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内部治理结构的框架特点研究
——以十所“985工程”院校为例

2016-03-20 05:15
大学 2016年6期
关键词:学部产学研权力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第十三章提出“完善大学治理结构是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重要实施途径”,并要求各高等学校从党委、校长、教授、民主参与管理等方面加以完善。[1]据此,全国许多高校纷纷在学校“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中对学校内部治理结构设计进行了初步安排并进行了一定范围内的实践。经过五年的探索,这些实践的成效如何以及带来了什么样的积极变化,是当前我们需要关注的问题。“985工程”大学特别是其中位居前列的大学,其内部治理结构的改革情况,不仅代表了我国大学内部治理结构改革发展的最新成果,也引领了我国其他高校内部治理结构改革发展的方向。为此,本文将选取部分“985工程”大学为研究对象,对其内部治理结构改革后的情况进行研究,分析并归纳其共同的特点,以期为我国其他高校的内部治理结构的改革发展产生一定的启示作用。

一、有关概念

(一)“985工程”大学及研究案例的选取

“985工程”是指为创建世界一流大学而实施的工程,即“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项目”。首批入选“985工程”的高等学校共有9所。截止2013年末,“985工程”共有39所高校。此后,“985工程”大学规模已经稳定,不再新增高校。本文所研究的“985工程”大学案例,具体选取2015年“武书连大学综合实力排行榜”[2]排名前10位的高校,即北京大学、浙江大学、清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武汉大学、四川大学、中山大学和山东大学。

(二)治理与治理结构、大学治理与大学治理结构

1.治理与治理结构。刘瀚阳认为,“治理”一词来源于拉丁语“Gubemare”,最初被广泛用于经济学、政治学领域。治理侧重于强调动态制衡的过程,指为了实现组织的使命,通过一系列策略与方式动员资源;而治理结构则可以被看做是达成治理状态的手段,更侧重于静态制衡,强调组织内部分权与制衡的关系,确保组织的社会公信力,使组织长期健康的发展。[3]张慧洁提出,治理(Governance)是指组织内部的决策过程,通过广泛参与形成组织发展目标及实施目标和政策的运作机制。[4]孙爱东认为,治理结构是一种基本制度安排,以“权利”和“利益”为核心元素,以管理工具的形态呈现在现代大学管理的发展视域里。[5]

2.大学治理与大学治理结构。1973年,卡耐基高等教育委员会将大学治理定义为“作决策的结构和过程,从而区别于行政和管理”。[6]刘广明认为,大学治理是大学各利益相关者之间权力与义务关系、决策与行政和监督关系的制度安排。它包括将决策权力和责任分配给参与者的显性或隐性的程序。[7]张慧洁指出,大学治理结构形式上体现为一种对大学进行管理和控制的体系。其实质则是大学决策权力的制度安排问题,表现为大学内部权力的分配、协调与行使的制度。[8]

综合国内外关于大学治理的研究,本文认为大学治理是指通过一定的体制机制对大学的各个方面进行控制以确保其在既定的框架内运行,它包括大学内部治理和大学外部治理两个方面。其实质是大学的权力结构和互动机制。具体而言,大学的内部治理涉及学生、教师、校长、管理者等相关群体,大学的外部治理涉及大学的主管部门和政府部门。相对应的,大学治理结构包括内部治理结构和外部治理结构。

(三)大学内部治理与大学内部治理结构

1.大学内部治理。侯志峰认为,它是指教师、学生以及管理人员等高等学校内部利益相关者遵循高等学校理念,为实现高等学校之职能而共同参与高校内部事务,进而协调学术系统、党委系统和行政系统等各种内部力量及其冲突和不同利益而采取行动的持续的过程。[9]

2.大学内部治理结构。熊庆年与代利林提出,大学内部治理结构不是一个抽象的理论存在,而是时代和环境的产物,是一定条件下的客观实在。[10]顾华锋认为,一般说,大学内部治理结构是指对内部利益相关者都有关的决策结构和过程,涉及校内外多个利益相关者的参与。比如,学校的董事会、校长、院系、科研机构、辅助机构、校办产业机构等。它是一种高校内部的制度安排,涉及学校内外多个利益相关者的参与。[11]严文清认为,我国大学内部治理结构主要是学校三大权力关系的建构,包括党委形成的政治权力、校长形成的行政权力和教授形成的学术权力。[12]

