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中国”背景下大学生法治信仰的培育

2016-03-19 11:02:12
高校辅导员学刊 2016年5期
关键词:法治中国信仰培育

吴 凡

(华中师范大学 法学院,武汉 430079)



“法治中国”背景下大学生法治信仰的培育

吴 凡

(华中师范大学 法学院,武汉 430079)

大学生因其特殊的社会角色定位,他们对法律的信仰将直接影响中国法治化的建设进程。在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背景下当下这一群体却面临着缺乏坚定的法治信仰和情感的现状,在这样的背景下加快全社会法治环境的形成,努力改革高校法治教育模式,加大对法治教育的重视,提高法治教育在高校教育的地位对大学生法治信仰的培育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法治中国;大学生;法治信仰;培育

法治信仰,作为法治社会的核心灵魂所在,没有其为支撑,法治社会终将只是口号。毫无疑问,法治信仰的培育对法治中国的建设具有不可言喻的重要作用。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未来建设者与接班人,大学生这一群体有着特殊的社会角色定位,其对法律的信仰状态,必定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今后中国的法治化建设整体进程。然而由于缺乏法治信仰的培育环境,再加上高校法治教育存在的弊端,这一群体普遍面临着不信法、不懂法、不守法、不用法的现状,大学生法治信仰的培育遇到了瓶颈。

一、 法治信仰:依法治国的精神意蕴

法治,发轫于古希腊,经过历史的淬炼却愈发坚韧,迄今依然在现代国家制度中适用的一种治国理政的实践方式。亚里士多德曾经对其做过最为经典的阐释:“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服从,而大家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是本身制定得良好的法律。” 即一定政治体所体现出来的良法权威至上的理想状态。由此我们可以推论出法治应由两部分构成:首先,法治的前提——良法,即法律的内容和形式良好;其次,法治的关键——法律至上,即没有比法律更高的权威存在,也没有不受法律约束的特殊主体存在。“任何一种法律倘若获得完全效力,就必须使人们相信,这法律是他们的,要做到这一点,则不能不诉诸人们对于生活的终极目的和意义的意识。”法治的完全实现必须依托于在全社会确立一种对法律的信仰和情感。

信仰,是社会主体对终极意义和生活目的的共同直觉和奉献,这种内心深处的情感体验是人性的最大光辉所在,它指导着社会主体探寻“生活的意义何在?我们正要去向何方?”。而法治信仰,则是指社会主体深信法律是维持社会正常运行的有效机制并且自觉将其作为最高的行为准则。法治信仰,是法律的灵魂所在,没有社会主体对法律的信仰和情感,法律只会是冷冰冰的程序和僵硬的规则,缺乏生机与活力,其自身权威将会受到最大程度的质疑和威胁。“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在中国法治社会的建设进程中,属于物质技术层面的法律制度建设是否完备与周详固然重要,但确立其基础层面以支撑整个法治大厦精神层面的观念意识,才是最为关键的。”法治信仰作为依法治国的深层精神意蕴所在,是法治中国建设最为强大的动力,为此,要想真正实现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宏伟目标,就必须在全社会确立一种对法律的崇高信仰,加深广大人民对法律的情感体验。

二、 加强大学生法治信仰培育的意义

法治信仰的主体维度并不仅仅局限于具有治国理政资格的国家权力的实际行使者,真正的法治信仰必须建立在最为广泛的社会基础之上。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未来建设者与接班人,大学生这一群体有着特殊的社会角色定位,其对法律的信仰状态,必定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今后中国的法治化建设整体进程;影响着今后在国家治理过程中能否正确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影响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形成,影响着实现中国梦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进程。为此,重视这一特殊群体法治信仰的养成具有强烈的现实意义。

(一) 建设法治中国的必然要求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了以依法治国作为主题,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了全面部署。“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 可耻的社会氛围。”人民有信仰,国家才会有力量。法治信仰的建立、法律情感的培育是法治国家建设的最根本的深层意蕴要求,只有人民内心装着法治信仰并自觉践行,我们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才会有希望和动力。

