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新型农村社区文化养成的政府购买行为研究

2016-03-16 16:54王济东
贵州社会科学 2016年1期
关键词:新型农村农村居民民众

王济东

(武汉大学,湖北 武汉 430070)



基于新型农村社区文化养成的政府购买行为研究

王济东

(武汉大学,湖北武汉430070)

政府购买社区文化项目是社区文化养成的必要条件,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工作,是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的基础措施。当前,政府购买新型农村社区文化的政策力度不断增强,但也面临一些问题:实践中执行力度不足、社会组织承接项目能力较弱、所提供的文化产品与社区民众需求脱节等。新型农村社区文化养成需要采取加快建设政府主导下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支持文化方面的社会群体建设、加强文化产品生产的针对性等措施,同时提升社区组织管理水平。

政府购买;新型农村社区;文化养成

在大力发展城镇化过程中,自然村落原有布局被打破,进行了有效整合,根据统筹安排和合理规划,原来农村居民被集中安置在社区之中,开始了现代社区式的生活状态。由原有的自由散漫的行为习惯直接转变为现代治理下的生活方式,许多农村居民很多不适应:一是几千年来形成的生产和生活方式的改变较为困难,二是精神生活不能得到有效满足,这给农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埋下了隐患。

一、新型农村社区文化养成与政府购买社区文化服务

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区域不同,则文化不同,生活样态也必然有所不同。文化是劳动人民在长期的社会实践过程中形成的历史现象,它的基本功能就是整合群体行为,指引群体生活,维持群体秩序,承接群体古今。

(一)新型农村社区文化养成的内涵

尽管我国取消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区别,但从根本上来讲农民依然是我国国民的主体,传统观念仍广泛存在并且牢牢地束缚着农民思想,综合素质依然相对较低。在实现农民“市民梦”的过程中,亟需提供适应农村居民需要的、为农民群众量体裁衣的精神食粮。

社区是“若干的社会群体(家庭、宗族)和社会组织(机关、工厂和其他组织)聚集在某一个区域内,形成了一个在社会行为过程中相互联系的整体。”[1]在城镇化发展过程中,我们所要构建的新型社区主要是一种新型意义上的社区存在,它既要体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又要适合农民群众自身特点。城镇化使农村居民生活状态由熟人社会走向相对的陌生人社会,现代社区尽管给农村居民提供了便利的生活条件,但由于规则缺乏柔和性,导致归属感弱化,乃至人与人之间的距离感增大。由此可知,建立社区文化是极其必要的,它既有助于改变现代社区各种制度性规定和临时性约束带来的种种不适应,也有助于使已经实现或即将实现“市民梦”的农村居民享受到充实的精神文化生活,从更高层次上来说,它是推进城镇化升级的“润滑剂”。

社区文化,简单地说就是在一定的历史基础和现实前提下形成的社区居民的精神生态、生活方式、行为规范等,是社区的一张名片,它对于增强社区民众的主人翁意识、正确处理民众与社区之间的关系、维护社区民众之间良好的人际交往都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从类别上看,它既包括为各种物质形态的显性文化,也包括蕴含于社区精神风貌、良好的人际关系等的隐性文化;既包括与时俱进的动态文化,也包括传承持续的静态文化。从具体来说,社区文化主要包括设计社区的视觉文化、文明整洁的生态文化、丰富多彩的行为文化、完整规范的制度文化、舒适贴心的精神文化等。

新型农村社区文化也就是在社区平台的基础上建立、宣传、享用、引领时代潮流和主导价值观的文化,前瞻性和时代性是其基本特征。党的十八大提出“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在当前,新型农村社区文化的中心应该是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导,贯穿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全过程,使社区民众得到充实的精神享受的文化样态。2013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指出:“各类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要在突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思想内涵上求实效。”[3]新型农村社区文化养成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对于增强基层文化软实力具有重要作用,它不可能一蹴而就,而是一个缓慢的、螺旋式上升的过程,必须经常抓、坚持抓,才能见实效、强功能。

(二)政府购买社区文化服务和新型农村社区文化养成的内在机理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是将公共财政支出范围内的公共服务“外包”给适当的社会主体,以契约形式来完成服务的提供。[4]政府部门是城镇化升级版的组织者、监督者,方向的把握者,新型农村社区文化养成离不开政府积极引导、支持,其购买行为是新型农村社区文化养成重要前提。

