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红艳 罗锐
经济新常态下传统中小企业创新动力不足成因及破解策略
王红艳罗锐
摘 要:经济新常态背景下,创新对于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具有战略意义。然而,生存压力较大、创新的法治环境不佳、创新资源不足等原因导致传统中小企业创新动力不足。破解该困境需要建立全面、统一、便捷的企业信息查询平台,避免进一步的产能过剩和恶性竞争,为企业的融资创造条件;需要优化知识产权保护环境,鼓励企业积极创新;需要政府搭建面向中小企业的科技服务平台,加强产学研合作,解决传统中小企业创新资源不足的问题。
关键词:经济新常态;传统中小企业;创新;困境;突破
近年来,中国宽松的创业环境促使大批中小企业如雨后春笋出现在市场经济的原野上。其中电子商务类企业、物联网类企业、邮电物流类企业发展迅猛,而一些企业由于自身资金实力、技术水平、人才资源、对未来形势的判断等因素,选择进入了制造加工等传统行业,本文称其为传统中小企业。在我国经济保持高速增长的时期,传统中小企业淘到了第一桶金。但在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转变为中高速增长,由低效率、高成本增长向高效率、低成本增长模式转变,增长的驱动因素由要素和投资向科技创新转变的经济新常态背景下,传统中小企业的生存和发展面临严峻考验,已有一些企业经营难以为继而倒闭。但是一些企业却抓住了互联网经济的机遇,通过产品、技术、商业模式等创新站稳了脚跟并得以快速发展。可见,在我国经济形势复杂多变的新形势下,传统中小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必须走创新之路。
经济新常态背景下,原本粗放式的低端的生产必将被市场所淘汰,创新无疑成为传统中小企业适应国际国内形势的生存之道。然而,其创新发展的现实状况却并不理想,主要表现为企业有创新需求,但创新动力却不足。这一背反现象的成因大致如下:
1.传统中小企业的生存压力导致创新动力不足
在国际经济回暖有限,国内经济发展速度放缓,电子商务盛行,利润空间越发透明化的大环境下,许多传统中小企业的利润空间变薄,正面临着空前的经营压力。一是原本以出口为主的传统制造加工型中小企业出口不畅导致的生存压力凸显。二是某些产业不景气,原材料和人力成本居高不下、缺乏流动资金等,使传统中小企业只能靠微利甚至保本的方式维持经营。三是房地产行业库存量大,相关附属产品滞销。如,在房地产行业得以迅猛发展的几年前,房地产相关附属产业视其为企业大力发展的良机,于是纷纷购买设备扩大生产。然而,由于中小城市房地产市场并未如预期景气,产品趋同化导致的产能过剩使一些企业被迫以赊账或以房抵账的方式供货,这直接导致该类企业资金周转不灵。然而这些传统中小企业转型困难,若不继续生产,先前购买的生产设备等成本无法收回。在出口不畅,内需不足,产品趋同的情况下,创新发展本该成为传统中小企业最急迫的问题,然而许多传统中小企业为了生存却不敢轻易冒险尝试创新。设法把有限的资金投入到周期短、回笼快的项目可谓是经济新常态下传统中小企业保生存的“理性选择”。
2.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不佳导致创新动力不足
改革开放之初,由于我国立法领域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法规空白,一些传统中小企业靠的是模仿或抄袭他人的产品和经营方式起家并得到发展。进入20世纪90年代,尽管知识产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得以颁布,但是由于我国执法领域执法不严,一些传统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意识不强、自我保护能力不足,以及走司法程序维权成本较高,知识产权案件的诉讼效率低下等原因,使一些企业不愿意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进行自主创新。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未建立起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针对中小企业自身保护能力的不足没有建成足够的引导机制,维权依据的法律、法规过于笼统,没有细则,使侵权的认定存在一定难度。比如我国服装行业多数为中小企业,申请的专利90%以上为外观设计,服装设计被侵权司空见惯,一些服装设计师的版权和款式常常刚出来没几天就被抄袭,服装企业对此已“见怪不怪”,显得十分无奈。[1]与自主创新相比,模仿的成本更低、效益更好、风险更小,追究责任较难。在知识产权保护法治环境不健全的情况下,尤其是一些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更愿意模仿而非自主研发。近年来我国立法层面虽然加强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在扶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方面制订了许多法律法规,然而这些法律法规的法律层级低,甚至规定模糊。研发成本高而违法成本低与经济新常态下我国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相违背,自己研发却被他人搭便车成为中小企业创新投入的顾忌,因此传统中小企业创新依赖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亟待优化。
