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企参军机遇与变革——推动军民信息互动共享

2016-03-16 01:25装备学院武器装备建设军民融合研究中心舒本耀
中国军转民 2016年1期
关键词:军民结合军民军方

■ 装备学院武器装备建设军民融合研究中心 舒本耀



民企参军机遇与变革——推动军民信息互动共享

■ 装备学院武器装备建设军民融合研究中心 舒本耀

目前,受保密等诸多因素限制,军民间尚未建立权威、畅通的信息交互机制,民营企业不知道军方需要什么,军方不知道民营企业有什么,致使优质民企“报国无门”,装备采购“知音难觅”,军民难以形成良性互动,资源难以实现双向优化配置。针对军民双方信息交流机制不健全、信息资源不互通、信息平台不共享等突出问题,各级装备采购部门、地方政府和军工企业已经作出了一定的尝试,并取得了初步的成效。

一般商品市场条件下,企业生产什么、生产多少、是靠价格信号的引导,价格上涨,生产供给增加;价格下降,生产供给减少。但是,在装备市场中,价格信号作用受限,发展什么装备、发展多少,企业难以根据价格信息来判断,必须依据军方装备采购需求进行研制生产。目前,受保密等诸多因素限制,军民间尚未建立权威、畅通的信息交互机制,民营企业不知道军方需要什么,军方不知道民营企业有什么,致使优质民企“报国无门”,装备采购“知音难觅”,军民难以形成良性互动,资源难以实现双向优化配置。

(一)现状问题

1.装备采购部门不了解民营企业科研生产能力

尽管近年来民营企业在研发和运用高新技术方面突飞猛进,但由于没有建立完善的信息交换沟通机制和渠道,装备采购部门不能及时、有效地了解民营企业的优势资源,不能全面掌握哪些民营企业拥有满足其需求的产品和技术。装备采购招标方对符合要求的民营企业的信息掌握不足,在信息发布过程中无法做到全面和准确,尤其是在邀请招标过程中会出现邀标不全,导致竞争不足,进而使得民营企业进入装备市场后获取任务困难。例如:北京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引进国际先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成功研制出海上极小目标雷达探测系统。该系统采用世界先进算法,能够对海上极小目标进行全自动跟踪探测和识别,可大幅提升海上警戒、执法水平,适用于舰船、港口、岛屿、近海等对海监控任务。但由于缺乏产品技术信息推介渠道,该产品无法快速进入装备市场,服务于武器装备建设。

2.军工企业获取民营企业信息积极性不够高

目前,我国装备采购运行机制仍然带有计划经济体制的特点,军民分割严重,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绝大部分还是由国有军工企业完成的。各军工集团在武器装备的各个领域分工较为明确,造成了各领域市场垄断现象严重。装备市场长期缺乏激烈竞争,一方面使得军工企业的信息意识停留在封闭状态;另一方面民营企业难以通过技术转让获得市场准入。尤其是在技术转化的过程中,某些军工企业以依靠订单和标准采购等方式来解决技术难题,而不是主动学习、吸收民营企业的技术信息,其根源在于信息意识的淡薄。

3.民营企业获取装备采购信息困难

现行装备采购制度下,装备采购信息只针对国有军工企业和科研院所发布,民企无正当渠道获取装备采购信息,导致信息获取的起点不公平。国有军工企业在自己的专属领域经营多年,对军方的需求有很深刻的了解,如产品需求信息、招标投标信息等,也建立了完善成熟的信息获取渠道。民营企业作为后来者,要打破国有军工企业的信息垄断格局面临着巨大的挑战。现行的国防采购目录由各地国防科工办逐级发布,绝大多数民营企业很难知道军方在技术和生产上有什么需求,导致在参与军品市场竞争时丧失很多机会。目前,大多数民营企业都缺乏规范、系统、权威的信息获取渠道,对市场、产品需求信息掌握不足或者消息滞后,国有企业总是先于民企第一时间获得完整准确的军品需求信息,往往民企知道部分需求时,国企已经参与论证甚至开始试制了,通俗地说,就是“输在起跑线上”。由于需求导向模糊,有的民营企业投入重金研发出的技术装备却未必能满足军方需求,导致相当一部分有实力且有意向的民营企业进退失据。例如,潮州三环股份有限公司的产品,针对通信、电子、新能源、机械等不同领域,在军工领域应用非常广。但具体到哪个产品能应用于哪个领域,具体的性能指标要求如何,则是一无所知。

