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动态
2016年,湖北省竹山县财政局按照财政财务一体化、管理监督一体化的工作思路,采取“三个一”措施,致力财政大监督机制建设。
一是坚持“一个主体”统领。以县财政局为主体,成立“竹山县财政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党组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属单位、局直业务股室负责人和各乡镇财政所所长为成员,整合县、乡监督检查资源和力量,合力开展财政监管。在具体工作中,以相关单位为牵头单位组织实施,统一以财政局名义印发监督检查文件、发布监督检查公告、送达监督检查文书。
二是推行 “一个清单”对外。2016年初,局属单位、局直业务股室和各乡镇财政所,根据各自职能范围,以对口业务监督检查为主要内容,提出年度应开展的监督检查项目、检查范围、工作要求和检查方案,在此基础上,据实汇总,统一编制全县年度财政监督检查计划和 《全县年度财政监督检查项目清单》,经过局党组集中研究、修改完善后,以正式公文印发执行,依照清单组织实施。除省市临时安排外,县级原则上不再组织清单之外的其他财政检查。
三是注重“一本档案”固效。将档案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全面推行“一个检查项目、一本检查档案”做法。具体是:开展每一项监督检查,实行明文告知;每一个监督检查专班人数及成员组成,实行明文明确;监督检查的工作底稿和相关记录实行统一归集保管;监督检查结束,必须撰写监督检查报告,提出书面监督检查结论;被检查单位收到检查报告和检查结论后,书面回复意见。在此基础上,把检查通知书、文件、工作记录和底稿、检查报告和被检查单位对检查结论的回复意见等,纳入专项档案管理,固化监督检查成果,把监督检查做实做铁,经得起历史检验。
(胡明升)
彩票公益金是由政府募集的,大力发展社会公益事业的资金,在资助社会福利、体育等公共事业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为确保彩票公益金的公益性,江西省赣州市财政局高度重视,以“五步走”的工作思路,做实彩票公益金监管。
一是熟悉政策,努力夯实公益金监管基础。在对国务院、财政部、民政部以及江西省等彩票公益金政策法规收集整理的基础上,该局组织开展单独学习、集体讨论,力求全面把握中央政策精神,深入理解彩票公益金政策,吃透文件精神,夯实筑牢彩票公益金监管基础。
二是广泛接触,及时对接公益金项目单位。积极行动,对接民政、体育、教育、残联等相关部门,了解彩票公益金运行情况,搜集公益金资金拨付与使用、项目申报与实施等情况,查找公益金在政策和资金管理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三是掌握资料,认真分析公益金监管重点。从资金使用情况、资金监管情况、公益金项目建设情况等方面入手,收集整理公益金情况,认真进行数据对比分析,查找公益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易出现问题的风险点。
四是现场检查,紧密跟踪公益金资金流向。在已对公益金存在问题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把公益金重点项目、重大资金作为重点检查的范围,对彩票公益金项目实施现场检查,检查采取听、看、查、核、谈的方式进行,覆盖公益金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的全过程。
五是督促整改,确保公益金支持民生事业。现场检查结束后,公益金项目单位下达问题整改通知书,督促相关单位对彩票公益金账务处理不规范、挤占挪用、闲置浪费等问题进行整改,让彩票公益金发挥最大的公益作用。
(袁 丽)
安徽省望江县财政局将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纳入财政重点监控范围,建立推行预决算信息公开、“三公经费”月报制、监督检查制度等一系列措施,严格控制和管理“三公经费”的支出。
一是源头实行总量控制。各单位下年“三公经费”预算编制不得高于上年度预算数、决算数和已公开的支出数,切实增强预算约束力,确保“三公”经费年度预算总规模较上年只减不增;在部门预算编制文件中明确 “三公经费”编制口径和方法,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项编细、编实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经费预算,完整、准确地反映单位“三公经费”预算编制情况,以利于公众更好地监督。
二是支出实行动态监控。建立“三公经费”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制度和通报预警机制。严格执行“先有预算方能支出”规定,由县国库集中支付按年初预算数进行总量和进度控制,对支出进度过快的单位,支付中心实时予以预警,对超预算数的“三公经费”一律暂缓或停止支付;建立“三公”经费支出月报制度,加强对预算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分析,对“三公经费”支出异常情况做到及时监管。
