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远东,王志超,李建国,查明明
(黄石市政协城市圈创新驱动战略课题组,湖北 黄石 435002)
努力把武汉城市圈建设成最具活力的中部创新高地
郭远东,王志超,李建国,查明明
(黄石市政协城市圈创新驱动战略课题组,湖北 黄石435002)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把创新列为五大发展理念之一,强调指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面对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的机遇和挑战,面对适应和引领经济新常态的趋势和要求,面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与实现中部率先崛起的目标和任务,武汉城市圈迫切需要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努力把武汉城市圈打造成中部创新活力最强、转型发展最快、引领成效最好的创新示范区。
武汉城市圈;创新;协同发展
当今世界,创新已成为国家和地区竞争力的核心要素。面对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的机遇和挑战,面对适应和引领经济新常态的趋势和要求,面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与实现中部率先崛起的目标和任务,武汉城市圈迫切需要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努力把武汉城市圈打造成中部创新活力最强、转型发展最快、引领成效最好的创新示范区。
当前,在我国区域经济发展大格局中,城市圈已经步入创新驱动发展新阶段。加快推进科技创新,事关武汉城市圈盛衰前途。武汉城市圈作为中部地区和长江中游科技创新基础最好的区域之一,应以时不我待的使命感,大力推进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力争取得新一轮发展主动权。
科技创新的规律趋势,决定了创新驱动是武汉城市圈发展的“主引擎”。回顾人类文明史,从铁器的发明使用,到以蒸汽机为代表的第一次工业革命,到以电气时代为特征的第二次工业革命,再到以信息技术、生物工程和空间技术为代表的当代工业革命,无不有力推动了社会生产力快速发展。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孕育兴起,以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为代表的新一轮信息化革命浪潮席卷而来,将重塑产业生态链,拉开新产业革命序幕,将人类社会带入一个激情澎湃、万物一新的“大变革时代”。伴随这一轮大变革,世界科技创新资源加快流动,全球化趋势日益凸显,科技产业竞争格局发生深刻变化。身处这一轮“大变革时代”,国内外先进城市都努力抢占全球科技创新制高点。纽约发布新十年发展规划,提出继续坚持“全球创新中心”的战略目标,曼哈顿“硅巷”已成为全球主要的科技创新制高点。伦敦积极打造世界领先的国际技术中心和知识经济创新高地。北京、上海、深圳等国内发达城市加快追赶全球先进城市步伐,强力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已呈现跃升发展态势。面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大机遇和挑战,面对来自国内外空前激烈的竞争态势,武汉城市圈城市唯有不失时机地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让创新真正成为经济增长的“倍增器”,发展方式的“转换器”,才能紧跟世界发展的步伐,走在湖北发展的前列。
国内城市群抢前争先竞争态势,决定了创新驱动是新一轮城市圈发展的“主阵地”。当前,国内几个主要城市圈,都将科技创新摆在空前突出地位,在科技创新上不遗余力,争先恐后,力争在城市圈新一轮竞争发展中超出。环渤海城市圈以京津冀为核心,通过联合打造京津冀科技创新园区链,城市圈产业结构不断优化;长三角城市圈以上海为龙头,充分发挥国家级创新和改革区域的试点示范作用,努力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长三角城市群在2014年中国6个城市群综合指数排名中位列第一;珠三角城市圈以深圳为核心,成功将世界工厂变为创新沃土,深圳已成为名副其实的创新之城、创客之城;长株潭城市圈在科技创新“引擎”带动下,近5年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36%以上,带动湖南省年均增速达到33.6%,位居全国第一,形成了广受关注的“自主创新长株潭现象”。面对各大城市群咄咄逼人竞争态势,武汉城市圈正面临新的发展“拐点”,在创新驱动上一步慢则步步慢。 武汉城市圈必须以更强的决心、更大的投入、更好的环境、更紧密的协同,全力推进科技创新,才能使武汉城市圈走在国内城市群发展前列。
