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化与本土化之辩:中华传统文化在治理现代化中的作用

2016-03-16 11:45邓智平孙海燕
公共治理研究 2016年5期
关键词:现代化传统文化

邓智平,孙海燕

(广东省社会科学院 哲学与宗教研究所,广东 广州 510610)



现代化与本土化之辩:中华传统文化在治理现代化中的作用

邓智平,孙海燕

(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哲学与宗教研究所,广东广州510610)

作为一种博大悠久的文明样态,中华传统文化不仅包含着丰富的治理智慧,更是本民族代代相传的性格基因,是中国人追求善治的精神土壤。中国社会治理的现代化,不是另起炉灶、摈弃“本土化”的现代化,更不能简单地等同于“西方化”。本土化的实质是巩固民族性,现代化的实质是适应时代性,二者是相辅相成的一体两面。谋求当今中国社会治理的创新,必须自觉走出“现代化”与“本土化”的对立思维,以优秀传统文化固基,以世界先进文明成果为用,对既有社会治理体系因革损益,作出符合国情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传统文化;社会治理;现代化;本土化

习近平在《之江新语》中提出,“文化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和必然要求”[1]150。近代以来,中国传统文化无论是在器物、制度层面,还是在观念层面,都受到西方文化的全面冲击,“中西之争”一直处于中国各类问题的重心。当今社会治理问题中存在的“现代化”与“本土化”之辩,也是这一论争的组成部分和深入持续。由于现代化进程主要由西方主导,现代治理理论也主要源自西方,很多学者很自然地将“现代化”与“西方化”等同起来,一方面积极引介西方治理理论和经验,另一方面将本已遭受极大破坏的传统文化视为当今社会治理改善的阻碍力量,必欲扫清除尽而后快。本文绝无反对借鉴西方治理理念和经验之意,却想努力指出这样一个事实:当今中国社会治理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主要不在于我们对西方治理理论研究不透、借鉴不够、或落实不力,而恰恰是因为我们在百年来的反传统进程中,在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等诸多方面,都丢掉或破坏了一些本该坚守和发扬的东西。人类社会的发展历程一再警示我们,追求当今中国的善治,必须重新审视优秀传统文化的作用,不断返本开新,走一条立足本土化的现代化之路。

一、本土化是我国谋求社会治理创新的根本立足点

世界上任何真正的创新,都是旧中之新,是继承中的发展。作为一种牵涉面极广的复杂系统工程,社会治理必须充分考虑本国固有的文化传统、民族心理和基本国情等多重因素,自觉予以必要的本土化。因为社会治理的主体和对象终究是人,其治理目的终究是为了实现人的幸福与自由;如果不了解一个民族的固有文化,以及由此种文化滋养和陶冶而成的民族性,就不能了解这个民族的思维模式和心理趋向,从而难以有效地施行社会治理。

当今中国的社会治理,之所以必须扎根于传统文化的土壤,首先不是一个方法或策略的问题,而是一个要不要遵守人类文化与心理发展基本规律的问题。人文社会科学的研究一再表明,一个民族的文化在孕育之初,固然会受到自然环境、生产力水平等客观因素的强大影响,但这种文化根深叶茂之后,就会渗透在本民族的历史记忆、思维方式、价值偏好等诸多方面,从而具有较强的稳定性、自主性和生命力,甚至会反过来左右社会结构。这种文化发展愈成熟、绵延越持久,对本民族的影响也愈深愈巨,即使外部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其深层结构也绝不会迅速消亡,仍然会构成影响社会治理模式的重要因素。