政府购买新型农村社区文化服务,能够使农民群众及时共享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带来的隐性福利,使社区民众获得高质量的精神需求的满足,引导其主流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发展取向,使社区民众的社会心态健康运行,同时更能促使农民群众思想上的解放和智慧资源的迸发,进而作用于社会,为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打下坚实基础。新型农村社区文化养成重点在于在党和政府政治上、思想上的集中领导下形成适合本地域特点的文化样态。在社会信息化、文化多样化的新时期,各种思想文化在碰撞、交流、交融中发展,有的博采众长、补己之短,有的在改革的浪潮中失去自己的特色,也有不良思想意识形态或隐或显地侵蚀、占据农村这块思想阵地。因此,要建立保持自己特点、加入新的元素、形成正能量的新型农村社区精神生活新样式,必须有政府主导。

二、政府购买社区文化服务项目的重大意义

(一)政府购买行为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工作

社会治理是政府的全新政治理念,它标志着政府由“全能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由纵向管理向横向管理的转变。社会治理不同于社会管理,它激发了广泛的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实现了政府主导下的治理主体多元化,有利于促进治理效率的提升。新型农村社区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治理主体之一的农民群众的综合素质毕竟处于相对较低的水平,其推进需要提升民众科学文化知识素质,这是提升治理实效性的根基。政府购买新型农村社区文化项目,既发挥政府在新型农村社区治理中的主导作用,也使非公有制单位以及社会组织等群体参与进了治理之中,既促进了这些治理群体自身的发展,同时也通过他们为城镇化进程中的农村居民提供高水平的精神文化生活,进而促进了农村社区居民文化素质的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核心是以人为本,政府购买社区文化项目是从农村社区居民切身利益出发的一个利民工程,二者从根本上来讲是一致的。

(二)政府购买行为是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的基础措施

文化软实力也就是影响力、感召力和话语权。十七大报告指出:“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使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使社会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使人民精神风貌更加昂扬向上。”[5]进入城镇化状态的农村居民的物质生活水平得到了提升,然而由自由散漫的农村社会状态进入到了有规则限制的现代管理社会状态,表现出的不适应需要经过长时期的调整才能改变,此时精神状态的满足便有着突出的作用。新的文化形态只有使农村居民接受,才能显示出在此群体中的力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等理念必须通过全方位的宣传讲解才能在农村居民心中生根发芽。认同、接受、内化、外化是认识事物的基本过程,只有经过外化才能真正认识到软实力的作用。政府购买社区文化项目,既突出了执政为民的理念,也给农村居民带来了丰富的精神食粮,是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的基础性工作。

(三)政府购买行为适应新型农村社区居民需求

社区文化项目包含的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可以是创建公益性图书馆,可以是举办科普知识讲座、法律知识宣讲,也可以是文艺节目表演、组织重大节庆活动等。精神需求是一个极其复杂的问题,不同群体的人需求不同。政府投资购买社区文化项目能突出其对农村民众精神文化需要的针对性,农村民众的需要就是价值,需要满足就是实现价值。非公有制企业或者社会组织等群体自身的发展决定了他们往往最能了解农村居民需要什么以及不需要什么,政府购买行为巧妙地利用市场规则来解决农村居民的精神需求问题,对提供者而言节约了时间,提升了经营效率,也使社区民众的满意度得以快速提升。

三、发展态势及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政府购买社区文化项目的发展态势

新型农村社区文化养成是公益性的,非公有制企业及其社会组织投资于此的力量是有限的,所以需要政府主管部门在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的支撑。近年来关于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顶层设计的文件不断出台:2015年年初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指出:“建立健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出台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性意见和目录,将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资金纳入财政预算。”;5月份由文化部、财政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体育总局联合下发《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指出:“建立健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体系,做好公共文化服务购买工作部署,细化指导性公共文化服务购买目录。”在此基础上,各省市也都相继制定了相关文件,政府购买文化项目发展态势良好。

