嵌入性社区自组织:B市一个社区网的自组织实践

2016-03-16 12:20:16高云红郑中玉
甘肃行政学院学报 2016年3期
关键词:办事处社区政府

高云红 郑中玉

嵌入性社区自组织:B市一个社区网的自组织实践

高云红1郑中玉2

(1.哈尔滨商业大学法学院,哈尔滨150001;2.哈尔滨工业大学人文学院,哈尔滨150001)

社区自治的本质就是实现社区自组织。在社区自组织的理解上,容易形成自组织和被组织、社会与国家在涵义和实践上的对立,即二元论立场。一个社区网的实践表明,社区自组织过程并非独立于政府组织而存在,而是嵌入于自组织和政府组织的相互作用之中。政府在社区中并不简单以制约性的规则力量出现,社区在自组织过程中可以动员政府的资源服务于社区利益。当然,社区在自组织过程中内部可能发生分化而非一体化。社区自组织要承受这种“嵌入”的内在张力,同时也有足够的行动空间来处理与政府组织的合作和妥协,甚至能够促使其作出改变,转而促进社区的自组织。

社区网;自组织;二元论;嵌入性;结构两重性

一、概念上的人为对立:自组织与被组织

中国的改革开放在社会生活方面的重要体现就是,从“单位制”向“社区制”转轨。社区建设成为一个基层社会治理的核心议题,其中在制度上的转变就是,如何实现社区自治问题。有学者将社区自治定义为:“不要外部力量的强制性干预,社区各种利益相关者习惯于通过面对面协商来合作治理社区公共事务,并使社区进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约束秩序的过程。”[1]必须要“经历一个从‘被组织’到‘自组织’的转化过程”[2],才能最终实现所谓的“自组织治理”。

社区自组织从概念上来自于系统论的自组织理论。自组织理论研究的是开放的、远离平衡态的系统,关注的是系统的进化动力、动力学机制和组织学过程。哈肯认为,所谓“自组织”即“系统在获得空间的、时间的或功能的结构过程中,没有外界的特定干预”。[3]也就是说,系统的结构和功能不是“外界强加”的。相对应的,如果系统的结构和功能是外界强加给系统的,这种组织及其过程就被称为所谓“他组织”或“被组织”。[4]一般意义上,学者们认为,人文社会系统也存在这种自组织演化过程。[5]但是,在社区自治领域里,一方面,学者们强调社区自治关键就是,不需要外部强制性干预,最终实现自组织治理[6];另一方面,也会发现存在大量社区自治过程中的问题,比如过度组织化[7]以及行政化趋势。[8][9]再考虑到对社区自组织的一些典型理解,比如,认为社区自组织倾向于居于“行政区边界”之外,[10]社区自组织属于居民自治组建的社区参与组织类型,[11]或者是居民自发建立的非正式组织[12]等,在观察社区空间时,这些观点可能容易将社区自组织和政府相关部门,或者社会与国家对立开来。[13]

当然,这些类似的二元论立场并非社区研究领域所独有。在理解行动与结构、个人与社会等问题的时候,社会学早已经形成了结构主义和阐释学之间的各种二元对立观点。但是,20世纪末的社会理论也不断在尝试克服这些二元论。[14]因此,除了基于研究的权宜之计之外,社会学研究应该尽可能避免二元论的理论立场。在城市邻里中国家与社会的关系问题上,有学者[15]批评了一种二元论立场:断裂与嵌入。在该文分析中,“断裂”的立场认为,中国经济与社会变迁过程中,国家在社区中的力量衰落,将出现一个相对独立于国家的、基层群众自治得到充分发展的社会。而“嵌入”立场则认为,在社区建设中国家政权向基层渗透,国家以各种形式在场。桂勇认为,需要一种理论“超越”和“融合”双方的解释。他提出用“粘连”来解释社区层面上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即“国家与社会仍然有相当程度的接触,但并不是牢固地镶嵌在一起的,而是相对较为松散地粘合在一起”。[16]本文认同这种超越二元论的理论立场,但是该文对“嵌入”的使用略有问题。波兰尼强调的是,在经济试图脱嵌于社会之时,仍然存在社会自我保护、防止受到市场经济冲击的“反向运动”。[17]因此,这种市场的“嵌入”实际上要放在市场和社会的互动及斗争框架下理解。而格兰诺维特[18]那里,嵌入则表明一种行动者既不是指完全追求自我利益(社会化不足),也不是完全受到结构制约(过度社会化)的行动状态。行动者所嵌入的关系网络可以遏制机会主义问题。关于嵌入的程度,他实际上坚持一种“弱嵌入”立场,而区别于实质主义的观点。对于中国基层“国家与社会”关系问题,无论是“嵌入”,即“社会紧紧地镶嵌在国家提供的框架之中”,还是所谓的“粘连”状态[19]似乎都表达了“嵌入性”的涵义。前者是一种“强嵌入”(接近格兰诺维特所说的实质主义立场对嵌入性的定位),而后者则倾向于是一种格兰诺维特式的“弱嵌入”立场。

我们认为,在波兰尼和格兰诺维特那里,“嵌入性”体现了行动之内在张力,即市场和社会、机会主义和网络力量之间的双重运动。对于社区自组织过程而言,B市H社区网的自组织实践则提示我们,自组织行为及其过程无法脱离与政府、市场组织的互动。一方面,社区自组织确实受到地方政府部门(权力)和市场力量的诱惑与干预;另一方面,社区自组织仍然有足够的自组织行动空间,能够动员权力和市场作为资源转而服务于社区的自组织。这种复杂的社区行动实践表明,不应该将社区自组织与系统环境分离和对立起来,而是需要从“嵌入性”立场来更为复杂和微妙地观察社区自组织过程。文章最终认为,社区和国家的内部实践复杂性造成社区行动者与国家之间不会形成某种总体化的关系模式,而是形成一个开放的实践和策略的机会空间。

