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聪,何爱平
(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西安710127)
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理论解释:马克思与熊彼特比较的视角
王 聪,何爱平
(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西安710127)
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是我国当前传统人口红利消退、环境资源约束趋紧背景下,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内生增长发展的必然选择。马克思丰富的技术创新、制度创新思想与熊彼特系统的创新理论,是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理论基础;虽然二者在经济史观、发展动因、内生增长核心、信用与资本对创新作用等有共同认识,但在方法论基础和研究视角、创新主体内涵与创新机制、创新内生增长的价值目标等方面存在差异。比较二者的思想,将有助于对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理论内核与实现路径的把握与理解。
创新驱动发展;内生增长;创造性破坏;异化
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是我国当前传统人口红利与全球化红利消退、环境资源约束趋紧背景下,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与内生增长发展的必然选择。演化经济学以“新奇的创生”为研究关键,将生物领域群体基因库中的随机突变扩展至经济学领域的创造性行为。由于其以行为主义企业理论为研究起点,将新知识的创造、企业家的作用、技术变迁与产业演化等作为主要研究领域,利用动态分析视角,强调变化与企业对新环境的适应,从而被认为是研究创新理论重要的理论框架。马克思与熊彼特作为演化理论的思想先驱,不仅在资本主义经济增长动因、创新作用机理与扩散机制等方面具有丰富的思想,而且作为思想源泉有力地推动了近现代演化经济学两大学派——法国“调节学派”与“新熊彼特学派”——的深化与发展。在全球化浪潮与产业内分工逐渐深化的背景下,比较分析马克思与熊彼特关于创新发展思想基本观点与概念框架的异同,不仅有利于对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理论基础的理解,还有助于我们对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路径的探索。
马克思以唯物史观与唯物辩证法为方法论基础研究资本主义经济运行规律,将经济社会形态的发展理解为一种历史的过程,从而使其创新驱动发展思想表现为包含技术创新、制度创新与观念创新等多种层次,成为科学世界观与方法论贯之的有机体系。将科学技术划入生产力范畴由恩格斯在1844年《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中最早提出,[1]59之后,马克思在《资本论》等著作中深入阐述了“科学技术是直接生产力”这一思想,指出“科学作为独立的力量被并入劳动过程”,[2]743不仅肯定了科技对生产力发展的原始作用,也揭示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科学技术从属于资本、为相对剩余价值生产服务的本质。马克思从创新驱动发展内核、过程与动力等多角度相对系统地阐述了创新驱动内生增长思想,并将其确认为经济发展的核心。
1.创新驱动发展内核:解决经济发展深层次问题
在创新概念的表述方面,“机器”、“技术”、“发明”、“机器为基础的生产方式的变革”、“劳动资料的革命”、“资本有机构成的变化”等都曾被马克思用于指代技术进步与创新,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与“资本有机构成”的变化则被用来衡量技术创新的程度。技术创新包括多种类型与形式,包括“劳动节约型创新”与“资本节约型创新”,后者则可采用机器的逐步改良、废弃物的利用以及由于机器更耐用而产生的年修理与维护费用的减少等多种形式;此外,马克思还通过对燃料、动力、照明与建筑的支出不随产量成比例上升的分析,评论并阐述了创新导致的规模报酬递增的趋势。