4.民营企业信息获取渠道不正规

对于已参军民企而言,大多是从非正式渠道获取信息,很难准确把握军方装备采购需求,承担着较大风险。当前,大多数民营企业未被纳入装备科研生产招投标企业的范围,不仅对允许进入的行业和科研生产的装备种类及其程序、质量标准缺乏了解,而且无法掌握装备供求情况。民营企业参与装备科研生产,主要靠不定向地抓取信息,军民信息沟通渠道不通畅。加之我国现行的国防知识产权制度、安全保密等原因,暂时无法为民营企业提供查询服务,导致民营企业要预研的项目可能已经存在。现行制度条件下,大多数民营企业无法通过正式渠道获得装备采购需求信息,只能通过非制度化的渠道(通过熟人向装备机关、军事代表、军工企业)去打听,这就使民营企业的信息获取成本极高,在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方面难以得到保证。由于没有正式的、官方的信息获取渠道,加之企业对装备采购部门的职责和管理程序不了解,通过私人渠道获得的信息,可能对其自主投资行为形成误导,导致民营企业在招标中处于劣势。比如,全国工商联两家会员企业靠朋友指导,分别引进小型涡喷发动机、无人机项目,各自投入都超过5000万元,结果研发的产品却都没能进入配套项目,造成巨大资产损失。

(二)主要进展

针对军民双方信息交流机制不健全、信息资源不互通、信息平台不共享等突出问题,各级装备采购部门、地方政府和军工企业已经作出了一定的尝试,并取得了初步的成效。

1.建设了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

为使各类企业(包括民营企业)及时掌握装备采购部门和军工企业采购需求信息,总装备部建设了中国人民解放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以下简称“装备采购信息网”),由装备采购信息服务中心维护管理,向社会发布装备采购需求信息,接收各类企业的优势产品和技术信息,以建立畅通高效的军地信息交互平台。

装备采购信息网分为公开网和涉密网两部分。其中,公开网拟依托互联网发布,主要介绍非涉密的政策法规、采购需求信息、招标信息等内容,注册用户可随时登录查询。涉密网设置在位于北京的装备采购信息服务中心,各类企业用户需凭保密资质证明等材料,现场登记查询。

装备采购信息网具备信息发布、信息推送、需求对接、数据分析、交流互动等功能。信息发布功能,可提供军方采购需求信息、政策法规信息等内容,供注册用户查询;信息推送功能,可将企业产品与技术信息,按专业领域,定向定期推荐给军队相关采购部门;需求对接功能,可根据发布的军方采购需求信息、企业产品与技术信息,自动选择相符内容,定向推送。

装备采购信息服务中心负责定期发布更新各类政策法规、采购公告、集中采购目录等信息,按照采购单位、所属阶段、专业领域分类、按密级定向在公开网和涉密网进行发布。

工业和信息化部、全国工商联等部门,定期提供优势民营企业信息、技术与产品信息等内容,供各级装备采购部门、军工企业查询。民营企业也可以自行注册,通过产品技术自荐栏目进行推荐。装备采购信息服务中心组织评估后,定期将有价值的信息推荐给各级装备采购部门和军工企业。注册用户获取装备采购需求信息后,如希望与装备采购部门开展深度交流,可以通过网站需求对接功能,详细填写对接意向,装备采购信息服务中心实时跟踪用户填报情况,经评估后提交给信息发布单位。

装备采购信息网可实时跟踪、收集和分析装备采购信息数据,构建各类信息指数模型,发布民参军热情指数、民参军热点领域、需求对接热点、民参军发展潜力等数据,为国家和军队主管部门决策提供依据,为各级装备采购部门、军工企业和民营企业提供参考。

2.建设了国家军民结合公共服务平台

为推进军民融合发展,进一步完善政府公共服务手段,有效畅通军民间信息交流渠道,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组织开展了国家军民结合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目前,该平台已建设完成,从2013年12 月31日起正式开通试运行。

国家军民结合公共服务平台是军民结合、寓军于民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的重要内容之一。该公共服务平台重点围绕军民结合信息合理共享、资源有效利用和技术高效转移等需要,建设包括1个公共服务门户网站和军民用技术产品信息服务(包括民参军和军转民)、军民结合产业发展引导、军民结合运行监测3个子平台。

平台设有互联网门户网站(Http://jmjh.miit.gov.cn),是军民结合公共服务平台开展对外信息公开发布的唯一网络窗口,是集信息发布、在线办事、网络互动3大功能于一体的公共服务网络,是连接政府、军队、企业间的桥梁。

军民用技术产品信息服务平台(民参军),可以采集具有潜在军用用途的民口技术信息,采集军队和军工企业军用需求信息、开展军用需求与民口单位能力对接服务。

军民用技术产品信息服务平台(军转民),可以构筑军转民核心信息资源,开展军转民信息优选推荐,借助网络、展会、目录等方式开展军转民重点信息推送服务。

军民结合产业发展引导平台,围绕基地建设和产业化项目培育,提供军民结合技术、产品推介服务,基地、项目发展的融资需求对接服务,以及定期开展基地运行分析评价。

军民结合运行监测平台利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办法,对军民结合发展态势进行综合评价,实现对我国军民结合型产业的运行监测。