二、B市H社区网的自组织经历

H社区位于B市北部。1999年,B市开始在该地区筹建大型经济适用房小区。该社区的典型特征是:居民同质性强,普遍有较高的受教育水平,以白领阶层为主。该社区目前常驻人口已经达到37万余人,户籍人口7万人,有106个自然小区。人口的急剧膨胀带来一系列管理的问题,2015年7月之后,该社区将行政区划调整为三个街道办事处。

该社区最独特的地方在于由社区居民自发建立的社区网(community networks),一个以社区居民为主体的虚拟社区。借助于社区网,H社区居民自组织地形成繁荣的社区生活、大量社区纽带和社团以及一系列有社区特色的传统活动。不同于一些学者所担忧的,对互联网的使用可能减少社区参与和降低社会资本,H社区网对本地社区的自组织和自发秩序的形成产生了重要作用,同时也提供了社区社会资本在一个大多是外来人口的地方得以生产的可能途径。围绕着社区网所展开的社区自组织表现为如下几个方面。

(一)社区网建立和管理的自组织

网站及其前身的建立都不是行政指令性的安排,完全是网友自发、自组织的过程。在社区还没有入住,长期不存在社区居民委员会以及业主委员会的时候,社区网发挥了重要的组织和团结物理社区和虚拟社区成员的作用。最初,社区网只是网站站长QL的个人主页。在2000年,当小区还没有居民入住的时候,QL和其他一些想要在H地区买房子的人们在这个主页上交流一些买房的经验。后来随着社区网友越来越多,他在2001年申请域名,正式建立了社区网网站。网站的内容建设一开始缺乏统一的设计、规划和管理,只是基于社区生活中网友兴趣和需要而进行即时的调整,是一个循序渐进、依需求而逐渐完善的过程。刚开始,网友们目的性比较强,社区网就是一个关于购房的专栏,后来根据网友的需要和提议逐渐增加了论坛数量与类型。总体上,社区网的论坛由“综合论坛”和“社区分站”构成。基于网友的兴趣和偏好,“综合论坛”设置了10多个分论坛;基于自然小区,“社区分站”设立了近30多个分论坛。

在虚拟社区日常的运行中,网站站方并不在场,基本上是网友的自组织。每一个论坛都有由网友选举或自荐的“版主”负责论坛秩序。版主根据大家自己商定的版规审查帖子,对不符合版面规范的帖子进行删除,或封帖子作者的ID,或作出警告。网站没有关于版主选择的审核条件,也没有明确的针对版主的权责划分或相关的约束机制等。尽管从形式上网站的组织结构表现为从站长、4个副站长到上百个版主的纵向结构,但是在实际的日常运作上则是充分体现“网络”组织的去层级化或平面化特征。社区网的日常组织和运行基本上以论坛和自组织的兴趣团体为主。论坛的组织作用一方面体现在它作为所有社区网络活动的基本联系和沟通工具,人们可以在这里讨论各自感兴趣的事情;另一方面则表现为以论坛为单位的自组织活动。

(二)社区网活动的自组织表现

基于社区网,网友自组织论坛和社区的活动。在社区网上的自组织活动中,活动的组织性有一些差异。根据组织论坛和社区活动的组织性,我们将其分为组织性和非组织性团体活动。“非组织性”团体活动指的是那些没有固定组织成员,没有确定的组织结构,面向所有社区网成员开放,通过社区网而得以组织的活动。这些活动具有随意性,也没有明确的、固定的组织者。比如旅游、慈善活动和集体采购这些组织活动。实际上在H社区中大多数活动都是“非组织性”的。这些活动的组织过程与社区网网站方面没有直接关系,是完全自组织活动。任何人都可以组织旅游、慈善公益活动和集体采购,以及其他包括体育活动在内的所有你可以想象到的社区活动。当然,像体育休闲等活动大都需要某种默契,通常都是以某种程度的“组织”来实现的。同时旅游有时候也是以某些兴趣团体为基础发动组织的。比如,汽车俱乐部就经常组织会员自驾车旅游,游泳俱乐部、单身俱乐部和登山俱乐部都在某些节假日组织户外旅游。因此某些活动既可能是“组织性”的,也可能是“非组织性”的。而慈善公益活动和集体采购等活动则基本上是“非组织性”的集体活动,由网友个人根据意愿来动员网友参加。

当然还有其他非组织性团体活动,比如各种沙龙活动。有些沙龙具有明显社区论坛性质,也有些沙龙根据网友兴趣和需要随意组织,通过社区网上的“活动通知”发布沙龙的信息。当然我们说它是“非组织性”活动的原因在于,没有一个结构化的“组织”来操作这些活动,但是无一例外的是,这些非组织性活动同样需要在社区网(比如“文化沙龙”论坛)形成一个氛围或受众基础才能获得响应。

“组织性”团体活动则是指,那些开始或者已经具有一定组织架构和相对固定参与者的团体组织的活动。在这一类别的团队中占据最大比例的是体育兴趣俱乐部,比如足球、篮球、羽毛球、排球、网球等俱乐部。这些球类运动俱乐部在组织程度各有不同。一些已经形成正式联赛,比如足球超级联赛、篮球联赛和羽毛球联赛等。它们的组织性最强,参与者通常形成稳定的和正式的俱乐部,联赛也有正式的和专门的组织机构和规则。

