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才媛咏孝、贞、烈女诗论稿

2016-03-18 23:04骆新泉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学报 2016年3期

骆新泉

(徐州工程学院 人文学院,江苏 徐州 221008)

清代才媛咏孝、贞、烈女诗论稿

骆新泉

(徐州工程学院 人文学院,江苏 徐州 221008)

清代从上至下孝、贞、烈气息弥漫,史书、方志、小说等也多有相关史实记载及文学描述。如此强烈的孝、贞、烈情结,必然在文学作品中得到反映,仅《江南女性别集》丛书中就收录清代才媛咏孝、贞、烈女诗 40首,这无疑是她们孝、贞、烈情结的无意识发泄。清代才媛们认为,只要女儿对父母尽孝心,必名垂后天,死而弥寿;只要女儿保持贞节,则绰楔荣恩眷,贞操播天壤;至于女儿殉身或殉未婚夫,虽然苦节未可强,但只要勇于践行,便贤名万古留。我们应该批判继承传统孝道,适当提倡贞节,坚决摒弃殉身。

江南女性别集;清代;才媛;孝贞烈女诗

清代是一个大力倡导孝道与贞烈的朝代,从命妇才媛到村妇民女,孝、贞、烈气息弥漫整个社会,进而形成一种异乎寻常的孝、贞、烈情结。目不识丁的女性无法以诗文传达这种情思,而清代才媛们则将这种生活中的普遍存在写入自己的诗歌中。仅《江南女性别集》丛书就收录清代才媛咏孝、贞、烈女诗 40首(篇),其中孝女诗11首,贞女诗 17首,烈女诗 9首,另有孝女传、贞女传、烈女传各 1篇。

一、孝女:织尽寒机寡女丝

孝女,泛指有孝行的女子,有两种含义,一指有孝行而未出嫁的女子;二指为孝顺父母而终身不嫁的女子。二义均区别于孝妇(尽孝道的媳妇)。

中国女孝由来已久,西周时期已大兴。唐代女孝是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出现了众多女教训诫作品,其中《女孝经》和《女论语》是唐代女教文献中保存较为完整的两部作品。《女孝经》继承了先唐女教传统所强调的男尊女卑、三从四德、夫为妻纲等训诫内容,并以封建宗法伦理社会中最受重视的“孝”为出发点,在训诫内容上,将“孝”置于女子最高品行和妇德的本质所在。

清代才媛中有不少以孝名世者,如江苏武进(今常州)才媛钱孟钿,性至孝,父病,尝私剪臂肉以疗。阳湖(今江苏常州市)左锡嘉“性情笃于孝友,处骨肉之间,无微不至。 ”[1]1256钱塘(今杭州市)才媛锁瑞芝,幼有至性,年十二侍父疾,昼夜诵经以祈神佑。后父卒,母以过哀致疾剧,锁氏焚香吁天,愿以身代,且刲股和药以进,母疾遂疗,时年十五。及于归,以孝其亲者孝于舅姑,其孝行挚诚,至死不懈。山阴(今浙江绍兴)才媛金至元,性极孝,事父母及舅姑,皆得其欢。钱塘才媛汪端嫁陈裴之,虑及陈家香火不旺(陈裴之系独子,汪端嫁后若干年亦生育不多),遂主动为夫纳秣陵王姬紫湘为妾。毕竟,生活在男人话语权下,耳濡目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祖训深入人心,故汪端对“孝”字可谓是特别看重,公公陈文述是清代著名诗人,他在《孝慧汪宜人传》中叙述自己患病危甚时,汪端立愿持斋三年,并与丈夫异室处,称汪端是“天性至孝,事余尤诚。 ”[1]307江苏吴县(今苏州市)吴茝,事舅姑如父母,上下交称。

封建社会,女子扬名多以节,以孝闻者百者一。这样看来,被才媛们付诸诗、传的清代孝女仅是百中一、千中一而已。清代才媛创作孝女诗、传,出发点不同于史家。“史家关心的不是妇女本身的生命历程,而是如何藉由妇女的忠孝事迹,来激励人们(尤其是男性)向善,‘移孝作忠’、‘以孝劝忠’,劝化风俗。 ”[2]才媛关心的则是孝女们的事迹是否感人。