中国有着极其灿烂的民族文化和丰富的治理经验。这种文化就观念形态而言,乃是以儒、释、道三教为骨干,在国家社会治理方面,尤以儒家思想为主体。“由孔子创立的这一套文化思想,在长久的中国社会中,已无孔不入地渗透在广大人们的观念、行为、习俗、信仰、思维方式、情感状态……之中,自觉不自觉地成为人们处理各种事务、关系和生活的指导原则和基本方针,亦即构成了这个民族的某种共同的心理状态和性格特征。值得重视的是,它由思想理论已积淀和转化为一种历史和现实的存在。”[2]30儒家文化因其源远流长与博大精深而具有极强的自主发展能力,在政治社会方面尤为如此。陈寅恪曾云:“夫政治社会一切公私行动,莫不与法典相关,而法典为儒家学说具体之实现。故二千年来华夏民族所受儒家学说之影响,最深最巨者,实在制度法律公私生活之方面。而关于学说思想之方面,或转有不如佛道二教者。如六朝士大夫号称旷达,而夷考其实,往往笃孝义之行,严家讳之禁。此皆儒家之教训,固无预于佛老之玄风者也。释迦之教义,无父无君,与吾国传统之学说,存在之制度,无一不相冲突。输入之后,若久不变易,则绝难保持。是以佛教之学说,能于吾国思想史上,发生重大久远之影响者,皆经国人吸收改造之过程。其忠实输入不改本来面目遮,若玄奘唯识之学,虽震动一时之人心,而卒归于消沉歇绝。……窃疑中国自今日以后,即使能忠实输入北美或东欧之思想,其结局当亦等于玄奘唯识之学,在吾国思想史上,既不能居最高之地位,且亦终归于消歇绝者。其真能于思想上自成系统,有所创获者,必须一方面吸收输入外来之学说,一方面不忘本来民族之地位。”[3]284-285

陈先生这段话所揭示的深刻道理,对中国的文化重建,尤其是今日的社会治理创新仍有重要的启示。百年以来,从胡适等人在“新文化运动”中高呼“全盘西化”,到建国后自上而下进行的一次次政治运动,如“大跃进运动”、“人民公社化运动”,以及文革中的“破四旧”、“批林批孔”运动等,其总的特征都是对社会与文化破坏有余而建设不足。今日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中出现的许多问题,多少都与这一系列破坏有关。反观深受中国传统文化影响的一些国家和地区,如中国台湾、韩国、日本、新加坡等,不仅实现了经济的快速发展,而且较好地实现了现代民主政治和社会善治。这些国家、地区与中国大陆最大的不同之一,乃在于它们在现代化过程中较好地保持了民族文化本位,从而能够自主、自信地对西方文明的成果进行正面借鉴,较好地完成了社会治理的现代化转型。

一种有活力的文化,必然具有不同程度的自我调适功能,是继承和发展的统一体。遗憾的是,当今很多研究中国问题的学者仍无视这一重要规律。当他们看到源自西方的自由、民主、权利、法治等价值理念及制度框架一到中国就变质走样,就归咎于学界引介不够,政府实施不力,民众素质不高,并最终愤然将批判的锋芒指向传统文化,甚至抱怨昔日对传统文化清理得不够彻底。更有一些学者,十分艳羡一些欧洲国家的福利制度,以为这些制度只要引进到中国来就万事大吉。殊不知,西方这些价值理念和制度架构本身已是西方文化这棵大树上的枝干与花朵,其下面更有着包括古希腊文化、古罗马文化,尤其是基督教文明在内的历史传统和民族心理作为文化土壤,而这些正是中华民族所不具备的。