组织性稍次的是,尽管没有组织联赛,但形成了俱乐部形式,有日常固定活动并具有一定开放性的兴趣团体组织的活动。这些团体都是具有一定固定会员,并能经常性组织活动。这些俱乐部大多也是通过社区网发布活动通知,会员自愿参加,以网上报名为主或者通过俱乐部的QQ群和短信报名,并常常伴随着经费使用的公开。相对于组织性更强的足球俱乐部,这里的大多数活动都还具有一定开放性,每次活动允许一定数量的“散客”网上报名后参加。这些组织虽然有些松散,但一般一定时期都有固定活动。比如一些网球和羽毛球俱乐部差不多每周都会有几次相对固定的活动。

组织性再次的是那些松散、活动不固定、具有随意性的俱乐部,比如社区网汽车俱乐部、单身俱乐部和一些如杀人俱乐部这样的游戏兴趣团体。这些具有不同组织性的社区自组织团体,都倾向于形成大量关系网络。和论坛一样,各种兴趣俱乐部无论是有很强组织性的,还是结构松散的,同样都具有组织和动员资源的能力。比如,在2007年10月末,由社区网汽车俱乐部组织帮助网友“寻母”活动中,笔者所参加的羽毛球俱乐部的组织者就在QQ群里动员自己的会员们做义工。帕特南曾强调,公民参与网络是重要的社会资本形式,有助于促进横向联合与合作。[20]在H社区,我们看到各个兴趣俱乐部的参与团体和网络本身也发挥同样的作用。通过社区网又可以把这些不同的“网络”连接起来,形成“网络之网络”。当遭遇类似某种集体事件,这些“参与网络”以及“网络之网络”可以有效动员起来。

(三)社区自组织与传统的发明

社区网自组织的第三个表现是,基于虚拟社区的交流空间和社区网的自组织实践,网友自发组织形成具有特色的社区传统和社区认同。传统的发明在于创造一种历史的连续性。霍布斯鲍姆不断强调这种传统的仪式或象征特性。[21]但是无论如何只有当它不断被重复实践并被认同,才能真正发挥作用。就一个社区而言,它可能缺乏强烈的仪式和象征特性,但是就通过行为的“重复性”来表达或灌输一种历史感,而这种历史感有助于促进内部凝聚力形成而言,它们又是相似的。

H社区所在位置原来只是几个乡村,现在的社区居民则大多是非本地的外来人口。也就是说,H社区只有一段短暂的当代史,而没有遥远的“过去”,进而也就缺乏所谓的“社区传统”。在访谈中,几乎所有人对H地区由来的认识都远远少于对H社区现状的了解。但是在社区网的凝聚下,H社区正在形成自己的“传统”,形成自己新的历史。这种历史不是试图和那个似乎遥远的“过去”建立一种“连续性”,而是重新制造一种属于自身的“过去”及其“连续性”。

从社区最初的形成开始一直到现在,在短短十几年之间,这种连续性不断被再生产出来,比如网站的周年庆典、社区趣味运动会,社区足球联赛、新年音乐会等等。对于社区网的网友而言,社区的历史就是社区网的历史。在这些传统活动组织过程中,社区网不断走下虚拟空间开始重构地域性社区的历史。而在这种社区传统的生产与实践过程中,社区认同以及个体对于社区成员身份的自我意识也被生产出来。

当然,传统的发明并不是一劳永逸的,反而“需要在每一代人那里不断被更新、调整和重构”。[22]传统的发明是一个持续的过程,根据新的形势可能会利用“旧材料”,改造“旧材料”,同时也会发生“连续性中的断裂”。[23]在H社区,不断发生着传统的发明、衰退与再创造。社区新年音乐会并没有持续至今,但是后来转变为社区网春节晚会,到2015年已经举办了5届。同时,类似的联欢和娱乐在其他传统和新生的形式中得以传承。作为“超级女声”等音乐类综艺节目的模仿,“超级H声”持续在社区里举办,每年获得名次的歌手都会在很多社区网的传统活动中作为重要表演者出现。H社区后续也产生了舞蹈大赛(2011年开始至今)等类似的传统活动。

随着社区网网友的下一代的成长,以“亲子小屋”论坛为基础,在2010年以后开始陆续组织“圣诞老人到我家”(2013年开始)、“少儿春节联欢晚会”(2014年开始)、“亲子嘉年华”(2012年开始)、“超级大顽童”(2012年开始)等围绕孩子和家庭的传统活动。从2010年前后,社区网网友的下一代开始成为新的网友。2014年12月,社区网的小记者团正式成立,正式小记者10名、预备小记者15名。之后,这些小网友和小记者不断对很多社区网的活动进行报道,并在社区网上发表自己的新闻稿件。新一代社区网的小网友们开始以各种形式登上社区网,参与社区网的传统活动并持续建构社区和社区网新的历史。

这些社区传统对于社区认同和社区想象的作用不仅仅体现在通过重复性的活动建构社区历史,建立与过去的“连续性”和时空意义上在网友之间的“共同感”,它的意义也体现在传统的发明、改造、衰落和再创造的过程本身。持续地参与和见证传统的“发明”过程本身就促进了社区认同的生产和社区的想象。