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客观要求,决定了创新驱动是武汉城市圈稳定发展的“压舱石”。当前,我国经济发展已整体进入以动力转换、提质升级为特征的新常态。适应和引领新常态,是武汉城市圈经济发展的“主旋律”。多年来,武汉城市圈发展虽然取得令人瞩目成就,但发展不平衡、不协调和低端化问题依然突出,资源和环境制约依然凸现,依靠要素驱动的粗放型发展方式已难以为继。圈内如黄石、鄂州等一些传统老工业城市中,钢铁、水泥等高耗能高污染重化工业还占相当比重。在新兴产业发展上,除武汉市外,其他城市普通存在发展不快,规模不大、块头偏小问题。武汉城市圈是我国中西部地区以及长江经济带产业最发达、城镇最密集、经济最活跃、联系最紧密的城市群之一。武汉城市圈国土面积占全省国土面积的三分之一,常住人口占全省常住人口的一半以上,GDP占全省GDP的60以上%,汇集着全省90%以上的科技资源,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区域。武汉城市圈能否保持健康稳定发展,直接关系到全省发展和中部崛起大局。要适应和引领新常态,确保实现经济中高速发展,迈向中高端水平,关键要依靠科技创新转方式、调结构,提高经济发展的韧性、质量和后劲。在武汉城市圈,适应新常态就是要把科技创新摆到更为突出位置,引领新常态就是要切实将发展动力转换到创新驱动上来。武汉城市圈的新常态在一定意义上就是创新态。加快科技创新,是武汉城市圈各城市共同而紧迫的历史使命。
武汉城市圈是中部地区科技创新资源最为密集区域。作为城市圈核心的武汉市,科教综合实力在全国副省级以上城市中位居第三。雄厚的科技创新实力是武汉城市圈最大优势。科教优势有待转化为发展优势,是武汉城市圈发展的最大潜力。充分发挥科教优势,增添强劲发展动能,是武汉城市圈发展中急待把握的最大机遇。
(一)武汉城市圈具有得天独厚的科技创新优势。武汉城市圈创新发展具有坚实基础:一是科技创新平台实力雄厚。武汉城市圈建成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500余个,其中政府科研机构100所、国家重点实验室22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2个、国家级企业技术研发中心18个。拥有高等学校100余所,其中,普通本科院校60所,中央部门所属院校8所,“211”高校7所,“985”高校2所,高校数量和综合实力排名都位居全国前列。二是科技创新人才规模宏大。武汉城市圈拥有的两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专家、973计划首席科学家和长江学者等高层次人才数量位居全国前列,其中两院院士达到59人。现有高校教师7 万余人,在全国排第5位。高校教师中,具有高级职称的占41%,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武汉城市圈仅武汉在校大学生就超过100万人,是全球在校大学生最多的城市。三是高新技术产业日渐崛起。武汉城市圈战略性新兴产业不断发展。武汉市依托武汉东湖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成了国内最大的光纤光缆、光电器件生产基地,最大的光通信技术研发基地,最大的激光产业基地等一批国内领先产业基地。黄石市加快发展电子信息产业,不断锻粗延伸产业链,坚定地向“中部硅谷”目标进军。孝感市充分发挥属地军工企业科技资源优势,全力发展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四是科技创新成果先进丰硕。“十二五”期间,武汉城市圈取得科技成果保持以每年10%幅度递增,专利申请量年均增长18%以上。近三年,武汉城市圈取得了50项原始创新成果,其中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达到22项。2014年,武汉市企业发明专利授权量增长到1840件,同比增长35. 7%。全市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25项、省级科技奖励248项。武汉国家光电实验室在全球首次捕获高分辨率全脑三维图谱;世界首个持续感染动物模型在汉诞生;国家首次批准使用的第二代基因测序诊断产品在汉问世。五是科技创新环境日益优化。我省相继出台了《促进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暂行办法》、《深入推进科技创业的十条意见》等一系列支持创新政策。