清代才媛咏有孝行而未出嫁之孝女诗仅见3首,作者分别是浙江桐乡严永华、钱塘汪端、江苏常熟陶安生。严永华字少蓝,云南顺宁府知府严廷珏女,安徽巡抚吴兴沈秉成继室。严氏自身也是孝女,在其仲兄叔和率部守石阡时,奉母以从,会有叛夷之变,叔和力战赴死,严氏踊身急难,冒白刃负母逾墙而出。一介弱女子而有此举,若有神助,实凭孝格。严氏《七妹孝女坊落成感赋》是一首七言长律。严氏胞兄严辰力在光绪十七年九月为严氏《纫兰室诗钞》所作序中言:其父“宦滇二十余年,吾兄弟三人……而姊妹三人中,妹性最敏,领会独多。 ”赋诗中有“回忆儿时同授经”句。据此判断,“七妹”当是娘家叔伯妹,且是一位割臂救母的孝女。母亲的病让七妹忧思如焚,不敢须臾离开母亲几席,背着家人跪念佛经,遍搜丹经药谱为母医治,却是不见起色,最后“操刀剜臂血淋漓,红冰横溅青蛾黛”,“活火煎汤和药调,母寿愿除儿算贷”。我们知道,割臂疗疾毫无科学道理,但清代孝女往往用这类自残的方式救治父母的生命。七妹此举因巧合而奏效,母亲沉疴得以解除,遗憾的是孝女却亡故。诗中并未说明七妹亡故之因,估计是割臂不慎感染而致死,但作者为了褒扬孝女之孝行,故意隐去这个事实。清代孝女割臂救父或救母,往往是瞒着家人进行的,据说这样才有效。七妹亦如此,所以当七妹亡故后家人“嗟叹不已失声哭”,但“惟有阿姊知其情”。这里的阿姊,作者自注为“秋姊”,当亦是叔伯之姊。七妹的行为使得全家女性靡不钦佩,并认为她的死亡是“无遗憾”的,在孝行式微的乡邑,此举是卓然超凡的。七妹的孝行最终得到朝廷彰表,为其建立孝女坊。在坊成之际,作者不由回忆儿时与七妹同授《女戒》时的情景,最后以“精灵炳千古”、“椒浆奠罢空呜咽”的感叹收束。

汪端《程孝女诗》所咏对象是江苏吴县人,天赋卓绝品性,因父母无子而奉亲不字。父病危,吁天愿以身代。然父卒不起,程氏哀毁成疾,逾二旬而殁。诗中将程氏喻为“五女墩边云,七女池中水”,并自注:“五女墩,见《许州志》。 七女池,见《水经注》。皆孝女也。”可见作者熟知古书中的孝女事迹,还把程氏的孝行称为“奇孝”,是“千秋彤管”不该遗漏的。江苏常熟才媛陶安生《孝烈女歌(有引)》洋洋洒洒近 600言的引将小姑子章氏的孝烈事迹给予详细的绍介。章氏性淑且贞,幼读书便知大义,“遇忠孝节烈事,辙慨慕不忘”,平日早晚向父母问安从无懈怠。因该诗主体在彰显章氏之“烈”,故在“孝”上用笔不多,但“平日定省高堂外,端坐不妄发一言”也足见其孝亲之一斑。

