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诗芳
(河北大学 文学院,河北 保定071000)
《搜神记》中的“人鬼情未了”
张诗芳
(河北大学 文学院,河北 保定071000)
摘要:晋人干宝志怪小说集《搜神记》收集了众多神仙鬼怪故事与民间传说,是我国志怪小说的代表之作。书中关于人鬼之恋的描述异彩纷呈,塑造了一些有情有义、善良美丽的女鬼形象。人鬼之恋的故事模式,其发生、发展与结局及产生的原因等皆发人深思、引人入胜,进而令读者感悟别有洞天的“人鬼情未了”。
关键词:干宝;《搜神记》;女鬼;人鬼之恋
《搜神记》收录众多古代及时传的各类神仙鬼怪之故事,旨在表明“幽明虽殊途,而人鬼乃皆实有”[1]45,“足以发明神道之不诬也”[2]2。书中描述的人鬼之爱恋超越时空、超越生死,带给人巨大的震撼与无尽的感动。《搜神记》中有关人鬼之恋的故事有九则,分别为:《王道平》《河间郡男女》《贾文合》《紫玉》《驸马都尉》《汉谈生》《崔少府墓》《汝阳鬼魅》《钟繇》。
一、人鬼之恋的故事模式
台湾学者叶庆炳先生在《魏晋南北朝的鬼小说与小说鬼》中指出,鬼小说都有一个共同特征,即:“故事的女主角一定是鬼,男主角一定是人;从来没有一篇男鬼与女人的爱情小说,或女鬼与男鬼的爱情小说。这些女鬼与男人的爱情故事有一定的发展方式,故名之为女鬼的爱情三部曲。第一部,是由女鬼毛遂自荐。第二部,是两情相好,遂同寝处。第三部,分。”[3]结合作品可知,此所谓人鬼“爱情三部曲”模式的说法确有其道理可言。《搜神记》中关于人鬼之恋的故事几乎皆为尘世男子与女鬼之间的爱恋。如《汉谈生》(卷十六)[2]202即符合此模式。谈生年四十未娶妻,一日夜里,一十五六岁“姿颜服饰天下无双”的女子,“来就生为夫妇”。此情此景,谈生怎会拒绝?二人生有一子,可谈生在与其生活两年之际,由于好奇心重,“不能忍”,违背了女子之前嘱咐的三年之约——“我与人不同,勿以火照我,三年之后,方可照耳”,发现“其腰以上生肉,如人,腰以下,但有枯骨”,此举直接导致女鬼复生无望,二人“大义永离”。但鬼妻顾念谈生家贫而不能养活儿子,因而让谈生跟随她前往一间“室宇器物不凡”之“华室”,赠其一件“可以自给”的“珠袍”,由此满足生活需求,并撕了谈生的一片衣襟留下。谈生贩袍于市,睢阳王识得乃其亡女之袍,并认定“此必发冢”,谈生“具以实对”,睢阳王在其亡女的棺盖下果然发现了谈生的衣襟,并视生之子,“正类王女”,遂以谈生为女婿,且谈生在卖“珠袍”时已“得钱千万”,后睢阳王“复赐遗之”,其子亦被封为郎中。谈生由一介穷书生一跃成为睢阳王婿,正是女鬼一手相助而得。
《搜神记》中此类故事似亦隐含另一种模式,与上述“爱情三部曲”模式相应,姑且称之为“尘世男子发迹三部曲”。第一部,尘世男子受女鬼赠送财物。第二部,财物被疑为盗墓所得。第三部,澄清之后,尘世男子发迹,或其本人受到丰厚的馈赠,或其子将做高官。在此过程中,女鬼似完成了使命,完全退出了舞台,即便其不能复生与尘世男子长相厮守,作为受惠者,那些尘世男子的结局亦是圆满的。如《驸马都尉》(卷十六)[2]201中陇西郡人辛道度与亡故已二十三年的秦女结为夫妻,共度三天三夜后受赠得“金枕一枚”作为信物。秦女之母秦妃识得其为亡女故物,“然尚疑耳”,发冢视之乃确定,于是封辛道度为“驸马都尉”,并赐金帛车马。《崔少府墓》(卷十六)[2]203亦如此类,范阳郡人卢充无意中进入崔少府墓中,崔少府拿出卢充亡父的亲笔信,安排卢充与崔氏女成婚,婚后三日卢充返家。别后四年,崔氏女将所生之子送与卢充,并赠以金碗。崔氏女的姨母识得此碗,后卢充之子与金碗亦皆得到验证。其子长大成为优秀人才,子孙亦世代为官。《紫玉》(卷十六)[2]200亦如是,韩重从紫玉处获赠明珠一颗,吴王怀疑其为盗墓所得,紫玉魂灵现行随即消失不见,但为韩重证明了清白。