(二)面临的主要问题

第一,政治上有保障,但实践中被轻视。新型农村社区文化养成事关社区民众切身利益,是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十七届六中全会的《决定》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文化建设摆在全局工作重要位置,深入研究意识形态和宣传文化工作新情况新特点,及时研究文化改革发展重大问题,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导权,掌握文化改革发展领导权。”虽然近年来已有系列文件出台,各地也不同程度地制定了相关实施细则,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有了充分依据。然而在实际工作中由于部分地区领导干部的关注点放在经济上,而不在政绩不明显的文化上,许多新建社区难以见到公共文化服务项目,社区民众的公共文化权益得不到实质性的保障。在一些新建的城镇化过渡期安置社区,依然是城市化的现代规则与农村居民的散漫无序状态交织却未能融合,根本谈不上精神文化生活,可以说失去了土地、被城镇化的农村居民成为了精神上的“无根”一族。

第二,经济上有支撑,但社会组织承接能力较弱。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2015—2020)指出,“县级以上各级政府按照标准科学测算所需经费,将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保障资金纳入财政预算,落实保障当地常住人口享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所需资金……面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政府购买社区文化项目是为了鼓励文化产品的提供者积极参与社区治理,满足农村居民精神需要,但常态化地为社区民众提供公益性的精神文化生活的社会组织少之又少,处于僧少粥多的态势。以营利为目的的偶然性的社会团体倒是存在不少,他们往往采取游击的方式演出,可靠性不足,起不到丰富社区民众精神生活、激发社区民众精神动力的根本作用。所以十七届六中全会决定指出:“推动一般时政类报刊社、公益性出版社、代表民族特色和国家水准的文艺院团等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增强面向市场、面向群众提供服务能力。”为了更好地满足社区民众需求,国家需要在一定条件下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参与文化产业及其文化企业的经营,使社区民众能便捷、及时享受时代性、实效性强的精神文化。

第三,文化上有后盾,但不能满足实际需求。我国目前的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成就处于井喷状态,内容丰富、形式多样、传播载体创新、文化人才增多,为满足农民群众的实际需求打下了基础,然而这些是否能有效满足农民群众的需求呢?未必。使社区民众共享文化发展成果是党和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满足不断变化的、多样性的、多层次的精神文化需求并非易事。尽管现在文化产品生产的量很大,然而文化上的创作必须以实际对象的需求为依托,才能使文化的生命力得到显现。满足新型社区居民的精神需求既需要客观条件的保障,也需要农民群众把自身的合理需求表达出来。当前的形势是客观上来说能深入影响农民群众的精品力作不够多,尤其是农村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还不健全,城市乡村的公共服务发展还很不平衡,特别是在城镇化过程中形成的新型农村社区民众直接体验先进文化氛围的机会并不多。新型社区群众生活在社会的最基层,有效表达他们的文化需求也存在着主客观条件的限制,即表达途径和自身能力限制了他们准确表达对于精神文化食粮的需求。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不健全不均衡,以及文化产品生产的有效供给不足是制约当下社会精神食粮价值实现的两个瓶颈。

四、政府购买社区文化服务项目所面临问题的对策

(一)加快建设政府主导下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党和政府在政治上高度重视农村居民的文化养成是政府购买社区文化养成项目的根本前提,政府购买社区文化服务不是政府责任外推,而是为了更好地履行政府职责,使社区民众的生存权、发展权、享受权得以更好实现。新型农村社区文化养成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构成,因此构建政府主导下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便是其直接前提。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具有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等基本特点,它的完善有利于社区民众共享文化生态,文化生态建立才能使民众享受到优惠、优质的文化服务,进而使人们的文明品质得以养成,这是一个环环相扣的链接。