清代才媛咏终身不嫁之孝女诗 7首,数量是前者的 2.5倍,盖因孝敬父母而终身不嫁虽然远比有孝行而暂未出嫁(今后仍可能出嫁)的人数要少,但精神更感人。

江苏阳湖(今常州市)才媛张纨英《餐枫馆文集》卷一有史孝女传、潘贞女传、金氏三烈妇传、吴氏二节妇传、张节母传各 1篇,卷二有烈妇传4篇、烈女传 1篇。从数量与题目看,张氏对孝、贞、节、烈女事极崇仰。《史孝女传》之史孝女名真仙,字瑞珠,阳湖人。孝女恭谨勤俭,深得父母欢心,然家贫,长兄长年客游他乡,弟妹幼小。孝女自动承担事父母、抚弟妹的重任,家事皆倚之。但不幸的是,父母皆罹疾,孝女祷神祇愿以身代,“刲臂肉以进”,但最终还是没能挽救母亲的生命。母亡而不瞑目,孝女祷曰:“母所不能忘者,弟妹耳,女誓不适人,以终抚弟妹。 ”母目乃瞑。孝女含辛茹苦,抚弟妹七人,皆成人,且为诸弟娶妇,“抚其子女。婚之,嫁之,凡处艰难劳苦之境,数十年无厌倦。”在作者写此传时,史孝女年已六十余岁,辛苦如昔。张氏之所以对史孝女事了如指掌,乃因与之同乡,习闻孝女贤孝事,且史氏兄纪堂、弟良艮、泳伯、申又与己弟仲远友善。仲远官于武昌,良艮将姐姐的孝行写出来请仲远作传,作者于是就在仲远弟所传之后又主动撰写此传以附。作者摆出封建社会“为人子者,或宦游数千里外,或奔走于四方,于是事亲教子之事,惟妇人是赖”的现实,并提出“家有贤妇,家之祯也”的观点。同时认为史孝女没有把孝敬父母的责任诿于兄嫂,而是“引为己任,坚贞不字”,其事着实感人;而世之为人妇者,往往以小姑为嫌,遣嫁之唯恐不速,然孝女嫂乃举室听命,至老无间言,故“其嫂之贤亦有足多者。”这里作者连带着将史孝女嫂也大加赞扬一番。

深得袁枚赏识并被引为“闺中三大知己”之一的江苏常熟才媛席佩兰,创作了 5首咏孝女诗。《题张孝女焚香吁天像》中以“曹娥沉渊,水不能溺”的事典喻指张孝女的孝行。曹娥是东汉会稽郡上虞县人,相传其父于端午节迎神而溺死江中,尸骸流失。曹娥时年十四,沿江哭号十七昼夜,投江而死。但古人为宣扬女子孝道,故意将其神化,传其投江 5日后抱父尸出[3]。 《书唐孝女传后》七绝 4首序中交代唐氏家无锡惠山下,为奉养父母矢志不嫁,以卖画所得之资供养双亲,于是邑人士请旌其闾,复为作传,征诗以美之。唐孝女凭借一技之长,用“白华朱萼”之画,“换取鲈鱼手作羹”(其一)。 对唐氏的孝行,作者倍加推崇,既崇其才,又崇其孝,于是寄去生绡求其画,但只希望她画一幅“贞松孝乌”(其四)图,既是对唐孝女孝亲行为的鼓励,也是对自己的激励。

钱塘才媛徐德音生于官宦之家,适江都(今属江苏扬州市)籍进士许迎年。徐氏《题顾贞女即是庵(并序)》诗序很长,因贞女之父顾东山与作者子许配璜系忘年交,顾东山口述女儿事甚详,并请诗人作记,遂有此诗并序。贞女自小容止妍雅,性复贞慧,略涉史书,尝服僧衣,作六时梵诵。吴中世家大族闻其贞静贤良,皆欲行聘。贞女恚甚,掩泣久之,告于母曰:女儿欲以不字之贞长侍膝下,嫁于他族,誓不敢从。父母知其志不可夺,为筑即是庵处之,因自号即是庵主。在作者写此诗时,贞女年且三十,仍日诵法华经,祷于佛前,愿转轮作男子身。诗中作者在称赏贞女“十年贞不字”之后,发自内心地羡慕其“萱草傍兰芽”的尽孝之举,这当与作者身为人母的切身体验所致。汪端还有一首《吉孝女诗》。吉氏名午葵,长白吉明府女,才行卓越,奉亲不嫁,年二十九卒。汪端对程孝女的行为既向往思慕之,又不免为其缺少夫妻生活而表示遗憾,所谓“鼓残清瑟离鸾引,织尽寒机寡女丝”。这与其他才媛的一味褒扬相比,倒是多了几分人情味。