武汉城市圈各城市也纷纷出台扶持创新优惠政策,如武汉市出台了《促进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创新若干意见》、《关于依托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开展“一区多园”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黄石市出台了《关于建设中国黄石o磁湖汇众创空间促进大众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圈域各城市不断加大科技经费投入。2014年,武汉市科技投入达到292亿元,占GDP比重为2.9%;黄石市科技投入增长到26亿元,占GDP比重提高到2.2%。此外,武汉城市圈科技金融改革创新专项方案获得国家批准,成为国内首个科技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
(二)武汉城市圈科技创新合作取得进展。近年来,武汉城市圈按照《武汉市科技局与武汉城市圈各市科技局科技合作协议》精神,实施跨地市、跨行业、跨学科的“大兵团”协同创新,取得了初步成效。一是协同创新意识不断增强。武汉城市圈各城市日益重视科技创新一体化发展,将协同创新发展作为区域发展重要战略。武汉市在加快自身科技创新同时,加强与圈域其它城市科技合作,以科技成果转移为重点进行技术创新辐射、示范和转移。圈域其它城市积极实行依托武汉、服务武汉、融入武汉、发展自身,都与武汉市签订了不同层次的科技合作双边协议。这些城市在本市科技计划项目评审时,都将项目是否具有在汉高等院校、科研单位作为技术依托列为立项重要条件。2014年孝感市组织60多家企业与武汉高校、科研院所100多位专家教授进行了项目对接洽谈,签订合作协议23项,引进、转让技术51项,转化科技成果12项。二是协同创新向新的广度和深度发展。武汉城市圈科技创新合作出现由点向线和面扩展良好势头,技术合作开发由以前单一产品技术开发,向聚焦重点产业集群的关键技术,实施系列开发拓展。武汉市有关科研单位与孝感、仙桃等地市持续开展科技项目合作,共同开发出激光、智能装备制造、磷化工、粮食生产加工等领域一批具备强劲竞争力产品,显著提高了相关产业技术综合实力。一些圈域城市还与武汉市共建了形式多样的技术创新基地,促进创新合作向基地化、长效化方向发展。武汉市相继与黄冈、天门等地市合作共建了高新技术产业园,有效承接了武汉技术产业转移。黄冈市广济药业股份公司与武汉大学共建博士后产业基地工作站,采用先进基因工程技术生产核黄素,产量达到亚洲第一,并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三是协同创新平台不断健全。城市圈城市搭建了一批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初步形成了从企业孵化到企业培育、从技术开发到成果转化的对企业全开放、对产业全覆盖、平台间全兼容的创新平台体系。2014年,城市圈内新建2家国家级工程技术中心、3家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100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2 家省级校企共建研发中心,并全部向圈域企业开放,进一步健全了分工合理、各有侧重、互为补充的产业技术创新合作平台体系。在武汉城市圈积极推进了“武汉城市圈技术转移集聚区服务平台建设”,依托这些平台,有效开展了科技成果发布展示、技术转移、产权交易、创业投资等对接交流活动。四是协同创新形式不断发展。在加强传统科技项目合作同时,武汉城市圈不断创新科技合作形式。武汉城市圈有关城市积极探索在科技成果鉴定、科技奖励评审和科技项目评审评估上开展跨区域合作,实现专家库共享,增强了相关鉴定和评审的公信度。武汉城市圈进一步开放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和大型仪器设备等科技基础设施,有效提高了这些设施的使用效率。圈域有关城市加快发展跨地域联合建立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或设立分支机构、中试基地。对合作方开放基础设施或拓展研究机构,合作受益方采取将其列入所在城市科技计划方式予以支持。引导银行对一些已获得国家创新基金支持的圈域企业进行跟进贷款。
(三)武汉城市圈科技合作面临的主要问题。面对新时期创新发展新形势,城市圈协同创新存在一些亟待改进的薄弱环节。一是区域创新合作机制尚不健全。武汉城市圈科技合作的总体谋划有待加强,缺乏具有较强指导性和操作性的长期规划指导,圈域科技创新合作分工不明确,路径不清晰,目标不具体,共识凝聚不够,科技开发低水平重复和产业同质化竞争现象未能完全避免,在发挥各自比较优势,错位发展上还有较大空间。武汉城市圈科技合作缺乏高层面统筹协调,尚未建立长效化的科技创新合作的评估、检查、督导和协调机制,基本上仍处于自发状态。二是创新成果转化不充分。虽然以武汉市为核心,武汉城市圈拥有充裕科技成果,但总体上仍然存在创新成果同产业对接不够,创新项目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不够问题,创新还没有真正落实到创造新的增长点上。