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薇
(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经济管理系,福建 福州 350002)
朱朝枝
(福建农林大学农村发展研究所,福建 福州 350002)
海峡两岸种业交流与合作对策研究
何薇
(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经济管理系,福建 福州 350002)
朱朝枝
(福建农林大学农村发展研究所,福建 福州 350002)
在分析海峡两岸种业交流合作的历史沿革、取得的成效及面临问题的基础上,借鉴典型案例,提出了如下对策建议:加强两岸种业交流与合作的组织协调;争取审批权限下放,提高审批效率;建立与完善涉台种苗检验检疫机制;创建闽台合作种子产业园,建立种业创新合作平台;强化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与创新推广工作;完善品种引进与产业化开发相结合机制,推动良种产业化进程;创新两岸种业交流与合作的金融支持机制;加强品种权保护,确保品种权人的合法权益。
海峡两岸;种业;对策研究
农业是我国的立国之本,而种子是农业的生命之源,种子产业(简称种业)发展将关系到我国农业的兴衰。福建省近年来积极贯彻国家对种业扶持的有关精神,提出了全面提升全省农作物品种创新能力、企业竞争能力、市场监管能力和供种保障能力的政策方针。台湾地区种质资源丰富,产业链发达,对种业发展极其重视,采取严格的登记保护和明确的推广分工,同时制定了许多优惠的种业政策,此外在科研上的投入也很大。因此,台湾地区的种业发展十分迅速。
推进海峡两岸种业交流与合作,有助于农作物新品种推广体系建立和完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率的不断提升,增加良种市场占有量,使得两岸农村稳定、农业增产、农民增收,造福两岸农民。推进海峡两岸种业交流和合作还能够促进祖国大陆和台湾农业的协同发展,维系两岸之间的利益纽带,促进两岸人民的交流,为两岸关系的和平与稳定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为此,笔者对海峡两岸种业交流与合作对策进行了探讨。
1.1 历史沿革
海峡两岸种业交流可以追溯到20世纪80年代初,台商来到福建投资种植业和水产养殖业,将台湾地区的种苗和鱼苗带到了福建。到了20世纪80年代中期,经过香港公司代理后,台湾地区蔬菜种子登陆福建。20世纪80年代后期,持续聘请技术人员进行技术指导,将先进的采种技术传入福建。
1989年10月,台湾地区的农友股份种苗公司在厦门设立中国农友种苗公司,闽台农业优良种苗交流进入了新的阶段。许多台湾地区种业技术人员来到福建成立公司,从事种业的合作生产与营销。1997年,“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正式成立,海峡两岸的种业发展迎来了新的机遇。进入21世纪后,国家对于海峡两岸种业交流与合作越来越重视,开创了两岸农业合作的许多新模式。
1.2 取得的成效
据不完全统计,近20年来,福建省从台湾地区引进包括粮油、甘蔗、果树、蔬菜、食用菌等农作物优良品种多达2500多种,其中150多个品种得到规模化推广和应用;引进台湾杉、台湾栾树、红桧等观赏树种31个,其中推广造林树种29个;引进蝴蝶兰、红掌、大花蕙兰等花卉品种近千个,其中23种约300个品种得到推广应用,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
1)丰富品种类型,优化农作物品种品质结构 台湾地区新型特色作物品种的引进开发,增加了福建省作物种类和花色品种,填补了某些品种空白。引进的优质新品种替代一批生产上长期使用的种性退化、品质下降的传统品种,改善和优化了品种品质结构。
2)促进现代农业技术引进推广,推动现代农业发展 随着种苗的引进,台湾地区先进的育种和种养人才得以引进,种植、栽培、设施农业、生产加工等现代农业技术得到引进推广,推动了福建省现代农业的发展。
3)带动农业产业化经营,推动外向型农业发展 各地通过引进品种与产业开发相结合,带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建成以市场为龙头、龙头带基地、基地连农户的产业化经营体系,并借助台资龙头加工企业国际市场推广的能力,推进了福建省外向型农业的发展。