在以孝为首的社会背景下,孝女是受到全社会称赞的。清代才媛们认为,“亲命在儿不在天”,可见女子之孝对父母生存意义的重要。席佩兰称张孝女的死是“死而弥寿”(《题张孝女焚香吁天像》),季兰韵称陶氏“孝女名垂后天老”(《陶孝女吟》), 都是才媛们宣扬中华民族传统孝道的潜意识表现。在作者心目中,只要对父母尽孝心,即便肉体灭亡了,但其精神不灭,必将名垂千古,甚至比“天”还要长久。

“孝”是中华传统美德之一,在漫长的封建社会发展历程中,对保持家庭和睦、团结及维护社会稳定与国家统一,发挥了重要作用,对中华民族性格和优秀人格(诸如守礼温顺、仁爱敦厚等)也产生了积极而深远的影响。“孝”文化能够增强人们对父母、亲人、家庭及社会的责任感,对当代社会的道德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有重要的借鉴作用。古代孝女的精神是值得当代人学习的。是否可以这样下结论:自新中国成立至今,主流教育缺失了“孝”育的内容,才导致今天社会生活中子女不尽赡养义务的大量存在。目前,中国已步入老龄化社会,老年人的赡养和精神慰藉问题日渐重要,社会现实要求我们重新考察孝道传统。我们应当批判继承传统孝道,“不断调整以适应变化的社会。 ”[4]

二、贞女:女郎花好抱冬心

“贞女”是未婚而守节终身的女子,可细分为两种,一是为照顾家人而终身不嫁甚至殉孝的未字女子;二是被聘后尚未行婚礼,但因未婚夫死亡而终身不嫁的已字女子,她们可选择在娘家为夫守节,孝养父母,亦可选择入聘夫家孝养舅姑,为夫守节。本节涉及诸例皆为第二种贞女。还有一种更极端的行为——为未婚夫殉死,这将在“烈女”部分论及。

清代贞女的数量亦比以往各朝有明显的增加。乾嘉道时期的焦循认为:“古之贞女少,今之贞女多,何也?古男女议婚晚,聘与娶一时事。故如卫宣夫人者,偶也。今人龂龂议婚,或迟五年,或迟十年,甚至二三十年。聘与娶悬隔甚远,其中死亡疾病,自不能免。 ”[5]

贞女多兼孝,所以有些贞女的行为比孝女割臂还极端,她们甚至因父母一方的病死而自杀,这已经超出一般意义上的“孝女”范畴,又称“贞孝女”。常熟季兰韵七言古体《陶孝女吟》中的陶孝女就是这样一位贞孝女。诗序交代陶氏系吴地北鄙人,父早卒,家贫,鲜兄弟,矢志不字,以十指奉母。道光九年春,母病笃,陶氏吁于天,愿以身代。后数日母死,女即自缢。后母复苏,疾亦寻愈。作者被陶氏的孝行感动,在诗中对其“双蛾不扫代作男,十指辛勤奉甘旨”的行为大加赞赏,并认为是孝女之“死”换来了陶母之“生”,感慨“万事那如忠孝好”,希望陶母不要因此而伤心(“寄言母勿伤怀抱”),静候朝廷颁赐孝女坊。可见朝廷对孝女的倡导作用是多么巨大。

清代才媛咏贞女的诗作,大部分是属于第二种。如道光、同治年间阳湖才媛张纶英创作了为数不菲的咏孝、贞、烈女(妇)诗、传。 其《餐枫馆文集》卷一有潘贞女传、金氏三烈妇传、吴氏二节妇传、张节母传、史孝女传各 1篇,卷二有烈妇传 4篇、烈女传 1篇。属于本文范围的有咏贞女诗4首,皆为五言长律。其一为《潘贞女诗(并序)·代仲远作》。仲远是纶英胞弟张曜孙的字。此诗创作缘起于贞女兄潘韵六为妹征诗,作者因赋此篇,名为代作,实系主动为之,恰能说明作为才媛的张纶英对贞女的仰慕。从《潘贞女传》得知,潘氏系安徽歙县人,受聘于渤海(今山东滨州)高氏,未婚而婿卒。贞女归高氏守贞,事舅姑,抚嗣子,以孝慈称,以疾亡,年甫二十。 张纨英相较于其他才媛,对贞女的理解更符合实际情况也更理性:“圣人设中制(笔者按:合乎中庸之道的典章、制度),苦节未可强。 ”潘氏虽有“忧勤亲渐衰,拮据儿在襁”之忧心与苦难,但也在所不辞,在弥留之际还依恋舅姑,担心二老无人照顾而“骨冷目犹朗”,其“精诚自昭昭”自可“贞操播天壤”。其二、三为《书潘贞女传后》组诗2首,诗意与前并无大异,无非是为潘贞女“歌诗表清节”。其四为《朱贞女诗》,因无序,故对诗中所咏朱氏生平并不了了,但从“守志完玉璞,迎归侍兰膳”两句看,朱氏亦是受聘后夫亡而主动入夫家侍奉舅姑,且“坚持二十年”,并得到政府旌表(“绰楔荣恩眷”)。 诗人在诗末表白自己跟随丈夫“从官游”,对朱贞女只闻其人其事而未得谋其面深表遗憾。