综上,本文认为,大学内部治理结构是指大学为了获得良好的治理效果而在内部进行的各种决策权力的配置与行使,这种配置所形成的各种联系就形成了内部治理结构框架。而大学内部治理结构框架则意指大学内部治理的组织、结构。

二、“985工程”案例院校的内部治理结构框架特点的比较

(一)“985工程”案例院校内部治理结构框架的相同之处

将所选的10所“985工程”大学内部治理结构框架进行比较,能够发现这些大学内部治理结构框架主要的相同之处与不同之处(表2-1)。

表2-1 部分“985工程”大学设立的内部治理组织一览表

1.各大学的内部治理组织均是按照各校章程设置。根据教育部的统一安排,所有的“985工程”大学已于2014年年底完成本校章程的核准工作,教育部直属的39所“985工程”大学都可以在公开的网站上获得章程的电子版本。本文对上述10所大学所颁布的经教育部核准的章程进行了整理,得出了各大学的内部治理框架结构,通过将其与各大学内部治理的实际组织架构进行比较,发现二者基本相吻合。

2.各大学的内部治理组织结构框架基本相同。根据表2-1,可以发现这些“985工程”大学的内部治理组织结构框架基本相同。框架主要包括8个部分,分别是领导体制、决策机制、监督机制、行政管理体制、学术管理体制、民主管理体制、咨询机制以及校友会。在每个管理体制或机制下面,分别内设若干个机构来承担具体的职能。如北京大学的学校行政管理体制中就包括学部、学院、系、所、研究中心等学术机构,也包括党务、行政、群团组织等行政管理机构,还包括附属医院、产学研等与业务实践结合较紧密的部门;浙江大学的学术管理体制包括学位评定委员会、教学委员会、专业技术职务委员会、学风与学术道德委员会等。但是也有些大学在具体机构的名称上存在差异,如在咨询机制中,有的大学设置董事会,有的则设置理事会。名称虽然有所不同,但所承担的职能是相同或相近的。

3.各大学的内部治理组织的框架结构均体现了多方参与的格局。各高校的治理结构均体现了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多方参与、民主管理的格局(图2-1)。目前,各校实行的是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如北京大学的章程明确指出“校党委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统一领导学校工作,支持校长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这样就界定了党委和校长的权责范围。教授在学术委员会中充分发挥其作用,教授委员代表全校的教师对学术方面的事务发表意见。多方参与指的是学校的各类人员都能够以不同的形式参与到学校的管理当中去,如上述各大学的师生、校友等人员均可以通过各自所代表的组织如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会和校友会等参与学校的管理。民主管理则是指的是大学作为一个由不同人员组成的学术共同体,这些人员均可以通过其所归属的组织发表关于学校改革发展的意见,这些意见可以是肯定式的、批评式的,还可以是其他形式,只要是有利于学校发展,都可以充分表达从而体现各方意见。

图2-1 部分“985工程”大学内部治理结构框架图

4.教授治学得以确定,但是教授治理没有得到进一步阐述。在上述各大学的内部治理框架结构中,教授治学的方式得到了较好的明确,如通过参加学校的学术委员会里的各种组织,教授们可以充分表达对学校的学术事务方面的意见或建议,但是教授治理则没有在上述10所大学的章程中得到进一步阐述。不仅如此,在其他“985工程”大学中,也出现类似情况。教授治理相比于教授治学而言,意味着教授参与学校管理的权利更大了、范围更多了,而不仅仅限于学术事务方面(这里的教授,是指没有担任任何管理职务的教授,那些同时具有管理职责和教授职称的双肩挑人员则不在此列)。大学的主要工作围绕学术事务而展开,而教授作为学术的最高职称,这一类群体具有足够的学识和经验,却没有充分地参与到学校各方面的治理中去,导致难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二)“985工程”案例院校内部治理结构框架的不同之处