三是日常推进信息公开。明确各单位是“三公经费”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要求全县所有县级预算单位按“统一口径、统一时间、统一内容、统一方式”的要求,及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和单位门户网定期公开本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三公经费”专项检查机制,财政部门会同监察、审计等部门,对各单位“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总结预算单位“三公经费”支出管理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发现“三公经费”支出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并针对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切实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胡叶琦)
江西省瑞金市采取五项措施,加强涉农资金监管。
一是落实涉农资金监管主体责任。市财政、扶贫、林业、农业等涉农单位和部门增强扶贫资金监管的责任意识,按照责权相统一的要求,切实担负起涉农资金监管的主体责任。涉农单位、部门制定详细的涉农资金监管方案和程序,将资金监管责任落实到人,进一步规范监管行为,对资金安全、规范、有效运行负责。
二是促进涉农资金使用过程规范化。规范涉农资金管理、审批、使用等环节,尤其是规范村级涉农资金的审批和发放。对村集体资金监管实行“公款公存公用”,每个村设立公共账号,将上级划拨给村的涉农资金和集体资金统一存放于公共账户,做到专款专用,改变以往“公款入私账”产生的弊端,减少村干部侵占、截留、挪用涉农资金行为的发生。
三是加大涉农资金使用监管力度。各涉农部门履行好涉农资金监管职责,加大涉农资金监管力度,确保资金“监督不断链、去向不模糊”。农村危房改造政府补助资金实行县级财政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资金通过以“一卡通”或“一折通”形式进行发放,并对每笔改造资金发放相关票据复印备案。市危改办进村入户回访群众,及时核对相关票据,确保危改资金按时、如数发放到群众手中。民政部门加强民政专项资金监督检查,采取核查材料、明察暗访、深入项目、走访群众等方式,核实基础信息、保障依据、补助标准、发放情况等,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重点调查核实,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农业部门把涉农惠农政策的宣传与完善政务公开相结合,做好惠农政策宣传工作,加强检查督促。市扶贫办明确各级扶贫部门的监管职责,进一步规范监管行为,切实加强日常监督和定期检查。
四是纪检监察机关加大涉农案件查处力度。市乡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大对“套骗截挪”涉农资金行为的发现和查处力度。整合监督资源,充分发挥乡镇纪委、村级信息服务站、村级信访信息员的作用,继续推行惠农政策“四级告知”制度,拓宽群众监督举报渠道。把涉农资金领域的腐败问题作为查办案件的重点内容,加大力度,严厉惩处,坚决查处一批涉农资金领域的典型案件,公开曝光,形成震慑。
五是建立健全涉农资金监管长效机制。县级涉农部门在制度的系统化和规范性上下功夫。首先,建立健全涉农资金使用公告公示制度,把涉农资金审批和使用等情况置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其次,建立定期检查和不定期重点抽查制度,加强对村级涉农资金管理和使用的指导和监督,及时发现并解决涉农资金使用过程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最后,健全涉农资金管理责任追究制,细化监督责任,对涉农资金出现问题的环节,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及时落实整改、堵塞漏洞,确保涉农资金运行安全。
(钟惠林)
为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使国家各项惠农政策落到实处。近期,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乐天溪镇财政所认真抓好监督卡“填写、审核、发放、监督”四个主要环节,组织全体财政专管员纷纷进村入户,为农户发放2016年“湖北省农民负担及补贴政策监督卡”,截至目前,已发放完毕监督卡4915户。
一是填写规范。培训财政专管员,明确专门人员依据各村统计数据规范录入,电脑打印,确保填写质量。
二是严格审核。严格二轮延包确权确地实测面积和到户农业支持保护补贴面积、金额进行核对,由驻村财政专管员签字负责,确保数据真实准确无误。
三是及时发放。实行“一户一卡”制度和监督卡签收制度。在发放过程中,明确驻村财政专管员是发放责任人,不得由村干部代发,发放时详细讲明监督卡内容,对于全家外出务工的农户,及时沟通联系告知,确保监督卡及时发放到户,人人知晓。
四是加强监督。成立农民负担监督卡发放督查组,通过入户调查等方式,对监督卡发放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财政惠农补贴政策落到实处。
(刘 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