4)丰富农作物种质资源,提高农作物育种水平 从台湾地区引进的农作物品种,有些直接推广虽然存在难度,但有一些引进品种成为福建省农作物育种的中间材料,进一步丰富了农作物种质资源,从而促进了农作物育种水平的提高。
1.3 面临的问题
1)引进审批手续繁琐,办理时间长,效率低 按相关法规要求,引进种苗需经省级审核,再报农业部审批后,由检验检疫部门检疫合格后才能进关。引种审批目录中台湾地区品种有限,新品种风险评估需时几个月甚至长达一两年。由于农业生产具有较强的生产季节性及种苗属生物活体,冗长的行政审批流程容易耽误生产和影响种苗存活。例如,福清市农业局反映,福清台创园台商陈某2015年从台湾地区引进黄金石斑、澳洲龙虾种苗,历时3个月办理13种手续后才获批。
2)引进渠道以民间私自带入为主,产生危险性病虫杂草的风险加大 因审批手续繁琐,且福建口岸抽检率高,检验检疫较为严格,引进的种苗多绕道越南经广西或从广东等省口岸进入,或由台商自行带入,大量种苗未经检验检疫入境,存在农业生产安全隐患。
3)台创园内台农“融资难”成为束缚种苗企业发展壮大的瓶颈 因农业、种养殖业的早期投入大,投资回报周期长,没有银行的后期配套资金支持,企业很难做大。台创园内台农缺乏有效抵押物,加之两岸征信渠道不畅,银行业间授信业务开展滞后,台农难于获得银行贷款。因此,“融资难”成为园内台企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
4)闽台种苗业科技交流仍受限且双向不对称 由于台湾地区先进的农业技术和优良农业品种对祖国大陆设限等人为障碍,制约了交流合作向广度和深度拓展。在科技人员交流方面,台湾地区学者来闽访问多,福建科技人员因出访政策限制等原因赴台交流少,对台湾地区种苗业的法律法规、产业发展、进出口检疫制度、品种选育、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了解得不多,这样也制约了交流合作的进一步深化。
5)部分优惠政策操作性不强、落实不到位 如台创园内台农在申请办理农机购机补贴时,存在身份证的问题、台商成立产销班、产销协会等方面无法按规定享受与祖国大陆居民同等待遇;台商从台湾地区购进一套农业设备,按规定可申请补助,但有关部门认定要出具祖国大陆的发票才能享受补助;一些台湾地区先进农业设施如甜柿钢化搭架、液肥施灌等未列入补助目录等。此外,部分台创园区的基础和配套设施建设与现代农业要求还有较大差距,有待加强改善。
2.1 引进并创新台湾地区甘蔗良种
通过各种途径引进了台湾地区选育的所有甘蔗新品种及大批的中间材料,选育审定新台糖22号等3个主栽品种,应用面积占85%,实现甘蔗产业品种的第三轮更新,并自主育成福农38、39、41号等系列甘蔗新品种,为实现新一轮甘蔗品种多系布局奠定了基础。
2.2 引进并创新台湾地区水稻良种
将从台湾地区引进的水稻种“洲8203”与推广良种杂交,从而孕育出谷秆两用稻,该良种稻谷产量与推广品种相当,米质优,特别是秸秆的营养成分含量高,粗蛋白比一般水稻品种秸秆高一倍以上,且谷秆两用稻秸秆不需任何前处理即可用于高效栽培食用菌和饲养动物,开拓出一条大量、可再生秸秆资源简便高效利用的新途径。该成果属原创性科技成果,获2006年度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
2.3 引进并示范台湾地区林木种苗
先后从台湾地区引进了台湾杉、栾大杉、红桧、台湾扁柏、台湾肖楠、台湾赤杨、台湾栾树等优良用材、观赏树种31个。目前已推广了台湾红桧、台湾杉、台湾栾大杉、台湾牛樟、台湾肖楠、台湾赤杨等29个树种造林,提出了保存与评价利用相结合的异地保存模式,总结并提出栾大杉、台湾杉、红桧、台湾肖楠、台湾赤杨、台湾栾树、台湾光蜡树等名贵用材树种各自配套育苗及造林技术,为进一步推广应用提供了科学依据。
2.4 引进示范台湾地区花卉良种
先后引进了100多家台资花卉生产企业,主要生产热带兰(蝴蝶兰、文心兰、卡特兰、大花蕙兰、杂属兰)、国兰、食用花卉和绿化苗木。据不完全统计,从2000年至今,从台湾地区引进并形成生产规模的主要有蝴蝶兰、红掌、大花蕙兰及其杂交种、文心兰等近千个品种,其中有23种、近300个品种在生产上得到推广应用,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
3.1 加强两岸种业交流与合作的组织协调
进一步加强两岸农业的交流与合作,建立健全台湾地区品种引进与交流机制,充分发挥各种子协会及民间团体的作用,举办大型种业交流活动,推动两岸种业企业单位和个人的双向交流,加强两岸科研院校关于种业的学术交流。制定闽台农作物品种引进与交流的工作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福建省内有关专家到台湾地区进行农作物优良品种考察,明确引种的重点,努力提高引种成功率。
