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琰星(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广东 广州 510925)
浅析时变系统下行业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机制的有效构建*
袁琰星
(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广东 广州 510925)
当前我国高职院校办学以及人才培养与企业严重脱节,这也是高职院校一直以来最困惑的问题,对于校企合作,政府推行力度不大;对于企业来说,对于校企合作没有太多的动力。要想建设完善的职业教育体系,高职院校就必须深刻认识到促进校企合作的重要性,院校的资源与企业的资源进行有机的整合,与企业建立互利共赢的机制。
行业;高职院校;校企合作
我国高职院校与企业之间的合作在改革开放以后进入到了一个新的阶段,正是因为国家的支持和鼓励,高职院校与企业之间积极地进行合作,两者以互利共赢为目的,高职院校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以培养优秀人才为己任,企业则为高职院校的优秀人才提供实践的平台。但是,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机制的问题也突出了出来,针对校企合作出现的问题制定出相应的对策是我们现在要做的最重要的事情。
(一)在校企合作方面政府推行力度不大
目前,政府行为的有效性也是影响我国行业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的重要因素之一,而我国政府在校企合作方面较差的推行力度使得校企合作出现种种问题。首先,我国政府在校企合作方面没有制定明确的法规来对参与校企合作各个主体的相关行为和职能进行界定与规范,对于这种校企合作的行为,政府大多时候采取置身之外的方式,对于政府应当在校企合作中承担的责任认识不清,也因此导致缺乏正确的行为方式。其次,政府在校企合作中对自身角色的认识不清,往往在校企合作机制中只是宏观上进行管理,对于校企合作中的企业与高职院校缺乏必需的法律和相关政策制度保障,只是单纯地对相关参与方进行宣传,导致校企合作中各方的行为职能没有受到严格的检查与监督。政府的这些行为和职能的缺失使得其在校企合作方面的推行力度不足,进而制约了我国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的快速发展。除此之外,政府部门为高职院校校企合作而建立的专门机构很少,有些只是将校企合作归为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内部细分的一项工作,没有设立专门的职能人员对高职院校校企有效合作进行相关研究、开发、制定以及实施有关行政法规,使得政府在推动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的行政力度不够,从而制约了企业和高职院校的进一步合作。
(二)关于校企合作的体制不够完善
在高职院校校企合作过程中,体制完善度的欠缺是导致校企合作效果的另一个重要影响因素。体制与机制的不健全往往会使得高职院校校企合作过程中的各方需求得不到真正的满足,企业没有根据本组织内的具体情况向高职院校提出人才多样需求,学校也不能根据企业的实际要求而具有针对性的培养专门人才,校企合作成为了一种表面工作,校企合作不仅不能真正发挥其作用,与此同时,还造成了很多人力、物力与财力的浪费。首先,高职院校校企合作不仅缺乏相关政策法规,并且已有的政策法规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下也没有得到及时的更新,相关规定仍偏重于政策性的规定,在高职院校校企合作过程中的实际可操作性较差,特别是缺乏对高职院校知识输出与企业单位技术实践结合的量化指标等,再加上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缺乏有效的运行机制,进一步造成了我国目前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流于表面,导致校企合作不深入、不稳定的现状。其次,在科技快速发展的当代,制定符合科技进步的财政法律法规也是促进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的重要动力之一,然而目前受计划经济影响的财政制度和税收政策却不能很好地在高职院校校企合作过程中发挥其纽带作用,导致参与校企合作的企业各方在利益分享机制上没有保障,因此,相关财政法规的不健全使得在高职院校校企合作中企业的财政实力与高效的人力资源两者得不到很好地进行协调工作,社会资源收到了极大的浪费,校企合作达不到深入发展。再者,由于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在高职院校校企合作过程中各方都会承担一定的财政风险,而目前风险补偿机制的缺失,使得科技投入的风险得不到有效分撒,导致校企合作过程中的种种创新科研项目没有足够的资金保障,最终造成高职合作院校不能为人才的培养持续注入资金,进而使得合作企业接受不到符合本组织发展要求的人才,这种科技投入法律的缺失严重的情况下还可能导致在高职院校校企合作中出现很多矛盾,甚至会打起官司。除此之外,很多单位和部门都针对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制定了很多的很多规定,然而这些规定的效力往往比较底下,并且大多数的规定都是重复的,还做不到针对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导致真正与校企深度合作直接有关的法律法规很少。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机制的不完善,导致企业和高职院校在参与校企合作中遇到重重阻力,极大地影响了校企深度合作的意愿与结果。
(三)高职院校自身能力有待提高
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的另一个重要的影响因素是高职院校自身的能力。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的方式往往是高职院校为与其合作的企业提供一定的人力资源,为企业的发展创造价值,因此,高职院校人才资源的优秀与否和企业的发展状况有很大的联系,所以,企业在与高职院校合作的过程中会对高职院校的人力资源情况进行严格的检查,当高职院校自身人力资源能力不足的情况下,校企合作也会收到影响。目前,我国高职院校的人力资源优势以及专业技术水平都有待提高,其应对行业企业需求的能力也亟待加强。由于长久以来受到传统惯性的影响,我国高职院校往往还是采用以往的传统教学模式,在教学的过程中讲求理论的系统性和完整性,高职院校受教育学生在校期间可以学到很多的理论知识,但是一遇到实践性质的工作,这些高职院校的人力资源便逐渐显现出其弱势。高职院校当前这种缺乏知识时间线和针对性的教学模式,使得其不能应对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下相关行业企业对人力资源的要求。除此之外,高职院校在培养人力资源时由于缺乏对实践性方面的考虑,导致其认为将人力资源送往企业仅仅是为了实习锻炼,高职院校学生在企业实习没有明确的目标,学校也没有合理科学的人才培养目标以及与这种目标相对应的专业设置标准,缺乏从培养目标-专业设置标准-实训基地建设-课程开发-实践教学体系-人才培养与评价等方面进行深层次合作,使得在学校日常的人才教学中缺乏系统性和实用性,不能对高职院校内的学生进行相关人才培养与评价工作,最终造成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与企业人才需求乡脱离,进而影响高职院校的校企合作。
(一)加强政府推行力度适当放权
