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海生
(1.北京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 北京 100875;2.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思政课教学部, 济南 250014)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审美化传播的必要性及实施路径
苏海生1,2
(1.北京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 北京 100875;2.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思政课教学部, 济南 250014)
有效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培育与践行这一价值观的重要环节。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审美化传播回应了人们日常生活审美化的精神追求,是思想政治教育人本化诉求的客观要求,是借鉴世界发达国家传播各自核心价值观有益经验的必然结果。实施这种传播,就是对核心价值观内涵、传播者、传播媒介、传播仪式、传播受众等方面进行美的挖掘、美的设计、美的教育,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精神理念通过各种审美化的传播手段以显性或隐性的方式渗透到人们的头脑之中,增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影响力与认同度。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审美化传播;必要性;实施路径
习近平指出:“要注意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日常化、具体化、形象化、生活化,使每个人都能感知它、领悟它,内化为精神追求,外化为实际行动,做到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1]显然,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日常化、具体化、形象化、生活化已经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这其中就涉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传播问题,而审美化传播则是有效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途径。
求真向善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首要任务与本质旨归。真与善的体现,需要诉诸一定的形式尤其是审美化的方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审美化传播就是指从审美的视角出发,以美为境界,叙说美的话语,运用美的手段,显现美的思想,寓教于美,使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美的欣赏与创造活动,最终使人们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以大象无形、大美无言的状态进入踏雪无痕、润物无声的境界。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传播要“注重春风化雨、润物无声,注重情理交融、以情感人,注重循循善诱、久久为功”,“要讲求方式方法的艺术性,让人们在如沐春风中高扬理想、升华境界”[2]。应当看到,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传播由单纯的灌输强制教育模式转化到沁人心脾的审美化形态有其现实的必要性,主要有以下方面。
第一,对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审美化的回应。
“美”无时不有,无处不在,美化着世界的同时也浸润着人们的视觉与心理。正因如此,“审美”成为人们接触世界、感知世界、理解世界的特殊存在方式。随着人民群众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中国社会进入了一个追求审美与时尚的消费主义时代。消费主义操控下的生活世界是当代人发展的现实境遇,也是当代人发展的现实情态。当代社会生活正在遭遇审美的革命,审美已经不再是精英阶层尤其是艺术精英的专属领域与“霸权行为”。美已经成为人民群众对日常生活行为进行价值评判与价值选择的重要标准,整个社会生活也呈现出一种审美化的现实图景,这就是“日常生活审美化”(迈克·费瑟斯通语)。韦尔施也认为:“今天,我们生活在一个前所未闻的被美化的真实世界里,装饰与时尚随处可见。它们从个人的外表延伸到城市和公共场所,从经济学延伸到生态学。”[3]“日常生活审美化”已经变成一场从日常生活表层渗透进人们价值判断和观念意识层次的深刻变革,也成为当代中国社会进步与个体发展的重要潮流与生活转向。
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立足于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这一基点,针对不同受众群体,采取刺激个体视觉、听觉、触觉等感性器官的多种审美形式,对传播内容、传播主体、传播媒介、传播仪式、传播受众等要素进行审美化的深度挖掘、外部包装或审美引导,真正关照人民群众的审美追求,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传播融入人们的日常生活,必将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效传播的重要途径。