善良温柔而美丽多情的女鬼与尘世男子结为夫妻,共同生活,期限通常为三天。三日之后男子须离开,似觉“死生异路,惧有尤愆”[2]200。如《紫玉》(卷十六)“留三日三夜,尽夫妻之礼”[2]200。《驸马都尉》(卷十六)中秦女言于辛道度“此会可三宵,不可久居,当有祸矣”[2]201。《崔少府墓》(卷十六)中“三日毕,崔谓充曰:‘君可归矣’”[2]203。且女鬼的居所皆为华屋美宇,实则为坟墓的幻象,如秦女之“大宅”实为“不见舍宇,惟有一冢”[2]201,谈生鬼妻有“室宇器物不凡”之“华室”[2]202,崔少府之“高门瓦屋”亦“四周有如府舍”[2]203。
二、人鬼之恋的发生、发展与结局
这些故事之中,除《贾文合》(卷十五)[2]180较为特殊之外,其余皆是关于尘世男子与女鬼相恋之描述。女鬼各自具有不同的形象特征,人鬼相恋之发生、发展与结局亦不尽相同,主要体现为以下诸情形:
(一)女子因恋情受阻而抑郁死亡,恋人精诚所至又令其复生
此类为女鬼生前已与男子相识相恋,上文中提及的《紫玉》(卷十六)[2]200即是。吴王夫差之小女紫玉与韩重私下交好,但由于门第差异,夫差极力反对,紫玉怨气郁结而死。韩重求学归来前去其墓前凭吊,并与紫玉的魂灵共处三日三夜,“尽夫妇之礼”,可惜可叹的是紫玉的魂灵并未复生,在为韩重证得清白之后,即“玉如烟然”,极具悲情色彩。相比较而言,另两则故事《王道平》(卷十五)与《河间郡男女》(卷十五)则都有一个非常美满的结局。两则故事极为相似,皆言男女两情相悦,发誓结为夫妻,但因男子从军在外,多年未归,女子被父母逼迫嫁与他人,抑郁而终。男子还家后悲痛欲绝,至于女子墓前“不能自止”[2]178,“精诚之至,感于天地”[2]179,女子皆死而复生。古人云:“一死一生,乃知交情。”[4]此类死而复生之感情弥足珍贵,表现了人们对于美满幸福之婚姻的美好企盼与向往。
(二)男子无意中与女鬼邂逅,并结为姻缘
《驸马都尉》(卷十六)[2]201中陇西郡人辛道度“游学至雍州城四五里”,因“求飨”进入一座“大宅”,而遇到秦女,二人似有“宿契”,结为夫妻,共度三天三夜。《贾文合》(卷十五)[2]180较为特殊,贾文合与弋阳令女均为被鬼吏错招入阴司又被遣放回来,在返回尘世的途中邂逅。故可说二人皆为鬼,后又皆为人。因二人似是阴间修来的良缘,结合极具偶然性和戏剧性,故将其归入此类。此弋阳令女亦可算作女鬼中与众不同之一员,当文合提出“悦子之心,愿交欢于今夕”[2]180,她能够坚持“女子以贞专为德,洁白为称”[2]180“文合反复与言,终无动志”[2]180,其表现完全不似其他女鬼般主动前来求爱,积极与男子结为夫妻,而是严格遵守尘世间的“三从四德”,面对诱惑不为所动。由此可见,当时社会对于女性贞节亦是相当重视的,其行为亦被秉持儒家正统思想的文人所倡导与赞叹,在返回阳间后在其父弋阳令的安排下才嫁给贾文合。
(三)女鬼与男子并非旧识,而前来主动求爱