总之,社区网作为一种自组织的产物包含两种含义:首先,社区网网站自身的产生、发展和运作是独立的、自发形成与组织的;其次,社区网内部组织维度,论坛、社团和社区网活动(包括社区传统的发明)是相对于社区网网站的自组织,甚至QL自己也不知道到底在社区网上有多少自组织群体及其活动。无论是从站长到版主,还是站方与社区网的网友及其组织都倾向于是松散的、自愿的、平等和协商的关系。通过社区网及论坛的一系列自组织过程,这个社区逐渐形成自己的传统。在缺乏社区成员集体记忆的状态下,新生社区的传统之生产与实践成为社区认同的重要根源。

三、社区网的自组织与街道办事处

从理论上看,作为开放系统,自组织并非不需要和外部环境交换物质、能量和信息。相反,只有当外部环境的能量与信息输入达到一定阈值,自组织才可能发生。但是,关键的是,这种“输入”和“干预”不能是“外部”直接输入特定的“指令”,[24]或者如哈肯所说,其“结构和功能”不能是由外部所“强加”,否则系统演化就成为“他组织”的了。在具体社会世界,这种组织过程的差异实际上只能在实践中去把握和感受,可能要比概念上表现得更加复杂和微妙。H社区网的自组织实践促进了社区社会资本和社区认同的形成。但是,社区网的自组织并不是脱离权力和市场组织的力量而单独发生的,甚至其成功也部分地基于能够得到或动员政府和市场的资源并获得某种双赢而实现。这个过程难免出现一种自组织的“脱嵌”倾向与政府(包括市场)的介入之间的“双重运动”。

(一)社区网自组织与功利化的办事处

在社区网的自组织过程中,最容易造成抵触的是社区街道办事处的介入。从2003和2004年开始,街道办事处开始陆续出现在社区网的大型传统活动的组织中。比如从第二届足球联赛开始,为社区联赛提供一定资金支持;与社区网共同举办社区新年音乐会、趣味运动会等传统活动等。总体上,社区网与办事处是一种合作而非隶属关系。在这种合作中共同促进社区生活的繁荣。不过在合作中仍然可以发现两个组织、两个人群、两种风格的“距离”。

社区网实际上不是一个在民政部门注册的非营利组织,而是挂在站长个人公司下的一个具有一定公益性的网站。从严格意义上是一种“非法”组织。①[25]但是,这种“非法”状态在日常社区生活中并没有影响社区网的运行和作用。新经济社会学者认为,真正能够有效制约机会主义行为、形成秩序的是行动者所“嵌入”的社会关系网络,而不能期待一个面面俱到的“法律”和“道德”内化。[26]我们不能期待所有的社会生活都依靠法律或正式制度的协调。日常生活中,许多制度的实践实际上正是以一种“非法”的状态运行。不过,组织大型活动在中国确实需要明确的合法性支持,与办事处的合作有助于增加“非法”的社区网在社区生活和地方政治中具有存在的合法性。与这一点相比,办事处提供的物质支持可能远没有政策和合法性的支持更关键。

社区网的自组织促进了社区生活的繁荣,同时也事实上增加了本地社区的知名度。在2007年,北京电视台就社区网的一些慈善活动做了两期节目。而足球联赛在更早的时候已被(包括中央电视台在内的)中央级别媒体报道,成为中国最早的民间举办的大型社区联赛之一。这些自组织活动最终事实上成为地方办事处的政绩之一。一些网友认为,社区网得到网友和居民的认同与信任及其在社区动员方面的能力可能正是办事处愿意介入或参与社区网活动的根本原因。在这种合作中,办事处获得政绩,社区网则通过办事处获取行动和组织的合法性。两者相得益彰,共同组成社区生活的完整图景。基于政绩的需求,办事处对社区网自组织的参与及介入是地方政府机构正常的反应。

对于办事处介入到社区网自组织过程,部分网友持反感的态度。至少从运行的逻辑上看,政府组织和社区网及其自组织活动是有很大不同的。套用哈贝马斯“系统”和“生活世界”的区分,政府组织是(政治)“系统”,而社区网是一个“生活世界”。前者的原则是权力逻辑,后者则是“沟通”或“商谈”的逻辑。它们属于不同的场域。在H社区中,社区网和地方办事处的合作中就发生着两种逻辑和场域的冲突。在2007年社区趣味运动会现场,我们就可以发现两种组织在活动中不同的话语体系:一个是协商、平等和诙谐的,而另一个是命令和苛责的。其他合作的活动中同样可以发现其中的冲突。

网友DL参与了社区网这几年重大传统活动的组织和策划,她提供了一个例子:在2007年新年音乐会的组织过程中,地方办事处的一位工作人员提出关于如何入场和退场的要求。具体就是,网友入场;坐好后领导们入场;全体起立鼓掌欢迎领导们入场;演出结束后,全体起立鼓掌欢送领导退场;最后网友退场。由于感觉与社区网网友们组织活动的氛围和传统不符,音乐会的组织者们没有同意这个要求。同时办事处对于节目的风格也有一些要求,比如突出主旋律等等。而到2008年组织活动时,DL说他们已经决定准备两台晚会:一个是办事处负责的,观看者和组织者由办事处安排;另一个则是针对社区网网友的晚会。

对于这种合作过程中两种逻辑和场域的冲突,一些网友,尤其是年轻的网友表示了更多的不满。网友老P说“越是年轻的,抵触越大。80年代的生下来就赶上改革开放,赶上民主化浪潮”。比如,过去音乐会都是网友建议和组织,后期则变成了社区网和办事处共同承办,一些义工就认为,新年音乐会更多地体现了办事处的意志——办事处决定了一半的晚会节目。在义工网友YL看来,办事处过度参与到社区网的活动中,尽管提供了资金,但是可能会“抹杀掉”网友的参与热情,最后可能导致一些社区网的活动失去网友支持。