第二,现代思想政治教育人本化诉求的客观要求。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具有“自在生命”和“自为生命”双重生命,前者指自然肉体生命,后者就是人的自我实现,是人之为人的社会本质所在。现代思想政治教育的核心和价值旨趣就是以人为本,关注人的生命存在尤其是人的“自为生命”。随着中国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人们的自主理念不断增强,个性意识不断张扬,对精神生活尤其是审美生活的需求越来越强烈,这就要求思想政治教育必须突破传统的客体线性思维模式和管理方式,朝着人本化方向发展,要从受众个体的多重需要和身心特点出发,不仅要发挥教育者、传播者的主体作用,更应该彰显与突出受教育者、传播受众的主体性。
在某种意义上,人类社会生存发展的追求目标即是真、善、美。“真”指的是科学与真理等必然性知识,“善”指的是道德与信仰等应然性的范畴,而“美”则是指艺术、人文、情感和审美等或然性的领域。作为精神实践活动的审美行为所建构的富有感染力与情趣的环境氛围有助于人们发现自我存在的价值,获得丰盈的精神财富,感受生命的存在意义,由此附着与隐藏在美的形态及审美行为中的伦理道德与主流价值也容易得到生动的传播,从而形成强大的社会内聚力。把审美活动引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就是要借助真—美、善—美的路径,以各种审美载体和审美对象为中介,积极主动地建构主体—客体—主体的良性交往实践关系,最终通过审美化的传播来观照人的生命个体的精神世界,引导国家与社会核心价值的“正能量”和“主旋律”在人们内心的生成,从根本上适应现代思想政治教育的人本化诉求。
第三,吸收借鉴世界其他国家核心价值观传播有益经验的必然结果。
随着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发展,以文化和价值观为核心的软实力成为各国之间文明竞争的重要场域。世界上一些发达国家特别重视软实力尤其是核心价值观的有效传播,美、韩等国在这方面表现尤为明显。为了避免传统政治道德说教引起青年的逆反心理与行为,美国的核心价值观教育更加强调“渗透性”与“融入性”。美国政府、教育机构、大众传媒特别重视借助课程渗透、艺术感化、英雄崇拜、宗教熏陶、礼仪习俗等多种神圣化、情感化与审美化传播手段进行核心价值观的宣扬,尤其是好莱坞大片更是成为美国核心价值观对内对外传播的重要载体与品牌,以致在全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呈现出美国化的思想与文化症候,使许多民众在不知不觉间受到美国核心价值观的熏染。比如美国的《泰坦尼克号》《阿凡达》等作品通过精致的构思、完美的技术、唯美的场景等作品要素充分展示了美国核心价值观宣扬的诸多理念。韩国作为亚洲的重要发达国家也特别善于通过审美化传播的方式进行核心价值观的渗透与宣传,突出表现在韩剧的制作上,在亚洲刮起了一次次“韩流”。比如2016年韩国热播电视剧《太阳的后裔》通过高颜值与个性化的人物形象塑造、戏剧性的剧情冲突设计、具象的细节刻画,完美塑造了独具魅力、忠于国家与国民的军人与医生形象,将韩国核心价值观的精髓理念巧妙地渗透到作品之中,让韩国观众甚至亚洲其他国家观众很容易在欣赏充满唯美色彩的作品过程中形成对韩国核心价值观的认同与接受。
发达国家在传播各自核心价值观的有益经验告诉我们,要提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感认同度与辐射影响力,就应该积极借助文学与艺术的审美传播手段,以情动人,以美怡情,使人们在美的享受、情的注入中充分感知与体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外溢与内在魅力。
实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审美化传播,就是要对传播内容、传播者、传播媒介与环境、传播仪式、传播受众等方面进行审美化的深度挖掘、外部包装或审美引导,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精神理念通过各种审美化的传播手段以显性或隐性的方式渗透到人们的头脑之中,实现教条化、概念化的单调说教向审美化的现实生活还原,使传播受众获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感性显现与精神洗礼,最终从审美认同到情感认同再到思想价值认同。
第一,阐释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崇高之美。
一个人在社会中生存,总要受一定价值观的影响和支配,一个国家、一个社会也需要有社会成员普遍认同的核心价值观来维系或支撑。“核心价值观在一定社会的文化中是起中轴作用的,是决定文化性质和方向的最深层次要素,是一个国家的重要稳定器。……如果没有共同的核心价值观,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就会魂无定所、行无依归。”[4]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价值原则和价值目标,它是中国制度与道路的价值表达,是国家、社会和个体三个层面的伦理追求的综合展现,是维系社会和谐与引领社会发展的精神纽带与价值坐标,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崇高之美。
