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希伯来文化对近现代欧美政治理念的影响

2016-03-16 15:42武昌职业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湖北武汉435000
关键词:犹太教

杨 迅(武昌职业学院 经济管理学院,湖北 武汉 435000)



试论希伯来文化对近现代欧美政治理念的影响

杨迅(武昌职业学院 经济管理学院,湖北 武汉435000)

〔摘要〕源远流长的希伯来文化的主要载体是犹太教。犹太教乃一神论的伦理宗教,它的核心思想是无条件地要求人们在上帝面前保持绝对的谦卑。异常恶劣的生存环境、不屈不饶地抗争的弱小民族必需的心理凝聚力和从来未曾建立起大帝国的历史,实为产生希伯来文化这一特点的重要原因。而希伯来文化的独特性,深刻地影响到了近现代欧美政治理念——对政府设计的落脚点不是追求建立一个尽善尽美的世俗政权,而是摈弃和防范任何对上帝之外的物和人的盲目崇拜。

〔关键词〕古希伯来文化;犹太教;政治理念

论者咸谓近现代欧美文明渊源于两希文化,其中的希伯来文化的主要载体非犹太教莫属。“起源于古代近东并直接出现于当代生活中的宗教,犹太教一直是唯一的一个。”[1]欲了解希伯来文化对近现代欧美政治理念的影响,自然必须首先认清犹太教的核心教义。

一、人在上帝面前必须无条件地绝对谦卑——犹太教的核心教义

约公元前13世纪末,“摩西创立了人类历史最早的一神教,宣告犹太教的正式诞生。”[2]犹太教“以一种前所未达的程度强调了道德因素,因而,它通常被称为‘伦理一神教’。”[3]在古代,犹太教始终坚持不懈地涤荡、祛除、抵御本民族内残存的及外来的多神教因素的余孽作祟和渗透腐蚀,最终“犹太民族仍然是希腊化世界里唯一一个彻底的一神教民族”。[4]伴随着犹太教的诞生和其教义的日臻完善,希伯来文化中独有的三点理念也日益巩固和鲜明:

(一)反对和谴责偶像崇拜。作为犹太教标识的“摩西十诫”,第一条即是上帝要求信众承认:“除了我以外,你不可以有别的神。”[5]摩西也告诫以色列人:“啊,以色列,你要听。耶和华(应为亚卫)我们神是独一的(alone)主”[6]。除了信仰耶和华外,犹太教严禁任何偶像崇拜。“摩西十诫”的第二条即“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么形象仿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侍奉它 ”[7]。当某些以色列人违反、背离了这一不容违犯的律法时,先知就会对族人发出严厉的警告:“耶和华,你离弃了你百姓雅各家,是因为他们充满了东方的风俗……他们的地满了偶像,他们跪拜自己手所造的,就是自己指头所作的。”[8]“耶和华如此说:‘你们不要效法列国的行为……众民的风俗是虚空的,他们在树林中用斧子砍伐一棵树,匠人用手工造成偶像。他们用金银妆饰它,用钉子和锤子钉稳,使它不动摇。它好像棕树,是鏇成的,不能说话,不能行走,必须有人抬着。你们不要怕它,它不能降祸,也无力降福’”。[9]犹太教不但无情地揭露和嘲讽了有形的偶像不过是出诸人类之手的无益之物,而且还剥脱了耶和华之外的神的神性。表面上看,《旧约》也有“承认”上帝之外神祇存在的文字,然这些段落不仅没有冲淡、减弱犹太教一神教的教义,反而更加证明、强化了它的真谛。上帝非但远比其他神祇更强有力,(逃离了法老及其军队的以色列人赞美道:“耶和华啊,众神之中谁能像你?谁能像你至圣至荣,可颂可畏,施行奇事。”)[10]而且,耶和华最终还要审判其他神祇:“神(上帝)站在有权力者的会中,在诸神中行审判。说,‘……你们是神,都是至高者的儿子,然而,你们要死,与世人一样,要扑倒,像王子中的一位’。”[11]本来,人与神最关键的区分点在于是否具有不朽性,而犹太教斩钉截铁地颠覆和剥夺了耶和华之外的任何神祇的不朽性,把这些神祇降到与耶和华不同的本体论地位,结论是:“不是那创造天地的神,必从地下从天下被除灭。”[12]这不啻是坚决地宣布:只有耶和华才是唯一的、绝对的、终结的神,其他的神祇都是人造的,只有上帝不是!耶和华不是普通的“一位神祇”(a God),而是上帝(God)。要之,“《圣经》在自己的世界观和所有其他世界观之间,有着那样强烈的比较意识,以至于其大部分内容清晰或含蓄地驳斥着‘偶像崇拜’,该范畴包括所有多神宗教和某些被这些宗教所最珍视的有关终极实在的信仰。”[13]