1.行政管理体制的具体实施机构有所不同。主要表现在二级教学科研单位设置上(表2-2)。在本文所选的10所大学中,设有学部的大学有3所,分别是北京大学、浙江大学和武汉大学,所设置的学部包括人文学部、社会科学部、理学部、工学部、信息学部以及医学部(其中北京大学将信息学部与工学部合并为信息与工程学部,同时设置了跨学科类的机构),而其他7所大学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仍旧按照传统的二级学院、系、研究院和研究中心进行设置,如人文学院、理学院、工学院等等。大学“学部”一词起源于欧洲约12世纪中期,最初是指某一学科领域。[13]目前,学部制在欧美一些大学里已实行得十分成熟,如加州理工学院目前有6个学部,分别是生物学部、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部、工程与应用科学学部、地球与行星科学学部、人文学科与社会科学学部、物理学、数学与天文学部。[14]东京大学有10个学部,分别是法学部、医学部、工学部、文学部、理学部、农学部、经济学部、教养学部、药学部。[15]对于我国而言,实行“学部制”仍处于刚起步阶段,其成效如何还有待进一步检验。

2.学术委员会的构成与权责有所不同。本文所选10所大学的大学学术委员会都包括以下4项职责:学术评议、学术评价、学术咨询、学风维护。但是在一些细节上仍然存在不同之处。首先,关于党政领导是否参与学校学术委员会各校规定不一。这10所大学中仅有2所大学对校领导是否参与校学术委员会有明确的规定,如清华大学章程中规定“校长不担任学术委员会委员”,复旦大学章程中规定“学校党政领导不参加学术委员会”,其他8所大学则没有类似的表述。第二,这10所大学中部分大学并没有进一步明确学术组织和职能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如学术委员会与教务处、科研处等职能部门的关系,学术委员会正、副主任与校领导、各职能部门处长、各二级学院院长之间的关系;其他没有获得明晰的内容包括学术组织及其成员在处理学术事务中的政治、伦理责任,特别是维护宪法精神和推动学术进步的责任等等。

3.产学研组织的设置有所不同。本文所选10所大学的内部治理结构框架中产学研组织均属于行政管理体制,根据表2-2,明确标识了具体的产学研组织的有4所大学,它们分别是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浙江大学与四川大学。其中,北京大学有13个产学研单位,清华大学则有9个产学研单位,而未具体标明产学研组织仅以一个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或产业集团)显示的有6所大学。北京大学的产学研部门标识的较为清晰,包括方正集团、未名集团、青鸟集团、资源集团、北大科技园、北大维信、北大英华、北大先行、北大培文、深港产学研基地、北大国际医院、资源宾馆、北大明德科技,这其中部分产学研机构还是上市公司,充分表明了北京大学产学研的具体领域。产学研组织的进一步明晰也表明,随着大学综合实力的提升,特别是科技创新能力的不断增强,大学的产学研合作的领域也将会获得不断拓宽。产学研合作已逐渐成为大学服务社会功能中重要的组成部分。

表2-2 部分“985高校”内部行政管理体制明细表

续表

三、对其他本科院校内部治理结构改革的启示

这10所大学作为我国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领头羊”,其内部治理结构的改革举措无疑将对我国各级各类高等学校内部治理结构的改革发展产生较强的示范引领效应。由于我国各级各类本科高等学校内部治理结构框架已基本成型,可以预计的是这些框架在一段时期内不会有太大的变动,而可能进行微调的将是一些细节部分。这些微调的地方较大可能出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二级学术型单位的组织形式、学术委员会的权责划分、产学研组织的精细化。

1.二级学术型单位组织形式的变化。这种变化主要体现在从传统的院系组织形式向“学部制”的转变,其原因在于人类各种类型的知识的融合已成为当前知识发展的重要形态,各类知识融合的速度正不断加快,融合的周期正不断缩短,而作为传承传统知识和创造新知识的重要场所的大学,需要积极遵循这一变化特征,并通过组织形式的变革来适应这一变化,“学部制”就是其中之一。“学部制”属于学院这一层级之上的更高起点、更高标准、更高要求的开放式跨学科组织形式。目前在39所“985工程”大学中,已经有16所高校进行了“学部制”的相关改革,而在非“985工程”高校中,也有很多高校已经或正在进行“学部制”改革。借鉴欧美大学“学部制”的组织形式,我国大学的“学部制”改革,可以采取以下两个类别的一种或兼而有之的形式去实施:第一类是实体型学部,第二类是仅有名号而没有实体的学部。其中第一类学部具备相应的人力和组织结构,以及部分行政权力和政治权力;而第二类学部指仅具有跨学科和学院的学术决策或咨询权力,而并不具备相应的人力和组织结构。“学部”的主要职能要放在促进学术发展和加强学科建设方面,并在一定程度上实现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分离,在其内部运行机制中,充分利用学术委员会这一根本制度,强化其规划、统筹、协调、服务职能。上述两个类别虽然有所不同,但都是对大学内部治理组织的创新,大学可根据自身的发展需要进行合理的取舍。