随着互联网技术一步步升级换代,信息传播不仅获得了迅速发展的技术支撑,而且还更多地采用影像化、符号化的感性传播方式。诠释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崇高之美,应在充分理解其内涵构成与精神理念的基础上,重视“第一文本”到“第二文本”的美学转换,重视由理性传播向感性传播的转变,注重用感性的审美化的图像叙事,追求深情流畅、幽默诙谐的艺术效果,将高高漂浮于空中的理性化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拉回并深植到感性审美化的民间土壤之中,寓核心价值观的崇高性于感性的审美形态与审美实践中,有利于提高传播速度与辐射广度,最终被人们掌握并转化为长久的理论信仰与精神力量。
第二,塑造传播者外在形象与内在素养的和谐之美。
传播者是传播过程的实施者与主导者,其综合素质的高低必然会影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传播效果,因此传播者努力塑造外在形象与内在素养的和谐之美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审美化传播的关键一环。在审美化传播中首先要注重自身外在形象美的塑造。受众在接受教育时首先看到的不是传播者的内在与传播内容,而是传播者的外在形象。仪表大方得体、整齐美观,会体现传播者的精神风貌,容易给受众留下良好的印象,心理学上的“首因效应”即是告诉人们要加强对外在形象的重视。因此传播者要在穿衣装扮、待人接物、言说方式等外在形象方面不断提升自身的审美修养,强化对高尚审美情趣的追求。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审美化传播的实施更要求传播者注重内在修养之美。传播者要拥有扎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坚实的哲学底蕴,丰厚的中国传统文化素养,对现实生活的高度洞见力,对社会主义价值观内涵的转化表达能力,对受众心理的科学把握力,对包括美学、艺术学、传播学、教育学等多学科知识原理的掌握能力等;不断加强自我道德修养的锤炼与涵养,力避道德追求的世俗化乃至庸俗化,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拥有忠贞不二的爱国主义情怀,提升自身的人格魅力;紧跟社会生活实际,做到价值观文本与鲜活案例的有机结合,同时善于运用多样化、艺术化的表达语言与呈现手段。总之,坚持传播教育的情感化与审美化相融合原则,以情动人,以美怡情,促进传播受众道德感的生成与强化,从而更有助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渗透传播。
第三,对传播媒介与传播环境进行美的设计与创造。
加强优秀文艺作品创作,凸显作品的叙事与呈现之美。立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精神理念的有效传播,立足中国传统文化的当代传承与活化,文艺工作者要善于进行小说、影视、舞蹈、音乐等各种文艺形态的创作,以匠人之心对作品进行深度加工,真正做到以情动人、以美化人、以乐育人,使人们在审美化的视听环境与情感化的情境体验中获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文化熏陶和精神洗礼。在优秀文艺作品的创作中,要多方运用能够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价值意蕴内涵的意象载体或象征符号营造一定的审美空间,使受众在欣赏或解读过程中获得丰富愉悦的审美体验,从而于无形之中更好地接受作品中体现或渗透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精神理念。
在大众传播媒介迅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传播必须适应新情况,充分利用最新的技术成果,利用声、光、电的艺术化效果手段美化网络、音频、视频、课件等电子媒介,使之向动态形象化和更加艺术化方向发展,唤起传播受众的审美注意与审美共鸣,给受众带来鲜明视听美学形态,激发传播受众的内心情感愉悦,主流价值理念的感染力和吸引力将大大增强,提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的实效。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创造环境,同样,环境也创造人。”[5]“美境”的最大效应是促使“传播场”的形成,以“场”的氛围促成人们的思想自觉、行为自觉与价值自觉。审美环境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审美化传播的重要物化形态,它散发着社会主流价值观的各种因子。因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审美化传播要求努力营造体现时代特征和价值观理念的审美环境。要善于针对不同城市与乡村的具体空间环境,结合当地的民风民俗、历史传统等,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精神理念融入具有情境性、艺术性的视听审美环境,让抽象的思想理论获得形象化、感性化的表达与呈现,最终形成浓厚的审美传播氛围,从而使不同层次的传播受众在美的氛围和境界中感受与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思想魅力,并在实际生活中加以践行。
第四,强化各种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仪式美的设计。