此外,武汉城市圈科技成果转化还存在发展不平衡问题,2014年全省技术合同成交额418.74亿元,其中武汉技术合同成交额342.89亿元,占全省比重为81.9%,成为全省科技交易市场最活跃的地区,而黄石技术合同成交额仅为20.08亿元,占全省比重为4.8%;鄂州技术交易额3.65亿元,占全省比重不足1%。三是武汉城市圈科技资源开放流动不够。在武汉城市圈,科技创新资源共建共享仍一定程度上存在观念、地域和政策方面障碍,配置效率有待提高,市场尚未成为科技创新资源配置的主要手段。圈域内功能多样、服务完善、全程跟踪的一城化科技中介服务体系还没建立,对企业技术需求反映灵敏的科技创新要素市场有待完善,圈域内还较为普通存在科技信息不对称问题。虽然武汉城市圈在向企业开放实验室和大型仪器设备统筹共享方面已启动“试水”,但服务面不宽,还不能适应企业技术创新的相应需求。在吸引在汉科技人员跨地域到企业开展技术开发服务或领衔创新创业上,政策不活、办法不多。
在新形势下推进武汉城市圈科技合作,要以增强圈域整体创新活力为目标,以协同互补、共建共享为重要途径,以形成整合资源、联动共赢的新机制为突破口,核心是将武汉科技优势转换为面向城市圈的经济社会发展优势。在新的发展时期,武汉城市圈要切实深化科技创新合作,促进圈域城市协同创新取得新的实质性突破,实现在中部城市群中创新资源集聚能力最强、创新活力最优,高端产业发展最快,成为中部地区科技创新重要辐射源和经济增长极。为此,我们建议:
(一)营造有利于科技创新发展环境。良好科技创新生态是科技创新健康发展的前提,营造有利于科技创新环境是武汉城市圈政府的“天职”。武汉城市圈科技创新合作覆盖地域广,涉及主体多,协调难度大,加强政府引导扶持是其有效推进的重要保障。一是制定城市圈《“十三五”科技发展规划》。通过这一专项规划制定,加强对武汉城市圈科技创新合作的顶层设计和高位统筹。建议由省有关部门牵头,加快启动规划编制,深入谋划下五年圈域科技创新发展,科学设定目标,明确重点工作,从而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圈域各城市也应根据各自实际,制定与总体规划相衔接的子规划。二是促进科技创新政策落地落实。近期国家和省密集出台了系列高含金量促进创新优惠政策,这是激发城市圈创新活力无可替代的宝贵资源。要以普适、普惠和顶格为导向,加快这些政策在全圈域生根变现生效,努力把武汉城市圈发展成为科技创新政策“特区”。 要加快推动湖北“科技十条”在武汉城市圈全面落实,重点落实关于高校、院所研发团队研发成果的使用权、经营权和处置权,科技成果转化、转让的收益分配,科技人员股权激励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要协调推动将东湖高开区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行先试政策逐步推广到圈域各城市,同时积极推进中关村“新四条”政策向武汉城市圈移植,重点落实对创业投资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以及对非独占许可使用权的技术转让所得税优惠政策。三是健全武汉城市圈科技创新合作协调机构。要建立武汉城市圈常态化、制度化的科技创新合作促进机制,引导圈域科技创新合作由自发和分散向有序和互动方向发展。建议设立武汉城市圈科技创新合作办公室,形成定期例会制度,加强对圈域科技创新合作的指导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合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促进对圈域科技创新的统筹、督促、检查和协调。
(二)促进武汉城市圈科技创新资源有序开放流动。武汉城市圈科技资源主要富集武汉,呈现不平衡分布状态,这也是圈域科技创新合作所具备的最大潜力所在。推动圈域科技创新资源无障开放、高效流动、激活用好,要以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为抓手,夯实科技合作载体,探索互通互利互补新型机制。一是建立武汉城市圈网上科技成果技术交易平台。探索利用互联网促进科技成果流向企业、融入产业。通过建设立足武汉城市圈、辐射全国的创新资源交流交易平台,以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为重点,形成科技资源网上展示推介、竞买竞卖和校企在线对接能力。探索采用O2O交易方式,建立线下科技资源交易的线上前台。二是建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协作网。科学仪器设备是科技创新重要基础条件。目前武汉城市圈一方面大型科学仪器设备闲置严重,但另一方面又存在企业应用难问题。要健全该协作网调配和服务功能,促进将更多圈域内大型科学仪器设备整合入网,为圈域企业提供便捷检验检测服务。对仪器设备提供单位,要根据所提供仪器设备的价值和运行绩效进行补贴。