以县级行政区为基本单位,采取县级自查、市级验收、省级抽检的方式进行,由各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确权办”)组织开展,验收费用由被验收方承担。各级确权办要建立确权登记颁证成果验收专家库,专家应涵盖农经或土地管理、测绘地理信息、空间数据库、档案管理、信息化等领域。检查验收时,从专家库各领域随机抽取若干专家组成专家组,推荐确定专家组长,由专家组长牵头组织具体检查验收工作。专家组可根据验收工作需要,分成外业小组、内业小组和档案小组,分别承担外业、内业和档案管理的检查验收。承包地块测绘成果的专项检查验收也可以采取委托第三方社会机构验收的方式进行,由项目委托单位或其上级部门委托第三方社会机构,组织进行承包地块测绘成果的专项检查验收。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社会机构出具的专项检查验收报告或鉴定结论,各地可结合实际予以采信。实践中,各地可根据本办法制定检查验收的实施细则或操作办法,把握关键环节,实行全程质量控制。省、市确权办应根据工作进度或者需要,开展阶段性检查工作。
(一)检查验收程序
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检查验收按照项目承担单位总结、项目委托单位验收、县级自查、市级验收、省级抽检程序进行。
2.项目委托单位验收。项目委托单位或县确权办收到项目承担单位验收申请后,可委托第三方社会机构或自行成立专家组组织检查验收,并由实施验收方出具检查验收报告,作为成果检查验收自查材料,在上级单位检查验收时提交。
3.县级自查。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基本结束后,县(市、区)确权办组织专家开展自检或预检,编制完成自检或预检报告,并向市级确权办提出验收书面申请。
4.市级验收。市(州)确权办接收验收书面申请后,组织专家开展验收工作,出具书面验收报告并报省确权办。
5.省级抽检。省确权办根据市确权办书面验收报告,成立检查组,组织开展抽检并形成报告。
(二)检查验收步骤
具体检查验收可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受检方申请验收。接受检查验收单位(以下简称受检方)完成自检或预检,编制完成自检或预检报告,填写《总体完成情况检查表》,并向上级确权办提出检查验收书面申请。
2.验收方受理申请。实施检查验收方收到下级确权办的检查验收申请并受理的,进行检查验收组织准备。应当从专家库抽取各领域专家成立检查验收组,推荐确定组长,确定外业小组、内业小组和档案小组专家成员。研究确定外业抽样检测的区域、线路、具体方法和时间安排,并准备外业检查所需的仪器设备。研究确定内业资料查看、内业检测的重点、具体方法和时间安排。研究确定档案管理检查的流程与安排,确定检查的内容与分工。召开检查验收工作布置会。告知受检方需要配合的事项。不予受理的,应书面告知原因。检查验收准备包括组织准备和资料准备。
3.受检方准备档案资料。受检方统一准备检查验收所需的档案资料,主要包括: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成果档案资料。包括发包方调查表、承包方调查表、承包地块调查表、调查信息公示表、公示结果归户表、调查草图、地块分布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结果材料、完善后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承包台账等。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成果档案资料,包括登记申请、登记申请审批、登记簿、证书等。
(3)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化建设成果资料。包括农村土地确权登记数据库、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过程中形成的数字化档案资料等。
(4)其他成果档案。包括工作方案、实施方案、技术设计书、招投标结果公告、工作报告、技术报告、工作简报、宣传培训、检查验收、会议纪要、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涉及的组织实施和政策、技术文件以及本行政区内的县级行政区、发包方和承包方清单等。
4.确定抽样样本。由受检方提供发包方和承包方清单以及历次检查验收样本抽取情况,检查验收组随机确定检查验收抽样样本。县级自查时,自查范围要求覆盖所有乡(镇、街),全县抽查不少于30个发包方,每个发包方抽查不少于5个承包方、30块承包地。市级验收要求所辖县级行政区全覆盖,每县抽检不少于5个发包方,每个发包方抽检不少于5个承包方、30块承包地。省级抽检要求每个市(州)至少抽查一个县(市、区),每个受检县抽检不少于3个发包方,每个发包方抽检不少于5个承包方、30块承包地。抽样样本的确定应充分顾及行政区划、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情况、地形地貌、招投标标段或作业区划分等情况,兼顾不同类别,提高样本代表性。同一县级行政区接受不同级别的检查验收时,应避免选择已被抽取过的发包方、承包方或承包地块。情况特殊需调整抽样样本量的,由接受检查验收的确权办依据本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按发包方、承包方、承包地块的数量做适当调整,并报上级确权办备案。
(未完待续)
(省农村土地确权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