汪端亦是咏孝女、贞女、烈妇诗皆备。耶鲁大学汉学家康正果认为“汪端的诗格高雅华美,凝重而洗练。”[6]汪端《朱贞女诗》所咏之朱贞女已字魏塘沈庶常,庶常甫登第,丁父忧,以哀毁卒,朱氏“守志立孤侍亲,宗党称之。”既然是已字未婚,何来“立孤侍亲”? 以当时情形来看,朱氏亦如众多受聘未婚女子一样,在未婚夫亡故后,主动提出到夫家去奉养舅姑,并从夫族中过继一子抚养,以为亡夫存宗。第 1首尾联“存宗赖有共姜 (笔者按:共姜是周时卫世子共伯之妻,共伯早死,共姜不再嫁。后常用为女子守节之典实)在,画荻儿能读父书”即为明证。

清代才媛咏贞女诗数量最多,占清代咏孝、贞、烈女诗作的 45%。其根本原因并非旌表制度,而是社会流行的早婚陋习。道光朝刘毓崧引用焦循(1763-1820)的观点说:“古男女议婚晚,聘与娶一时事。……今人龂龂议婚,或迟五年,或迟十年,甚至二三十年。聘与娶悬隔甚远,其中死亡疾病,自不能免。 ”[6]

长洲(今江苏苏州市)才媛曹贞秀《从妹琼娟未婚守志励节甚高寄示言志并见怀之作答之》是为从妹所作。首联述说自己与从妹几年消息渺天涯后遭遇长辈亡故之不幸。所谓“不道秦箫换鲁髽”之“髽”,是古代妇女服丧时用麻扎的发髻。亡故的长辈当为未来的舅姑中的一位。诗人在得到从妹寄示心志的书信后,于千里之外“裁诗寄珍重”,以慰相思之情并给予精神上的鼓励。江苏武进才媛钱孟钿,儿时即聪慧,善解人意。性至孝,父病,尝私剪臂肉以疗。 其五古《苍松篇为高贞女赋》,以“霜雪表孤秀,水清迹弥白”的苍松喻指高氏女的贞节。此诗亦是清代才媛咏孝、贞、烈女诗中少有的无序诗,故而也不能如其他诗作那样详细了解高贞女的行止。徐德音《金贞女诗》中的贞女金氏,新安人,士人金士庆女,许配姑子某,未嫁而寡,遂矢志守贞。父母知其志不可夺,使归夫族,事舅姑以终其志。徐德音听闻其事,有感于金贞女“一身既相许”“爰矢靡他志”,于世风日下时“此独挽波靡”“炳曜若两仪”(指天地)的嘉行,作诗以美之。江苏吴县才媛吴茝生而颖慧,二十岁适凌皋汪桐于,事舅姑如父母,温恭淑顺,上下交称。然婚后七月夫逝,时已怀遗腹三月,百计求死,欲追随于地下。家人劝慰,遂忍死以延夫嗣。咸丰十年庚申四月,粤匪陷省垣,寇窜四乡,所生儿钟彦方两岁,以迁徙无常,迭受惊恐,更患腹泻疾,医药罔效,至十二月而殇。吴氏上痛良人之逝,下悼孤儿之夭,饮泣含悲,如槁木死灰。然深明大义,忍痛以奉舅姑老母,哀戚不稍形于色,犹恐失老人欢。吴茝有七绝《雪后寄陈贞女》1首,诗意朦胧,故不予解读。席佩兰组诗《黄贞女挽诗》4首中的黄贞女是太仓 (今属江苏苏州市)人,许字吴,未嫁夫卒,请奔丧,父母不许,引经自缢,家人环守之,迎其姊归加以劝说。黄贞女指心发誓,家人不得已,告知吴家,吴家以妇礼迎归,并将未婚夫哥哥的儿子过继为子。黄贞女居夫丧谨,器之漆饰者皆屏不用。素工绣,至是绝不为,有求者亦弗应。但不幸的是,一年之后黄贞女亦卒。席佩兰 4首诗歌基本是对序中内容的复述,无甚新意,无需赘述。江苏常熟才媛季兰韵 《黄贞女诗》2首中的黄氏本已许字沈氏子,未婚而沈病殁,遂矢志不嫁。值得特别指出的是,黄贞女的贞行除了社会风气浸染之外,更有两位姑姑的示范。在前一首诗中,作者于“婴儿子后贞姬绍”后自注曰:“贞女两姑俱以奉父母故,终身不嫁。”这既让读者感佩不已,也说明当时贞女的普遍存在。