徐复观先生说:“大凡从一种知解变成行动,一定要由知解转为感情,以与其人之生活相结合,才能发动得出来的。人类最大的感情,是来自其本身历史的蓄积。我纵然不说儒家所提示的做人的道理,比西方的更深切笃至(实在是更深切笃至),但这是中国几千年来自己历史之蓄积,不知不觉的早浸透于每一人的生命之中。只要有一念之觉,便万分现成,万分亲切。由此起信励行,是最容易之路,也是最有普遍性之路。”[4]88-89此乃以通俗的语言,解释了一个民族的核心价值何以极难改变的心理原因。费孝通先生也说:“文化是依赖象征体系和个人的记忆而维护着的社会共同经验。这样说来,每个人的‘当前’,不但包括他个人‘过去’的投影,而且还是整个民族过去的‘投影’。历史对于个人并不是点缀的饰物,而是实用的、不可或缺的生活基础。”[5]19无论如何,陶冶了中华民族性格的传统文化,至今仍是我们想问题办事情的心理起点,是中国谋求社会治理创新和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根本立足点。面对日新月异的时代剧变,这种文化及治理模式当然可以改变(实际上已有很大的变化),而且必须予以改变,但它不可能一下子发生根本性改变,尤其不能按照其他民族的经验强制使之改变,只能在坚持民族文化本位的基础上,自尊自信地予以因革损益、吐故纳新。

二、推进治理现代化需要积极借鉴西方经验,但并不等于西方化

强调中国的社会治理必须本土化,乃基于对文化发展客观规律的遵守,并不意味着拒绝社会治理的现代化。恰恰相反,大到一种文化系统,小到一种治理模式,只有不断地充实和完善自己,才能保持旺盛的生命力。我国在社会治理方面最重视学习西方的经验,有历史和现实的多重原因。一是中国的现代化进程主要是在西方文化的强势冲击下进行的,在日新月异的工业化、市场化、全球化进程中,中国社会的许多方面业已不同程度地西方化了。西方的自由、平等、民主、法治等现代观念,也不同程度地被国人所接受。源于西方的马克思主义因与中国革命实践结合紧密,对中国社会的影响尤其重大。与此同时,中国传统的社会治理模式,如古代皇权社会中用以选拔官吏的科举制和察举制等皆已废除,基层社会的乡绅治理模式也已解体,乡土中国在城镇化过程中正走向城市中国,等等。这些重大改变,其作用无论是正面或负面的,都已经或正在成为一种新的现实和传统,我们总体上已不可能完全重返传统社会的治理模式。二是西方文化作为一种异质文明,确有中国文化所不及的诸多优长,可为当今中国的社会治理创新提供借鉴。尤其是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随着中国进入市场经济主导的市民社会,社会流动和市场竞争加剧,传统社会治理中重“德治”轻“法治”,重“私德”轻“公德”,有“民本”无“民主”的弊端愈发凸显。我们必须正视西方对中国社会巨大而深刻的影响,虚心向西方学习,尤其要深入学习西方在扩大民主参与、维护公平正义、保障民生福利等方面的治理经验。但这绝不意味着我们在社会治理现代化问题上,一切唯西方马首是瞻。现代化的本质是时代化,而不同文化有不同的现代化模式和路径。所谓“周虽旧邦,其命维新”,在与西方文化深度碰撞之前,我国的社会治理模式与本民族文化一道,也一直处于革故鼎新之中(至于这些变更的大小成败,固不可一概而论)。即使没有西方文化之出现,中国的社会治理也会现代化,尽管那将是极为不同的现代化。之所以在社会治理问题上反对西方化,除了前文所说的民族文化基因已决定了我们实际上不可能彻底西方化之外,还有更重要的一点,乃在于中西文化下的社会治理,本各有渊源、各有优劣,根本不必一切唯西方是从,而必须坚持走自己的路。

