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深悟透准则条例 坚决维护党的纪律

2016-03-21 08:26陈金虎
唯实 2016年3期
关键词:执纪准则纪律

陈金虎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从治标入手,为治本赢得时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言出纪随,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巡视监督、利剑作用凸显,遏制腐败蔓延、形成高压威慑,丰富的实践为制度创新奠定了坚实基础。新修订的《准则》、《条例》站位高远,指向明确,特色鲜明,是理论与实践、继承与创新的有机统一,充分体现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党章为遵循,以问题为导向,与深化改革、依规治党的各项部署一脉相承,纪律要求更加具体;充分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准则》竖起廉洁自律的道德高线,《条例》划定不可触碰的纪律底线,构建起立体式管党治党的有力抓手;充分体现了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治理原则,与十八大以来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反腐节奏一脉相承,更具操作性,更加接地气。《准则》、《条例》既是对党的各级组织的有力约束,也是全体党员的基本遵循,更是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执纪职责的准绳和依据,必须以行胜言,树立标杆,努力学深悟透,把握精神实质,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一、努力学深悟透,做到党规党纪刻印在心

《准则》、《条例》的内涵丰富而深刻。要把学习贯彻两项法规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抓手,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制订具体的学习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组织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使纪律要求刻印在心上。一要带头学。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学深悟透,融会贯通,掌握内涵要求,提升执纪能力,成为学习宣传贯彻的先锋和主力,做学法规、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要下大力气刻苦钻研,原原本本学,逐字逐句学,尤其要着重吃透两项法规有哪些新的修改、提出了哪些新要求、做出了哪些新规定,做到既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二要领着学。要将两项法规的学习与学习党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结合起来,引导党员、干部主动学、全面学、深入学,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牢记廉洁自律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通过党委中心组学习、廉政党课、专题培训班、清风大讲堂、廉政知识测试等多种形式,借助电视、报纸、网站以及微博微信等宣传平台,及时转发中央权威解读,及时推介学习体会文章,及时宣传典型做法经验,使领导干部熟悉《准则》、《条例》,全体党员了解《准则》、《条例》,纪检监察干部精通《准则》、《条例》。三要督促学。立规易,执纪难。贯彻落实《准则》、《条例》,必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是否认真学习、自觉遵守,是否要求明确、落实有力,是否按照《准则》、《条例》的原则、标准和程序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是否体现了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的要求。对那些学习不深、贯彻不力、执行不严,只是“口上说说、纸上写写、墙上挂挂”的问题和现象,对那些随意变通、恶意规避、无视制度的问题和现象,及时批评、坚决纠正、严肃问责,以强有力的监督传导压力、推动落实。

二、把握精神实质,做到全面履职挺纪在前

党中央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提出“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用纪律管住党员干部大多数,用法律惩治贪渎腐败极少数。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守党章赋予的职责,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定位,把《准则》、《条例》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利器,将工作重点从“查违法”向“盯违纪”转变,既立足当前,聚焦目标任务,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又着眼长远,坚持标本兼治,挺纪在前,监督检查党章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用党章党规党纪去衡量党员干部的行为,真正把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运用好、落实好。一要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能否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关键在“两个责任”落实。要紧紧抓住主体责任的牛鼻子,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五张清单制度,持之以恒推进落实“两个责任”,形成实实在在的工作支撑。要加大检查督促力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照清单检查考核,确保制度刚性执行;加大党风廉政巡察力度,把“两个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巡察重点,常规巡察与专项巡察双管齐下,保持力度节奏,注重成果运用;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责任领导,坚决启动问责程序,倒逼责任落实。二要强化用纪律管住大多数的执纪要求。纪律是党的生命。无数案例证明,党员“破法”,无不始于“破纪”。党员守住了纪律,就不至于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就是治本。贯彻执行两项法规,必须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内涵,准确把握正风肃纪的力度、强度、广度、深度和群众满意度,从大处着眼、从小处着手、从难处着力,把握好执纪边界,坚持管住多数。在线索排查环节,坚持定期排查、分类处置、抓早抓小,完善集任职廉政谈话、信访谈话、巡察谈话、约谈等制度;在纪律审查环节,坚持纪委书记对重大案件亲自调度、亲自协调,分管领导坐镇一线,确保纪律审查依纪依规、安全规范;在以案治本环节,坚持落实重大案件“一案五报告”制度,用好用活反面教材,加强典型案例剖析、通报曝光和警示教育,充分发挥惩治的治本功效。三要强化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的执纪意识。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这是由中国共产党的先锋队性质决定的。如果党员都退守到公民的底线上,就降低了党员标准,全面从严治党便无从谈起,党的先进性更是无从体现。党只有以更严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和约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才能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要坚持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法纪分开、纪严于法,以纪律为尺,从纪律的维度思考问题,用纪律的手段处理问题,用纪律的方式开展工作,对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的行为用党的纪律去处分,违反法律的行为用国家法律去处理,绝不能退到法律的底线,使纪律和规矩立起来、紧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

