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法律翻译研究现状考察

2016-03-21 08:21张晴晴
卷宗 2016年1期
关键词:中韩研究现状

张晴晴

摘 要:随着中韩各领域间交流合作以及人员往来的日益频繁,对法律服务的需求日益增长,对法律服务的专业化、规模化提出了更高要求,但是针对于中韩法律翻译的专门研究并没有获得足够的重视。本文旨在对中韩法律翻译研究状况进行梳理,分析该研究领域的现状及问题,并结合国内外法律翻译研究经验,提出几点未来的研究思路。

关键词:中韩;法律翻译;研究现状;研究思路

近年来随着中韩各领域间交流合作以及人员往来的日益频繁,对法律服务的需求日益增长,对中韩两国法律的关注度也日益提高。众所周知,中韩两国同属于东亚文化圈,文化交流历史源远流长。在近代社会之前,中国法律对东亚国家产生了巨大的影响,特别是在韩国,效仿中国法律制定法律已成惯例。但是在近代之后,西方的法律文化对两国的法律体制均带来了大的冲击,而中韩两国不同的近代化历史进程、不同的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的形成等使得中韩当前在法律体系、法律概念对等等上存在着很大差异。并且在法律术语方面,韩语中存在着大量的汉字词法律术语,甚至是我们在翻阅专门的韩国法典时会发现有很多法律法规名直接用繁体汉字标注,但是这些汉字词法律术语很多情况下跟同形的中国汉字法律术语在表示的法律概念、适用范围等方面往往并不一致。此外在法律语体方面,汉语是孤立语,韩国语是黏着语,两种语言的历史也不同,所受语言文化的侵蚀也不同,如何能够保证内容上的准确无误,又能保证庄重严肃、规范严谨的法律语言风格是译者所面临的一大挑战。因此,加强中韩法律翻译的理论研究,将研究成果运用到实践中促进中韩法律翻译更好地发展,是当前急需关注的一个重要课题。

1 法律翻译研究现状

1.1 法律翻译研究学科定位

法律翻译研究在中韩两国乃至在全世界都是一个比较年轻的课题。西方对法律语言和翻译的研究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1],中国则是20世纪80年代,韩国至今也还算是处于初期阶段。关于法律翻译,国内外学术界、翻译界并没有一致的认识和定义。西方著名翻译学家Susan ?ar?evi?把法律翻译定义为“法律机制内的交际行为”,认为法律翻译不是一个简单的解码过程,而是法律机制内的“交际行为”,从本质上讲是一个法律翻译体系的过程。[2] 不过从翻译内容来看,法律翻译可以区分为广义的法律翻译和狭义的法律翻译。狭义的法律翻译主要是指法律法规的翻译;广义的法律翻译则应包括法学翻译、法务翻译、法庭翻译、法律法规翻译、法律翻译技巧、法律翻译史、法律翻译批评等多个方面。[3]从形式来看,法律翻译又可以分为笔译和口译两大类,笔译是指各种法律文本的书面翻译;口译指的则是法律程序进行时的口译活动。

法律翻译是跨越语言学、翻译学与法学的跨界学科,但是又处于它们的灰色地带,因此法律翻译研究也始终隶属于其他学科,没有建立独立的学科。[4]法律翻译自身特点和规律决定了法律翻译研究方法论应该体现自己的特色,而不应该只是其他任何学科包括翻译或法律的附属物或替代品。因此未来法律翻译研究者应该借助语言学、翻译学、法学以及其他学科研究领域的新理论成果,加强法律翻译理论层次的研究,促进法律翻译的全面有序发展。

1.2 中国国内法律翻译研究现状

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开始进入民主法制建设的时期,随着大量法律文献被译成中文,研究者开始关注法律翻译研究,但是法律翻译研究的真正繁荣期是在2000年以后 [5],并且大致呈现出以下的特点:

1)研究数量较大

笔者以“法律翻译”、“法庭翻译”等为关键词在知网进行关键词模糊匹配检索,搜索出2000年以后相关期刊文章1000余篇,硕博士论文400余篇。特别是法律翻译研究的硕士论文数量十分庞大,这跟我国大批院校相继设立翻译硕士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使得越来越多既懂法律又懂语言的人才加入到法律翻译研究的队伍有中着很大关系。