创新这一概念的表述之所以呈现多样化,源于马克思以系统性视角解读经济社会要素的分析方法,其将每个政治经济学概念理解为社会本身的一个构成要素,且每一个要素都具有一定的社会关系。马克思在《资本论》中通过区分劳动过程一般与资本主义劳动过程,论证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作为物化在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商品与货币中的生产关系,资本不仅会“唤起科学和自然界的一切力量”,推动技术进步与创新,从而全面发展生产力;而且,生产力作为资本生产财富的手段,一切以能否提高剩余价值增殖为目标,必然会导致对生产力源泉(劳动力与自然资源)的滥用与过度使用。进而,马克思指出,创新是解决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间基本矛盾的基本手段与方式。一方面,劳动生产力随着科学和技术的不断进步而不断发展,而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及其可获得的技术性质决定了其经济结构的特征,正如手推磨产生了封建主的社会、蒸汽磨产生了工业资本家的社会;另一方面,当生产力发展受到原有生产关系束缚时,就要求突破旧的生产关系,建立起与之相适应的新的生产关系,经济体制的制度创新在发展劳动生产力的同时推动了经济社会的自我完善,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
由此,区别于西方经济学学者,马克思从解决经济发展深层次问题角度,阐述了创新驱动发展的内核。具体地,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生产力的发展符合资本逻辑,技术创新以价值增殖为目的,但这一需求未必符合作为社会生产力的人与自然和谐、人与社会和谐的需要。内生、可持续增长与发展,不仅需要技术创新推动生产力的发展,还应当适当地主动去引导生产力的发展方向,在发展过程中减少对环境的破坏,避免对资源的过度掠夺与开发。面对资源枯竭、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马克思相关理论思想为澄清技术创新与自然资源间关系的错误看法,提供了重要的思想来源,也为厘清我国自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内核与特征提供了基本的理论分析框架。
2.创新驱动发展过程:“创造性破坏”的思想理念
理念属于制度创新层面,对此,马克思从哲学角度阐述了技术创新(现实生产力的发展)与制度创新(社会生产关系的调整与变革)间的辩证关系,这一思想影响并推动熊彼特形成了“创造性破坏”理论。马克思的“创造性破坏”理念虽然没有像熊彼特那样对其内涵、意义及属性等做出清晰的界定,但通过对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竞争与合作等资本主义问题的阐述,马克思相对系统地提出并论证了创造性破坏的理念:
首先,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演化形成“创造性破坏”。早在1848年《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就将“创造性破坏”的理念表述在对资本主义危机的描述中:“在商业危机期间,总是不仅有很大一部分制成的产品被毁灭掉,而且有很大一部分已经造成的生产力被毁灭掉……因为……社会所拥有的生产力已经不能再促进资产阶级文明和资产阶级所有制关系的发展;相反,生产力已经强大到这种关系所不能适应的地步,它已经受到这种关系的阻碍”[3]。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相互作用的微观机制,构成了经济发展的主要演化动力。