作为人类重要文化样式与生存发展方式的仪式有着悠久的历史,从原始的图腾崇拜到农业社会祭祀天地的行为再到各种宗教仪式,都是在进行人类社会某种意义的生产与创造。仪式有狭义与广义之分,“广义的仪式包括了日常生活、巫术和宗教的仪式,语言、行为、法器等都是仪式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6]。在现代民族国家的建构中,仪式的创造成为普遍的事件,成为现代民族国家的合法性的塑造工具,是人们对自己的民族、国家认同的保证。国家、政党与集体可以通过仪式活动渲染特殊的气氛,营造极具情感色彩与审美韵味的场域,充分刺激人们的感官,将传达的内容融于具体可感知的整个仪式情境之中,从而对场域中个体的生理、心理、情感等方面产生一种综合性的影响,增强仪式参与者的“在场感”与“融入感”,完成价值传递过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传播显然也应该积极借助一些仪式来表达与呈现出来,正如习近平所指出的:“要建立和规范一些礼仪制度,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纪念庆典活动,传播主流价值,增强人们的认同感和归属感。”[7]
仪式从古至今始终充满艺术性与表演性的色彩,仪式的程序与内容往往都由一些审美化的艺术手段进行操控,仪式中各种艺术手段的巧妙组合构成了非常强烈的文化结构,体现了深刻的价值意蕴。因此,必须强化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各种仪式美的建设,运用客观环境与拟态环境调动受众的五感系统,给人带来全方位浸入式的感受。体现国家与社会主流价值取向的符号或要素,有具有象征意义的服饰与装饰、旗帜与标语、发言或演讲的特殊方式、具有吸引力的活动场所,适宜的并富有变化的乐曲,高质量的食物或饮料等多种元素。在保持仪式神圣性的前提下,这些元素之美的叠加组合就构成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仪式美。
追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仪式的符号创意之美。由于仪式实际上是由各种符号组成的教育信息的“象征之林”,“象征符号既有认知的功能,也有刺激欲望的功能。它们引出情感、表达和调动欲望”[8]。所以在这一过程中,仪式的主导者应善于深入挖掘与汲取中华传统礼仪教育宝藏资源,并用时代创新精神加以激活,运用或创造可感知的各种声音、语言、文字、器物的象征符号,将各类符号进行审美化的编码和再编码,通过规范仪式的操演,“形成具有强烈感染力的场,激起人们高亢的情感状态,借助情感的路径推动价值观进入人们的潜意识”[9],使传播受众获得神圣的体验感与融入感,通过对符号之美的欣赏引出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美学思考与认同,让他们在无尽的想象和感性思维中感受到自己与民族、国家的命运紧密相联。
要注重仪式程序各个构成要素的整体和谐美,使各个要素之间相互映衬、相得益彰,同时也要重视每一构成要素之美。仪式中音乐韵律与节奏的设计,应使人们感受到听觉之美;注重仪式的各种道具在色彩与型制上的呈现,应使人们产生视觉愉悦与神圣庄严之感;注重仪式参与者服饰的设计,追求美观大方之感,等等。同时,还应积极吸引传播受众参与仪式的操演,成为仪式的主角,让他们充分感受个体化的表达和存在,将仪式化的文化标识与传道、授业、解惑的教育行为融为一体。
通过各种仪式美的建设与追求,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传播浸润于美感之中,让受众获得较高层级的审美体验,有助于增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触摸感”和体认感,彰显国家主流价值取向的信仰之美,有效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民众内心的涵化,并外化为具体的实际行动。
第五,塑造先进榜样的正能量之美。
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审美化传播过程中,充分挖掘先进榜样的事迹,弘扬先进榜样的正能量之美是重要路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成为人们普遍追求的价值理想、广泛遵循的价值准则,必须高度重视先进人物的示范引领作用,着力塑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文化人格象征。”[10]先进榜样的身上不但体现了时代所要求的创造精神与伦理价值,而且还寄托着人们的审美情感和审美理想。通过对先进榜样的正能量之美进行塑造,使榜样作为被鉴赏与模仿的对象,能够让受众获得对榜样人物的人格魅力、思想理念的充分认知与高度认同。而榜样的正能量形象会激发受众的内心思想情感,先进榜样身上所蕴含的价值和行为准则就会深植与内化为受众的指导准则。
在过去较长时间内,先进榜样的塑造过于追求“高大全”,被抽象化、静态化、孤立化甚至神化,逐渐异化为完全的政治意识形态符号,榜样人物的个性魅力被其所承载的主流意识形态所遮蔽。受教育者对榜样人物的认知与解读始终存在着微妙的障碍。在当今世俗主义价值观空前渗透人们精神世界、理想主义价值观日益式微的时代背景下,其影响力随着时代的剧烈变迁而不断弱化,塑造先进榜样的正能量之美应当将先进榜样从概念化、符号化的塑造模式中抽离出来,实现榜样形象的多姿多彩的人性回归,真正使先进榜样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审美化传播的优良载体。作为重要传播受众的青少年群体是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审美化传播的重要对象。针对这一群体,要挖掘和利用偶像崇拜的积极作用,提炼时尚偶像身上蕴含的教育引导价值,寻找榜样教育与偶像崇拜的共生点,在青少年亚文化与主流文化之间寻求平衡点,塑造时尚偶像的外在美与内在美相结合的良好社会公众形象,化时尚偶像为道德榜样,树立“偶像—榜样”的教育传播模式。