在当前高职院校数量众多的情况下,政府一味的将行政管理权利握在自己手里,不仅会加大政府部门的工作量,增大政府工作人员的工作压力,使得政府的工作效率降低,还会使得高职院校在新时代下缺乏自主能力,不能根据行业企业的人才需求来与学校具体实际情况相结合,进而不能对高职院校的人才教育制定科学、合理并行之有效的培养方案。因此,在高职院校校企合作中,为提高双方的合作效率,政府应当准确定位,正确认识自身的管理职能,合理规范权力范围。在校企合作过程中加强推行力度,同时,政府还应当将部分权利下放到高职院校与企业,使院校和企业在合作过程中有更大的自主权,从而刺激校企合作的良性增多。只有政府将部分权利归于高职院校,院校在结合自身发展情况之后制定教育目标与教育计划的时候才会更有针对性,更加具有特色,同时也使得高职院校培养的人才更加适应社会上行业企业的人才需求。政府将部分权利下放归于企业,也使得企业在选择人力资源的时候更加自主,不同行业企业可以更大限度地根据自身企业对人才的需求制定不同的人才聘用计划,这将间接的影响高效培养人才的方向与目标,也在一定程度上使得高职院校间的竞争加大,从而提高人力资源的质量,而对于企业而言,其可以在高素质人才的选择上有更大空间,从而提高企业效益。
(二)建设良好的校企合作体制机制
通过对很多国家的经验进行分析,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相关工作要想科学、高效的开展,有关体制机制的创建与完善必不可少。目前在我国,现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和《民办教育法》为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制定了一定的法律法规规定,但是由于缺乏具有针对性的、更加详细的有关规定,导致高职院校和行业企业的两者的合作过程中往往受到诸多因素的困扰,比如风险承担、资金投入不足等。因此,我国首先应当在《教育法》、《职业教育法》和《民办教育法》的基础上,通过对国外相关事例的分析,借鉴成功经验,结合我国高职院校与行业企业的具体实际情况,建立并且完善一系列有利于推动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法规,再配以相应的管理办法,进而对企业的参与行为进行多方面的规范与管理。比如在2011年,宁波市为明确职业院校、企业和政府部门的相关职责,防止学生在企业实习期间发生意外事故,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等等,制定了《宁波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这是我国第一部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地方性法规,促进职业院校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同时也为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两者之间能够得以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除此之外,在高职院校与行业企业合作过程中还应当建立“政府主导、企业参与、多方共建、合作办学”的办学体制,为培养具有高素质的社会企业需求型人才而不断努力,其次,还应当建立“人才共育、过程共享、责任共担”的运行机制,进而促进高职院校和行业企业的长期有效合作。
(三)对高职院校的自身能力进行改善
高职院校自身能力的提高将会极大地促进其与行业企业之间的合作。人力资源是高职院校与行业企业合作的重要桥梁,高职院校培养的人力资源的优良性直接决定了院校与行业企业的合作是否能够持续进行,因此,改善高职院校的自身能力,提高人力资源的整体素质,是高职院校与校企长期合作的有效保障。首先,高职院校应当认识到校企合作与工学结合是其教育的主要思想,更新教学理念,在今后的教学工作中以全新的思想投入到高职院校的教学工作中。其次,高职院校应当制定正确教学目标,制定科学的教学方案,在提高学生理论知识的同时,更要注重实践能力的培养,促进职业学生全方面的发展。改善高职院校自身能力,为高职院校与行业企业的合作提供持续、高质的人才资源,促进其合作的健康长久发展。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当前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由于多种因素的制约导致其在合作的过程中存在很多问题,准确认识这些问题,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相关解决对策,对于今后高职院校与行业企业的长久、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文章就高职院校校企合作中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对策,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高职院校与企业还应当因具体情况不断做出创新与改革,才能使高职院校的合作实现可持续发展。
Currently the talents training of our vocational colleges and enterprises are seriously out of touch,which is the most perplexing problems that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s havemet.For the school-enterprise coopera原tion,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government is not great,and the enterprises have no much power.To perfect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system of vocational education,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s must be profoundly aware of the im原portance of promoting school enterprise cooperation,integrating resources of colleges and enterprise resources or原ganically,and establishing mutually beneficial and win-win mechanism with enterprises.
industry;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s;school-enterprise cooperation
G648
A
2096-000X(2016)17-0244-02
2015年广东省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研究会课题 “基于行业协同发展的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机制研究与实践”(编号:GDGZ15Y015)
袁琰星(1983,10-),男,汉族,广东龙川人,讲师,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教学新媒体、电子商务。
[1]叶鉴铭,梁宁森,周小海.破解高职校企合作“五大瓶颈”的路径与策略——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共同体”建设的实践[J].中国高教研究,2011(12):72-74.
[2]王清强.高职院校校企深度合作长效机制的构建与实践——基于企业主动性的视角[J].职教论坛,201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