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未来建设者与接班人,大学生这一群体有着特殊的社会角色定位,他们终会走向社会,成为政治经济生活的实际参与者,其对法律的信仰状态,必定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今后中国的法治化建设整体进程。习近平于2014 年5月4日在北大师生座谈会上的讲话曾指出,“青年的价值取向决定了未来整个社会的价值取向,而青年又处在价值观形成和确立的时期,抓好这一时期的价值观养成十分重要。这就像穿衣服扣扣子一样,如果第一粒扣子扣错了,剩余的扣子都会扣错。人生的扣子从一开始就要扣好。”而大学阶段是塑造其法治价值观的最好时期,良好正确的法治价值观将影响他们以后社会实践中的行为方式与选择。为此,加强大学生法治信仰的培育,对中国法治化建设总体进程有着不可忽视的巨大作用。

(二) 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现实需要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大命题和战略任务;随后党的十八大提出,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三个倡导”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相契合,具有强大的凝聚力和感召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了广泛而共同的价值追求。

法治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依法治国方面的高度凝练和集中表达。法治价值观与其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共同构成了统一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没有法治价值观为支撑,整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必然会面临崩塌的危险。而法治信仰是法治价值观的核心所在,只有人民信仰和认同法律的价值,才能将法治思维渗透到社会实践中去,才能自觉将法律作为自身的行为准则,最终在全社会确立统一的法治价值观。为此,法治信仰的树立对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重要的作用,要坚定不移地做好大学生法治信仰的培育。

(三)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提高人才综合素养的需要

近年来,大学生违法犯罪的现象屡见不鲜,除了学术论文涉嫌抄袭等早已习以为常的话题外,药家鑫故意杀人案、林森浩投毒案、川师大碎尸案等一系列与大学生有关的案件一次又一次挑动着社会大众的神经,最后的结果是大学生这一特殊群体被推到了社会舆论的风口浪尖上。而这所有的一切都是法治信仰缺失导致的后果。毫无疑问,法治信仰的培育对于大学生法律意识、法律思维以及法治价值观的养成具有积极和重要的意义。在法治信仰的指导下,社会主体强烈的法律意识会从根本上抑制非理性和冲动,法律思维成为理性分析和解决问题的有效方法。加强大学生法治信仰的培育,有助于大学生法律意识和法律思维的养成以及法律素养的提高,使其在知法、懂法的基础上自觉守法,把法律作为个人行为的准则,同时又能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

中国正处于转型和塑造时期,社会具有极强的弹性,在这种特殊环境下,对人才的培养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为中国未来社会的中坚力量,大学生必须积极适应这一转变,提高法律意识、权利意识、规则意识,学会用法律思维解决问题,加强法律修养,提高其综合素质,从而适应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实践中对于人才的特殊要求。

三、 大学生法治信仰的现状及原因分析

(一)当代大学生法治信仰现状

从改革开放到现在,我国公民的法律知识、法治意识有了极大的提高,大学生在社会整体环境以及学校相关法治教育的影响下,更是走在社会的最前面。但法治信仰在全社会的确立绝不会一蹴而就,必定是漫长而又曲折的。药家鑫故意杀人案、林森浩投毒案、川师大碎尸案等一系列案件足以能反映出当前我国大学生法治信仰的现状。

1.缺乏坚定的法治信仰和情感,不信法。“现行的法律不是我们的传统,不但没有融入我们的历史和经验,反倒与我们的固有的传统相悖。”当下中国依然是理性与人情、现代与传统相互交织的社会。虽然法治已经基本得到认同,但在具体实践中却存在着与法治精神相悖的行为。大学生这一群体亦面临着“权大于法”“情大于法”等错误观念的挑战,甚至在实际中默许承认这样错误的观念。归根结底,还是缺乏坚定的法律信仰,不信法,没有把法律作为自身行为的最高准则。

2.缺乏扎实、系统的法律知识,不懂法。随着社会主义法治化进程的推进以及相关普法规划和法治教育的展开,在信息时代背景下,法律知识已经通过多种途径得到传播,大学生对相关法律知识已经有了一定的掌握。但是由于缺乏专业、系统的法学教育,在法律知识方面还存在欠缺。法律知识浅层化。其掌握和了解的相关法律知识多为常识性、基础性的知识,仅能解决和适用一般情况;法律知识不均衡化。对宪法、刑法、婚姻法、继承法等与生活联系较为紧密或者自己较为感兴趣的部门法的相关知识有一定的了解,而对其他部门法的知识相对匮乏;法律知识零散化。对法律知识的掌握不系统,较为零散,甚至连机械的组合和适用都无法达到。遇到稍微复杂的情况便失去有效性、可行性;法律知识低适用化,这是法律知识浅层化、不均衡化、零散化导致的必然后果。

