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招呼后的“命案轻判”值得反思
【舆情回放】一起涉嫌故意杀人的命案,因湖南省益阳市原市委书记马勇的干预而致重罪轻判。日前,这起由领导干预司法而牵出的司法腐败案进入庭审,包括公检法9名公职人员、两名律师在内的12名被告人被送上法庭。
【网络舆情】
@浙江在线:领导干预司法,律师充当掮客,公检法全面勾兑,这些原本都应坚守公平正义的人,却为开脱凶手罪责提供“一条龙”服务。正因为其递罪逻辑的完整、严密,才更加令人不可思议、心生恐惧。
@天涯博客:司法是社会公平的最后一道底线!法律如一任蹂躏,社会如何寻求公正?又以何谈依法治国?益阳命案轻判不能抓小放大,不能让罪犯隐身!推上审判台的不能只是案件的执行者,让起决定性作用的关键罪犯脱逃?
【决策点睛】司法改革,就是要通过体制再造和机制更新,让各种“案外因素”无法进入司法程序。解剖好此命案轻判的“麻雀”,或许能为我们提供更多改革上的反思与镜鉴。经形成一种系统的思路和工作方式。完善督察职能,必能促动复杂系统的改革在具体领域各个击破,不断提升改革穿透力,发挥由点及面和串珠成线的作用,确保改革方向不偏离、改革任务不落空。
【网络舆情】
@ 第一财经日报:把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做到位,看一看改革的方向准不准、任务实不实,审一审方案是否合理、进度是否有统筹,听一听基层是不是称赞、群众是不是买账,是把深化改革落到实处的关键。
@张家界在线:改革推进到哪里,督察就要跟进到哪里。改革是一场革命,涉及部门之间的权力分配,难免会遭遇各种梗阻。很多实际问题不能依靠中央的文件自行解决,必须通过强化督察揭示出来、敦促解决。
@中华网:“尊新必威,守旧必亡”,改革势在必行,有人怕动自己的“奶酪”不愿改,有人怕动别人的“奶酪”不敢改,有人应付中央假改革,有人为一己或一隅私利乱改革,为保证改革落实实施,就须用好督察这把“利剑”斩除改革“梗阻”,而打造好督察这把“利剑”还需加点料。
【决策点睛】 加强督察,应当注意“督”和“察”协同并进、互为补充。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既督改革进度,也察责任力度;既督任务落实,又察认识觉悟;既督改革实效,又察作风严实,尤其是要敢于问责,狠抓典型,让群众给改革打分。在这方面,我们缺反面典型,那么,看谁是第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