清代才媛如此热衷于对贞女的书写,也能证明才媛们贞女情结之强烈,因为“无意识存在所有的文学作品中,文学运动只是一种外部掩饰,它使某种层次的无意识得以发泄”[7]。 时代进步了,思想观念也必然发生改变,但无论如何,我们还是应该适当提倡贞节。这不仅针对女性,同时也针对男性。

三、烈女:节烈贤名万古留

烈女特指为保持节操而甘愿牺牲生命的未婚女子,含“未婚已许字他人,未婚夫由于种种原因亡故而殉身的女子。 ”[8]两者皆是受“女戒淫邪,男恕风流”双重两性道德的影响所致,是“男尊女卑”观念扭曲的体现。

清朝烈女人数很多,《清史稿》《大清畿辅列女传》、各省及地方通志中载入的烈女事迹比比皆是,晚清报纸上也常刊登此类新闻。如 1904年申报刊登的一则烈女事:浙江巡抚奏闻“(萧山县)窃有同乡贞烈女郑淑嫦……九岁问名膺(接受)喻氏聘,而心知有婿。 乃甫经期月,夫即殂丧,淑嫦年方十龄,哀毁素服,历三年如一日。……二十九年(1903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复有求婚者,淑嫦闻之绝不稍露词色,即夕成绝命诗十四首,披发跣足、白衣素裳自缢。”[9]社会生活中发生如此多的未字烈女和已字未婚女殉夫事,清代才媛绝不会视而不见。江苏常熟才媛陶安生,江苏常熟人,镇江府教授陶贵鉴女,庐州郎中章珄妻。陶氏用七言古体《孝烈女歌(有引)》记叙小姑子章氏烈女事,该诗引 560余言,娓娓道来。章氏于同父姊妹行为幼中之长,因名大老姑,字岭梅,许字固始吴廉访幼子。性淑且贞,幼读书,便知大义,遇忠孝节烈事,辙慨慕不忘。平日定省高堂外,端坐不妄发一言。辛酉(1861)年为避太平军乱举家避地至杭,赁居北门内。甫数月,复闻贼下窜,舅姑忧之,命章珄(作者丈夫)买舟待徙。孝烈时年十五,夷然若罔闻。一日忽传贼毁南门入,去北门尚约二十余里。作者亟请舅姑暨弟妹出城,登舟远避。孝烈则从容谓父母说:“女愿死此, 不能再徙, 流离道路, 贻父母忧。”父母坚持带其出走,则曰:“父母毋逆女志,女志早决矣。”突然拔出袖中利刃,自断其喉,仆地遽殒。家人骇恸之际,名唤和合的常熟李氏侍婢,年相若,感其义也取其刃自刭。众愈骇恸,无知所措。此时警报益急,全家人忍恸出城,及登舟回视,城内已火光烛天,遂不得复入棺殓之。作者叙述至此,忍不住生发议论:“呜呼,痛哉!夫妇女殉难,代有其人,皆迫于贼,不得不死,从未有贼尚未至、难可以脱,先自戕以释亲忧,并感激其婢,亦相从以死,如我孝烈者。此岂一时意气所可勉而能哉!”克复后,章珄具状于有司,得以上闻,其事迹载入《褒忠录》,并俟请旌建坊。作者于引之最后坦露心迹:“独余以奉舅姑故,义不得偕孝烈死,心终歉焉。爰作短歌,以纪其事,并志余之恸云。 ”至于《孝烈女歌》,基本是对“引”的复述,诗末在感叹“人生世上等浮沤,孝烈贤名万古留”之后,以“自觉恒情忘未尽,作歌声与泪俱流”作结,倒是引中未曾出现的内容。