如前文中提到的《汉谈生》(卷十六)中谈生四十尚未娶妻,睢阳王之女“来就生为夫妇”[2]202,并为其生有一子,由于谈生的好奇心导致其违背了二人的约定,致使女鬼无法复生,但临别之际仍赠送其珠袍一件,使得谈生飞黄腾达。此外,秦女语辛道度曰:“今日君来,愿为夫妇。”[2]201崔少府曰:“卢郎以来,可令女郎妆严。”[2]203这三则故事之尘世男子的地位远远低于前来求爱的女鬼,睢阳王之女、秦女与崔少府之女生前皆为豪门大族之千金,死后却不顾忌门第之差异与男子结为夫妇,并且不求回报地为男子日后的发展起到了决定作用。女鬼与男子在相处的过程中大多非常恩爱,在不得不分别之时“分袂泣别”[2]202“涕泣不可复止”[2]201“执手涕零”“断肠伤肝脾”[2]203。《钟繇》(卷十六)[2]206是个例外,最初的相处应该还算融洽,但钟繇得之“美妇”为鬼之时,便有“相杀意”。但女鬼对待感情始终忠贞不渝,得知钟繇要杀她,却依旧留恋前来,被“斫之,伤髀”“血竟路”。奈何如斯痴情却遭此下场,怎不令人扼腕叹息?
(四)女鬼主动勾搭男子后将其杀害
《汝阳鬼魅》(卷十六)[2]205中的女鬼与其他皆截然不同,上述女鬼皆善良温厚,而此处汝阳之鬼魅则使人倍感恐怖阴森,其貌似“端正”,但令宾客“辄有死亡”“亡发失精”,其后郡侍奉掾宜禄郑奇亦因其腹痛致死。或许此女鬼生前曾被男子伤害,故死后肆意报复尘世男子,那些被害男子之死亦与其本身贪图美色密切相关。
三、人鬼之恋故事形成的原因
明末清初思想家王夫之在《俟解》中云:“世之所谓鬼神之状者,仿佛乎人之状。所谓鬼神之情者,推之以凡近之情。”[5]人鬼之恋的故事是对封建社会男女自由结合遭到阻挠及魏晋南北朝这一特定历史时期士人心理特征的反映。《搜神记》中人鬼之恋的故事,联系其时代背景、历史文化与社会风俗,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魏晋南北朝时期社会动荡不安,平民百姓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封建割据势力内部争斗不断,统治集团内部也时常自相残杀,父子反目,兄弟成仇。“自惠皇失败,难起萧墙,骨肉相残,黎元涂炭。”[6]卷59政治黑暗,战祸连绵,民生凋敝,生灵涂炭,时刻都受到死亡的威胁。伴随着战乱而来的灾荒、瘟疫频发,人们朝不保夕,大量死于战乱、流离、灾荒与疫疾,“死亡委危,白骨横野”[6]卷62,“千里无烟爨之气,华夏无冠带之人,自天地开辟,书籍所载,大乱之极,未有若兹者也”[6]卷82。《搜神记》对战乱有一些侧面描述,如《王道平》(卷十五)中“王道平被差征伐,落堕南国,九年未归”,《河间郡男女》(卷十五)中河间郡男子亦是“从军,积年不归”,青年男子被召参军打仗,流落他乡,在当时通讯极其不便的情况下,家人多年来盼归无果,自然以为他们已经战死沙场。普通百姓面对无休止的灾难束手无策,他们极度渴望见到战乱、灾疫中死去的故人,唯有通过幻想实现与逝去亲人的短暂团聚,甚或故人能够死而复生,活着的人从中得到些许慰藉,因此,当时的这种社会心态促使人鬼之间的故事大量产生。
第二,魏晋南北朝确立了士族制度,统治阶级中产生贵族特权阶层,形成“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的社会现实,高门士族控制着经济、政治、军事、文化,士族与寒门界限分明。前者为“上品、清官,有荫客荫族和免除赋役的特权,掌握着封建文化,多数家传经学、名教、玄学”;后者则为“下品、浊官,极少有能享受封建特权的,特别是免役的特权绝对没有,一般缺少封建文化教养”[7]25。另外,“士族地主非常重视婚、宦、望,因为这三者是士族保持其贵族地位的主要依据”[7]25。寒门庶族平民要想踏上宦途是极为艰难的,而和世家大族联姻几乎是不可能的。寒门学子常出外游学,寻求翻身的时机,如《紫玉》(卷十六)之韩重“学于齐、鲁之间”,三年乃归。“一切艺术都是潜意识的表现和象征一样,幻想往往是与现实相对的。个体生命在现实中的种种不如人意,才导致了艺术思维的理想化因子的不断拓展。”[8]《搜神记》中的人鬼相恋之故事,不但使寒门得以与士族通婚成为现实,而且轻而易举,寒门之士似未费吹灰之力,生前是豪门大族之千金的女鬼主动投怀送抱,后又通过馈赠使男子或获得巨大的财富,或为其进入仕宦铺平道路。因而异常森严的门第等级亦刺激此类故事的创作。