3.资金、技术、人才等资源的缺乏导致创新发展的动力不足
经济新常态下,传统中小企业能够清醒地认识到创新的重要性,然而却遭遇资金、技术、人才等创新资源的瓶颈。国际上一般认为:技术开发资金占销售额1%的企业难以生存,占2%的可以维持,占5%的才有竞争力。据统计,我国中小企业平均研发投入占产品销售额不足1%。[2]首先,创新发展的融资渠道较少,中小企业从银行融资门槛难迈,从民间融资成本较高。成思危先生曾指出中小企业贷款难的原因:“其一,中小企业多半是民营企业,因为是责任制,银行工作人员会有某些方面的担心;其二,中小企业抗风险能力差;其三,中小企业的管理还存在一些不规范的地方,如有的企业有三本账;最后是贷款给中小企业的交易成本高,如贷款给大企业1亿元,签一次合同就完成,如果贷款给小企业,可能就需要分好几次。”因此,成思危先生认为,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是由两方面的因素造成的:“一方面是有些银行惜贷,不愿意贷款给中小企业,另一方面是有些中小企业在诚信方面确实存在问题。”[3]而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若符合相关条件民间借贷年利率最高可以达到36%,对一般传统中小企业而言,利息负担较重。此外,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法律主体地位不明确,由谁监管的资格不明确,如2010年国务院七部委联合颁布《融资性担保公司暂行办法》规定,然而这七个部委到底如何分工负责管理却没有明确说明(可能都来管,也有可能谁都不管)。因此,金融机构、融资性担保公司等企业创新投入必然面临着可能出现的研发失败、研发成本收回期长等问题,因此,在企业研发资金紧张的情况下,投入到研发领域的资金总量有限,创新的经验积累也较少。也就意味着,这些中小企业自我研发的技术能力不足。企业技术能力不足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传统中小企业的性质、规模、福利待遇等条件往往无法与国有、外资以及其他大型的企业相比,决定了中小企业创新型人才的储备不足,人才流失非常严重。而传统中小企业借助其他力量的科技创新活动也不理想,绝大多数中小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等开展合作的沟通渠道不畅,缺少有效的平台支持联合创新。
经济新常态背景下,创新是企业求生存谋发展的必然选择。然而,传统中小企业的创新之路并不顺畅,有必要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破解传统中小企业的创新困境。
1.建立全面、统一、便捷的企业信息查询平台
企业的成立、经营、解散都需要办理相关手续,而工商、税务、海关、质检、银行等部门的数据库中将保留这些企业的相关信息。当前我国企业信息搜集、整理、存储工作存在着多头建设和重复建设等问题,如企业基本信息重复采集,浪费社会资源,同时各自为政的信息查询平台又造成了市场主体信息查询不便利,增加社会公众认知难度。因此,大数据时代,与企业相关的管理部门、金融机构、相关组织之间应资源共享,建立统一、全面、便捷、完善的企业信息查询平台,方便社会公众在企业信息平台中检索、查询企业非商业秘密的信息。该信息平台能够为创业者选择投资经营方向起参考作用,降低了创业者前期调研的成本,避免盲目投资、项目趋同的风险,也有助于投资者分析上下游企业的生产和经营状况,从而做出较为理性的投资,避免企业间的恶性竞争导致的资源浪费和生存危机。同时,企业信息平台应与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相整合,方便企业在融资的过程中金融机构全面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债权债务、商业信用甚至诉讼等情况,降低金融机构调查企业还款能力的成本,增加融资机会。在这样的信息查询平台的基础上,开拓传统中小企业创新的融资与监管渠道,明确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法律主体地位及对其监管的直接责任主体,简化融资流程,提高创新资金使用效率。那么这一平台由谁来搭建、整合和管理呢?笔者认为可以立法授权国务院直属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
2.优化企业创新发展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违法成本低,对已有创新成果的保护能力不足以及对已申请法律保护的创新成果被侵权后的救济能力不足挫伤了中小企业创新的积极性。[4]立法环节,应借鉴美国、日本、韩国等国家,制定专门的《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促进法》,对于自主创新的中小企业给予税收、金融等方面的支持,引导中小企业进行自主创新的积极性。执法环节,省、市级知识产权局对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受侵犯的投诉要及时调查处理,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中小企业在注册成立之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需要以书面形式告知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有关事项。