其次,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必然导致“创造性破坏”。资本主义竞争推动技术进步与创新是资本主义发展的必然逻辑,因为“资产阶级除非对生产工具,从而对生产关系,从而对全部社会关系不断地进行革命,否则就不能生存下去。”[4]为了追逐更多的相对剩余价值,内在动力与外部竞争使得资本家不断改进现有技术,推进生产方式变革;技术创新最初以细节改进等形式出现,随后一个部门的创新会沿着产业链对其他部门产生扩散,“有了机器纺纱,就必须有机器织布,而这二者又使漂白业、印花业和染色业必须进行力学和化学革命”,[2]440机器生产的创新是以牺牲旧有的手工业为代价的。
3.创新驱动发展动力:企业创新的源泉与动力
马克思认为企业创新活动是协调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矛盾的重要机制,其根本动力与源泉来自资本家追求剩余价值的最大化。
首先,资本追求剩余价值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方面,资本使用机器以通过缩短工人的必要劳动时间,延长他无偿地为资本劳动的工作日部分,使得资本能够占有更多的剩余价值。由于使用新机器而能够占用更多的“相对剩余价值”,可实现“变革劳动过程的技术条件和社会条件”并进而“变革生产方式本身”。[2]366另一方面,通过技术创新以生产出更能符合市场需求的商品,消费既是创新的目的又是其源泉之一。“资本家只有出售时,才能实现这种剩余劳动时间,或者说,实现这种剩余价值”。[5]364总之,“资本人格化”的资本家或企业家有着强烈的创新动机,其创新行为是社会经济客观规律的外在表现;在经济的循环发展中,信用资本进一步有效的保障了创新生产的正常运行。
其次,在追求剩余价值最大化过程中,竞争成为推动创新的重要外在压力。马克思指出,竞争促使企业采用新的技术,“采用机器的工厂中的必要劳动时间相对地缩短了”,而“使暂时还受旧生产方式支配的工人的必要劳动时间(相对)延长了”,企业的劳动生产力提高使其能够获得超额利润;对超额利润的追求加剧了企业间的竞争并使利润率平均化,在推动创新扩散的同时推动了整个资本主义的生产。总之,“创新—创新扩散—新的创新”这一过程会不断持续,新机器的采用必将“刺激资本家采用日益翻新”[5]375的更新的机器。创新通过创造性破坏的过程导致产业升级,从内部推动经济结构的变化。
再次,创新的动力在社会基本矛盾运动中展开。马克思以历史发展视角阐述创新,它以技术创新为基础,创新空间从生产力扩展到经济基础再到上层建筑,技术的进步、创新的发生都与社会生产关系及其他历史条件紧密相关。一定的社会制度是决定科学技术发展方向的基本前提,而当社会的物质生产力与现存的生产关系发生矛盾时,随之而来是习惯、规范、所有制形式等方面的创新与变革。
4.系统的内生创新增长观
由于马克思从社会演变与人类解放的高度对社会如何运行、如何发展及其发展方向展开研究,从而其对内在关系的论证及辩证的研究方法,使经济增长理论与社会发展理论相互交织成为有机整体。在对社会发展的研究中,马克思将创新理念贯穿始终,指出科学技术创新推动生产力发展、制度创新带动生产关系变革、文化观念等创新则有助于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并通过“异化”理论阐述社会主义替代资本主义的必然性。
首先,技术存在于一定的社会文化中,创新主体的人也是社会关系的总和,从而生产力是历史的与具体的。资本主义制度下的生产力符合资本逻辑,以价值增殖为根本目的必然造成劳动与技术的异化,人被简化为“机器上的一颗螺丝钉”,人的机器化与资本的垄断地位必然形成技术异化。马克思进而指出,人类社会面临两大变革,人同自然的和解以及人同本身的和解,社会异化表现为人与自然、人与人的不和谐。
其次,在“人——自然——社会”有机系统中考察内生增长与社会发展的动力,生产力的发展需要生产关系的引导。人类社会是四种生产的统一的有机体,即物质生产、精神生产、人类自身再生产与社会关系再生产的内在动态平衡。“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6]马克思在扬弃卢梭、黑格尔与费尔巴哈异化思想的基础上,从微观层面的劳动分工、产品分配角度,以及宏观层面的社会制度视角,探究作为创新主体的人的本质,并最终提出共产主义观。在共产主义社会中,人们协调与自然间的物质变换,从根源上预防与解决环境问题;在生产关系引导下的技术创新不仅是推动经济内生增长的动因,也是减少环境污染、降低工业与生活废物排放的有效机制。
熊彼特认为经济社会内部有一种力量可以打破其所达成的任何均衡,这种变化不仅仅依赖于外在的力量,其结果会使经济社会从一种均衡转变为另一种均衡。