吴茝《清河双贞传(并赞)》写得洋洋洒洒,将张蕴仙、张静仙姊妹贞行叙述得井井有条,特别是对长姊蕴仙的叙述栩栩如生,而对静仙的叙述则基本不着比笔墨。究其因,盖系双贞年龄皆不大,传中提到蕴仙“虽年未及笄,而动若成人”,那么,静仙年龄则更小。 双贞与作者同郡,早岁失怙。蕴仙幼小泽诗书,以内则为范,深明大体,素性端庄,娴雅淑顺,家故清贫,常甘藜藿。字汪筠庄公长孙仰之,不意遭逢太平军乱,清军不堪一击,坚城夕破。在此情况下,蕴仙、静仙姊妹二人慷慨相谓曰:与生而辱,宁死为荣。乃双双投缳于树。作者在传中大发议论,对双贞的行为褒扬溢美,称其 “虽死不死”,“没世扬芬”,日后定将“荣邀绰楔”(古时树于正门两旁,用以表彰孝义的木柱),“光垂史乘”。至于赞文,差同传之内容,末尾以“人生薤露,厥名是修。惟贞惟烈,实孔之休(美善)。猗嗟彤管,式表千秋”作结。 所以,整体来看,清代才媛咏孝、贞、烈女诗的内容往往不如序写得生动活泼。

钱塘才媛郑兰孙《挽朱烈女·并序》中的朱烈女,杭城人,本为许留仙淑聘,风姿绰约,性质幽闲。咸丰十年三月太平军攻打浙江,杭城告警,朱烈女即怀必死之心,不待太平军临门,已遂全贞之愿。殉难之夕,留仙梦烈女来别,云赴蕊珠宫去,临行谆谆以老母姑为念。作者对朱烈女的评价是:“名著人间,终垂史册。烈女虽一时之惨,而实则千古之荣矣。”郑兰孙客居雉城(今浙江长兴县)数载,听闻朱烈女事,客怀尤觉黯然,遂赋挽诗六章,并志数言,以申哀思。组诗其二称朱烈女是“花貌冰心第一人,妖氛匝地早捐身”,其行必“名垂青史千秋后”。 江苏仪征才媛梁兰漪算得上巾帼须眉,自云“心境是须眉,生身恨巾帼”,自许“纲常扶植自钗裙”,篇楮间时露豪情,识见亦颇为特出。就是这样一位须眉才媛,在对贞女的称颂上,同样不遗余力。梁氏七言古体《题王贞女合葬启》中的王贞女又是一位受聘未婚而殉夫的贞女,有“处子如何敢哭夫,舍生取义是良图”为证。她“不学杨花滚浪生,愿作荷花守红死”,在未婚夫亡故后,三度投缳,前两次未遂(可能是被家人发现及时获救),最终还是追随亡夫而去,“同穴贞心愿已足”。这种愚贞导致的殉身本身,是多么惨烈!