2)研究范畴较广

在研究范畴方面,可谓宽泛多元,研究内容涉及到法律词语翻译,法律翻译理论、原则、方法,法律语言特点与翻译,法律翻译教学,法律翻译主体,法律文化,法律翻译翻译史等 [6],并且在法庭口译方面和法律翻译教学方面的研究也逐渐增多,涉及的语种也不再仅限于英语,出现了中俄、中日、中韩等语种方面的法律翻译研究。

3)研究方法较多样

总体上看,中国法律翻译研究的研究视野比较开阔,初步形成理论性研究与实例性研究相辅相成的格局;研究方法多样,逐渐打破传统的研究范式,结合语言学、翻译学、法学、文化学、社会学以至自然科学等学科的最新研究成果对法律翻译进行了交叉学科的研究。当然中国法律翻译研究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如法律翻译理论层次的研究有待加强,研究方法有待进一步丰富,重复性研究现象严重,翻译批评研究匮乏,非英语领域的研究有待展开等。

1.3 韩国国内法律翻译研究现状

跟中国一样,法律翻译在韩国也是由来已久,关于法律翻译的研究也是集中出现于2000年之后,但是跟中国百花齐放的局面不同,韩国在法律翻译方面的研究数量并不是很多,大致呈现以下特点:

1)研究数量相对较少

总体上来说,韩国法律翻译研究方的论文数量较少,最近5年来才有较多学者关注到到这一研究领域。笔者在韩国 “riss”、“dbpie”等论文网站上以“????(法律翻译)”,“????(司法口译)”、“????(法庭翻译)”等为关键词进行模糊匹配检索,仅检索出49篇论文(博士论文3篇,硕士论文9篇,期刊文章37篇)。

2) 研究范畴较窄,内容偏重实践性

通过对49篇论文分析可以发现,研究内容主要集中于司法口译和法庭翻译(24篇),法律术语的对比和翻译(9篇)、法律文书的特征和翻译技巧(8篇)、法律翻译教育(3篇)等内容,可见研究主要集中在司法和法庭翻译研究上(24篇,占49%),这主要是因为随着在韩滞留外国人的不断增加,外国人犯罪率也呈现出上升趋势,对专职法律翻译需求也就变多,吸引了学者对该领域的关注。

3)研究方法相对单一

由于目前韩国国内关于法律翻译的研究还处在相对初级的阶段,研究数量比较少,研究视野比较狭窄,仅限于语言学和翻译学内对翻译技巧的一些探讨,研究方法相对单一,不成体系,主要是停留在主观推测和感悟式经验总结阶段。

1.4 中韩法律翻译研究现状

目前直接跟中韩法律翻译相关的论文数量极其少。笔者在知网、维普、万方等论文网站进行关键词模糊匹配检索仅搜到4篇文章;在韩国论文网站“riss”,“Dbpie”等上仅搜到3篇文章。

1.4.1对现有中韩法律翻译研究文章的评析

中国国内所检索到的4篇文章分别为:延边大学硕士论文《汉韩法律术语对比研究》、复旦大学博士论文《汉韩公文语体对比研究》、烟台大学硕士论文《中韩法律术语等价研究-以中国专利法韩译本为中心》及期刊文章《韩中宪法词汇句法对比初探》。在《汉韩法律术语对比研究》中,作者以描写语言学和对比语言学的理论为指导,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对比了中韩汉字词法律术语的构词法、词义变化和词义关系。虽然这篇论文并非一篇专门针对法律术语翻译的文章,不过它对法律术语的翻译研究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在《汉韩公文语体对比研究》中,作者结合具体例句对两国法律公文在用词方面、语体结构上的特点进行了归纳,由于论文着眼于汉韩各种公文语体的对比研究,因此有关法律公文的探讨在内容篇幅和深度都比较有限。《中韩法律术语等价研究-以中国专利法韩译本为中心》可以说是国内第一篇从翻译角度来研究中韩法律术语的论文,文章对以中国专利法韩语译文为研究对象,从词、派生词、复合词、惯用句层面上对相关法律术语的翻译等值情况进行了分析,不过文中涉及的法律术语数量以及内容深度还比较有限。而《韩中宪法词汇句法对比初探》对两国宪法中使用的词汇、句法进行了对比分析,但是该文章十分短小,仅为2页,参考价值不大。