(二)以色列的救赎决定于严格遵循与上帝缔结的“约”——律法。指示救赎之道是每个宗教的最终目的,正是救赎之道对陷于尘俗深渊中的芸芸众生(不论是达官显贵还是劳苦大众)具有强烈的吸引力,成为他们皈依宗教的桥梁和催化剂;同时,救赎之道的不同也区分了各种不同的宗教。

按《旧约》开宗明义的第一篇《创世纪》载,“耶和华见人在地上罪恶很大,终日所想的尽都是恶”,本想把包括人在内的地上的一切生物都灭除,[14]惟有挪亚蒙恩逃脱洪水浩劫后,“神晓谕挪亚和他的儿子说:‘我与你们和你们的后裔立约,并与你们这里的一切活物……立约,凡有血肉的,不再被洪水灭绝,也不再有洪水毁坏地了’”,并以虹为“我与地上一切有血肉之物立约的记号”。[15]这是上帝与人的第一次立约,上帝保证了人的生存权和繁衍权,不过这次参约的一方不但有人,而且还有一切活物。之后,上帝还与以色列人的先祖亚伯拉罕立过约,应许他的后裔多如众星,并以迦勒底的吾珥赐与他为业,而亚伯拉罕也遵神命给家中男子都行了割礼。值得注意的是:亚伯拉罕在向神行祭献时,无意中违背了神的要求,神言明“我要惩罚”,罚他的后裔“必寄居别人的地”400年。[16]之后,上帝指引以色列人逃出埃及,应许他们得到“流着奶与蜜的土地”,并“在地上成为大国”。但这绝非无条件的单方面的允诺,而是以以色列人严格遵循上帝通过摩西宣布的戒律为前提的双边约定,是有条件的契约。这次立约过程一波三折,最后上帝提出的条件被写成文字,郑重地保存在神圣的“约柜”内。如前所述,“摩西十诫”的确立标志着犹太教的正式诞生。按犹太教教义看来,之后犹太民族不论是崛起、强盛,抑或是衰弱、分裂;不论是胜利、征服,抑或是失败、流亡,都取决于犹太民族是信守、遵循,抑或是偏离、背弃与上帝缔结的约,舍此之外,别无它因。

与其他宗教不同,犹太教指示的救赎之道不是领悟“四谛”;不是“爱”;不是奉行“五功”、献身“圣战”;不是“因信称义”;不是“道法自然”……而是(仅仅是)坚守并实践与上帝的约。它追求的得救的归宿不是大彻大悟,进入涅槃;不是先建立一个“千禧王国”,待末日审判时再升天;不是死后复活,升入天堂;不是内外兼修,羽化成仙;而是执着地希望犹太民族得到和保有(亚卫)神应允的“我古时所赐给你们列祖的地,直到永远。”[17]犹太教救赎的对象既非平等众生中的一切有缘人,为普世传播福音;也非前定的善人,预定的选民;而是与上帝定了约的犹太民族。据此,论者多断言犹太教是一个狭隘的民族宗教,这断言不免失于皮相。其实,犹太教判定一个人是否犹太人,主要标准并非血缘(因为所有的人都起源于同一祖先,而亚伯拉罕受割礼时,“家里所有的人,无论是在家里生的,是用银子从外人买的,也都一同受了割礼。”)[18],亦非地域(犹太民族本来就是一个原先曾四处漂泊、后来又几乎二千年没有自己国土的“非地域性民族共同体”)。判定一个人是否归属犹太民族,盖只能依据彼是否承认并信守先祖与上帝立下的约,遵循神圣的律法。

