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红军主力部队改编为国民革命军第八路军,南方八省的红军游击队改编为新四军。随后,八路军、新四军在国民党统治区的一些主要城市陆续设立了办事处,有的称通讯处或交通站。八路军改称第十八集团军后,八路军办事处也称第十八集团军办事处,但通常仍称八路军办事处。
八路军设在各地的办事处主要有:驻陕办事处、驻晋办事处、驻南京办事处、驻沪办事处、驻甘办事处、驻新疆办事处、驻武汉办事处、驻湘办事处、驻广州办事处、驻香港办事处、驻衡阳办事处、驻桂林办事处、驻重庆办事处、驻洛阳办事处、驻豫北办事处等。新四军设在各地的办事机构有:驻赣办事处、驻武汉办事处、驻福州办事处、驻桂林办事处、驻上海办事处、驻平江留守处、驻竹沟留守所、驻湘通讯处等。
这些办事处存在的时间,有的贯穿了整个抗战时期,如八路军驻陕办事处直至1946年9月10日才撤回延安,有的存在时间较短。它们宣传中共的抗日主张,联络友军,采购与转运军需物资,接待中共过往人员,掩护中共地方组织的活动,营救被捕的共产党人和进步人士等,为抗战的胜利作出了贡献。
(摘自《党史博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