韩国国内的3篇研究文章分别为:韩国外国语大学博士论文《韩·中法律术语翻译的等值关系:以司法共助领域双边条约为中心》,韩国外国语大学博士论文《对韩国刑事裁判法庭口译员角色的认识研究-以汉语口译会话分析和对口译员的调查为中心》,釜山外国语大学硕士论文《汉语司法口译员的现状与课题》。在《韩中法律术语翻译的等值关系》中,作者将中、韩文两版本条约中的法律术语抽取出来进行了计量对比分析,然后以此为基础探究中韩法律术语的等值关系,可以说是中韩法律翻译实例分析研究的一个示例,而且文中关于法律术语的整理对法律术语平行语料库的建立方面也有启示意义,当然论文也具有一定的缺陷,如将法律术语单独抽取出来做计量分析,会导致忽视语境对术语使用的影响等。在《汉语司法口译的现状与课题》中,作者通过在釜山地区进行实践调研,探讨了当地司法口译员的现状及面临的问题,并提出了改善当前状况的几点措施,该篇论文实践性很强,对未来中韩法庭口译研究的展开具有重要意义。在《关于韩国刑事裁判法庭口译作用的认识研究》中,作者采取实证的研究方法,搜集了法庭口译现场录音和对法庭口译者的采访录音为研究资料,对韩国法庭口译制度、汉语法庭口译者所担当的角色、应遵守的规范、应具备的素质以及口译过程中所面临的问题进行了探讨。

1.4.2对中韩法律词典情况的考察

法律的解释首先是从词义出发的,这是法学较古老的方法,准确权衡词语对于发达的法学来说,仍然是典型的特征。[7]法律术语词典是进行法律翻译时的重要工具书。目前在中国尚未有专门的中韩法律词典,虽然由于朝鲜族的关系存在2部汉朝对译的法律诉讼词典:《汉朝法律诉讼用语词典》,《中朝·朝中法律诉讼用语词典》,不过这显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中韩法律对译词典。在韩国有《(金慧琳的)汉语口译·翻译词典》,《中韩通商法律术语词典》,《中国法律术语词典》等3部词典包含法律词汇内容,但是前两部词典均是作者依据自己的口译或实践商务经验整理出来的常用术语,法律术语只占非常小的部分,而最后一部词典则旨在帮助学习中国法律的初学者,将重点放在了中韩同形异议的法律术语上,内容比较浅显。总之,目前中韩两国都还没有完整而系统的法律词典,编纂专业、完整、系统的中韩法律词典是未来需要做的一项艰巨工程。

1.4.3对中韩法律翻译教育现状的考察

法律翻译人才的培养对法律翻译研究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截止2015年底,中国共有18所学校开设了韩国语翻译硕士专业学位,在课程中基本都有涉及到法律翻译的授课内容,如烟台大学设有“法学翻译课程”,延边大学在二年级上学期开设了法律基础课程;韩国设有韩中翻译方向的翻译专业学位教育的主要外国语大学同样在课程中也包括法律翻译课程内容,如韩国外国语大学在二年级的专业必修课中设有政治法律翻译课程。[8]此外,韩国外国语大学和梨花女子大学高翻学院还开设过非学历的法律翻译培训课程,如梨花女子大学每年9月份起开设为期半年的专门法律翻译培训课程。

从上述对中法律翻译研究方面的现状分析来看,目前中韩法律翻译研究还处在初级阶段,存在着一些问题:

1)研究数量极少,研究工作滞后于社会需求

目前关于中韩法律翻译的研究数量极少,中国仅有1篇专门从翻译角度对中韩法律翻译进行研究的文章,韩国3篇学位论文也只是对这一研究领域的初步尝试,而学术上的研究严重滞后于两国法律翻译实践的发展需要,从长远上来看最终也会直接影响法律翻译实务的进一步发展。

2) 针对于学术研究的参考资料不足

目前关于中韩法律翻译的研究文章极少,这意味着在进行该领域研究的时候,能参考的先行研究资料十分匮乏。其次,中韩法律翻译研究的艰难还体现在法律术语词典等的缺乏上,这也对研究造成很大限制。第三,目前在两国都存在着大量的译文资料,但是这些资料没能被专门搜集、整理和分析成为可以被高效使用的语料资源。

3)法律翻译研究后备人才不足

目前法律翻译人才的培养主要依赖于大学外语专业和翻译专业教学,但是普通语言专业教学中鲜有针对法律翻译的专门课程;而在翻译硕士专业教学中,法律翻译课程一般只是作为一门选修课,课时较少,并且教学还处在尝试和试验的阶段,缺乏科学的指导,缺乏专门教材。学校教育是培养法律人才的中坚力量,目前的这种局面显然会影响到法律翻译和研究人才的养成。