2.学术委员会将会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权责将更清晰。从本质上来说,大学就是一个学术共同体,在这里面各类学者一起研习学术、创造学术,这就需要有一个组织发挥作用,来统筹管理高等学校内部的一切学术方面的事务,而学术委员会的设置正是满足了这种需要。在这里面学术权力理应处于主导地位,然而从学术委员会的实际组成来看,行政权力所占比例虽然不大(一般不超过1/4),但所起的作用却不容忽视,导致在部分高等院校中,行政权力在学术委员会中仍然有超越学术权力的地位。不过目前也有迹象表明,行政权力正逐步让位于学术权力,如这10所大学中已有2所对“行政权力”参与学术委员会进行了明确的表述,这是一个积极的信号。伴随着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不断博弈,它们之间的界限也将会越来越清晰,借助各种组织形式的创新,行政权力最终会慢慢让位于学术权力,从而让学术委员会发挥其最终的作用。

3.产学研组织更加精细化。当今社会中大学已不再是独立于社会之外的象牙塔,大学与社会的联系也越来越紧密,大学需要以更便捷的途径尽快地将自身的科研成果产业化,通过产生相应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来获取更多的资源支持自身的发展,这实质上反映了产学研相结合的问题。产学研的结合程度体现了高等院校将自身的学术研究、人才培养的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能力。这10所大学都十分重视产学研结合,并建立了相应的组织来实施产学研结合,其中部分“985工程”大学的产学研组织设置得更精细一些,这些组织大都围绕学校的优势学科展开并走向壮大。然而,在一些地方高校中,由于受到开设学科的限制,产学研组织则较少可见,这极大地影响了学校自身的“造血”功能。当前,国家大力提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各类高等院校有能力在这其中发挥应有的作用,而产学研组织在“双创”活动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它是帮助大学师生实现各种创业创新活动的重要组织者、各类市场的联系者、学术成果的推广者、师生权益的维护者,随着“双创”活动的深入开展,也将会进一步促进各类产学研组织在人员组成、工作内容、对外合作以及产学研重点合作领域等方面进一步精细化且扮演重要的角色。

注释:

[1]国务院.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EB/OL]. http://www.gov.cn/jzg, 2015-10-10.[2]武书连大学排名课题组.2015年武书连大学综合实力排行榜[EB/OL]. http://learning.sohu.com/20150127/n408109920.shtml, 2015-10-10.

[3]刘瀚阳.大部制视域下高等学校内部治理结构研究[J].科技创新与应用, 2013,(3):266-267.

[4]张慧洁.利益、责任、信仰:世界一流大学治理结构的梳理与检讨[J].高教探索,2011,(3):5-10.

[5]孙爱东.地方高校内部治理结构的构建与完善[J].高校教育管理,2013,(5):19-22.

[6]王春梅.权力视野中政府与大学的关系研究—基于南方科技大学的案例[J].复旦教育论坛,2012,(3):61-65.[7]刘广明.中国大学治理模式的特点[J].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5):143-147.

[8]张慧洁.利益、责任、信仰:世界一流大学治理结构的梳理与检讨[J].高教探索,2011,(3):5-10.

[9]侯志峰.高等学校内部治理的内涵,要素于战略重点[J].西北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4):139-144.[10]熊庆年,代利林.大学治理结构的历史演进与文化变异[J].高教探索,2006,(1):40-43.

[11]顾华锋.内部治理视角下我国高校机构设置现状分析—基于20所高校的调查[J].江苏高等教育,2008,(6):26-29.

[11]严文清.我国大学内部治理结构改革路径探析[J].湖北教育领导科学论坛,2010,(6):4-6.

[12]张雷,江振春,薛雅.高等院校“大部制”与“学部制”定位分析[J].高教论坛,2015,(5):78.

[13]加州理工学院官方网站 [EB/OL] . http://www.caltech.edu/content/academic-divisions-overview, 2015-10-10.

[14]东京大学官方网站 [EB/OL] . http://www.u-tokyo.ac.jp/en/ content/academic-divisions-overview/index.html,2015-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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