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人民政协优势与资源型城市生态文明建设
——以黄石市为例

2016-03-16 03:41谭振义
关键词:资源型城市人民政协生态文明

谭振义

(湖北师范大学 政协理论研究中心,湖北 黄石 435002)



论人民政协优势与资源型城市生态文明建设
——以黄石市为例

谭振义

(湖北师范大学 政协理论研究中心,湖北 黄石435002)

〔摘要〕推动资源型城市生态文明建设是人民政协职能的内在要求。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密切联系群众等优势,推动了资源型城市生态文明建设。但是,政协职能发挥仍然存在着政治协商作用不突出、民主监督效果不明显、参政议政热情不太高等问题。新时期发挥人民政协在资源型城市生态文明建设中职能优势的关键在于从履职理念、履职环境、履职主体等方面着力,以提升人民政协的履职实效。

〔关键词〕资源型城市;生态文明;人民政协;职能优势

资源型城市是以本地区矿产资源开采、加工、冶炼为主导产业的城市,是我国重要的能源资源战略保障基地和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支撑。建国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资源型城市为保障国家资源安全、推动工业化城市化、扩大整个社会就业,发挥了不可替代作用的同时,也面临着资源枯竭更面临着日趋严重的生态问题,制约了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因此,推动资源型城市生态文明建设早已经成为社会共识,并得到社会各界的支持参与。多年来,人民政协利用其自身优势为推动资源型城市生态文明建设发挥了建设性作用,但是,从新时期资源型城市生态文明建设与人民政协内在职能关系看,作为资源型城市的重要组织——人民政协自身独特优势有待进一步加强。本文以黄石市为例,从人民政协职能与城市生态文明建设内在联系、人民政协的职能优势及人民政协履职能力的提升等方面予以粗浅探讨。

一、推动资源型城市生态文明建设是人民政协职能的内在要求

一方面,把生态文明作为城市发展的目标追求是时代潮流和必然选择。同人类文明由农业文明向工业文明演变是历史必然趋势一样,由工业文明向生态文明飞跃也是历史的必然结果。顺应时代潮流,把生态文明作为城市发展的追求目标,坚持生态立市,建设生态城市,围绕生态产业建设,发展城市生态经济,促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协调永续发展,是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是城市转型发展的重要支撑,也是城市人民追求更高品质生活的迫切需求。党的十八大首次把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并列,使之成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组成部分,并就如何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从总体予以部署,使之成为新时期推进资源型城市生态文明建设指导方针。在此背景下,为加强对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规划和指导,2013年国务院印发了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2013~2020年)》,为资源型城市如何发展指明了方向——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生态城市,并就时期如何推进资源型城市生态文明建设进行了顶层设计和系统部署,为资源型城市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千载难逢的历史性机遇。黄石市作为老工业基地、资源型城市,在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同时,其恶化的生态环境,巨大的生态赤字,严重制约了黄石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抢抓机遇,2013年9月13日黄石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作出了生态立市、产业强市的重大决策。明确提出了生态立市的目标——力争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和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再通过5到10年的努力,基本建成鄂东特大城市,成功创建国家生态市。这为新时期推动黄石市生态文明建设指明了方向,明确了目标。

另一方面,新目标新方向,需要社会各界结合自身特点和优势,为生态文明建设群策群力,献计献策。而人民政协民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决定了在推进资源型城市生态文明建设中具有重要作用。首先,人民政协对资源型城市 “生态立市”大政方针的确立以及在资源型城市生态文明建设推进过程中涉及到的若干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决策执行过程中建言献策、民主监督是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职能的重要体现,对于推动资源型城市党委和政府进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提高资源型城市党委和政府在生态文明建设中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其次,在资源型城市生态文明建设中,人民政协可以充分利用民主监督职能,对生态文明建设中颁布的法律规章、制度的政策措施,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工作,提出合理的意见、建议和批评、监督,有利于保证资源型城市生态文明建设始终沿着科学地路径推进。最后,生态文明建设作为资源型城市“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重要内容以及市民普遍关心的民生问题,由人民政协对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现状及存在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及时反映社情民意,并通过提案、建议案、调研报告及其它有效形式,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与社会各界进行协商讨论,不仅是人民政协履行参政议政职能的重要方式,也是资源型城市党政领导机关听取参加人民政协的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做好工作的有效形式。

因此,推动资源型城市生态文明建设不仅是资源型城市人民政协职能的内在要求,也是资源型城市人民政协义不容辞的责任。人民政协理应围绕生态立市建言立论,牢固树立绿色决定生死的理念,在推进绿色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上实现新作为。

二、人民政协在推进资源型城市生态文明建设中的成效

在资源型城市生态文明建设中,黄石市人民政协准确把握自身定位,积极发挥人民政协各种职能优势,并贯穿于人民政协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履职全过程。