三是建立科技成果供需信息库。着眼解决科技成果转移中信息不对称制约,提高技术对接针对性,建立武汉城市圈科技成果库、企业技术需求库以及相应专家咨询系统。要强化入库资料质量控制,做到便捷终端调用。同时加强配套的技术转移经纪服务。四是开放一批面向武汉城市圈企业的实验室。根据企业技术开发需求,在武汉有条件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中选择一批对口实验室,重点供圈域小微型科技企业有偿开展技术试验开发。五是建设产业技术创新平台。促进关键科技资源向关键产业集聚,围绕武汉城市圈重点产业链,组建一批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面向圈域重点产业集群,组建一批具备行业共性技术开发服务能力的区域性工程技术中心。
(三)深化武汉城市圈科技金融合作。拓宽投入渠道,加强金融支撑,既是科技创新顺利实施的重要条件,也是深化科技创新机制改革的必然要求。要促进武汉城市圈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整合科技金融资源,完善金融服务体系,做大科技金融平台,创新新型金融工具,扩大科技金融规模,增强金融对科技创新助推作用。一是发挥财政性科技资金杠杆作用。建立由省政府出资,武汉城市圈各市参股组成的科技创新引导基金,做大政策性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对圈域重点创新项目采取后补助和后奖励方式进行资助。同时,对科技贷款进行一定额度贴息或担保。二是引导扩大科技贷款规模。鼓励在武汉城市圈加快设立科技金融专营机构,并对其实施差别化的信贷管理制度和监管、考核。创造条件在武汉设立城市圈专业科技银行,在其它城市设立科技支行,并逐步实行一地化管理。加快发展无形资产和股权质押科技贷款,破解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因质押物不足而导致的贷款难问题。三是发展直接科技融资。加强武汉城市圈企业上市培育,促进更多科技型企业进入“新三板”融资。增强对非上市企业的综合金融服务能力,进一步发挥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科技融资平台功能,适时在其它城市设立子公司。促进武汉城市圈有条件企业发行专项债券,用于扩大创新投入。四是扩大创业投资规模。推动由武汉城市圈各市共同出资设立 “科技创业天使投资基金”,用于资助大学生科技创业及处于种子期科技企业。基金实行政府领投、共担风险、原值退出,不与创新创业者分利争利,以促进更多“天使”茁壮成长。要加强培育更多具备吸引力的受投企业和项目,引进更多有实力的社会创投机构,有效提高社会创投规模和深度,引导创业投资更多向创新创业起步的前端延伸。五是发展基于互联网的新型融资。鼓励发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更灵活精准的创业投资形式。重点发挥股权众筹受众广、风险分散以及低门槛优势,建立武汉城市圈股权众筹服务机构,引导有条件科技企业开展股权众筹融资。
(四)推进武汉城市圈大众创新创业。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的有效举措,是培植强劲创新发展后劲的“希望工程”,也是创新成果直接惠及民生的富民之举。武汉城市圈推进大众创新创业,要加快培育科技创业主体,壮大创业孵化载体,完善全方位服务。一是加快众创空间建设。圈域城市要有效整合现有创业培育资源,发展更多因地制宜、成本低廉、服务完善、要素完备的众创空间,使之具备承接创业、对接资源和综合服务功能。促进“青桐汇”和“磁湖汇” 等众创空间发展成为国内知名创业培育品牌,为创新创业起步者提供良好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让更多“种子期”企业顺利渡过创业“围产期”。二是加强对孵化器毕业企业接续扶持。引导孵化器培育功能向新企业成长多个阶段扩展,推动有条件的孵化器升级,建设一批科技创业加速器,对初创企业在完成孵化后再“送一程”,进一步提高新生企业“成活率”。三是加强对大众创新创业的扶持服务。武汉城市圈各地政府要对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的房租、宽带接入费用和用于创业服务的公共软件、开发工具给予适当财政补贴。建设一批用于大学生创业的廉租型“创业公寓”。省科技、教育、人社部门每年遴选一批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给予支持。完善面向科技创业者的专利申请快速通道,对创业者亟需获得授权的专利申请开通绿色通道。加强对创业者的咨询服务,开通“科技创业服务热线”,面向武汉城市圈科技创业者提供咨询、培训、信用、法律和技术等方面服务。探索武汉城市圈创新券公共服务新模式。有条件的地方通过发放创新券对创新企业提供及时的差别化服务。