对于政府的介入,网友的另一种态度是“无所谓”,进而倾向于认为就其积极的方面而言,这种介入可能使得双方“各得其所”。社区网和网友可以获得“支持”,比如资金、活动场地以及最重要的自组织的“合法性”等各种方便,而社区活动的良好组织及其效应也可以成为地方办事处部门“政绩”。同时,网友们倾向于认为这种“介入”是必然会发生的。

网友ZZH:没什么。顶多活动的时候出来讲讲话什么的,也不会占用太多时间,我们也不知道是谁。对组织方来说也方便,毕竟能提供一些支持,打着旗号出去也好办事。

网友XFD:H网站影响力比较大了,镇政府基本原则是你们自发组织起来,省得我去组织了。我正好利用你们做我的事。网站抱着与政府合作的态度,所以呢,基本上有些活动呢你能出点钱更好。

作为社区活动,对那个社区整体形象提升是有帮助的,是可以作为他的政绩往政府报告里写的。对他们也有好处。然后呢,得到政府的支持,本身网站的各项活动也比较容易开展,没什么阻力。

地方管理部门缺乏能力组织和动员社区,而社区网的自组织正好填补了这种空缺,双方“各取所需”。当然,对于很多网友来说,这种“接受”确实包含着一种“无奈”甚至“担忧”,担忧这种“介入”会导致社区网的自组织活动变了“味道”。但是,随着社区网和社区活动的发展,这种相互纠缠却是不可避免的。

除了无奈的接受以及担忧的态度之外,还有网友持有一种更为明确和积极的立场,倾向于认为获得办事处的支持是社区的“权利”。比如,JJ就认为,如果政府不参与社区网的自组织活动并不合适。

JJ:你实际上放弃了作为纳税人应该享有的权利。政府参与这些活动也是要有一些经费的投入,有政府的配比,是吧?如果你不要这个东西,你能享受到什么,这也是你自己的损失啊!这个比例实际上还很低,你如果到城里去看,几乎大型活动都是政府出钱来办的。而H社区的活动大部分是商家赞助的,或者是自己义卖和募捐这种形式。实际上,更多地应该还是政府出钱,丰富居民的文化生活。

类似的态度在部分网友那里也有某种回应。BBC是一位大学教师,她也倾向于更积极地看待办事处的介入,认为办事处的介入有助于社区网和网友们的自组织活动开展。

BBC:如果我是办事处的话,我愿意和社区网合作做事。我理解物业、居委会,他们想把事情做好,也不愿和居民作对。我们在这方面没有矛盾。我觉得有时和街道会更顺畅。比如我们的社区图书馆,没有资金支持是不行的。我们全靠义工,靠捐,没有钱。这不能发展壮大。如果有街道愿意来做,愿意来支持,比如政府的资金把它做大了。其实我们的目的就是这个。我愿意它来管,我不觉得政府接管有什么不好。只要图书馆是免费的,公益的,有政府的资金源源不断,比如解决义工工资。

BBC觉得,与政府的合作是必需的,但是也确实需要彼此的“妥协”。如果政府与社区自组织的合作是一种双赢,对于社区而言是一种“权利”和“支持”的话,那么关键就是如何把握双方的关系与立场。或者说,政府也应该重新选择介入的方式。[27]

(二)去妖魔化的办事处

无论是对政府机构介入社区网自组织持反对还是接受(以及赞同)态度,我们都要关注自组织行为的嵌入性问题。政府与社会自组织似乎被看作是两种先天抵触的逻辑与行为。实际上,笔者在访谈中还遇到了一种非常积极的立场,为我们展示出一个超越普通网友视野的“去妖魔化”的办事处面相。DF的经历使我们能够更正视政治与社会或政府与社会的关系。

DF是H社区的名人,经常接受中央级和海外媒体的采访。在2005和2006年之后,他开始成为社区足球联赛的组织者之一,2008年之后,尤其是5·12募捐活动之后他开始更多地参与到社区其他公共活动组织之中。DF认为“政府并非不作为”。在DF看来,许多社区网活动能够举办到今天,和政府尤其是H地方办事处C主任的支持紧密相关。DF纠正了一些关于社会自组织和政府之间的某种刻板认识,访谈中多次表达了对C主任支持的感激之情。他反复强调,社区网和整个社区的成功也确实来自于地方办事处的支持。

DF:很多媒体找过我,想报道社区联赛,想报道志愿者协会,以什么角度呢,想以咱们是自发的,跟政府没有关系,所以才能做得好。我说,我拍着胸脯跟你讲,我不是巴结政府,我们的活动能做的这么好跟政府的密切合作是必须连在一起的。其他社区为什么没有,是因为它有自发了,但是政府没有支持它,它起不来。咱H确确实实是政府支持。

他也承认,办事处是在社区网的自组织活动获得媒体的广泛报道之后才介入进来。但是,在这个过程中,在组织联赛和一些慈善活动的时候,确实得到办事处一些部门和工作人员的大力支持。办事处帮助协调活动的备案、协调场地、提供经费支持。最终,他也倾向于认为,办事处的介入与社区网的自组织是“双赢”,是“互有所需”。

DF:政府可以把我们做的活动作为业绩,但是我们要的是活动的本身,是吧?就是各有所需,也是各取所需。我们需要政府的外部关系,政府也需要它内部活动的延伸。那么咱们就结合,咱们结合的原因是平等的啊,不是因为你是政府我们就低下来,不是的。现在咱们和政府的关系是平等的,非常平等。现在政府常挂的一句话是“你们的活动我们支持,但是不干预”。这句话对政府来说是很难的。