(三)人只是上帝的仆人。《创世纪》称:上帝创造了万物,也按自己的形象造了人,并“使他们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地上的牲畜和全地并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虫。”洪水消落后,上帝再次赐福挪亚和他的儿子:“凡地上的走兽和空中的飞鸟,都必惊恐、惧怕你们,连地上一切的昆虫并海里一切的鱼,都交付你们的手。”人无愧为万物之灵。然有两点必须牢记:一为人类始祖亚当偷吃了智慧果,但未能染指生命树的果子,不能“永远活着”;一为上帝只是把万物“交付”给了人,委托人去管理,上帝才是万物(包括人自身)的创造者,是他们的所有者,他们的主人。正像耶和华直言不讳地对约伯宣布的那样:“天下万物都是我的”[19]。人归根结底不过是上帝的管家,是上帝的高级仆人!这样的断语在《旧约》中屡见不鲜。正因为此,人必须在上帝面前永远绝对的保持谦卑,人最高的美德是对上帝敬畏,最大的恶行是对上帝的傲慢。

如同其他宗教一样,犹太教的孕育、形成、流觞、传播和革新,经历了漫长的历史过程,跨越了诸多历史时期,期间分化出了形形色色的教派、对教义原旨从不同侧面、不同角度进行解说、阐释、丰富、发挥。但万变不离其宗,犹太教一以贯之的始终是上述基本教义和核心观念,它如磐石般横亘在数百代以色列人的心灵中。

二、犹太教基本教义和核心观念形成的历史根源

毋庸置疑,就历史根源而言,自然压迫和社会压迫的结合是阶级社会条件下宗教形成和发展的根本原因。犹太教独特的基本教义和核心观念正是基于古代犹太民族所经受的独特的自然压迫和社会压迫而形成、发展起来的。

公元前2000年前后,以色列人的先祖为居住在迦南主要城区郊外、随牧群四处漂移的半游牧氏族。改名以色列后,雅各家族以自由牧羊人的身份定居于埃及,后来沦为奴隶。约公元前1260年,摩西带领以色列人经过极其艰苦的长途跋涉逃出埃及。后有法老的追兵、身遭饥馑的威胁,以色列人在狂野中游荡了40年,无数次征战后才占领了巴勒斯坦地区。

与其他部落一样,远古时期的以色列人也是多神教的信奉者。虽然没有完整的资料说明他们为什么能从近东众多的民族中脱颖而出,最先创立了彻底的一神教,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以色列人人数相对寡少和实力相对弱小,使他们对美索不达米亚地区“天界长期优柔寡断,俗界连续动荡不安”较其他民族体会更深。欲挣脱强大的埃及法老的压迫和奴役,欲在环绕周围的诸多强大的部落虎视眈眈下占据一块安身立命之地,以色列人更必须求助于一个全能的、眷顾本族的唯一神。我们试比较一下其他古代民族,就不难发现其中的端倪:从来没有真正被其他部落奴役过,只是在不断融合、征服中发展、壮大的炎黄——华夏——汉民族,虽然也早就产生了“天帝”的观念,但更愿意把缔造自己民族的历史归功于筚路蓝缕的先祖,从尧舜禹追溯到炎黄,再到神农氏、燧人氏、伏羲氏、有巢氏,最后直到女娲、盘古,年代愈久远,这些人物愈带神性,但终究还褪不净祖先崇拜的色彩。公元前2000年——前1000年,入侵并征服了南亚次大陆的雅利安人渐渐从多神教转变为一神教,约成书于公元前7-5世纪的《梵书》确立了“梵”为宇宙一元神。然为了维护征服者的统治地位,婆罗门种姓俨然先天地、固定地成了梵在人间的代表。希腊诸城邦虽都是“小国寡民”,但也都是自由的、独立的政权,所以它们每个城邦各有各的庇护神。希腊人是“正常的儿童”(马克思语),他们的天真让所有的神(包括作为整个巴尔干半岛象征的最高的但远不是唯一神的宙斯)都带上了浓郁的人性。而先后出现并较长时期保持强大的一些帝国,它们也曾发生过向一神教的过渡,然它们的统治者,如公元前18世纪巴比伦王国的汉谟拉比、公元前14世纪的埃及法老埃赫那吞在把太阳神推崇为唯一神时,都把自己神化为太阳神(阿吞)在人世间的化身,后来的波斯帝国的国王、罗马帝国的奥古斯都,莫不如法炮制。这些理念都与犹太教的教义格格不入,是对上帝的亵渎,是不能容忍的邪说。

