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文丽
准确把握转型方向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监管工作
●张文丽
为适应财税改革需要,财政部自2013年启动专员办工作转型,对专员办的机构定位、工作目标、主要职能、工作重心等进行了系统调整和部署。青岛专员办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党组的决策部署,准确把握专员办转型方向,突出预算监管工作重点,充分拓展延伸财政主体业务在地方的职能作用,在地方财政运行跟踪分析、部门预算监管、加强工作联动等方面持续发力,扎实工作,取得较好的监管成效。
专员办转型财政预算监管
《财政部关于专员办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监管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印发以来,财政部驻青岛专员办全面落实“一个核心、两个拓展、两个联动”的目标要求,准确把握转型方向,紧抓预算管理核心,全方位加强工作联动,充分拓展延伸财政主体业务在地方的职能作用,服务重大财税体制改革,密切跟踪分析地方财政运行情况,做深做实部门预算监管工作并逐步机制化,加强财政金融风险研究,深入推进财政预算监管工作。
青岛专员办将《意见》作为当前各项工作的统领,切实抓好文件精神的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一是认真组织学习,准确理解《意见》精神。先后召开两次专员办公会议,专题学习领会《意见》精神,把握《意见》实质,分处室组织集中学习,结合处室职能和具体工作深入展开讨论和交流,促进全办干部进一步加深对专员办工作转型深刻内涵的理解,充分认识专员办工作转型、职能转变、重心转移的历史必然,找准工作定位和目标方向,增强责任意识和主动意识,积极转变思想观念和工作思路,主动围绕贯彻落实文件精神进行深入思考和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二是立足实际,细化分解落实责任。为切实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推动工作转型到位并充分发挥作用,在统一全办思想认识的基础上,立足实际,研究制定《青岛专员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该方案紧紧围绕《意见》要求,按照“一个核心、两个拓展、两个联动”的目标要求,从八个方面提出具体的工作任务和落实措施,将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处室,并结合近期工作目标和任务,相应调整全办及各处室年度工作计划,确保《意见》精神和目标要求始终贯穿于日常工作中,以扎实有效的财政预算监管工作推进《意见》落到实处。
一是以联合监管机制促进地方财政运行监控分析工作。与青岛市财政局协商、草拟《青岛专员办、青岛市财政局加强财政预算监管联合工作机制实施方案》,内容包括联席会议机制、联合发文机制、联合会审机制、信息资源共享机制、文件资料传递机制、联合培训机制和日常联系机制等,旨在及时了解、准确把握、全面反映地方财政运行情况及重大问题,加强工作联动,共同促进财政预算监管精准发力,提升成效。
二是开展青岛市财政收入监控分析,促进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对青岛市各级次各区县2015年财政收入运行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形成《青岛专员办2015年财政收入分析报告》,供青岛市政府决策参考;对青岛市国税、地税系统2015年组织税收情况按税种进行分析,重点关注重点税源企业缴纳税款的增减变动情况,向财政部有关司局、青岛市政府报送《青岛市2015年国地税系统组织税收收入分析报告》。
三是积极搭建营改增试点运行情况立体跟踪分析脉络。与青岛市财政、国税、地税、国库等部门建立联席工作机制,理顺部门分工,夯实持续跟踪分析基础,全面掌握政策实施总体情况、重点和难点,分析对青岛市各级财政收入的影响;联合财政、国税、地税及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召开旅游业、餐饮业和银行业营改增试点座谈会,联合银监、证监、保监等单位向代表性企业发放调查问卷,组织召开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营改增座谈会,以点带面,全面了解试点行业政策执行情况及效果,重点关注对企业的税负、经营、财务等方面的影响,会商研究企业反映的问题;会同市国税局开展金融业营改增专题培训,解读政策,服务企业,促进政策顺利落地。
一是坚持寓管理于服务,加强对预算单位的政策服务和沟通联系。如面向所有中央驻青预算单位财务人员建立微信公众服务号,即时向预算单位推送政策文件、工作通知、电子表格等,实时对预算单位咨询的问题点对点地给予解答,构建常态化联系机制。在公车改革方案审批工作中,主动发挥牵头作用,与青岛市公车改革牵头部门及职能部门积极协调,将中央垂管单位封存车辆工作纳入青岛市统一组织范畴,及时组织座谈会,传达车改政策精神、工作流程和要求,专员办主动服务受到车改单位好评。二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中央驻青预算单位部门预算内部管理平台。将预决算、银行账户、直接支付审核签报和走访调研监管记录等日常监管资料链接到管理平台,将所有中央驻青预算单位的业务工作整合和监管信息汇集,实时更新、查询预算单位信息,全面把握预算单位的整体情况,对相关指标进行对比分析,提高监管效率。三是推行标准化的审核模板。在部门决算审核试点、车改方案审核、银行账户年检、国库直接支付审核等工作中,将申报要求、资料清单、审核内容、审核流程、审核标准等梳理汇总成审核表格,对审核流程实行模板化、标准化管理,统一监管尺度,规范审核工作,服务预算单位。
认真落实全面嵌入财政主体业务的工作要求,注重发挥财政主体业务在地方的职能延伸作用,找准工作定位,转变工作理念,突出财政管理特色,将工作着力点由监督检查调整为规范管理、预警纠偏,在预算监管成果利用上做文章、下工夫,一方面,及时下达处理决定、整改意见书,另一方面,定期组织相关部门通报预算监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和管理建议,督促相关部门认真整改、加强管理;及时将预算监管工作情况报告地方政府,引起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加强预算管理。青岛市政府常务副市长牛俊宪对专员办组织的地方预决算公开专项检查等3项工作做出重要批示,要求相关部门、区市严格按照专员办的意见进行整改,将整改结果报告专员办;亲自主持召开专员办、市(区)政府、市(区)财政、市直部门专题会议,通报专员办对青岛市预决算公开专项检查情况。有关部门全部按专员办要求进行整改,取得纠正问题、规范管理、以点带面的示范作用。
(作者单位:财政部驻青岛专员办)
财政部.财政部关于专员办进一步加强财政预
算监管工作的意见[Z].2016-0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