在志愿者协会的申请过程中,DF对这种支持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也有了以前“想象不到的”体会。在办手续的过程中,区里管理民政的部门和红十字会非常配合,办事处已经提前为他协调好了。

DF:通过这件事之后我们发现呢,区里主管民政的、管红十字的跟我们那种配合,通过以前惯例来理解是你感受不到的。比如说,慈善协会这块,我就以为需要很多手续,但是镇里就把所有手续给办了。没有让我们去跑。昨天我去镇里想问问这个程序一周之内能不能办完,按我的理解最快也得一周。人家说下午就来取。而且政府的工作人员说,你发现H社区内部有这种情况需要救助的,你去帮我核实一下,可能我没有精力和能力去核实,你核实完了之后你给我,我就尽可能地帮你申请救助资金。这是按以前惯例是想象不到的。

为什么很多人在说H社区活动也好,救助项目也好,跳出政府你真做不起来。然后呢,政府如果干预你呢,你也做不起来。怎么能做起来呢,就要结合。咱们是真正的结合,这个真不是空话。

外界(包括一些媒体)总是期望他谈,社区网和社区自组织如何外在于政府而展开,DF反复强调:“自发性是个前提,我们还有一个根本的东西就是政府大力支持。二者的结合才是H的活动。”当然,DF和站长QL私底下聊的时候也认为:“很多时候也许是咱们带动他们,被咱们感动。他觉得你们这确实做得好,那么在能力范围内就全力配合。就这样一点一点的。如果说真能这么带动起来凝聚力的话,过一段时间再有事情一下就起来了。”

DF的经历提供了一些与普通社区网网友不同的故事,这种立场也似乎与常规上我们对自组织的认识不同。他讲述的是,作为一个原来的乡镇政府机构街道办事处在社区网的自组织过程中不断获得成长和成绩。我们在访谈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的时候,他们也认为办事处确实缺乏能力了解和满足都市青年的需要。一位街道办事处干事说:“我们确实不清楚这些(城市)社区居民的真正的需要,他们都接受过大学教育。我们可能更了解社区老年人的想法。但是,(办事处)通过为社区网提供一些帮助,让他们帮着(我们)组织一些活动,确实也学到了挺多东西。”

H社区丰富的社区传统活动及其灵活的组织形式确实超出目前的办事处和居委会工作人员的能力。借助于社区网的自组织,在提供帮助的过程中,办事处既可以学习新的社区生活组织技巧,了解都市青年社区生活需要,又可以掌握社区自组织生活的情况。这个过程中,办事处作为政府的机构也不断发生改变。严格意义上,H社区自组织过程是一个双方互相学习、了解、适应和改变的过程。

(三)社区自组织的实践策略与意义

前文曾提到社区自组织与政府组织之间存在客观的冲突,甚至对于两者的合作本身也在社区网内部形成了矛盾。但是,为了获得政府的政策支持与提高自组织的合法性,社区网还是与地方办事处有越来越多的交集与合作。而在这种权力介入的过程中,社区网和社区自组织也具有相当的实践策略和行动空间应对这种干预。

在成立志愿者组织过程中,DF和QL不断与办事处有互动,但是也遭遇到意料之外的压力。社区网的自组织性、完全的自愿和志愿参与使得社区网的慈善活动组织和参与无法得到稳定的人员和制度保证。网友们先是成立了“义工(QQ)群”,2008年初,这个群达到30到40人左右。但是这个“群”仍然缺乏常规的组织,这就使得慈善活动的组织工作开展的不顺利、不专业。很多社区网的网友都呼吁成立一个H社区的志愿者组织。这也正契合了地方办事处及其上级部门工作对接的任务要求。

在区政府有关部门的号召和配合下,经过2008年下半年几个月的筹备工作,志愿者协会筹备委员会于2008年12月13日正式成立。2009年2月17日,志愿者协会在社区网上注册ID,同时发布了《关于成立志愿者协会相关情况的通报》。在通报中,大致介绍了协会成立的背景,协会的性质、宗旨、组织机构和活动范围等情况。同年2月26日,在“小屋”论坛发布第一个消息《志愿者协会成立大会通知》,计划在3月7日正式成立协会。在通知中,协会号召网友们在既有的社区志愿和慈善传统基础上,以组织的形式整合社区资源更好地服务于社区居民和网友。截止3月20日,仅仅网上报名的志愿者就达到115人次。

当然,就像前文所表露出来的,一些网友对于地方政府的介入仍然保持着反感和有所保留的态度。一位网友说,“在成立大会上,看着前排就坐的领导就很不舒服”。他认为,这个最初只是网友们意愿的组织,最终却不得不迎合办事处的需要。就此,DF表示,他与QL也很无奈。

DF:我俩那时候正在研究怎么能成立个志愿者协会,怎么能成立一个基金,以社区名义成立一所希望小学。我们正在考虑这种事情。最后F书记找到我俩,说成立志愿者协会这一切都解决了。而且志愿者协会都快成立的时候,我们才知道叫“区志愿者协会H分会”。说句实话,这是我们不能接受的。要是当时知道这样走体制的话,我们不会成立的。后来,我和QL退一步讲,无论任何组织形式的存在,有一个原则:损害大家利益的事我们俩不干,过于政府面子的事,咱俩不组织。不组织是什么概念?咱俩可以去干,但是不组织大家去干。如果发生在身边的事,咱们全力而为,如果上述三点咱们违背了,咱们退出。