如果拿西方近代以来的治理文化作一比较,中国传统治理文化的特点可集中概括为四句话:责任先于自由,义务先于权利,群体高于个人,和谐高于冲突。[6]184这一文化差别,在社会治理中体现为:中国主要靠德治和礼制,注重道德的软约束,更多体现为一种成德成人的“价值理性”;西方主要靠法治和契约,则注重制度的硬约束,凸显了一种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工具理性”。具体说来,在治理的人性论依据方面,中国乃基于“天道生生”的性善论,将个人的责任和义务放在首位,“要人认清楚人生相关系之理,而于彼此相关系中,互以对方为重而已”[7]81;西方则基于基督教的原罪说,将个人的权利和自由放在首位,彼此相互制衡定下社会契约来共同遵守。在治理模式方面,中国采取政教合一的方式,但其“教”不是西方意义上的宗教,而是一种“人文教”(以伦理代宗教);西方则政教分离,“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中国采取自上而下的精英治理,通过官方主动教化、法律激励惩罚、民间道德约束、民众内省自律等方式来完成。在这种模式中,人是第一位的,制度和组织是第二位的。而在人这一因素中,社会精英、领袖和官员的作用又是第一位的,普通百姓是从属性、被动接受型的。而西方则主要强调主权在民,民众选出民意代表,委托政府实现治理。在这一治理模式中,制度和组织是第一位的,人是第二位的。从社会治理的基本单位看,家庭始终是社会治理的基本单位,人与人的关系呈现出“差序格局”,[5]23-29个人被框定在“父父子子”的人伦关系中,根据关系的血缘亲疏和身份地位确定自己的责任和义务。西方人则宣称“天赋人权”,每个人都是原子式的个人,遵照约法过一种政团式生活。在治理目标方面,中国人首重和谐,强调人与自然、社会乃至人心的和谐;西方人首重自由,强调个人权利不受侵犯。

这些差异看似水火不容,但从更高的层面看,却有功能上的一致性,并非势不两立。恰如西方人进食用刀叉,中国人用筷子,刀叉和筷子材质形状既异,功能上便各有便利。但从二者作为进食工具而言,终可谓异曲同工。我们不必以刀叉的优长责备筷子,而以刀叉为先进,筷子为落后,反之亦然。同样道理,中西两种治理模式植根于各自的文化土壤,既有不同的价值偏好,又有功能上的共通性,很难说孰优孰劣、谁对谁错,更多的是适合习惯与否的问题。又比如西方人养老靠社会,中国人则靠家庭。西方成年人与父母下餐馆吃饭,各自付账视为当然,而中国则难以想象。这不仅是一种经济关系,更与中西不同的民族文化心理密切相关。我们不能说西方的平等、民主、权利、自由等理念放之四海而皆准,而中国的“仁义礼智信”则不是。中国的德治,确实容易滋生个人专制、人情主义、裙带关系等,但也有着诸多优点,比如充满人情味,不像西方那样由于强调原子式的个人,而容易产生人情冷漠和各类精神病等等。

历史地看,中国的传统治理模式,虽未能达到理想效果(任何治理模式,其目的与效果之间总有差距),但总体上仍是适合中国国情的,其保证了偌大一个国家的长治久安,并长期处于世界文明的前列。惜乎近代以来,由于在军事上的一系列重大挫败,中国人严重失去了民族自信,民族文化的缺陷被过度夸大,一种以西方文化为先进、中国文化为落后的观念甚嚣尘上。中国的德治和礼治作为一种落后的治理方式饱受批判,民主与法治则被认定为西方先进完美的制度而受到无以复加的推崇。在接下来的一系列革命运动中,传统文化遭受了灭顶之灾,并形成了一种“反传统”的新传统。现代一些学者正是在此反传统教育中长大,对传统文化的印象主要是负面的,在学术上接受了西方的社会治理理论后,便不自觉地形成了一种后来居上的优越感,以为自己站在了历史文化发展的制高点上。在他们看来,凡是不符合西方治理的理念和制度都应统统抛弃,扔进历史垃圾堆。既然中国传统文化是“农业文明”、“封建社会”的产物,就是一种不符合时代潮流的、落后的旧意识形态,必须被以西方发达国家的“民主法治”等现代理念所代替。

这种将中国社会治理的现代化等同于西方化的观念,是西方中心主义的一种表现形式。严格说来,西方治理中并非没有德治和礼制的因素,中国治理也不能说没有法制和契约,只是各有价值偏重和表现形式罢了。必须明白,世界上绝无完美而又一劳永逸的社会治理制度,优势往往换个角度看就是劣势,其中关键是人的运用问题。德治和礼治实现得好,同样可以天下太平,民主与法制运用得不好,同样有很多问题,泛滥的民主与集权专制同样可怕。西方一些国家和地区,之所以在社会治理方面显得比我们进步和成功,除了国家大小、复杂程度不同等因素外,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未能“尽其性”。

