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对车险经营策略的影响

2016-03-16 05:35
环球市场 2016年21期
关键词:进项车险营业税

水 溪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营改增”对车险经营策略的影响

水 溪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随着国家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进程的推进,保险业实施“营改增”政策势在必行,税制改革带给保险业的不单单是纳税方式的改变,也带来了保险业会计核算体系的变化同时也促发了保险业运营管理模式的进一步变革。作为保险业重要组成部分的财产保险公司在5月1日实施“营改增”政策后,增值税的相关政策要求对包括我公司在内的整个保险行业产生了巨大影响。其中,车险业务又因其保费占比高、客户受众面广等因素使其影响更突出。

营改增;车险经营;策略

1 车险定价改变

营业税下,营业税是价内税,营业税率5%,假设保费收入100元,营业税率5%,在财务报表损益表上体现100元的保费收入和5元(100×5%=5)的营业税,商业车险产品定价模型中营业税是产品成本的组成部分。

增值税下,由于增值税是价外税,不包含在保费收入中。假设现金流不变,增值税率为6%,客户还是缴纳100元的保费,在损益表上体现保费收入将变为100/1.06=94.34元,增值税94.34×6%=5.66元不进入损益表,其不构成商业车险产品成本。 因此,以上可知,综合成本率、综合费用率、综合赔付率等车险经营指标内涵将发生变化,影响指标的一致和可比性。精准的测算车险的价格对保险产品市场发展目标实现具有关键作用。

2 手续费及佣金

车险销售方式多样化,进项是否能够抵扣不确定因素较多。销售行为本应纳入销项,而销售产生的成本支出反映在进项,这个进项占比较高,就4S店及中介代理来说手续费占到保险费15%-30%左右。车险销售有直销和代理,这些销售方式付出的成本、产生的收益大致相同,面对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以及个人代理人,能否开具增值税发票,进否纳入进项抵扣,直接影响保险公司经营效益。

营改增后,手续费、佣金将以净保费作为计提依据,在当前环境下,多数中介机构手续费率与营改增下持平,对手续费成本未得到改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第45号公告,个人保险代理人可代开增值税普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3%。

3 车险理赔的影响

赔付支出和理赔费用是保险公司最大费用支出项,对应的进项税能否抵扣影响保险公司的税赋高低。在过去两个月中,有各省的国税提出实物理赔操作方式,当前车险理赔方面还是以公估费抵扣为主。

结合营改增实施两个月的情况,针对以上问题,笔者提出如下建议:

(1)优化定价模式。在车险定价上,一方面避免在车险产品价格基础上增加6%作为增值税销项税额的做法,这种做法加重了保险消费者负担降低了商业车险产品吸引力,有悖“营改增”和商业车险改革初衷。另一方面需考虑车险产品成本,考虑进项税能否抵扣以及抵扣多少,对车险利润影响程度进行精准定价。

(2)争取有利于车险的优惠政策。较非车险而言,车险税收优惠政策较少甚至没有,因此需借助“营改增”这个体制性的改革,从顶层协调,通过保险行业呼声协调税务与保监,争取适合车险税务优惠项目,继续探讨实物理赔的可执行性,提升车险行业竞争性尤为重要。

(3)销售方式多样化

1.探讨商业折扣方式。根据税法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3]154号文规定,如商业折扣:“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在纳税实务中要注意“销售额与折扣额须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这一点。车险销售考虑通过商业折让的方式使得消费者获得优惠,又能使税负降低。

2.联合销售。联合销售是以某种产品标签、包装等产品外观为其他的商品做广告宣传形式,通过该商品本身的流通渠道,使其附带的广告信息精确到目标受众。这种方式可在保险公司和店间进行,针对不同车型的客户定位不同车险产品,一店一策,在车辆销售时配合车险产品进行宣传,又对车辆销售有促进作用。保险公司可与高端车销售的4S店合作,险种搭配上全面,重要客户可享受保险公司和4S店的VIP服务。

(4)建立营销渠道评价系统。目前车险市场发展存在诸多问题,因此保险企业需要专门人员分析影响企业营销渠道的因素,如保险企业在建立评价系统时主要关注的因素是:渠道对保险费、对利润、对整体保费增长的贡献,渠道续保率、渠道赔付率、顾客的满意度等,建立相应的评价系统来考评营销渠道的质量,利用评估结果改善车险经营中的问题,提升保险企业的竞争力。另外由于保险企业面临的竞争环境是动态变化的、企业内部的各种资源是动态发展的,企业的营销渠道模式也应是动态发展的。

(5)推广电子发票。个人客户在车险业务中占比较高,由于车险业务多、覆盖面较广,实际开票量激增,个人客户占比约为80%,大多数个人客户在实际过程中或不需要纸质发票,因此从前端触发电子发票到客户手机短信的方式将更加灵活方便,降低因增值税发票打印带来的困难,并将提升客户体验度。

4 结束语

总之,虽然目前财险公司在推行营改增工作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困难,但随着国家政策的不断完善将会逐步得到改善。在国家大力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务的背景下,保险业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把财险公司作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行管理无论是对保险公司提高自身经营管理水平,还是对整个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都具有积极作用。

[1]刘华.“营改增”对企业经营的影响及企业的应对策略[J].中国集体经济,2013,30:43-44.

[2]李虎.营改增对企业经营的影响及企业的应对策略浅析[J].财会学习,2016,15:165.

[3]黄宝翠.“营改增”对信息技术服务型企业经营效益的影响及应对策略[J].商场现代化,2015,02: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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