3.尚未形成较强法治观念和意识,不守法。法治信仰和感情缺失的必然结果是不守法。近年来大学生违法犯罪明显呈上升趋势即是最好的说明。一些大学生将法律抛之脑后,甚至完全无视法律,超越法律的边界,再加上其特殊的社会群体地位,其结果是给社会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挑战着法律的权威和社会法治观念。

4.缺乏成熟的法律思维,不用法。成熟的法律思维必然要以扎实、系统的法律知识为基础,而当前大学生不具备这种条件,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其能否用法律思维分析和解决相关社会问题。法律思维是一种理性、有效率的思考方式,法治社会下法治思维是人们分析和解决问题的思考方式,在此基础上促使人们选择与法治的精神、原则相一致的行为准则和方式,而当代大学生尚未具备成熟的法律思维,不能在实际中正确应用法律解决问题。

(二) 当前大学生法治信仰现状的原因分析

前已述及对大学生法治信仰的培育具有重要性和现实性,面对当前大学生法治信仰普遍缺失的现状,必须深刻分析其原因,找准问题所在,才能对症下药,为法治信仰的培育路径提供指导。

1.培育法治信仰的社会文化环境尚未形成。法治信仰本质上属于文化意识方面,与法治相适应的社会文化环境是培育法治信仰的根本土壤。一方面,中国两千多年的社会文化始终是与特权、人情、关系相连,“现行的法律不是我们的传统,不但没有融入我们的历史和经验,反倒与我们的固有的传统相悖”,中国传统的社会文化基因与现代的法治社会环境要求相冲突、矛盾,这对激起社会主体对法治的信仰带来了极大的挑战。另一方面,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传统的承接、转换以及新的社会文化传统的确立需要时间。这一特殊的时期暗示着不同的社会文化观念相互碰撞、交融,一切都是变数,只有经过长时间的互动调整和适应才能形成与现代社会相适应的文化环境。

2.高校法治教育处于次要地位。高校并未高度重视对大学生法治信仰和法律素养的培育,法治信仰在校园文化建设中不突出,法治信仰的培育依附于思想道德教育,缺乏自身的独立地位,法治信仰的培育只是思想道德教育的补充。目前大学生法治教育主要集中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中,从教育部统编教材的编排看,“法律基础部分”只占三分之一,由此足以可见法治教育的地位。虽然法治信仰的培育与思想道德培有一定联系,但是由于法治信仰培育自身所具有的特殊性,法治信仰的培育必须做到独立和区别对待。法律思维是法治信仰的关键所在,每一种思维方式的培育都有自己独特的方式,法律思维也是这样,甚至其对特定条件的要求更为苛刻。

3.高校法治教育模式存在缺陷。从内容上看,高校法治教育的内容过于零散,多属于概念的简单堆积,缺乏系统性,且相关课程的内容之间存在重复,同时偏重于基础法律知识的灌输,缺少法治信仰和理念的教育;从形式上看,培育路径单一,主要依赖于课堂教育,导致理论与实际相分离,而具体实践则是法治情感和信仰培育最直接的最有效的方法;从主体上看,法治教育的机构重叠,师资力量不足且教师配置方面偏重于非法学专业老师。高校的法治教育必须要有所改进,加强对法治信仰和情感的培育。

四、 大学生法治信仰培育的路径选择

大学生法治信仰的现状以及导致这些问题出现的原因为法治信仰的培育的路径选择提供了导向,我们应沿着这个导向选择最适合大学生法治信仰培育的路径。

(一) 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为法治信仰培育提供社会文化土壤

处于社会转型时期的中国,需要经过长时间的互动调整和适应才能形成与现代社会相适应的文化环境,但是我们绝不能以此为借口,放弃自身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相反,在不违背社会进步发展规律的情况下,我们要尽可能的为这种变化注入外在动力。

从国家和社会层面,必须加快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为此,必须贯彻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加强人民对法治的信心,提高整个社会对法律权威的敬畏,使全体人民依靠法律、信任法律、认同法律,将法律作为自身的行为准则。

从学校层面,坚持依法治校,将法治融入校园的文化环境。依法治校要求各高校充分理解依法治国的时代性,树立法治意识、规则意识,在不违背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并且严格按照其进行管理,健全校务公开制度,使与学生利益相关的事项公开化、透明化,为学生树立良好的依法办事的形象;同时通过知识竞赛、专题讲座等加强法治文化的宣传、建设,努力将法治观念融入校园文化,为法治信仰的培育创造良好的校园环境。