就自然条件而言,以色列人居住过又离开了、返回后又被驱离了的迦南地区,远较几个文明古国的的发源地——尼罗河、幼发拉底河和底格里斯河、恒河、黄河诸流域恶劣的多。生产力尚处于襁褓和孩提时期的以色列人欲在这片半沙漠地带生存,心理上非常需要上帝的恩赐和眷顾。以色列人在埃及居住过,目睹和感受过埃及农业的发达不是靠天降雨水而是靠尼罗河的定期泛滥,法老与民众也就对天神不那么诚惶诚恐。而上帝通过摩西告诉以色列人,上帝应许他们的“流奶与蜜之地”,“本不象你出来的埃及地”,“你们若留意听从我今日所诫命”,“我必按时降秋雨春雨在你们的地上,使你们可以收藏五谷、新酒和油。也必使你吃得饱足,并使田野为你的牲畜长草。”反之,如果你们“偏离正路,去侍奉敬拜别神。耶和华的怒气向你们发作,就使天闭塞不下雨,地也不出产,使你们在耶和华赐你们的地上速速灭亡。”[20]巴尔干半岛的农业生产条件虽不太好,但众多的天然良港、爱琴海上星罗棋布的岛屿,却培养出了希腊人的航海技术和冒险精神。相较之下,沉重的自然压迫剥夺光了以色列人在上帝面前的最后一点自信和骄傲。

三、希伯来文化对近现代欧美国家政治理念的影响

固然,希腊的城邦民主制、罗马的法治不失为近现代欧美国家政治理念的历史渊源,但不应遗忘或忽视了“早熟的儿童”犹太人创建的底蕴更丰厚、韵味更绵长的希伯来文化对其有形无形的影响。

首先,希腊文化中的政治学侧重于对各种政体优劣得失的分析。希罗多德在《原史》卷三中,就对民主制、君主制、混合制等等多种政体进行了分析,并且得出城邦兴衰取决于政体更迭的结论。柏拉图的《理想国》描绘了以哲学王为最高统治者的完美政体,首次勾画了乌托邦。亚里斯多德将政体分为君主制、贵族制、共和制、民主制、寡头制、僭主制六类,对它们作了考察、比较。这些理论都是在基于人类社会的历史经验,为寻求一个最适合人类需要的社会组织形式而归纳、总结出来的。犹太教对政体的分析却采取了大相径庭的思路,从更加形而上的层面来思考人类的社会组织:人类由于其始祖亚当、夏娃的自负(不听从上帝的诫命)无可挽回地被逐出了伊甸园。所以,任凭人类构建起了什么样的社会组织,也不可能完美无缺。公元前922年,当以色列民众因外敌的威胁而请求士师撒母耳“为我们立一个王治理我们,象列国一样”时,耶和华即对撒母耳说:“他们不是厌弃你,乃是厌弃我,不要我作他们的王。”尽管上帝对以色列人的请求作了让步,吩咐撒母耳同意以色列人立王,并告诫民众(大概是欲让人类从自身历史中体会到自己组织的政权将反噬自身吧):他们立的王必将行不义,压迫他们,掠夺他们,蹂躏他们。[21]之后,以色列民族的经历——不管是辉煌时期抑或是黯淡时期——证实了这点:即使是被耶和华亲自选择出来立为“以色列的君”的大卫,也在坐上王位后犯了通奸、暗杀等一系列罪,其他的王更是等而下之。《旧约》里充满了先知们对这些国王罪孽的揭露、抨击和谴责。以色列民族建立国家政权后,只实行过国王制一种政体(士师时期以色列人还处在部落社会,而且,耶和华还曾亲口告诉大卫:立他为王,“我必为我民以色列选定一个地方,栽培他们,使他们住自己的地方,不再迁移;凶恶之子也不象从前扰害他们,并不象我命士师治理我民以色列的时候一样。”[22](可见《旧约》肯定了君主制比士师制进步和优越),犹太教没有可能也不屑于去用其他的政体与君王制比较,它关心的并非政府本身的形式,而是对比没有政权组织时以色列人的不幸,两害相权曲其轻,王权是上帝迫不得已对以色列人请求的让步,但王权又是以色列人不彻底信仰上帝的象征。王权(乃至世间的一切政体)对上帝、对民众自身,都只能是一把双刃剑。犹太教把宗教高悬于政治之上,把与上帝的约高悬于现实的政体之上,因此之故,20世纪初犹太教正统派竭力反对以色列人复国[23],而近现代欧美政治学理论多视不论什么政体的政府都是“无法避免的祸害”,不再相信和追求一个十全十美的政府,力吁把公权力“关进笼子里”,不能不说与希伯来文化的这一观念是一脉相承的。