当今西方治理模式是工业资本主义的产物,有其难以克服的弊病。这一模式因过分强调物质主义、科学主义、功利主义和享乐主义,有着极强的工具理性特色,受到西方越来越多学者的反思和批判。如思想家在丹尼尔·贝尔《资本主义文化矛盾》一书中集中探讨了当代西方社会中内部结构脱节和断裂的问题。他认为,当代资本主义社会中的经济、政治与文化这三大领域之间存在着根本性的对立冲突。他为此特别声明自己“在经济领域实行社会主义,在政治上是自由主义者,而在文化方面是保守主义者”[8]21。社会学家希尔斯在《论传统》一书中,同样批评了西方许多社会科学家对传统的无视,认为这些学者接受了“进步主义世界观”,把传统视为反动落后,追求所谓的“利益最大化”,其实是基于“理性经济人假设”这一新的社会科学教条。这一假设,在经济领域自有其独特价值,而在社会文化领域,则容易把人变成一种“单向度的人”,进而引发诸多社会问题。

总之,一种社会治理模式的好坏,不在于能否追求利益最大化,更不是看一个人是否在民主制度下拥有投票权,而是跟特定文化下的民众整体的生活质量紧密相关。退一步说,即便作为西方社会治理之核心理念的民主、法制等具有普世性,我们也不可能照搬照抄,而必须结合中国传统文化融化陶铸之,使之具有中国气派和中国特色。

三、传统文化在我国当今社会治理创新中的重要作用

诚如习近平总书记在2013年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的讲话中所指出的:“中华文化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沉的精神追求,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发展壮大的丰厚滋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突出优势,是我们最深厚的文化软实力”。[9]155传统文化对我国当今的社会治理有着极其重要的正面价值,突出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价值凝聚作用。社会治理问题,说到底是管理人的问题。一个国家或社会的成员,有相同或相近的价值共识,彼此“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就有了共同的心理基础和精神动力。这种价值共识,具有伦理规范、人文导向作用,能够无形地化解社会冲突,减少社会内耗,是推动社会进步、和谐的精神基础,对社会治理而言是一种巨大的正能量。以欧盟国家为例,它们不仅共有着自由、民主、法治等现代理念,更以基督教作为共同的价值源泉(如土耳其难于加入欧盟,主要是文明认同的问题)。传统中国人的价值共识之凝聚,主要依靠儒释道三教。三教虽教义各异,但都主张修身养性,诚信敬畏,努力追求一种真、善、美的人生境界。如儒家的仁义精神、忠恕之道、君子品行、圣贤人格等,佛家的慈悲喜舍、布施、忍辱等,道家的清净无为、道法自然等,在开阔视野、慰藉心灵、变化气质、涵养德性、净化情感、提升境界等方面都有巨大的正面作用,不啻为中华民族的抟合剂、稳定器、减压阀与力量源,并构成了中国社会治理的精神土壤。近代以来,以儒释道为骨干的传统文化虽备受摧折,但根魂未死,仍旧流淌在中华民族的血液中,随着国家独立和经济发展,只要稍加提倡,就能得到较快的恢复。近十年来,从民间开始,传统文化的复兴逐渐成为大势所趋。国学不仅成为领导干部重要的培训课程,越来越多的地方政府把复兴优秀传统文化列入本地区的施政措施,将弘扬传统美德与创新社会治理、提高公民素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起来,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是智慧宝库作用。中国虽没有现代意义上的治理理论,但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形成了丰富的治理文化和经验,是当今社会治理创新的智慧宝库。在治国理政方面,民惟邦本、礼法合治、德主刑辅、为政以德、正己修身等等,都能给人们以重要启示,并不过时。“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忠恕之道,“礼之用,和为贵”的礼治精神,“上善若水”的谦卑之德,等等,都能为物质富裕而精神萎缩的现代人提供丰富的精神滋养,在维系社会秩序、规范社会行为、协调社会关系方面,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人类历史发展表明,保持文明基因的多样性,有助于人类解决未来的生存发展难题。中国的治理智慧,对西方的治理模式有重要的纠偏作用,可以使我们少走西方治理中的一些弯路。如“德治”可作为“法治”的重要补充,可以克服民主选举中的民粹主义倾向;儒家的“王道”精神可以对治西方的“霸权”思维;孔子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构成了《全球伦理宣言》(1993)的基石,被尊称为处理人际关系的“黄金律”;传统的“天人合一”思想,关注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群体、人与人、人与自我心灵世界的和谐,对西方科技文明中的戡天役物倾向有重要的疗救价值。