第六,培养传播受众的审美追求。
受众是传播系统中非常重要又特别活跃的因素,是产生传播效果的关键。实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传播,应该使整体的政治思想成为受众个体的意志,通过个体的本性去实现整体的意志。“力量的国度只能通过自然驯服自然的方式使社会成为可能。伦理的国度只能通过使个人意志服从公共意志的方式使社会(在道德上)成为必要。只有审美的国度才能使社会成为现实,因为它通过个体的本性去实现整体的意志。”[11]
因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审美化传播需要加强对大众的审美教育,通过应用美学于传播过程之中,滋养受众对核心价值观的情感。只有具有一定审美素养的传播受众才会更自觉地参与审美活动,以审美之心追求较高层次的美的境界与生命的境界,使之化为价值信仰和行动指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的涵化才更为明确、稳定、持久,否则仍然是简单与粗鄙的思想灌输与道德规训。因此要针对不同层次的传播受众,有计划地开展审美教育,培养受众对各种美的形态和结构的鉴赏与辨识能力,对自然美、社会美、艺术美、生活美有基本的认知和理解,使受众获得敏锐的审美知觉和对美的欣赏力及创造力,不断提升受众的审美趣味与审美能力,使受众主动自觉地分辨和施行美的行为,按照美的规律塑造完美人格,在春风化雨、润物无声中引起心灵的共鸣。
总之,随着中国社会的发展进步与国民个体生命审美意识的张扬,审美化传播将是提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影响力与认同度的重要途径。我们应积极探索与建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的美学表达机制与社会实践系统,使用刚性与柔性相融、偏向柔性的传播方式与手段,以视听文化之美展现中国精神,以静态和动感图像叙事之美传播正向能量,坚持叙事的生活感、审美的感染力、思想的人文性的有机统一,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精神理念在各种传播要素的审美化包装中得以渗透与融入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1] “习近平谈核心价值观”——凝神聚气,强基固本[N/OL].(2014-08-07)[2016-07-20].http://paper.people.com.cn/rmrbhwb/html/2014-08/07/content_1462349.htm.
[2]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读本[M].北京:新华出版社,2013:263-264.
[3] 沃尔夫冈·韦尔施.重构美学[M].陆扬,张岩冰,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2:109.
[4] 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M].北京:学习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16:189.
[5]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545.
[6] 张良丛.从行为到意义:仪式的审美人类学阐释[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5:14.
[7] 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三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把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凝魂聚气强基固本的基础工程[N].人民日报.2014-02-26(1).
[8] 维克多·特纳.象征之林[M].赵玉燕,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6:53.
[9] 杨巧.试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的仪式建构[J].教学与研究,2014(8).
[10] 王建润,陈延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众传播的审美转向[J].马克思主义研究,2011(8).
[11] 席勒.美育书简[M].北京: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84:145.
责任编辑:张 超
G611
A
1007-8444(2016)06-0727-06
2016-08-19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西部项目“中国共产党价值观建设的基本经验研究”(XDJ021);北京师范大学自主科研基金重大项目“中国共产党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研究”(SKZZA2014001)。
苏海生(1978-),讲师,北京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生,主要从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中共执政建设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