其次,与希腊智者普罗泰戈拉鼓吹“人是万物的尺度”迥然不同,犹太教肯定人有“原罪”——傲慢、自负。人是也只能是上帝的仆人。任何人妄图上升为神,都是僭越,是背弃上帝,必将受到惩罚,被颠覆。我们在《旧约》中找不到一个毫无缺陷、傲居神坛的人物,一个堪与神比肩的英雄。“依照《圣经》(按:指《旧约》)的表述,人自幼心怀着恶念,每个卓越之人只是一群恶徒当中最好的那个。”“《圣经》描述的上帝,并没有给卓越之人及人对卓越的追求留下多少空间。如果不客气地讲,《圣经》将人追求卓越视为犯罪,是对神的反叛,认为人借此篡夺神的圣位。”[24]与佛教中的佛主、基督教中的耶稣、伊斯兰教中的穆罕默德不同,就连犹太教的创始人、被赋予了理想领袖谦和、正直、诚实品德的摩西,也曾前后四次向上帝坦承自己只是一个平庸、勉强的领导人,不适合担负传达上帝意旨的重任,最后只是出于对人和上帝的责任才接受此职。(见《出埃及记》)摩西也有时动摇过信仰,也难免犯错,并不能尽职完美(见《民数记》)。摩西尚且如此,遑论其他人。所以,以色列人、以色列民族的得救,不能指望任何领袖,不管他是士师、国王,抑或是先知、英雄,而只能依靠从内心里和行动上严格信守、履行与上帝的约,遵循律法。犹太教坚信从来没有救世主。毋庸讳言,在罗马帝国统治时期,犹太教中曾萌发并滋长了在一位理想的受膏国王(英语弥赛亚(Messiah)源于希伯来语Mashiah,意为涂以圣油)的领导下获得解放的期望。不过在多次假弥赛亚(即救世主)名义发动的起义都被罗马帝国残酷镇压下去后,以色列人的主流思想就不再迷信救世主了。当基督教兴起,把耶稣本人作为上帝的意志和上帝的特性,具有无可比拟的权威性,犹太教就开始了与它的信仰争论:犹太教神学家也同情耶稣的遭遇,基本上赞同他的教义,但坚持认为耶稣仍然只是历史过程中犹太精神的代言人之一,远非上帝本身。犹太教对人性的这种定位,促使它反感、排斥、拒绝任何个人崇拜。对历史上曾建立过的和20世纪重新复立的以色列国,犹太人都把它看作是上帝对他们履行神圣的约后给予的回报,而绝非哪个“国父”、“大救星”的丰功伟业。近现代欧美国家的政治理论中,不难发现希伯来文化这种元素的潜在和深刻的作用:政治是“不能戴着白手套干”的肮脏、邪恶之事,民众对于领导人与其去感恩、赞美、歌颂、阿谀,不如去监督、防范、揭露、批评、抨击。既然人只能是上帝的仆人,只是上帝委托的地上万物的管理者而非所有者,那么,推而论之,政权的持掌者也只是民众委托的社会管理者而非所有者,只能是民众的仆人(公仆)。