2 中韩法律翻译研究今后研究思路

一门学科或者说一个领域的研究走向成熟,不可能一蹴而成,特别是对于这个目前研究几乎还是空白的领域。因此,结合上文的分析,笔者认为在未来短期内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从实例分析做起,逐步深化中韩法律翻译理论研究

随着中国和韩国关系的日益密切,无论是官方的法律法规、法律文件,还是一般的法律合同都有大量译文存在,搜集、整理这些真实语料,借鉴目前两国在法律翻译研究领域的经验,在“跨学科交叉研究”的意识下,对这些语料从语言学、翻译学、认知学、文化学等多角度地实证分析,然后从实例研究中逐步归纳出能够对中韩法律翻译甚至是对整个法律翻译研究领域起到高屋建瓴的理论指导,进而探索完善的中韩法律翻译理论体系,笔者认为这是目前进行中韩法律翻译研究的一个基本方向。

2)重点研究法律术语,开展法律词典编纂工作

法律术语是法律最为核心的部分,有时候表达错了还没关系,但是如果法律术语错了,可能会出现大的问题,因此对已译出来的法律术语进行规范研究非常重要。另外词典对翻译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是目前两国都还没有比较专业、系统的中韩法律词典。当然词典的编纂绝非易事,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时间,希望未来有更多的人能够关注中韩法律翻译研究领域,对法律词典的编纂能够进行立项,吸引更多的学者加入到法律词典的研究和编纂中。

3)从小型语料库着手,开展法律翻译平行语料库建设和研究

法律翻译对译者法律知识、语言和翻译水平要求极高,目前这种复合型人才在中韩两国极为缺乏,因此语料库对中韩法律翻译的辅助作用尤为重要。但是语料库的建设是一个很大的工程,它涉及的不仅是经济问题,人力和时间也是非常重要的因素,因此笔者认为可以先从小型平行语料库的建立着手。小型语料库的内容具有针对性、即时性和开放性,研究者可以根据自己的研究需要,借助建设语料库的软件工具,建设自己的语料库,并根据需要不断增加新的语料或建立新的子语料库。另外,英语是国际通用语言,法律英语无论是在中国,还是在韩国都是最热门的法律语言,因此还可以根据研究需求建立中、英、韩三语平行语料库。

4)加强中韩法律翻译教育,促进法律翻译研究人才养成

首先,在中国和韩国翻译专业学位教育都是培养翻译人才的中坚力量,因此通过合理的课程设置、教材编纂、教学评估等机制,以至尝试培养法律翻译方向的人才,无疑是法律翻译人才养成的重要渠道。其次,加强外语学院和法学院之间的交流合作,培养同时以语言和法学为专业的人才,对壮大法律翻译以及研究人才的队伍也有重要意义。第三,探索韩语方向的法律翻译资格考试,类似于中国的法律英语证书(Legal English Certificate)、美国的联邦法庭口译员资格认证考试(FCICE)等,建立法律翻译职业准入制度,不仅能够提升人才的专业能力,而且能够刺激学界对该领域的关注,有利于更多人才加入到法律翻译这一研究领域。

3 结语

随着中韩关系的日益密切,法律文化方面交流和法律服务需求也越来越多,但是目前关于中韩法律翻译的研究数量极少,因此可以说目前中韩法律翻译研究面临的一个最为现实的问题就是,这一研究领域并没能得到应有的重视。希望未来有越来越多的学者能关注并参与到这一研究领域,为中韩法律翻译研究注入新的活力。

参考文献

[1]程汝康,熊德米.法律语言翻译论[J],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4(06):88

[2]屈文生.“译”路梨花处处开—评?ar?evi? Susan 的《法律翻译新探》及其在中国的影响[J],外语与翻译,2008(02):76

[3]屈文生.从词典出发-法律术语译名统一与规划的翻译史研究[M].上海人民出版社,2013:239

[4]董晓波,《法律文本翻译》[M].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11:21

[5]刘毅,法学翻译纵横谈[J],河北法学,2009年1月,第27卷第1期,p.197-198

[6]郑子敏,国内法律翻译研究述评,上海理工大学学报,2014年6月,第36卷第2期

[7]刘红婴.法律术语研究方法论要[J].修辞学习,2006(04):10

[8]李民.韩国语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课程设置探索[C],韩国学论文,2013( 00):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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