1.创新发展内核:创新的内涵与外延。熊彼特指出静态的“经济生活的循环流转”(circular flow of economic life)均衡,类似血液在人体内循环,[7]79生产过程循环往复;而企业家的创新是打破循环均衡状态,实现动态经济发展的动力源泉。第一,创新是建立一种新的生产函数,实现各种生产要素新的组合;第二,创新(innovation)不同于发明(invention)。后者仅提出解决问题的新方法,而创新者“企业家”则具有“超越正常的智慧、意志与能力”,能够推动“新的组合”并使之实现;第三,企业家不是一种职业,也不能成为社会中一个阶级;[7]100第四,企业家创新的动机包括梦想与意志、征服奋斗及享受创造的愉悦。[7]119
2.创新发展过程:“创造性破坏”。在《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和民主》一书中,熊彼特首次清晰而系统地阐述了“创造性破坏”(creative destruction)的思想。在内涵界定方面,熊彼特认为创新过程是从内部不断破坏旧的经济结构,形成新的经济结构的内在变革的创造性破坏过程;在意义与属性方面,熊彼特一方面强调了“创造性破坏”在生产技术变革过程中的核心地位,指出忽略创新性破坏的理论体系“就好似一出没有丹麦王子的‘哈姆雷特’剧”,[8]108而“新商品、新技术、新供给来源、新组织类型的竞争”[8]106比价格竞争更有价值,“这种竞争和其他竞争在效率上的差别,犹如炮击和徒手攻门间的差别”;[8]107另一方面阐述了创新不仅是一种技术变动的现象,更是一个社会过程。
3.创新发展模式:两种创新模式。在1911年德文版的《经济发展理论》一书中,熊彼特指出实现生产手段的新组合的主体是企业家,他是创新的承担者与组织者,是创新活动的主体与“灵魂”,其作用体现在以“创造性破坏”促进新的生产函数的出现。这被学者们成为熊彼特技术创新模型Ⅰ;其后,熊彼特在1942年《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与民主》一书中概括出“大企业创新假说”,即熊彼特技术创新模型Ⅱ,强调大型垄断企业所具有的优势,并取代企业家成为技术创新主体。相比起熊彼特技术创新模型Ⅰ,大企业创新假说更突出企业内生的科研创新活动,即大企业对研发创造活动的控制性。
4.内生增长创新发展波动:蜂聚创新思想与经济周期。熊彼特指出创新导致收益递增,可以抵消其它要素的收益递减,从而推动经济增长。但企业家从事创新活动,获得利润并引发其他企业家的效仿,会形成蜂聚现象(swarm like appearance),即创新在历史进程中不是均匀分布,从而“经济系统不是连续地、平稳地向前运动”,[7]268经济增长呈现跳跃式发展。企业家的创新、模仿与适应推动“创造性破坏”并促进经济增长;从旧均衡的打破到新均衡的建立,产业结构发生变化,一国经济经历收缩与繁荣的各个阶段,因而形成经济周期。
马克思与熊彼特的创新驱动发展思想存在一致性,即在历史观、发展动因、创新的地位等方面具有一定的共性;但由于时代背景与研究方法的不同,二者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
1.马克思与熊彼特创新驱动发展思想的一致性
(1)经济史观
在分析创新(创造性毁灭)在内生增长中的影响与作用时,马克思与熊彼特在哲学理念上存在相通之处,二者均将经济发展理解为一个过程,以经济史观的视角来研究问题。马克思指出,一方面,生产方式或生产条件是社会结构的基本决定因素,“手推磨”创造封建社会,“蒸汽机”创造资本主义社会;另一方面,生产方式本身有其自身的逻辑。相较于“手推磨”,“蒸汽机”的兴起与应用必然会创造出新的社会机能与经济形势,它们相互作用形成经济变革与社会变革的原因,且不需要任何外力;类似于马克思唯物主义历史观,熊彼特认为“经济学的内容,实质上是历史长河中的一个独特的过程”,[9]对创新的考察也应放在长期的社会历史过程中,用历史的观点看待创新的作用与功能,其从创造性破坏理念出发阐述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演变的必然性贯穿了相似的经济史观。
(2)发展动因与创新的地位