这算是DF和QL等核心的志愿者协会组织者面对现实的一种妥协和实践的策略性。当然,这个过程中,DF和QL也逐渐认识到媒体的“炒作效应”可以帮助社区网获得对办事处的影响力和获得相应的支持。一开始,面对媒体的采访,两个人互相推诿,后来逐渐认识到媒体采访归根到底是可以带动社区网组织的活动。DF认为,“媒体的炒作效应出来了,社会自然会有人关注。社会关注,媒体关注,影响力大的时候,政府不得不进行援助,事情就解决了。”而且,在这个过程中,DF也意识到“政府中也有好人,比如要退休的办事处C主任,5·12募捐②的时候,就和我们一起干。C镇真的好”。

作为办事处和社区网网友之间的中介及缓冲,DF和QL等社区网精英积累起大量的实践策略经验。DF和QL对于应对办事处的指令不断形成自己的实践知识。比如,办事处基于行政要求的、形式主义的事情,由他们两个去应付,不组织网友志愿者参加。这样就可以既完成办事处的任务,也不需要让网友们直面志愿者协会面对权力所必需做出的妥协及忍让,减少网友与行政权力的冲突。社区网为办事处组织与承办了社区新年音乐会,部分网友同样提供志愿者和组织工作,但是第二年重新组织了一台完全由网友决定和策划的社区网新年晚会。在社区网组织的一些大型活动中,也会请办事处的部分领导参加,进而获得办事处的承认和背书。

社区自组织和其他公民抗争及运动一样,都需要某种“公民的勇气”(沈原,2007),[28]但是同时也需要“公民的毅力”与“公民的经验”。沈原教授认为,在缺乏相应制度安排的中国,开展公民运动首先需要的就是“公民的勇气”(civil courage),即运动参与者需要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创造运动的空间。所谓“公民的勇气”指的是,面对巨大的压力而追求权利的勇气。[29]但是,在强调“公民的勇气”和“公民意识”同时,不能忽视“毅力”和(作为实践知识的)民主的“经验”(或技能)。在日常的社区自组织过程中,更需要的是“公民的毅力”和“公民的经验”。“公民的毅力”指的是,在自组织和运动中需要具有持之以恒的毅力;“公民的经验”则指的是,公民组织和运动中所需要的民主经验、技能和资质。社区网及其网友在与街道办事处等政府部门以及市场组织的互动过程中积累起自组织的策略和经验,或者说在这种互动、妥协和斗争中不断形成了自组织治理的主体性能力,变得“成熟和理性”。[30]正是这样通过权利的行使才能最终形成“权利观念”[31]或者所谓的“公民意识”。

社区网的自组织行为确实是一种活跃的能量。就像托克维尔所说的,“一切私人事业的总结果”远远超出政府可能做出和想象的,“个人的努力和社会力量的结合”会完成任何强大的政府“所完不成的工作”。[32]但是,民主也需要时间与公民的本领或知识。[33]社区自组织和治理需要通过实践获得主体的能力和资质。托克维尔曾提示我们,乡镇自治和陪审制度是“国民教育”的免费学校。而通过民主协商以及与政府部门和市场组织互动,H社区借助于社区网逐渐形成自组织的能力和经验。这也是中国民主政治建设中,面对信息化社会转型积累自治和民主经验的、最好的“国民教育”学校。

在社区建设过程中,仅仅试图通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从上而下的设计和组织,不可能充分地了解和满足社区居民的需要。而如果办事处从完全的组织者转变为一个辅助者,真正发动社区居民自发地组织自己的社区生活,则更能够实现这种意图。这个时候政府成为资源提供者和政策协调者。而社区网至少从实践层面上已经可以成为一种社区组织与动员的可行选择。双方在彼此交织、妥协、冲突和适应中,实现了从概念的对立到实践的共赢。

四、结论与讨论

在社区网自组织的案例里,确实也存在社区自组织依其自身逻辑试图摆脱“被组织”力量(主要是政府机构)而自发运作的行动冲动,但是在实践中,社区自组织过程并不是独立于政府组织而存在,而是嵌入于自组织和政府组织的相互作用之中。同时,社区自组织主体并不是单一的统一体,反而内部包含着不一致甚至立场的冲突。一方面,社区自组织可以从政府组织那里获得资源与合法性支持,而地方政府可以从社区自组织中获得政绩;另一方面,社区自组织也要承受这种“嵌入”所带来的内部紧张与质疑,处理与政府组织持续的合作、妥协甚至促使其作出改变。

总而言之,这种社区自组织不是处于一种“脱嵌”的状态,而是“嵌入”于一种自组织社区与政府地方代理人之间的双重运动之中。针对经济学强调市场自发调节的思想,波兰尼提出了他的“嵌入性”概念,认为自发调节的市场是一个神话。市场经济系统本身就是在现代国家与教会夺取世俗权力的过程中推动而形成。而“在市场得到最充分发展的地方——即在重商主义的情况下,它们也是兴盛于集权的中央管理者的控制之下,……实际上,管制与市场是一起成长的。自发调节的市场是闻所未闻的”。[34]市场与社会在运行中存在一种双重运动:一方面是市场的脱嵌,市场经济扩张到让人难以置信的程度,对应着韦伯所说的理性化过程;另一方面,各种措施和政策之网与各种制度相互配合,目的是抑制相关的市场行为,避免受到其冲击。这种针对理性化和市场化的“反向运动”即“在自发调节的市场体系所固有的威胁面前,社会奋起保护自己”。[35]