最后,一部《旧约》,激情而又理性地表达了犹太教的历史观。犹太教之外的所有宗教(甚至哲学)在思考和解答人类历史的终极问题时都难免陷入这样一个悖论之中:历史是由具有自由意志的人自觉行动的结果,而历史又必然趋向一个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终极目的。为了解决这一二律背反,无数的神学家和思想家绞尽脑汁。无神论的佛教把历史的一切内容都归结为缘起,凡果皆有因,此因又是彼因之果;为了斩断这无始无终的因果之链,最终只能挥起“空”之利剑。基督教、伊斯兰教等一神教信奉全能的上帝(真主)设计、规划、安排好了全部历史,但又尴尬地给了个人为善作恶的选择自由。古希腊的英雄们和诸神都在任自己的好恶喜怒自由地行动,但他们都逃脱不了命运的前定。黑格尔力图将人的自由意志与历史的客观规律辩证统一到“绝对理念”的异化-复归的轨道……在阴郁的宿命论的背景下,人类的自由意志闪耀着诱人的光芒,历史虽然曲折但又是不可逆转地向高级阶段挺进!与所有这些宗教(以及哲学)不同,《旧约》中的耶和华诚然是全能的,但他并没有替人类前定地撰写好了历史的剧本。他只是和以色列人缔结了一份神圣的约。这份约是上帝提出的,但以色列人是自愿接受的。缔约双方各有各的义务和权利。上帝是绝对公正、正义的,他没有也从来不会违约;以色列人理应也不得不承受由于他们守约抑或违约必然带来的后果。以色列人虽然与上帝的关系是不平等的主仆关系,但人毕竟是上帝按自己形象创造出来的,在万物中仅次于上帝,所以人和上帝之间充满了紧张的互动。以色列这个名称,就是雅各与神角力后上帝赐与他的!人对上帝从来不是绝对服从,无限崇拜;上帝对人也不是绝对宽恕,无限庇护;人对上帝作不到时时刻刻心口如一,严守律法,上帝对人也就恩威并用,赏罚分明。上帝对以色列人不是言而无信、出尔反尔,而是公平地与他进行“等价交换”。上帝是自由的,人也是自由的,或者说人比上帝更“自由”,因为人必不可免地犯下上帝不可能也不需要犯的罪——傲慢与自负。出于善和爱,上帝曾向以色列人许诺过美好的前景,但这美好前景的实现以色列人遵循神圣的约为前提。对于以色列人的具体历史进程,上帝甚至可以说是站在被动的立场,他只能也只会根据以色列人自主的行为按约给予报酬——奖励或者惩罚。以色列人的历史只能由以色列人自己负责。“确实,把Navi译为先知太容易使人误解;因为先知并不能预告和描绘将来的事件,他只传递‘耶和华之语’,即上帝对目前所发生事件的评价”[25],上帝并没有规定了将来。希伯来文化的这种历史观,给近现代欧美国家的政治学遗留下了一笔宝贵的财产——它严肃地、沉重地肯定了人的自由意志,又断然地、非悲观主义地否定了人类历史的线性地进化的草率结论。也许,正因为此,存在主义大师萨特宣称自己是“犹太人”,自己具有“犹太人的存在”。[26]

[参考文献]

[1]罗伯特·M·塞尔茨.犹太的思想[M].赵立行,冯玮,译.上海:三联书店,1994:4.

[2]罗竹风.宗教通史简编[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0:251.

[3]罗伯特·M·塞尔茨.犹太的思想[M].赵立行,冯玮,译.上海:三联书店,1994:27.

[4]罗伯特·M·塞尔茨.犹太的思想[M].赵立行,冯玮,译.上海:三联书店,1994:172.

[5]《出埃及记》,第20章3.本文所引《旧约》均据中国基督教协会1989年南京引发的《新旧约全书》

[6]《申命记》,第6章4.

[7]《出埃及记》,第20章4.

[8]《以赛亚书》,第2章5,8.

[9]《耶利米书》第10章2-5.

[10]《出埃及记》,第15章11.

[11]《诗篇》,第82篇,1-7.

[12]《耶利米书》第10章11.

[13]罗伯特·M·塞尔茨.犹太的思想[M].赵立行,冯玮,译.上海:三联书店,1994:44-45.

[14] 《创世纪》,第6章,5-8.

[15]《创世纪》,第9章,8-17.

[16] 见《创世纪》第15章1-第17章26.

[17]《耶利米书》第7章7.

[18]《创世纪》第18章27.

[19]《约伯记》,第41章11.

[20]《申命记》,第11章9-17.

[21]《撒母耳记上》,第8章4-18.

[22]《撒母耳记下》,第7章10-11.

[23]沃尔特·拉克.犹太复国主义史[M].徐方,阎瑞松,译. 上海:三联书店,1992:500-501.

[24]弗拉德金. 诗人王:从《圣经》的视角看英雄[M].王双洪,译//刘小枫.古典诗文绎读 西学卷·古代编下.北京:华夏出版社,2009:15.

[25]罗伯特·M·塞尔茨.犹太的思想[M].赵立行,冯玮,译.上海:三联书店,1994:76.

[26]贝尔纳·亨利·列维.萨特的世纪——哲学研究[M]. 闫素伟,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788.

(责任编辑:胡乔)

doi:10.3969/j.issn.1009-4733.2016.01.031

〔中图分类号〕B98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 4733(2016)01- 0132- 05

[作者简介]杨迅,男,硕士,湖南吉首市人,武昌职业学院教师。

[收稿日期]2015—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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