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辉张松安万智勇
1.机械工业第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湖北慧智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
关于环境影响评价中公众参与相关问题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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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机械工业第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湖北慧智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
摘 要:随着人们环境保护意识的增强和可持续理念的推广,人们已逐渐参与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就环境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并积极监督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本文分析了公众参与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公众参与机制的优化对策,以供参考。
关键词: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问题;措施
在环境影响评价中,公众参与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某种程度上来讲,环境影响评价的建立与公众参与密不可分。公众参与制度能够将社会力量汇集起来,有助于保证公民参与权﹑决策权的实现,对于提升环境影响评价结果的可靠性具有重要意义。
公众参与作为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中的重要内容,对环境影响评价的结果起着重要的影响作用。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主要是指一国公民或团体依据国家环保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权利和义务,运用合理的方式介入环境影响评价的整个过程,对环境影响评价的运行和结果施加相应的影响的一种活动。公众参与实际上是一种通过国家立法的形式对不同团体的利益进行协商的方式,通过这种方式可使公众的诉求得到较大程度的满足。
2.1有利于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结果的可靠性
公众参与是一种可以对工程建设和社会影响起到协调作用的手段,在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实行,可以补充技术研究的不及之处。虽然当地群众不具备专业的技能和知识,但是对当地的地质条件和环境资源尤其了解,他们的加入可以大大提高评价团队的实力,能使环评机构在项目建设的预测与分析更加理性和完善,有利于制定出最合理的环保措施。
2.2有利于提高公众对项目决策的认同
公众在环境影响评价中的介入能够促进项目建设主管单位与当地群众之间的交流与沟通,通过内容公示﹑问卷调查﹑座谈会和听证会等一系列的方式,可以帮助公众对项目的了解,从而提出合理的建议。公众参与制度确定的初衷,是为了使决策结果能够更大程度的反映民众愿望。但要注意的一点是,公众参与度高并不一定就意味着决策的科学性也更高,决策结果尽管不一定完全正确,但是,其代表的是民众意愿,这样的结果有着更广泛的群众基础,也更容易获得群众支持。
2.3有利于保障环境影响评价执行
公众参与可以让当地群众全面地了解项目建设的情况,可以及时发现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尽早加以改进和修正。公众对于项目建设的日常监督可以弥补因常规监测和管理因成本太高而引起的疏漏,对于有问题的决策可以及时得到反馈,从而提高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的效率。
2.4有利于提高全民的环境意识
公众参与到环境影响评价的过程中,可以使自己的意愿和价值观得到体现和表达。通过这种亲身参与,可以让公众对环境从本能﹑自发的关注转变为主动﹑自觉的参与。在评价过程中,若能够吸收公众利益,那么评价结果将更为合理﹑可信。公众参与的实行是群众个体权利得以实现的体现,不仅对环境保护相关法律的实施有利,对增强人们的环保意识也有一定的帮助。
3.1 参与意识不强
在某些情况下,建设单位与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为了缩短评价时间和降低评价成本,未科学﹑合理地选择参与评价的公众,导致各方利益群体的比例不均衡,进而造成环境影响评价不具有全面性和真实性。此外,由于参与评价的各方利益群体的比例不均衡,其文化水平﹑社会背景﹑利益需求有差异,导致其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认识差别较大,最终造成调查结果不科学。
3.2 信息公开受限
根据法律规定,环境信息公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之一。然而,政府环境信息的公开会受到环境因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等的限制。比如,相关部门未公开某些建设项目引发的环境污染等敏感问题,进而侵犯了公众的知情权,影响了公众参与的效果。
3.3 公众参与的范围过小
目前,我国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机制还不健全,导致公众参与的范围过小﹑参与时间比较有限。通常情况下,公众只参与一些严重影响社会生活﹑涉及人们切身利益的项目,并在环境影响评价中表达自己的观点,且其也仅有参与调查的权利,并未监督评价过程,这不利于调动公众参与的积极性。
4.1 增强公众的环保意识
要想促使公众积极地参与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来,就要增强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这就需要环境教育工作者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宣传环境保护方面的知识﹑法律法规,鼓励公众自觉践行绿色生活﹑绿色消费,形成低碳节约﹑保护环境的社会风尚。此外,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还可以利用公益广告﹑广播﹑报纸和杂志等宣传环保知识,并通过项目资助﹑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活动,从而使公众更加深刻地认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
4.2 加强信息公开
相关部门应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保证公众在参与环境影响评价前获得充足的信息,保障公众合法的知情权﹑参与权,从而发挥公众参与应有的效能。具体而言,可从以下2 方面加强信息公开:①根据《环保法》,各级政府环保主管部门应做好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完善公众参与程序,并在项目审批过程中全文公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发现建设项目未充分征求公众意见的情况时,不得审批。②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应通过多种途径公开信息,比如听证会﹑专家咨询﹑问卷调查﹑环保问题专场讨论会等,从而提升公众参与的积极性。
4.3 完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
对于环境影响评价机制而言,相关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是其制订的依据。具体而言,可从以下4 方面入手完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①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支持和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环境保护公共事务进行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未依法履行职责时,有权向其上级机关或监察机关举报;③受到举报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调查﹑核实举报的事项,并将调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而且应保密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从而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④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通过提供法律咨询﹑提交书面意见﹑协助调查取证等方式,支持符合法定条件的环保社会组织依法提起环境公益诉讼。
4.4 提高公众评价的效率
要想提高公众评价的效率,相关部门就要根据公众的知识水平﹑社会背景﹑代表的利益群体选取有针对性的调查方式,并将多种参与方式结合起来,为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提供便利。在此过程中,相关部门必须充分发挥组织和领导作用,严格按照程序开展评价工作,确保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的公平性﹑公正性﹑全面性和科学性。
综上所述,环境影响评价以改善社会环境﹑促进经济发展为目的,与广大民众的生活密切相关,因此,在评价过程中有必要充分重视民众意见。公众参与制度是一种可以有效保障公民参与权的制度,对于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结果的可靠性与真实性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汇编[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9.
[2]何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中的公众参与[J]. 长春师范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3(09)
[3]白明华.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中公众参与的完善[J].湖北社会科学. 201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