马克思与熊彼特都认为资本主义的发展动因是内生的,“不是外部强加于经济生活的,而是产生于内部,由自身引起的变化”,[7]82其根本动力是人——资本主义再生产与扩大再生产中创造剩余价值的工人;或是能发现新颖问题及其解决办法,并且能够切实推行的企业家。与此同时,马克思与熊彼特都肯定了创新在内生经济增长中的中心地位,并论证了经济增长非均衡的动态性。对二者思想之间的共性曾有过论述,以生产力与生产关系间辩证作用为分析框架,马克思分析了创新推动资本主义经济周期性、阶段性向前发展的过程;熊彼特则在分析创新扩散的过程中阐述了一国经济不是均匀向前发展,“(经济发展)它是在流转渠道中的自发的和间断的变化,它打破了均衡,并且永远改变着和替代着先前存在的均衡状态”[7]83,经济跳跃式的发展,呈现出特有的上升与下降的特征。
2.马克思与熊彼特创新驱动发展思想的差异
时代背景与研究方法的不同,使得马克思与熊彼特的创新驱动发展思想虽有传承性,但仍差异显著。
(1)方法论基础与研究视角差异
马克思与熊彼特相关理论的方法论基础存在本质差异,在技术创新和生产力思想方面,熊彼特抛开了生产关系,仅从生产力视角研究资本主义,其方法论基础是历史唯心主义,从个体理性主义出发研究制度、制度演化与变迁,分析利己性驱使下谋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的行为对技术、生产力、市场交易与配置的影响。而马克思则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运动中解释技术经济范式与社会经济制度的变迁,强调资本主义社会下“资本的生产力”而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社会的生产力”,阐述客观社会演进的规律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不同于古典经济学家仅对生产做技术性的分析,马克思强调劳动过程的社会性质,以历史唯物主义与唯物辩证法的方法论体系,揭示资本所反映的社会关系本质,在理论层面上证明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暂时性。马克思强调,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技术创新和生产力从属于资本,是遵循资本逻辑的,“因为活劳动——由于资本同工人之间的交换——被并入资本,从劳动过程一开始就作为资本的活动出现,所以社会劳动的一切生产力都表现为资本的生产力,就和劳动的一般社会形式在货币上表现为一种物的属性的情况完全一样”。[10]马克思通过对劳动二重性、商品二重性、资本二重性转化的理论抽象,证明由于技术创新从属于资本,资本所有者为了生产更多相对剩余价值,具有高强度使用劳动力、推动技术创新与发展的强烈动机,“必须变革劳动过程的技术条件和社会条件,从而变革生产方式本身,以提高劳动生产力,通过提高劳动生产力来降低劳动力的价值,从而缩短再生产劳动力价值所必要的工作日部分。”[2]366由于科学技术发展的本质是为剩余价值的生产服务的,所以资本对科技发展与利用存在“二重性”:一方面,资本追逐并占有相对剩余价值的过程,从客观上推动了从属于资本的生产力与科学技术的发展;另一方面,资本的生产力属性与资本的生产关系属性相矛盾,技术创新与生产力成为资本生产并获得财富的手段,以占有剩余价值为目的,必然会以破坏劳动力、自然资源等为代价,形成劳动与技术的异化,从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具有暂时性、仅作为过渡点而存在;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初稿中,预示了社会主义、共产主义能够更有力地推动科技发展与利用。[1]60从方法论基础角度看,马克思对技术创新与生产力的理论分析打破了已有研究范式,以辩证法的概念式的分析,从认识论、方法论超越了黑格尔思辨的辩证法与经验主义方法,深刻的剖析了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规律,而熊彼特的创新驱动发展思想则舍弃了这一社会关系的本质。
在研究视角方面,马克思以历史唯物辩证法为方法论基础,以生产力生产关系辩证关系为研究框架,从宏观视角展开对资本主义创新的源泉、动力、模式及效果的分析;而熊彼特虽然也涉及到经济结构变动与资本主义发展趋势等宏观问题,其研究重点则相对更偏向从微观经济视角探讨企业的创新主体、动力、决定因素、经济条件与影响。从而,一方面,“创造性破坏”这一概念虽然在熊彼特著作中得以清晰界定,以解释创新带来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内生演化,其理念的深度与广度则是马克思相对更深刻些;另一方面,虽然马克思与熊彼特都从“创造性破坏”视角论证了经济增长的内生性及资本主义被社会主义所取代的必然趋势,但不同于历史唯物主义者马克思的观点,熊彼特赞扬并主张“成熟状态下”通过议会道路、修改宪法的和平过渡,[8]285因而在本质上是维护资本利益的。