3.2 争取审批权限下放,提高审批效率
结合自贸区建设,向国家争取将台湾地区进口种苗审批权下放到福建省政府,或由农业部在福建省设立专门的派出机构,负责种苗引进的审批事项,同时逐步放宽实验性和商品性良种引进的审批数量限制,由此简化审批手续,缩短审批时限。建议有关部门对台湾地区热销种苗品种进行专项评估,增加从台湾地区引种的清单目录种类。对于部分引种植物科属,由于亲缘关系比较近,且多为人工栽培品种,可考虑将整个属列入引种清单,在申报时写明具体品种,以提高审批效率。
3.3 建立与完善涉台种苗检验检疫机制
积极探索涉台检疫监管的新模式和措施,既确保检疫性有害生物不流入,又充分考虑两岸种苗交流的需要,引导台农从正规渠道引进种苗,做到既促进交流又有效管控。加快引种隔离实验区建设,分类、分区域建立隔离试钟苗圃,实施场地检疫,解决生产性优良品种引进隔离问题。可采取关口下移的办法,根据种苗的特殊情况如鱼苗等动物种苗,实行由企业自主进行隔离引种、检验检疫人员定期到企业进行检测的做法,确保种苗存活率。检验检疫部门要加强与台湾地区相关部门的沟通,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及时了解掌握台湾地区种苗疫情信息,科学评估风险,制定有针对性的管理措施。
1)创建闽台合作种子产业园,建立种业创新合作平台 筹备建设闽台合作种子产业园,引导闽台优势种子企业进驻,加大闽台种业合作力度。一是建设闽台种质资源库。扩大从台湾地区引进优良种质资源的规模,重视闽台农作物种质资源搜集、保存与开发利用。二是建设引种隔离观察圃。对从台湾地区引进的品种统一进行隔离种植与鉴定筛选,实施场地检疫,严防检疫对象入境传播。三是建设闽台合作育种创新平台。强化对台引进品种的消化、改良与创新,在闽台种子产业园种择优选择一些优势种子企业,扶持建设蔬菜商业化育种创新平台。四是建设闽台种子交易与集散平台。完善闽台合作企业的种子加工、仓储、检测设施建设,完善种子交易集散、物流、信息服务等功能。
2)创新两岸种业交流与合作的金融支持机制 创新推出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茶果树抵押、海域使用权单独设押等多种担保方式的贷款,有效缓解台湾地区农民贷款担保难问题。积极推动台湾金融领域进入福建小额信贷领域,鼓励支持台湾地区金融资本独自或与福建省农信社合作设立村镇银行,大力支持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协会和台商组建信用担保机构。进一步推动两岸银行间建立互信认证制度,台湾地区银行开具信用担保函,祖国大陆银行审核放贷,支持在祖国大陆台资农业企业做大做强。引导或支持金融机构与台资农企建立长期性融资合作关系,适当降低融资门槛,增加对台资农企的融资规模。完善台资中小企业融资贷款风险补偿机制,认真落实福建省省级财政对为生产性台资农业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机构提供风险补偿的政策。
3)改善农业基础设施,落实对台资农业企业的优惠政策 继续加大财政投入,完善台创园基础设施建设,保证台企用地、用水、用电需求;加快建设为种苗产业发展提供服务的教育、培训、科研、技术推广和农业气象等配套设施建设,推进为农业生态休闲旅游配套的道路、给排水、供电、停车场、医疗卫生等公共设施建设。落实相关优惠政策,扩大台湾地区种苗补助目录范围,将台创园内引进的台湾地区良种、先进农业设施等纳入补助目录,促进良种和先进技术的引入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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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30
2015年福建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K70PLU33A)。
何薇(1980-),女,讲师,博士生,主要从事农村区域经济研究,2357773578@qq.com。
F327
A
1673-1409(2016)33-0063-04
[引著格式]何薇,朱朝枝.海峡两岸种业交流与合作对策研究[J].长江大学学报(自科版),2016,13(33):6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