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殿下”是古代的称谓词,本文通过征引史料对该词的含义、称谓对象的演变及出现的时间进行考证。虽然该称谓广泛应用于对皇子、太子、诸侯、皇后、皇太后、皇帝等的尊称,但是在具体的朝代,其使用也有一定的范围界定。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唐以后“殿下”不再称谓诸皇子,而仅作为太子的尊称。用于称谓皇太后始见于三国魏时期,唐代以条文记载的形式明确规定了其对皇太后、皇后的尊称,同时,更不应忽视皇帝也作为“殿下”称谓所指对象的一种而存在。
关键词:殿下 称谓 流变
当下,无论是在历史题材的影视剧或是文学作品中,“殿下”这一称谓都广泛而频繁地出现,甚至贯穿中国古代封建王朝始末,这也使得大众对该称谓词使用范围的界定模糊不清,长此以往会造成对该称谓词意义的误读。其实,在不同的朝代,“殿下”所称谓的对象亦有区别,不可概而论之。本文将从古文献中寻找线索,对“殿下”一词进行考释,尽可能明晰词义的渊源与流变,希望引起大众的重视,同时,对当今快餐文化趋势下盲目跟风的现象也要予以关注并引起警惕与重视。
另外,“殿下”与“足下”“阁下”“陛下”等词语为大众所熟悉,都属“敬辞”或“尊称”,表示尊敬、客气的态度,意义虽有区别,但是演变方式不尽相同。王春华在《我辩“陛下”“殿下”“阁下”“足下”》一文中只是对四种“称谓”的含义加以辨析,但是并未对它们的流变予以考释,这也是笔者选择考释“殿下”称谓的原因之二。
一、“殿下”来源及本意
“殿”,即“宫殿”,古代天子宫中可称“宫”或“殿”,然而,丞相府中只能称“殿”,不能称“宫”。“殿下”本为宫殿的陛阶之下,后来用于对皇族成员的尊称,次于代表君主的陛下。《汉书》中有曰:“陛者,升堂之陛。王者必有执兵陈于阶陛之侧,群臣与至尊言,不敢指斥,故呼在陛下者而告之,曰卑以达尊之意也。若今称殿下、阁下、侍者、执事,皆此类也。”顾炎武在《日知录》卷二十五中亦语:“蔡邕独断,陛,阶也,所由升堂也。天子必有近臣,执兵陈于陛侧,以戒不虞。谓之陛下者,群臣与天子言,不敢指斥天子,故呼在陛下者而告之,因卑达尊之义也。记曰,君子于其所尊,弗敢质,敬之至也。上书亦如之。及群臣士庶相与言曰,殿下合下执事之属,皆此类也。”可见,“殿下”之意近于“陛下”。可以这样理解,陛即台阶,特指宫殿的台阶,陛下,即台阶之下。通常,古代皇帝坐在宫殿之上,台阶以下的两边都有武士手执兵器护卫,那么,武士即所谓“陛下之人”。大臣禀奏事情或同皇帝对话,不敢直呼皇帝之名,而是由“陛下之人”负责传达,后来陛下就成为对皇帝的尊称。同理,殿,即最高的房屋,殿下,即宫殿之下,原来也是对天子的敬称,随着历史的发展逐渐演变为对皇子、诸侯、亲王、皇后、皇太后等的尊称。
如前文所述,“殿下”最直观之意莫于“殿阶之下”,此即“殿下”之本意,在众多古文献中都可以找到依据。如《史记》中记载“周驰为阁道,自殿下直抵南山”,又“召入,至于殿下”等;《新元史》中记载“又设三献官位于殿下横街之南,稍西,东向”,又“二十九年正月,上都有狐数头入行殿,直至御殿下”等;《东观汉记》中“德阳殿,周旋容万人,陛高二丈,皆文石作坛,激沼水于殿下”,“今者反于殿中交通轻薄,虎贲兰内所使,至命欲相杀于殿下,不避门内,畏懦恣纵……”《后汉书》载“拜皇太子之仪:百官会,位定,谒者引皇太子当御坐殿下”;《清史稿》也记载有“宣表官奉表出,至殿下正中北向跪,大学士二人展表……”此类例子实在太多,不胜枚举,皆译作“殿阶之下”。
二、以卑达尊之称谓
儒家学说在中国处于正统地位,董仲舒提倡的“三纲五常”自汉武帝开始被历代统治者所推崇,“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始终约束着上自天子、下至黎民百姓,“礼”成为古代社会最严格的规范。因而,中国古代封建王朝等级制度极其森严,并且根深蒂固,不同官阶之间的区别明显,甚至服饰、所用器具都有专门限定。下级对上级亦不能直呼其名,而须用敬称,“陛下”“殿下”“阁下”“足下”即为此类词。不同的朝代“殿下”所称谓之对象亦有区别。
(一)对太子、皇子、诸侯、亲王的称谓
“殿下”称谓最早见于《春秋列国志传》,如第三回:“君父之命不可违,殿下(殷郊太子)暂出潼关,不日父王回意,吾当保奏还朝。”第二十三回:“寡君以太子保全齐国,无所申敬,故以幼女侍巾于殿下。”第二十四回:“周王亲爱殿下(齐桓公之弟),临崩曾托肩传位之事,今观汝兄王行移,无复有传汝之意,此肩不能赞助,所以负罪于先王也。”第三十六回:“今主公惑谗嬖爱,故逐殿下(太子申生),将易奚齐。”由大量文献观知,早在商周时期就已出现“殿下”,同是对皇族成员的尊称。因此,宋高承在《事物纪原·公式姓讳·殿下》中所言“汉以来,皇太子、诸王称殿下,汉之前未闻”的说法是有误的。
秦汉以后此类称谓名称普遍流传了下来,非皇族血统的诸侯王也可以此称呼。如《汉书·五行中之下》载“集昌邑王殿下,王使人射杀之”。再如《三国志·魏书》载“今殿下(魏王曹操)即戎三十余年,功德著于黎庶,为天下所依归,应天顺民,复何疑哉!”