1、积极发挥人民政协政治协商优势,保障资源型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科学决策。“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是中国共产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1]。由于政协组织具有代表性强、联系面广、渠道畅顺、包容性大的独特优势,在资源型城市生态文明建设中,可以密切联系政府机关和其它有关部门,通过多种形式,就资源型城市生态文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同政府机关和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并用自身独特优势推动和协助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到资源型城市生态文明建设中去。多年来,黄石市政协通过专题协商、界别协商、对口协商、提案办理协商等多种多样的协商形式,参与城市生态文明建设,尤其注重人民政协中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机构的作用,不断优化专委员会与党政相关部门对口联系和沟通机制,增强了对口协商针对性。积极统筹协调人民政协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提案工作,多次协调各关部门就涉及到的生态文明建设问题进行面对面协商活动,增强了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提案办理协商实效性。积极“通过视察过程中的协商,使委员与职能部门面对面协商沟通和研究对策,增强了视察协商即时性”[2]。

2、积极发挥人民政协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为推进资源型城市生态文明建设夯实牢固的群众基础。建设生态文明事关全局,必须最广泛地征询群众意见。“政协委员来自社会各界,扎根于基层,与群众联系紧密,在了解民情、体察民意中有着天然的优势”[3]。因此,人民政协可以凭借在体察民情、反映民声、集中民智上的独特优势和畅通的渠道,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主动作为,自觉承担起化解和反映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社情民意的责任,架起群众与党委、政府间的连心桥。多年来,黄石市政协在“四城同创”的创建工作,以创建全国卫生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为抓手,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倾听群众意见,反映群众心声,集中群众智慧。2013年黄石政协通过 “政协委员进社区”活动,以市县两级联动的方式,组建了124个委员活动小组,组织161名市政协委员和557名县(市)区政协委员进社区、访社情、问民意、解民忧、办实事,共走访3487户居民,收集社情民意信息539条,开展活动403次,为群众办实事408件,帮助社区群众解决了一批突出的困难问题,受到社区群众的好评,也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民情、民意、民智依据。

3、积极发挥民主监督优势,使资源型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稳步推进。“进行民主监督,是宪法赋予政协的一项重要职能,也是国家监督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4]。与行政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相比,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有着广泛的代表性、鲜明的党派性,层次高、影响大,优势独特。多年来,黄石市政协紧紧围绕促进资源型城市生态文明建设,充分发挥民主监督优势,强化民主监督意识,利用视察、提案、建议案、座谈、例会、评议等多种形式,提建议、建诤言,使资源型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稳步推进。据统计,近5年,黄石政协采取分管主席重点督办提案、委员会专题督办提案、委员会联合督办提案等形式,对涉及城市生态的388件提案先后进行了督办,已解决或基本解决的提案达303件,有效地促进了城市生态文明建设。与此同时,黄石市政协充分发挥民主监督小组和民主监督员的作用,组织民主监督员活动,对有关部门依法行政、勤政廉政等提出意见和建议。为促进生态保护,先后组织省、市两级委员对磁湖、保安湖生态保护和铁金港污水排放问题进行了专项监督视察,对重点湖泊生态环境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三、人民政协在推进资源型城市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不足

尽管黄石市人民政协在推进资源型城市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从新时期黄石市“生态立市”目标与任务来看,从各级各部门生态文明建设的推动力度看,政协职能发挥仍然存在着诸多的不足。

1、在生态文明建设中政治协商作用不突出。一是人民政协在生态文明建设重大战略决策中的话语权较弱,分量不重,协商决策的效果欠理想。二是由于人民政协较松散的组织形式及政协委员的兼职性,一般仅通过座谈会、视察、调研、政协会议等形式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政协协商,缺乏常态化和长效化。三是生态文明建设作为资源型城市的重大战略决策,参与协商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同时前期要进行一定的调查研究,才能保证政治协商效果,但部分政协委员的专业水平和专业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加之,受人力、物力、财力、能力限制,很难深入城市基层就很多生态环境问题进行调查研究部分,使得协商效果打折扣,人民政协政治协商优势有待进一步发挥。

2、在生态文明建设中民主监督效果不明显。一是就民主监督主体来讲,部分政协委员对涉及到的生态环境议题积极性、主动性不够高,把对相关部门和企业在环境保护和生态治理的监督,要么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要么仅停留在表面上,热衷于走过场,当好人主义,更不敢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碰硬,没有发挥好政协监督主体的监督职能,导致监督的应有效果欠佳。二是就民主监督对象来讲,有的部门和企业认为政协对生态环保的监督法律性、约束性不强,政协委员对相关问题的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最终取决于涉事部门和企业的自觉履行程度,从而导致人民政协的很多监督流于形式,监督的实际效果有限。三是就民主监督过程来讲,人民政协对生态环保的监督阶段性的、运动性的、临时性的较多,缺乏长期持续性监督机制。资源型城市的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往往要求政协组织必须构建一套长期动态的、行之有效的民主监督机制,举一反三,才能达到应有的效果。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往往是针对城市生态文明建设某个问题和某几个问题进行阶段性的、运动性、临时性的监督,导致监督的长期效果不够。