(2)创新主体内涵与创新机制的差异
所处历史时代、方法论基础与人性理念的差异导致马克思与熊彼特在创新主体内涵与创新机制方面存在不同。在创新主体方面,马克思的主体观是一般主体观,熊彼特的主体观是特殊主体观;[11]在创新机制方面,马克思的创新机制包括劳动分工、技术发明、干中学、由于社会整体知识水平提高而带来的知识创新,以及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内在矛盾引发的创造性破坏等,而熊彼特的创新主要是企业家为主导、以蜂聚式创新为表现形式的创造性破坏。[12]
单纯横向比较创新主体多与寡并无意义,更重要的是创新驱动战略的实施与推进需要在理论层次上厘清创新主体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及创新主体培育等关系,从马克思与熊彼特针对创新主体与创新机制界定与阐述的逻辑入手有利于对上述问题的理解。熊彼特强调企业作为创新核心主体的地位,而马克思则更进一步,突出了人的类特征、社会属性、人与对象间的关系,从而创新核心主体与社会系统中的其他主体各有优势与分工,创新主体具有多样性与层次性;进一步,马克思从历史发展的宏观角度分析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所引致的劳动异化与技术异化,从侧面阐述了不利于创新主体创新意识与能力提高的消极因素;熊彼特则从相对微观视角论述了如何区分并推动创新主体“企业家”的形成。熊彼特认为:首先,企业家具有行动性与实践性。在漫长的从发明到创新的过程中,存在很多风险,而企业家则在这一复杂的过程中起到类似“领导者”的作用;其次,创新精神是企业家的核心。企业家不是一个阶层,其特殊职能体现在为推动并实现新组合、改变原有的生产过程循环流转的行动;从而,推动创造主体创新意识、创新能力的关键是构建与维护有利于创新精神、创新思维形成与扩散的环境。在熊彼特技术创新模型Ⅱ中,熊彼特提出“大企业创新假说”,创新主体内涵的演变也反映了当时资本主义经济发展从自由竞争阶段走向垄断阶段的历史背景,这对我们在不同经济发展阶段创新主体演变方面具有启示。
(3)内生创新增长的价值目标差异
某种程度上,马克思与熊彼特都是人本主义者。前者抨击资本主义私有制与分工对人的异化作用,关心无产阶级劳动者的经济地位与健康状态;后者从企业家精神(创新精神)入手探求推动内生经济增长与发展的动力。但不同于熊彼特从新产品、新工艺、新市场、新资源、新组织形式等创新形式角度探讨如何最终促进经济增长与发展,将人的发展局限于企业家创新行为的分析,马克思还将“人与自然的和解”、“人与人的和解”纳入内生增长的目标范畴,在融合技术创新、制度创新、观念文化创新的基础上,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人的自由与全面发展。具体体现在:
技术进步与创新在减少污染、促进废物利用方面的作用。马克思指出创新可以有效减少工业废渣与生活废物,在减少污染的同时对废物实现再利用,有利于“人与自然的和解”。例如,对“生产排泄物和消费排泄物的利用,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发展而扩大……机器的改良,使那些在原有形式上本来不能利用的物质,获得一种在新的生产中可以利用的形态;科学的进步,特别是化学的进步,发现了那些废物的有用性质。”[13]
技术进步与创新在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作用。马克思指出技术进步与创新所引致的创造性破坏推动了制度变革,在解决经济社会中核心矛盾的同时实现了人与人的和解。“社会个人的发展……直接把社会必要时间减少到最低限度,那时,与此相适应,由于给人腾出时间和创造了手段,个人会在艺术、科学等等方面得到发展”;[14]218,219在共产主义社会,“人终于成为自己的社会结合的主人,从而也就成为自然界的主人,成为自己本身的主人——自由的人”。[15]
1.核心与瓶颈:创新主体的培育