(二)加强文化方面的社会群体建设

新型农村社区治理需要多方力量共同参与,协同发挥各自职能。必须“要加快培育和发展公益类、慈善类、服务类社会组织和社区社会组织,促进公共服务供给社会化、多元化和市场化。”[6]新型农村社区文化养成为社会组织或文化群体参与现代新型农村社区治理提供了机遇,然而有效参与社区文化养成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政府购买社区文化项目的生产者和提供者由于数量少,有影响力的精品力作较少,因而竞争力不强,仅凭几部作品或几场演出难以满足社区民众不同层次的、不断变化的精神文化需求,也难以形成常态化的文化供给。 因此,政府需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政策支持乃至人才支持等去帮扶文化生产者群体、组织,使他们在满足人们精神文化生活需要上多出好的作品。十七届六中全会《决定》指出:“采取政府采购、项目补贴、定向资助、贷款贴息、税收减免等政策措施鼓励各类文化企业参与公共文化服务。鼓励国家投资、资助或拥有版权的文化产品无偿用于公共文化服务。”政府的鼓励和支持是促进文化社会组织大发展的重要前提,当然文化社会组织的发展最根本的还是要靠自身的建设,只有自身多出作品、出好作品,再加上政府支持下的文化市场,文化社会组织的发展就会形成良性循环。地方政府除了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之外,还必须发挥好对文化社会组织的监督和管理作用,如若不然,文化项目的承接单位提供的精神产品质量难以得到保障,到头来不但不能满足农民群众不断变化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还可能阻碍正面舆论导向,歪曲农民群众的社会心理。所以,“对在购买服务实施过程中,发现承接主体不符合资质要求、歪曲服务主旨、弄虚作假、冒领财政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记入信用档案,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对造成社会重大恶劣影响的,禁止再次参与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7]

(三)加强文化产品生产和传播的针对性

一个企业的生存与发展靠的是其能否向社会公众提供适合的产品及其产品质量的高低,然而生产什么不生产什么并不是由企业自身的主观意愿而定,而是由市场来决定的。文化企业的生产有其自身的特点,评价一个文化产品的生产企业能否顺利发展就是看其是否能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政府购买社区文化服务所要瞄准的是社区民众的真实需求,社区民众的需求就是市场,这就给文化产品的生产者和创造者指出了方向。新型农村社区民众的特性,决定了精神文化生活的提供主体必须加强针对性,实现精神文化生活的阳春白雪和下里巴人的有机融合。如电台、电视台等是传播文化理念的主要载体,需要多反映农村居民心声,表达农村居民切身利益需求,多给社区民众带来实实在在的精神食粮。文化生产还有一个时效性的问题,比如中华民族传统节庆活动、重大纪念日活动等都要有相应的丰富多彩的文艺节目,以活动为载体,以文艺节目为中介,传播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正如十七届六中全会的《决定》所指出:“各领域文艺工作者都要积极投身到讴歌时代和人民的文艺创造活动之中,在社会生活中汲取素材、提炼主题,以充沛的激情、生动的笔触、优美的旋律、感人的形象,创作生产出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人民喜闻乐见的优秀文艺作品。”

(四)健全并提升社区组织管理水平

社区组织是社区生活的引导者、治理者,是上级精神的传达者,不同社区之间交流沟通的协调者。完善的社区组织是社区治理的必要条件,然而当前社区组织中的文化机构多处于弱势地位或者没有相应的机构,尤其是部分城镇化过渡期安置社区,社区组织只承担基本的物业管理和社区治安管理,并且其服务质量还远远达不到现代社区的要求。把社区生活的组织者这个主导建设好也是做好政府购买社区文化项目的一个要件,要使社区组织做到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有了相应的主管部门才能在日常生活中以及特殊节日等重大场合组织好社区民众共同参与的各种形式的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另外社区的文化软环境也是文化养成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一种隐性的建设活动,但同时它的角色无可替代,软环境的辐射带动效应甚至会超过几次显性的文化活动,而软环境建设只有专业的文化组织管理机构才能进行设计。健全社区组织管理机构不但是完善部门构成的问题,更重要的是合理配备各级各类专业人才,提升社区组织管理者的水平。

[1] 彭华民,杨心恒.社会学概论[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180.

[2] 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31.

[3] 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N].光明日报,2013-12-24.

[4] 江治强.经济新常态下社会救助政策的改革思路[J].西部论坛,2015(4):38.

[5]胡锦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33.

[6] 李一宁,金世斌,吴国玖.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路径选择[J].中国行政管理,2015(2):97.

[7] 中国政府网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5-05/11/content_9723.htm.[EB/OL].

[责任编辑:李桃]

王济东,武汉大学法学院2012级博士研究生,商丘师范学院法学院教授,主要研究方向:经济法。

D632.9

A

1002-6924(2016)01-098-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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