第三,魏晋南北朝时期佛教传入我国并得到广泛传播,给当时社会各阶层都带来了较大影响,佛教所倡导的神魂不灭、因果报应、三世轮回、天堂地狱等似乎让长期处于天灾人祸的人们有了憧憬与期望。“他们既然对物质上的解放感到绝望,就去追求精神上的解放来代替,就去追寻思想上的安慰,以摆脱完全的绝望处境。”[9]334《搜神记》的作者干宝亦利用佛教中的“死而复生说”使人鬼之恋的故事有了更加圆满的结局。此外,在魏晋南北朝之前,鬼魂观念与鬼神崇拜就早已经存在,祭祀风气盛行。彼时之鬼神崇拜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朝廷所允许的祭祀,另一部分是民间中流传的不合封建礼典的各类鬼神崇拜,被历代统治者称为‘淫祀’而屡遭禁止。”[7]352《搜神记》中《杜兰香》(卷一)借神女杜兰香之口提到“淫祀无益”[2]15即是对当时此现状的侧面反映。佛教盛行及敬鬼神之风俗亦为干宝创作人鬼之恋故事的动机。
干宝在《搜神记》中塑造了一批令人称叹的女鬼形象,创作的人鬼之恋故事可歌可泣。此类题材具有一定的社会现实意义,反映了人们对于幸福美好生活的永恒追求与向往。
[参 考 文 献]
[1]鲁迅.中国小说史略[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5.
[2](晋)干宝.搜神记[M].汪绍楹,校注.北京:中华书局,1979.
[3]叶庆炳.魏晋南北朝的鬼小说和小说鬼[M]//卢兴基.台湾中国古代文学研究文选.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8.
[4](宋)王楙.野客丛书[M].王文锦,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87.
[5](明)王夫之.船山全书[M].长沙:岳麓书社,2011.
[6](唐)房玄龄,等.晋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4.
[7]朱大渭,等.魏晋南北朝社会生活史[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
[8]钟林斌.论魏晋六朝志怪中的人鬼之恋小说[J].社会科学辑刊,1997(3):141-148.
[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M].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翻译局,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
中图分类号:I207.4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3318(2016)02-0076-03
作者简介:张诗芳(1991- ),女,河南商丘人,河北大学文学院中国古代文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魏晋南北朝文学。
收稿日期:2015-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