马克思与熊彼特创新驱动发展思想从不同视角阐述了创新是一个连续、互动与系统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创新主体是首次将新产品、新工艺等技术发明或想法付诸实践的关键要素。
(1)企业是核心创新主体。熊彼特指出企业家具有行动性与实践性,“企业家精神”是推进“创造性破坏”进而长期经济增长的根本源泉。虽然从1985年科技体系改革以来,中国的创新体系经历了根本性变化,企业承担的研发活动占全国总数的比例从20世纪90年代初低于40%增长到2011年占75.7%,[16]成为最主要的科技投入主体。但企业并没有因此而成为技术创新主体,企业创新的能力与绩效相较于其他国家仍有很多改进空间;缺乏足够技能与管理技巧的相关科研人才、不合适的公司治理模式,以及不足以支持创新的金融体系等方面被认为是关键原因;此外,报酬结构的不合理使得企业从寻租等非创新活动获得高于创新的报酬,企业自主创新动力提升需要必要的激励机制改革,马克思与熊彼特创新驱动发展思想有利于对这些影响因素的判断与识别。
(2)创新主体多样性与层次性,“创新链”形成是关键。马克思强调人的社会属性,“社会本身,即处于社会关系中的人的本身”。[14]226自主创新活动不是孤立封闭的创新:一方面,在以工业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为特征的第三次工业革命背景下,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介组织等创新主体具有不同的优劣势,通过功能定位、分工以形成创新链,有利于协同创新的发生及科技竞争力的提高,最终通过将新发明付诸实施及商业化实现创新,带动内生经济增长;另一方面,自主创新包括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吸收再创新,每种模式具有不同的技术能力要求、创新周期与创新风险,从而对创新主体要求也存在差异。马克思认为不同要素之间存在着相互作用,创新越是根本性的,就越是可能需要广泛的技能、基础设施投资及组织与社会层面的变革,从而企业作为核心主体就需要与创新系统中的其他主体一同合作,以“创新链”推动创新“瓶颈”的解决。
2.关键环节:市场竞争环境的构建
马克思与熊彼特均强调创新过程中市场竞争环境构建的重要性与必要性。一方面,马克思与熊彼特均重视竞争对创新的推动作用。马克思指出,竞争有利于企业采用新的技术创新,进而推动该部门劳动生产率的普遍提高,使其能够获得高于其他部门的超额利润;而部门间的竞争会使不同生产部门有相同的平均利润,从而生产力的提高推动整个经济部门的发展。熊彼特的动态竞争思想强调创新过程事实上是一种动态竞争替代过程:不仅竞争本身就是创新的过程(“创造性破坏”的企业家可以获得短期垄断利润,而后起者在引进、模仿与吸收的基础上,通过自身创新推动技术更新与传播,并最终取代先行创新者的市场地位),而且竞争本身就是一种优胜劣汰的过程,是一种进化的过程。另一方面,马克思与熊彼特均强调要重视各要素间相互作用。不同的产品与技术并不是孤立存在的,产品与技术间的竞争表现为消费者消费份额的生存空间的竞争,“有生命力的产品和技术能够在竞争中取得竞争优势,会有更多的消费支持”,[17]竞争是以创造性破坏为特征的内生增长的核心要素之一。
当前中国主导技术创新的是处于垄断地位的大企业,其垄断地位并非通过市场行为获得,更多的是历史政治因素,这些企业不愿进行打破市场格局的创造性破坏活动,缺乏创新动力,创新行为更多表现为技术效率提升;相反,中小企业虽然有动力进行创造性破坏,却因人才、资金与政策支持缺失而局限于技术效率改进式的创新。近几年来中国模仿性或引进式的创新无论在规模还是数量方面都有显著增长,随之也带来了“低技术锁定”问题。因而,构建有利于“创造性破坏”的制度环境,尤其需要建立创新过程中市场竞争环境,降低不平等竞争,以推动全要素生产率的改进与提高。
3.实现路径:规避劳动与技术异化
马克思指出,若将一个整体分裂为各个部分,割裂原先属于整体各个部分间的相互关系,这种抽象会产生异化。异化有利于创新与生产力的提高,但作为社会关系中的人,被人为地变成抽象物,抽离出与人的所有特征的联系,会最终导致创新动力缺乏与研发路径锁定等问题。一方面,异化能够短期内提高生产力。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因为分工与私有制使工人的劳动非独立化与片面化,每一种操作成为特殊工人的专门职能,这一特征有利于生产力提高,进而有利于资本对剩余价值的榨取;另一方面,通过将技术、劳动生产的产品与人相对立起来,人不能驾驭这种力量,反而被其所控制。