(五)促进城市圈产业协同发展。引领产业结构升级是科技创新的永恒主题。创新成效能否落脚到促进产业共同发展,联手推动产业结构向高端演进,推动经济提质增效升级,这是检验武汉城市圈科技创新合作成效的“一票否决”标准。武汉城市圈科技创新合作,要以促进圈域产业发展论英雄。一是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要抢抓全球正在兴起的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下好前瞻性产业布局“先手棋”,以武汉为龙头,围绕城市圈重点目标领域,发挥各地比较优势,进行创新链、产业链和配套链系统整合,优化布局,错位发展,形成和壮大一批优势新兴高端产业。重点发展新型显示装备、北斗导航、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智能机器人、新能源汽车、增材制造、高端装备等先进产业。特别是北斗产业是具有城市圈科技特色优势,战略性、先导性和支柱性意义突出的重大产业,要全力促进北斗产业由重点突破转向整体推进,全力打造北斗产业集群,形成新的战略性优势产业。加快推进老工业城市转型发展,大力支持黄石电子信息产业发展。二是协同推进“互联网+”行动。当前“互联网+”大潮席卷而来,其将有力提升实体经济创新力和生产力,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战略性和全局性影响。对这一发展大势迟疑徘徊,疏于应对将导致在新时期发展中痛失良机,受挫落伍。在推进“互联网+”行动中,要促进互联网与武汉城市圈各领域深度融合,促进形成基于互联网的新兴业态。要在武汉城市圈促进数据资源互联互通,打通地区间“信息孤岛”, 尽可能公开共享各地数据资源,鼓励企业对政务数据资源进行增值业务开发。要重点推动互联网+制造业专项行动,提升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引领个性化、特色化和多样化市场发展潮流,探索发展大规模个性化定制,开展基于个性化产品的服务模式和商业模式创新,建成一批个性化定制示范基地。成立武汉城市圈“互联网+”行动专家顾问委员会,加强对城市圈该项行动的咨询服务指导。三是进一步增强东湖高新区产业辐射带动作用。发挥东湖高新区的产业和科技资源集聚中转功能,加快向其它圈域城市梯度转移产业和技术,扩散装配制造能力。完善东湖高新区“一区多园”发展模式,选择产业配套衔接好,基础条件匹配的城市圈其它城市建立更多“分区”、“分园”和“分基地”。
(六)加快科技创新人才引进培养。人才是创新第一资源,创新驱动实质是人才驱动。在武汉城市圈科技创新合作中,要更加重视科技创新人才的引进流动、培养发展和合理使用,使武汉城市圈成为集聚科技创新人才的“高原”。一是加强高素质科技创新人才引进。设立武汉城市圈引进科技创新人才基金,提高所引进高素质科技人才的起始工作生活条件。突破在人才引进上存在的政策性障碍,切实解决人才引进在落户、保险、就医和子女就学就业等方面存在问题。让武汉城市圈成为人才来去最自由、落户最便利、创业最宽松、生活最舒适的地方。 二是进一步激发科技人员创业活力。要做到使创新创业者建功有平台,贡献有回报、权益有保护、社会有地位。对符合条件的科技创新杰出人才、领军人物,开辟高级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支持事业单位科研人员保留人事关系离岗创业,在一定期限内,工龄连续计算,并保留原聘专业技术职务。将科技成果转化作为重要指标纳入科技人员考评体系,在专业技术职称评聘中,要有更大比例名额向参与技术转移、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人员倾斜。三是促进科技人员双向流动。引导更多科技人才进入经济建设主战场,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到企业双向兼职,支持其以技术中心客座主管、企业技术兼职副总监、科技特派员等多种形式,融入企业开展科技咨询、开发和服务。采取灵活方式,促进在汉“两院”院士、“千人计划”、“973”和“863”首席专家、“长江学者”、“楚天学者”、省“百人计划”等高层次人才及其创新团队在武汉城市圈转化科技成果、设立创新基地和创办科技实业。
时代呼唤创新发展,创新铸就崛起伟业。当前,武汉城市圈进入了创新发展关键时期,让我们只争朝夕,大胆探索,群策群力,真抓实干,共同将武汉城市圈创新发展推向新的阶段。
(责任编辑:胡光波)
2016—01—12
郭远东,黄石市政协主席。王志超,湖北理工学院副院长。李建国,黄石市政协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查明明,黄石市政协研究室主任科员。
F120.4
A
1009- 4733(2016)03- 0078- 06
10.3969/j.issn.1009-4733.2016.03.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