三是资源利用作用。在社会基层治理方面,我国有着悠久的乡村自治传统。这种治理方式,植根于乡土社会,以乡贤为主导,依靠宗族的力量施行,是一种乡贤文化与宗法文化的结合体,蕴含着崇德向善、见贤思齐、诚信友善等优秀文化基因。目前我国基层社会虽然发生了巨大变化,但传统的社会架构并没有完全坍塌,乡村社会错综的人际交往方式、以血缘维系的家族和邻里关系依然广泛存在。作为农村中有声望、有能力的乡贤在农村社会治理中的地位依然不可或缺。在广东、浙江、福建等的一些地区,乡贤文化和宗法组织都还保存得相对较好,民众对儒、释、道等传统文化持有基本的温情与敬意,乡约、村规、家训、祠堂等传统文化因子仍在不同程度地发挥作用。作为一种“软约束”、“软治理”,这种乡贤文化和宗法组织融刚性治理和柔性治理于一体,有利于健全乡村居民利益表达机制,激发村民参与乡村事务的积极性,提高乡村社会凝聚力和自治能力,从而降低社会治理成本,提高社会治理效率。针对我国当前基层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多样、多发的现实,一定程度上复活祠堂、乡约等传统资源的功用,将优秀传统文化的因子融入到法律法规、村规民约、企业文化等社会契约和社会信用体系之中去,对于形成知荣辱、讲正气、守诚信的社会道德风尚,努力打牢社会和谐稳定的根基,走一条具有地方特色的农村社会治理之路,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1]习近平.之江新语[M].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7.

[2] 李泽厚.孔子再评价[A].中国古代思想史论[C].北京:三联书店,2008.

[3] 陈寅恪.冯友兰《中国哲学史》下册审查报告[A].金明馆丛稿二编[C].北京:三联书店,2009.

[4] 徐复观.儒家政治思想与民主自由人权[M].台北:八十年代出版社,1979.

[5] 费孝通.乡土中国[M].上海: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7.

[6] 陈来.中国文明的核心价值——国学流变与传统价值观[M].北京:三联书店,2015.

[7] 梁漱溟.中国文化要义[M].上海: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5.

[8] [美] 丹尼尔·贝尔.资本主义文化矛盾[M].北京:三联书店,1989.

[9] 习近平.把宣传思想工作做得更好[A].习近平谈治国理政[C].北京:外文出版社,2014.

责任编辑:王升平

2016—05—02

2015年广东省第二批宣传思想文化人才专项资金项目《文化育和谐:传统文化在治理现代化中的作用》;2015年广东特支计划“青年文化英才”专项资金支持。

邓智平(1982—),男,湖南邵阳人,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哲学与宗教研究所副所长、副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社会治理;孙海燕(1978—),男,山东枣庄人,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哲学与宗教研究所所长助理、副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华传统文化。

G04

A

1008—4533(2016)05—0051—06

10.13975/j.cnki.gdxz.2016.05.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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