(二) 重视法治教育,提高法治教育在高校教育的地位

定位决定地位,面对法治教育在高校教育中处于附属次要地位的现状,必须加大对法治教育的重视,提高法治教育在高校教育的地位。

法治社会的建成必须以具有法律思维、法治信仰的社会主体为基础,而法治教育是培育法律思维、法治信仰的重要途径,要想实现法治中国的宏伟目标,必须搞好法治教育。同时,有法律修养,有法律意识、权利意识、规则意识,能用法律思维解决问题,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实践中对于人才素质提出的要求。大学生作为未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中坚力量,如何适应这一变化?答案一定是通过法治教育加强对大学生相关法律素养的培育,只用这样,才能满足法治社会建设对于人才的特殊需求。为此,必须加大对法治教育的重视,通过法治教育培育具有法治思维和法治信仰的现代化人才,为实现中国梦以及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提供强大的动力。

(三)改革高校法治教育模式,激发大学生对法律的情感和信仰

面对当前高校法治教育存在的缺陷,只有改革高校法治教育模式,才能充分发挥法治教育的作用,激起大学生对法律的情感和信仰,使教育资源的效用达到最大化。

要改革高校教育模式,首先从整合和改革法治教育的内容入手,克服零散化、附属化的弊端,形成系统化的相对独立的有机整体,改革课程结构,增加“法律基础”部分的比重以及法治信仰培育的相关内容;同时课堂教学不能仅仅局限于单一的基础知识的讲授,要更加注重法律意识和精神信仰的培养;其次在形式方面,通过模拟法庭、旁听法庭庭审、法院检察院实习等有效的法律实践形式,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相结合,在具体的实践中让大学生接触法律,感受法治,强化对理论的掌握;在主体方面,还要注意整合相关教学负责机构,加强法治教育师资力量建设,以法学专业老师为主导,吸收校外有一定法律工作经验的法官、检察官、律师,改善师资结构。通过一系列的改革真正发挥法治教育的作用,加强对大学生法治信仰的培育。

[1] 姚建宗.信仰:法治的精神意蕴[J].吉林大学学报,1997,(2)

[2] 张兴海,等.论大学生法治价值观的培育[J].东北师范大学学报,2016,(2)

[3] 骆郁廷,等.论大学生法治精神的培育[J].湖北社会科学,2015,(10)

[4] 陈燕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视阙下大学生法治信仰的培育[J].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2016,(1)

[5] 王西阁.大学生法治信仰培育[J].当代青年研究,2011,(3)

[6] 郑成良.论法治理念与法律思维[J].吉林大学学报,2000,(4)

[7] 李九丽.论校园文化熏陶下的大学生法治精神培养[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15,(1)

[8] 董翼.大学生法治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思考[J].课堂教学,2016,(3)

(责任编辑:陈勇)

Cultivation of Legal Faith among College Students in the Context of “Rule by Law in China”

Wu Fan

(SchoolofLaw,CentralChinaNormalUniversity,Wuhan, 430079,China)

College students' faith in law have direct impact on China's promotion of a law-based government because of their special role in society. Unfortunately, college students as a whole do not have a firm belief in or passion for the rule of law. It is of vital importance to promote the rule of law in society at large and lay more stress on legal education i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rule by law in China; college student; legal faith; cultivation

吴凡(1989-),男,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辅导员;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10.13585/j.cnki.gxfdyxk.2016.05.019

G641

A

1674-5337(2016)05-0082-05

猜你喜欢
法治中国信仰培育
与信仰同行
黄河之声(2021年19期)2021-02-24 03:27:46
信仰之光
心声歌刊(2021年6期)2021-02-16 01:12:34
信仰
心声歌刊(2019年1期)2019-05-09 03:21:26
论信仰
当代陕西(2019年6期)2019-04-17 05:03:50
第十二道 共同的敌人
未来或可培育无味榴莲
法治中国视野下检察机关
桂海论丛(2016年4期)2016-12-09 13:32:19
论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途径
人间(2016年27期)2016-11-11 16:05:05
依法治国进程中农村成人法制教育体系研究
中国市场(2016年33期)2016-10-18 13:59:15
各方热议“法治中国”新起点
环球时报(2014-10-30)2014-10-30 11:2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