3、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参政议政热情待提高。主要体现在:少数政协委员对资源型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仍然缺乏足够认识,在实际工作中履职积极主动性不够。很多与生态环保有关的各种会议不积极参与、举办的各种生态建设的活动消极对待;部分政协委员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提案内容和质量不高,有的缺乏针对性、操作性;政协提案是政协委员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参政议政主要形式,政协职能优势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效果如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相关部门和企业对提案意见建议的落实是否到位。但在实际工作中,部分提案迟迟得不到有效回复和实际推进,进一步削弱了政协委员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参政议政的积极性、主动性。

四、着力增强人民政协在资源型城市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履职实效

基于上述问题,新时期要增强人民政协在资源型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的履职实效,必须从履职理念、履职环境、履职主体等方面着力。

1、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理念是行动的先导和指南。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5],这是新时期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思想基础和基本原则。各级政协组织要组织政协成员认真学习生态文明理念,深入领会和掌握生态文明理念的核心和本质,充分认识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地位,真正把源型城市生态文明建设当作一项带有全局性、长期性和根本性的战略任务,用生态文明理念武装头脑。只有各级政协组织和人员真正树立起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新理念,才能真正发挥好人民政协在资源型城市生态文明建设中的职能优势,才能助推资源型城市由资源枯竭之城、环境恶化之城逐步向魅力之城、生态之城、宜居之城转变,并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目标。

2、创造人民政协履职环境。创造人民政协履职环境,就是要做到“三个健全”,即“健全人民政协履职平台、健全人民政协履职形式、健全人民政协履职方法”。 “健全人民政协履职平台”就是资源型城市党委、政府、政协要“搭建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等多种多样的平台”[6]切实增强政协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民主协商实效性。“健全人民政协履职形式”就要丰富政协工作形式。如可以通过举办“政情交流”、“专题议政”等活动,建立“界别活动”、“委员约谈”、“委员进社区”、“民主评议”等制度,提高政协在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中的实效。“健全人民政协履职方法”就是要创新政协委员工作方法,如可以通过委员热线、委员信箱、委员双创(创业创新)示范、双向(工农、农商等)联谊、调研议政、办点调查、情况反映等多方面进行探索和实践,不断提升政协工作水平。

3、积极发挥政协委员的履职主体作用。“政协委员来自各行各业,最了解群众的愿望和呼声,最清楚当地生态环境存在的问题”[7],所以积极发挥政协委员的履职主体作用是提升履职实效性的关键。为此,一方面,要组织政协委员学习生态文明建设有关理论知识、就资源型城市生态文明建设存在的问题进行讨论研究,并深入社会,进行考察、调研,激发政协委员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热情和动力,同时组织和发动政协委员参加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的各种活动,既可以为资源型城市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力量,又能增强政协委员为生态文明服务的光荣感和责任感;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政协委员与群众接触面广、联系密切的优势,鼓励、支持和引导政协委员向所联系的群众渗透生态文明理念,广泛宣传资源型城市在生态文明建设的发展规划、方针政策;同时,要鼓励广大政协委员立足本职工作,争做资源型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的领头羊和排头兵,从一些生态文明建设的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尽可能地把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热情调动起来,并内化为自觉行动,从而在全社会形成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

总之,发挥人民政协在资源型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的职能优势,推进资源型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在于不断发挥政协职能优势,提升政协履职能力,并把政协工作等落实到位,要充分认识履职能力建设在资源型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现实意义和深远战略意义,把政协履职能力建设作为重中之重,推进政协组织效能建设,不断提高政协履职能力现代化水平。

[参考文献]

[1][6]习近平.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4-09-22(02).

[2]祁雪瑞.领导干部如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J].中共珠海市委党校珠海市行政学院学报,2015(3).

[3]濮阳县政协.浅析人民政协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独特优势和作用[J].协商论坛,2010(10).

[4]周小霞.人大监督制度的历史变迁与现实选择[J].学习月刊,2014(11).

[5]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N].人民日报,2012-11- 09.

[7]尤玲娟.发挥政协作用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J].人民政协报,2012-05-16.

(责任编辑:胡乔)

[基金项目]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长江中游矿冶文化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基金资助项目: 生态文明视角下黄石城市经济转型升级路径研究(2014kywh013);生态文明视角下矿冶型城市经济转型升级路径研究 (2015kyz03).

[收稿日期]2016—02—29

[作者简介]谭振义,男,湖北巴东人,博士,讲师,主要研究方向:矿冶经济。

〔中图分类号〕D62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 4733(2016)04- 0047- 04

doi:10.3969/j.issn.1009-4733.2016.04.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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