各地中小企业管理局应定期对中小企业进行知识产权保护方法和手段方面的培训,提高中小企业法律意识,鼓励中小企业对各种形式的自主创新成果积极申报知识产权保护,并为企业的创新发展提供咨询及管理方面的服务。司法环节,当前我国知识产权诉讼制度存在着许多待完善之处,企业创新积极性与知识产权能否得到司法的有效保护密切相关,这已成为中小企业畏诉的重要原因之一。改革我国现行知识产权诉讼制度,解决办案质量不高、程序延迟等问题,在法院系统内部培养技术法官,解决一般的技术认定问题,这样的法官可以在法院系统内部综合调配,提高知识产权案件审理的效率和质量,加快案件的审理及判决。各地中小企业管理局设法律顾问办公室,储备充足的技术、法律人才,对没有维权能力的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诉讼给予司法援助,降低企业的维权成本。
3.以科技创新券政策引导传统中小企业转型升级
我国传统中小企业靠过去低成本、低附加值、模仿他人难以生存,亟需寻找出路。但由于传统中小企业自身的局限,转型升级比较困难。当前上至国家层面,下至地方各级政府,都在积极引导传统中小企业逐渐转型升级,核心即通过法律、政策、行政等手段鼓励创新。近年来针对中小企业创新资金不足、优势资源匮乏、技术落后等先天不足,各地政府纷纷以科技创新券为载体搭建面向中小企业的科技服务平台。“科技创新券”是政府免费向中小微企业或创业团队发放,专门用于购买科研机构创新服务或购置研发设备的权益凭证,为企业的创新发展提供资金支持,推动企业借助高校、科研院所的优势资源进行技术创新。1997年科技创新券以研发券的形式出现于荷兰,它是针对中小企业经济实力不足、创新资源缺乏、高校和科研机构没有为中小企业服务的动力机制而设计发行的一种“创新货币”,目的是为了鼓励中小企业和研发机构之间进行知识的交流与合作。近20年来欧洲、美洲、大洋洲、亚洲等已有数十个国家和地区加以效仿,科技创新券制度已对这些国家和地区中小企业的创新和发展产生显著的效果。国内最早试点科技创新券制度的是江苏省的宿迁市,自2012年9月份实行该政策以来,宿迁科技创新券制度在创新主体地位强化、财政资金分配公平、企业创新意识培育和能力提升上,已经初见成效。科技创新券的实施,发挥了政府投入对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带动作用,推动了科研机构积极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实现了政府科技投入效益的最大化。[5]目前科技创新券政策作为政府解决中小型企业科技创新动力不足的新路径已在国内多个省市加以推广并且效果显著,对传统中小企业的创新引导是实实在在的。
经济新常态背景下生存与创新对于传统中小企业而言,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我国的中小企业与大企业相比,在产品规模、生产速度、银行融资、仪器设备、吸纳人才、研发能力等方面具有劣势,因此在2015年国内外经济发展不容乐观的背景下,我国的中小企业尤其是大量传统中小企业的生产经营遭受严峻挑战。是否走创新发展之路,关系到我国传统中小企业的生死存亡,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就业,关系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一战略目标的实现。建立全面、统一、便捷的企业信息查询平台,优化企业创新发展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以科技创新券政策引导传统中小企业转型升级等措施,切实有效地促进传统中小企业创新的积极性与能力,是经济新常态下我国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拉动经济增长战略举措的重要环节,是新形势下我国产业迈向中高端水平的必由之路。
参考文献
[1]http://wenku.baidu.com/view/b3afd55c804d2 b160b4ec08e.html.
[2]曾永飞.我国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研发投入不足的原因分析及对策[J].科技创业月刊,2009(02):18.
[3]王天达.浅析中小企业创新[J].河北煤炭,2008 (4):63.
[4]http://money.163.com/14/0723/03/A1QC3134 00253B0H.html“中小企业为什么贷款难”——网易财经.
[5]刘艳.提升我国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法律路径研究[J].成都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02):78.
(作者单位:淮阴工学院、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DOI:10.16653/j.cnki.32-1034/f.2016.09.020
[基金项目: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基于创新券的产学研合作保障及风险防范机制研究”(项目编号:2015SJB709);淮安市科技支撑计划(软科学)项目“基于创新券的淮安校企合作保障及风险防范机制研究”(项目编号:HARZ2014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