H社区里的政府与社区自组织也存在类似波兰尼所提到的双重运动:一方面是政府的支持、干预与试图控制;另一方面是社区和网友的想要脱离甚至抵触。但是,社区自组织恰恰是嵌入于这种双重运动、两种力量的相互交织与作用之中。这就要求我们避免简单化地审视社区自组织过程。斯科特曾批评“国家的视角”(即“简单化和清晰化”视角)的短视与盲视,批评集权国家在20世纪大型社会工程中所扮演的不光彩角色,但是他仍然想要告诉读者,我们每个人又都是国家及其社会工程的受益人。[36]再考虑到国家实施社会工程很多时候也是基于更好地提供公共服务这种初衷,我们更应该避免以“简单化”理解“国家”的运行。泽利泽也提示我们警惕一种“对立世界”的立场,这种立场倾向于将经济和文化对立和分离开,假设存在两个对立世界:一个是理性的,另一个是文化和亲密性的。这种立场进一步认为,两个世界应该相互独立,相互接触会造成相互损害对方。[37]而她强调的则是,经济与文化(或社会关系)相互交织,也就是认为,把经济与文化或“亲密关系与经济活动混合在一起的民众,会积极地参与、建构、商谈并形成‘各种相互联系的生活领域’”。[38]我们不能简单地将国家与社会、经济与文化(或亲密关系)以及自组织与被组织力量对立起来,而是需要在它们如何相互交织与作用过程中发现行动者实践的空间与策略。

就像卡尔·波兰尼所提到的,市场经济实际上也是由现代国家强力推动起来的一样,尤其是在中国,社会自组织无法脱离国家或政府的支持与控制。如何正视政府的作用,政府如何改变与社会自组织的关系是双方需要进一步思考和把握的事情。而在这种斗争、妥协与合作之中生成了H社区精彩的社区生活。相对而言,政府和市场组织也不仅仅是作为社区的压制性和诱惑性力量。正像吉登斯[39]所说的那样,结构即“规则”与“资源”,具有“制约性”和“使动性”。这种“结构两重性”要求我们去关注社区自组织过程中人们如何带着镣铐去舞蹈,如何在国家力量的在场下逐渐熟练运用政策和结构性资源去服务于社区利益。正像一些学者所关注的那样,社区自组织可以运用一些策略改变与国家的关系、实现组织目标以及影响政府。[40][41]社区行动者并不是国家与结构的奴隶,反而有大量的实践策略空间。

前文曾提到面对办事处,社区自组织力量也会发生分化、产生歧见。与此类似,国家不是“铁板一块”的,[42]而是“由不同的政府机构和官员构成的集合体”。[43]比如,王晓毅就认为,“存在着不同的政府部门和不同层面的政府,而且政府也是由不同人群组成的”。[44]因此,我们应该关注,国家政权的各个行动者及其代理人之间复杂的利益关系及其实践逻辑,[45]同时也要关注中央和地方关系,加强对地方政府行为的研究。[46]

如果我们继续对国家及其实践进行民族志研究,就会发现在改革开放过程中,国家空间存在大量“政策缝隙”,形成了一种“有组织的无政府状态”,[47]这种政府管理的松散状态以及政策上的“弹性”给社会力量的发展带来的一定的空间。[48]这种状况下,社区自组织可以在不失去自治性的前提下,巧妙动员其他组织的偏好来获取资源,进而不断形成自组织的主体性。[49]同样重要的是,自组织和被组织并不是完全对立的,甚至如果改变外部输入方式,两者可以相互转化,[50]因此关键就是如何重新定位政府的角色、改变政府介入的方式,使得政府成为“一只有力推动的手”。[51]

社区自组织力量和国家空间各自内部和彼此关系的复杂性所形成的策略空间为社区行动者提供了实践和创新的机会,也就产生了在自组织和他组织、国家和社会之间开放的实验空间和无限可能性。这种实践视角决定了,基于不同地方具体行动框架中行动主体力量和博弈过程的复杂性,社区自组织和国家力量(他组织要素)之间不会简单形成某种固定的总体化关系模式。无论它是前文所讲的“嵌入”(或强嵌入),还是所谓“粘连”(或弱嵌入),都无法完全解释和囊括地方社区治理实践的复杂性。

总之,无论是公民运动,还是社区自组织行动者,都可以从这种国家的治理结构中动员资源。我们需要超越关于国家与社会以及社区自组织和被组织之间的简单化的二元论视角,基于对“结构两重性”的理解,专注于进一步研究国家和社会、自组织与被组织力量之间相遇的各种复杂空间与行动者策略,而非轻率地诉诸于某种总体化的关系模式的建构。

注释:

①据笔者所知,H社区网在区公安局有备案。实际上仅就中国社区组织而言,许多仍然处于一种“非法”状态。一项社区民间组织的研究发现,南京市一个区的社区组织中正式登记注册的仅仅占39.7%。不过这里说H社区网是“非法”的组织,指的是它从身份上是从属于一个商业组织,但是在H社区却实践着一种非营利组织的角色。

②2008年5月12日汶川地震后,社区网联合地方办事处共同组织了在社区内的募捐活动,共募集善款50余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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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晖霞)

C916

A

1009-4997(2016)03-0056-10

2016-06-01

高云红(1981-),哈尔滨商业大学社会工作系博士,研究方向:城市社会学与旅游社会学;郑中玉(1977-),哈尔滨工业大学人文学院社会学系副教授,研究方向:都市政治与网络社会学。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社会转型过程中的社区治理研究”(编号:12CSH039)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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