张纨英《周烈女》亦是传。 周烈女,名蕴香,辽东人,太平营参将祺女。幼知书,随父官宁夏,都司 (指都指挥使司,掌管一方军政的官署)金某聘为子妇。后金某被派往粤东,会三藩叛[平西王吴三桂镇云南、靖南王耿继茂镇福建、平南王尚可喜镇广东,并称三藩。康熙十二年下令削藩,吴三桂、尚之信(可喜子)、耿精忠相继反清,均被平定。史称“三藩之乱”],路梗,金某来信言已为子别娶妇,嘱女另适人。 蕴香闻之,曰:“父母已命之,安可改也?一死明吾志,可矣。”遂不食。 将死, 自为妆拜父母曰:“女不孝, 负鞠育恩。 ”语毕,低首而逝。

金匮(今江苏无锡)才媛顾翎,字羽素,清代女词人,幼习为诗,兼工长短句,著有《苣香词》一卷,收入徐乃昌辑刻的 《小檀栾室汇刻闺秀词》第一集。顾翎为词多抒闺愁,柔丽绵邈,而较少哀怨。其《金缕曲·题马贞女诵光遗照》是清代才媛中难得的一阕咏贞女词。因词前无序,故读者对马贞女的生平行迹获知甚少。然从上阕“剩得缠绵词一卷,唱秋坟、山鬼应啼血”推断,马贞女当亦是一位女诗人或女词人;再从下阕“情到十分原殉义,历遍粉灰香劫”两句推断,她也是一位已字殉身的烈女子,其冰霜高节感天地,泣鬼神。

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会对人类诸项活动产生极大影响,包括女性殉节的影响。中国封建社会之烈女观是处在不断变化之中的,由汉魏、六朝、唐宋时期的才识贞烈并举、重节烈轻才识到元明清时期的惟尚节烈,将女子的节烈置于愈来愈加重要的地位。单就清朝统治阶层贞节观念的演变来看,努尔哈赤对妇女贞节观念淡薄,皇太极个人反对妇女守节但开始试图接受,顺治对妇女守节持矛盾心理,康熙个人抵制及政府推崇,雍正朝积极倡导,乾隆及以后历朝全力支持。章孝烈、朱烈女、张蕴仙、张静仙、周烈女等人生活的年代,刚好是乾隆以后咸、同两朝的鼎盛时期,又遇上太平军之乱这个特殊历史事件,所以,此一时期出现大量烈女殉节事亦是必然。再者,序中说章孝烈死时年 15岁。按照古人的习惯,婴儿落地即为 1岁,那么章氏殉节时实际年龄为 14岁。朱烈女、周烈女、马贞女三位烈女虽未交代殉节年龄,但据高海霞的大量统计资料证明,近代山东烈女的实际初婚年龄即为 16.4岁。所以,烈女殉节的年龄也应该与这个年龄不会有太大出入。

必须指出,以上诸例中的“烈女”,在当时的社会风气和时代背景下,是得到全社会认可和嘉奖的,但它毕竟是一种愚烈行为。在 21世纪的中国大地上,再也不应出现这样的愚蠢行为。

总的来说,清代才媛咏孝、贞、烈女诗有一个明显的特点:基本上每一首诗都有序或引,即便序、引与诗歌并存,诗歌也基本是对序或引的重复。且无论是古体还是近体诗,也不管是短律还是长律,在生动细致、形象感人上远不及序或引。其原因就在于在此类诗中,清代才媛有意识地增加序或引以求增强孝、贞、烈女之孝、贞、烈事迹的真实度和感人性,客观上起到对孝、贞、烈女之孝、贞、烈事迹的广泛传播和脍炙人口的褒扬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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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瑜东]

On Feminist Filiality,Virginity and Heroism in the Poetry of Qing Dynasty

LUO Xin-quan
(Xuzhou Institute of Technology,Xuzhou Jiangsu 221008)

Feminist filiality,virginity and heroism were prevalent in the Qing Dynasty.It can be seen in works ranging from history books,chorography to novels.In Jiangnan Female Antholog,40 poems were compiled to reveal these thoughts.The women in the Qing Dynasty believed that women would enjoy long-lasting fame as long as daughters keep filial piety for parents and virginity for themselves,and if they die for some noble cause or for their fiancés.We should critically inherit traditional filial piety,advocate virginity properly and abandon the devoting thought resolutely.

Jiangnan Female Anthology;Qing Dynasty;Talented women;poetry of filiality;virginity and female heroism

I 209

A

1672-402X(2016)03-0001-07

2015-11-25

骆新泉(1959-),男,江苏徐州人,徐州工程学院教授。研究方向:中国古代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