三、转变监督方式,做到监督执纪担当在肩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执行制度最终靠人,靠各级党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准则》、《条例》,纪检监察机关肩负重大责任和神圣使命。必须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和省纪委决策部署,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以监督执纪问责新成效取信于民。一要在服务发展上找准定位。反对腐败,正风肃纪,都是为了发展。要在新江阴建设的大局中找准定位,明确工作着力点、作为点,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心任务,强化监督、严明纪律、严格执纪、严肃问责,激发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正能量,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昂扬向上的发展环境。二要在纪律审查上体现从严。党纪不容逾越,国法不容践踏。《条例》将原有的十类违纪行为梳理整合为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六类,既有质的规定,又有量的区分,尺度更加明确和细密。要对照《条例》要求,坚持执纪从严,重点审查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问题,严肃查处不收敛、不收手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听到反映及时过问,发现问题线索一查到底,着力解决党员干部中存在的纪律松弛、组织涣散、党的意识淡薄等问题。三要在查纠“四风”上驰而不息。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着力构建作风建设的常态化治理机制,紧盯易发多发的重点问题,紧盯春节等重点节点,紧盯党员领导干部等重点对象,坚持明察暗访力度不减、责任追究力度不减、通报曝光力度不减,保持高压,形成氛围,让顶风违纪者“长记性”,让心存侥幸者“收住手”。要强化日常告诫提醒,不断激发党员干部改进作风的内在动力,把改进作风的要求内化为自己的行为准则和习惯。四要在纪律教育上更加常态。把提醒警示做在前面,用好廉政短信、微信、微博和廉政文化馆等平台,深化廉政文化创建,弘扬优秀传统文化,让多咬耳朵、常扯袖子、勤打招呼常态化,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强化党章意识、组织意识、纪律意识,模范遵守党的纪律、职业操守、社会公德,使纪律入脑入心,执行纪律自动自觉。五要在执纪守纪上以身作则。律己足以服人,身先足以率人,执纪者更要守纪律。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遵守和执行好《准则》、《条例》,时刻牢记“四个必须”、“八条规范”、“六大纪律”的要求,把各项纪律要求转化为自己的基本遵循和自觉行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真正赢得党和群众的信任。要坚持铁面执纪、秉公用权,面对腐败现象敢于亮剑,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唱“黑脸”,遇到矛盾和问题敢于碰“钉子”,不怕得罪人,不当老好人。

四、加强能力建设,做到学思践悟落实在行

《准则》、《条例》的修订完善,吹响了加强纪律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号角,也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打铁还需自身硬,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发挥带头作用,克服能力不足危险,切实转变惯性思维,持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在学思践悟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修养,提高履职践行能力。一要在实干中勤学。反腐倡廉工作是一项非常专业的党的业务工作,需要很多其他业务背景支撑,需要很丰富的知识面才能履行好。时代发展日新月异,学习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准则》、《条例》的贯彻实施,对纪检监察干部专业能力、综合素质提出更高要求,很多知识需要重新学习,很多领域需要重新认识与把握。要立足工作实际,坚持学习、锲而不舍,温故知新、闻一知十,学而不已、日有所进。既做到勤学,系统掌握中央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决策部署、方针政策,熟悉纪检监察工作的基本任务、主要原则、政策法规、方法程序和具体要求;又做到博学,广泛学习经济、政治、法律、社会、管理、哲学、科技等方面的知识,使自己的视野更开阔,思维更活跃。二要在勤学中善思。纪检监察工作知识面很宽,要思考、了解、掌握的东西很多,需要很多背景知识支撑,否则监督不了,效果很差,很容易就被糊弄过去。新形势下,特别是《准则》、《条例》的贯彻实施之中,肯定会遇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要审时度势,努力培养善于学习、勤于思考的良好习惯,认真思考,深入辨析,通过对问题的思考深化对党纪条规的理解,通过对理论知识的掌握提高分析问题、研究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使学习与思考的过程成为创新与超越的过程。三要在思考中实践。实践出真知。监督执纪的很多业务仅仅学理论是不够的,需要在实践中操作才能很好地掌握。要在加强知识积累的同时,特别重视实践经验的积累,在实践中不断磨炼业务能力,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善于调查研究,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深入一线,掌握详尽的第一手资料,更好地把握实际情况,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四要在实践中感悟。坚持边实践、边领悟、边探索、边总结,在总结经验中深化理性认识,把握工作规律,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超前性,提高工作的实际效果。要不断研究新情况、探索新方法、解决新问题,努力将实践成果转化为理论成果,持续推进反腐倡廉理念思路、方式方法和体制机制创新,真正做到活学善用、学用相长、学以致用。

(作者系中共无锡市委常委、江阴市委书记)

责任编辑:张功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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