唐人段城式在《酉阳杂俎》卷一总结道:“秦汉以来,于天子言陛下,于皇太子言殿下,将军言麾下,使节言节下、毅下,二千石长史言阁下,父母言膝下,同类相言足下。”然而,据笔者考证,“皇太子言殿下”的确切时期是在唐代以后。《大唐新语》卷一记载“克期以今日诛凶竖,复李氏社稷。伏愿殿下(李隆基)暂至玄武门,以副众望”,《旧唐书》卷七五言“殿下(李承乾)地居储两,当须广树嘉猷,既有好畋之淫,何以主斯匕畅?”《宋史》卷一载“景福维新,伏惟皇太子殿下,与时同休”。《明史》卷五十三载“敬惟皇太子殿下,茂膺景福”,此种例子不胜枚举。
清代出版的《称谓录·天子》标注:“唐代以后,惟太子、皇太后、皇后称殿下”,然而,据笔者考证,此说法也存在错误。《隋书》卷二六记载“诸王言曰令,境内称之曰殿下。公侯封郡县者,言曰教,境内称之曰第下”,明朝的史料也依然可以看到宗室亲王被称为殿下的记录,例如靖难之变中建文帝的使者薛见朱棣说“朝廷言殿下旦释甲,暮即旋师”。
值得一提的是,太平天国时对诸王及王子也用此尊称。《太平天国战记·李秀成自述》:“我自在天王殿下与主面辨一切国事之后,天王深为疑忌”,《太平礼制》:“第三子,臣下呼称王三殿下千岁”。
(二)对皇太后、皇后的称谓
笔者在史籍检索中发现,最早将“皇太后”称为“殿下”见于三国魏时期。《三国志·魏志·高贵乡公髦传》:“辛卯,群公奏太后曰:‘殿下圣德光隆,宁济六合。”
唐以后对皇太后、皇后亦称“殿下”。《旧五代史》卷四十一记载“丁丑,帝临轩,命使册淑妃曹氏为皇后。礼院上言,百官上疏于皇后曰‘皇后殿下,及六宫及率土妇人庆贺祗呼‘殿下,不言‘皇后。中书覆奏,若祗呼‘殿下,恐与皇太子无所分别,凡上中宫表章呼‘皇后殿下,若不形文字,寻常祗呼‘皇后”。《开元礼》卷三《序例下·杂制》:“……百官上疏于太皇太后、皇太后、皇后称‘殿下,自称皆曰‘臣。百官及东宫官对皇太子皆曰‘殿下,百官自称名,宫官自称‘臣”。(宋)叶梦得所著《石林燕语》卷二:“唐初制《令》:惟皇太后、皇后,百官上疏称‘殿下。至今循用之,盖自唐始也。”宋元明清的史料文献中已有大量“太后殿下”“皇后殿下”的称谓出现,此处不再赘举。
(三)对皇帝的称谓
众所周知,“陛下”是皇帝专属的称谓词,然而笔者在史籍检索的过程中也发现了“殿下”的这一用法,主要集中于魏晋南北朝时期。《称谓录·天子》记载“魏晋六朝称殿下”,有大量的史料可以与之印证。如《三国志·魏书》记载“殿下(魏文帝曹丕)即位初年,贞祥众瑞,日月而至,有命自天,昭然著见”。再如“太祖问,对曰:“以庶代宗,先世之戒也。愿殿下深重察之!”《晋书》卷二三记载“迈是好山水人,本无道术,斯事岂所能判!但殿下(孝武帝)德厚庆深……”《宋书》卷六三载“此卤簿甚盛,必是殿下(宋武帝)出行”。在唐代文献中,也可见到,《旧唐书》卷一记载“伏愿殿下(唐肃宗)顺其乐推,以安社稷,王者之大孝也”,可见,称皇帝为“殿下”虽然并不普遍,但是确实是其所指称谓对象中不容忽视的一环。
三、结语
综上所述,“殿下”这一称谓早在商周之时便已出现,随着时代的发展,其所指对象亦有区别。应当注意,唐以后不再称谓诸皇子,而仅作为太子的尊称,在当今的影视剧和文学作品中应予以及时修正。用于称谓皇太后始见于三国魏时期,唐代条文中明确规定了对皇太后、皇后的该称谓,更不应忽视皇帝也是“殿下”称谓对象的一种。另外,古代典籍数量种类庞杂,不应忽视其中的错误,在运用前应予以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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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常璐,宁波大学人文与传媒学院助教,研究方向:专门史。
编 辑:康慧 E-mail:kanghuixx@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