异化不仅使创新主体失去创新动力,也使技术创新行为由于封闭性与割裂性,而被束缚在自身原有的技术范式与研发路径中,这一问题在中国融入全球产业链过程中尤为显著。在技术革命浪潮的推动与全球化背景下,中国改革开放顺应了产品内分工的时代条件,有效地融入全球产业链中,但以模块化与产业集群为特征的产品内分工也同时带来了异化问题:本土企业,替代马克思《资本论》中的工人或受局限的城市、农村动物,被片面地束缚、固化在某个分工环节上,产业价值链条上游的西方跨国公司利用对核心技术与部件的垄断,将本土企业锁定在产品价值链低端并压榨其利润空间。[18]创新是一个连续与系统的过程,割裂或封闭创新主体不利于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熊彼特指出享受创新愉悦、拥有不可抑制的奋斗意念是企业家创新的主要动机。因而,应加强创新主体间竞争合作关系,在集成创新、引进吸收再创新中,通过企业之间、行业之间、区域之间的合作,推动本土企业与价值链中其他企业形成有机整体,激励企业创新的动力以规避劳动异化与技术异化。
4.综合保障:人与环境和谐关系的维护
马克思处理人性理论与异化理论的概念框架对我们理解自然、人与社会间关系非常有启发性。马克思指出人本身单纯作为劳动力的存在来看,也是自然对象,而人的创造性活动需要以自然界为媒介。资源的有限性,使得人的劳动与创造性活动必然受到制约与限制。若将人作为个体与自然割裂开来,忽略作为本质的人的社会属性,以掠夺自然资源等方式促进经济增长,在GDP增长的同时,也会使生态环境遭受严重破坏,从而呈现出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不和谐的社会异化。2013年年初中国中东部大部分地区出现雾霾天气,灰霾面积约130万平方公里,占领土面积1/7,这从侧面反映了“先增长后治理”背景下的社会异化。
马克思强调生产力的发展与自然环境、人的本质及人的社会属性紧密相关,不能割裂自然环境、生产关系与社会发展阶段间关系,抽象并异化生产力的作用。在以创新推动生产力发展的同时,要消除异化必然需要生产方式的变革,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以实现人与自然的统一。作为社会主义国家,通过制定环保新标准、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构建应对新常态的组织架构等相关改革,可以在某种程度上主动地引导生产力的发展,规避对自然资源的过度开发与利用,以利于社会和谐发展、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当前继蒸汽技术革命与电力技术革命之后,第三次工业革命正在兴起,其将互联网与新能源相结合,以工业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为特征。中国应在重点领域方面关注原始创新,并以互联网信息化的平台扩大协同创新;不仅要通过科技创新快速推动可再生能源的技术发展,更要通过体制机制创新,改进经济发展模式与发展途径,构建新的生产与生活方式,以实现包容性经济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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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魏 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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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23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2CJL005;13BJL091)
王聪(1981-),女,福建厦门人,经济学博士,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讲师,主要从事中国经济转型与发展问题研究;何爱平(1967-),女,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