军民结合专家数据库可以为各子平台的审核、分析、评价等工作进行全面支撑,可以进行专家信息的分行业、分专业等浏览查询,并对专家参与项目进行推荐和评价。

3.搭建了企业产品技术信息展示平台

总装备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防科工局、全国工商联联合举办的首届民营企业高科技成果展览2014 年5月26日起在北京举行。此次展览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习主席关于军民融合深度发展重要指示精神,展示民营企业先进科技成果,搭建交流平台,促进信息互通,在武器装备建设领域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为实现富国强军奠定坚实基础。展览共遴选100多家优势民营企业参展,既有大中型企业,也有小微型企业,参展产品涵盖了网络与通信、制导与控制等十几个专业领域。在展览信息发布区,有关主管部门集中发布了关于简化军品市场准入程序、建立采购信息交互机制等12项推进“民参军”的措施以及多项装备采购需求。

各地政府积极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建立和完善军民结合寓军于民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37号)文件,促进民用技术、产品和信息技术向军用转移。例如,山东省淄博市强化政府纽带作用,组织优秀企业参加全联科技装备业商会组织的民营企业高科技成果展览会,向军方推荐产品、对接洽谈。同时,邀请军工集团生产、应用及研发单位到淄博考察,积极推进该市优秀企业产品为装备建设配套服务。淄博市正着力打造军方沟通交流平台,筹备成立全联科技装备业商会淄博分会暨淄博市科技装备业商会。借商会成立之机,举办“军转民民进军”交流会,加强市内军工企业及拟进入装备领域企业间的交流,引导行业聚集协同发展,密切该市军工企业与装备采购部门、工信部、国防科工局、全国工商联及国内军工生产单位的联系和合作。引导企业按照要求进行登记注册入库,获取装备科研生产资格,积极参加有关招投标活动,争取有更多的产品为装备建设服务。

西安科技大市场是由西安市科技局和西安高新区管委会共建的统筹科技资源基础平台。西安科技大市场不断整合资源、打造体系、现与高新区军民融合办合建军民融合数据库,已进入启动计划建设阶段,科技大市场希望通过此平台的建设帮助企业更多地了解国家相关政策、进军门槛等信息,更好地参与国防建设,将西安的军民融合产业建设发展成为国内城市建设的一大亮点。2014年9月10日,西安市工信委军民结合处、西安高新区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局和西安科技大市场联合举办军民融合政策培训会。主要针对西安市民营企业申请军品资格认证奖励申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资格证书申报要求与程序等相关信息作专题讲解。

军民融合(北京)装备技术研究院是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以推进军民融合产业发展为目的、以高技术服务业为特征的独立法人实体。研究院坚持科技强军、产业报国宗旨,致力于为政府和军队、军工集团及下属军工企业、科研院所、民口配套企业、意向民参军企业、有关专业机构等提供专业服务,推动军民融合产业发展。目前,平台已成为中国军民融合产业领域专业、权威的服务机构之一。几年来,平台已成功举办6届“中国军民融合年会”、2期“中国军工企业股份制改造培训班”、3届“民用企业参与国防科技工业建设展览会暨研讨会”、50多场民参军专题对接会等;为军民融合领域千余家企业和机构提供过服务,并为100多家企业和机构提供了“民参军战略、军工咨询、产品推荐、技术转化”等深度服务。

(三)改革方向

1.健全装备采购信息发布管理机构

装备采购信息发布是一项政策性和操作性都很强的工作,必须依托管理机构的有效管理。从装备采购工作实际情况看,需要在长远规划的基础上,明确目前阶段管理机构及相应职责。鉴于装备采购制度改革工作还处在试点阶段,装备采购信息发布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仍有赖于装备采购制度总体改革的顺利进行。因此,借鉴国内外经验和做法,装备采购信息发布和管理工作应当统筹规划、分阶段实施。现阶段,由总装备部对全军装备采购信息发布实施统一归口管理,总装备部有关业务部门及总部分管有关装备的部门、军兵种装备部等两级机构具体实施装备采购信息的发布和管理工作。待装备采购制度改革完成后,可由两级发布管理转入由总装备部集中统一发布管理。在装备采购信息发布和管理工作中,涉及大量涉密信息处理,同时需要各级保密委员会的参与和协同。

装备采购信息发布和管理工作应遵循“谁采集谁发布,谁发布谁管理”的原则,这样既能够充分调动各级机构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又能够明确信息发布和管理的义务人,落实相应的责任主体,这有助于满足装备采购市场的信息需求,有助于尽快适应装备采购制度改革的需要。

装备采购信息发布管理机构,应当按照职能分工,履行不同的职责。总装备部装备采购管理部门统一负责全军装备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工作,总部分管有关装备的部门和军兵种装备部业务机构负责本系统装备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工作。各级保密委员会须严格依照保密法关于秘密范围和密级确定的相关规定,协同有关业务部门对涉密的装备采购信息进行降密和去密处理,审核所有装备采购信息的秘密属性和密级。

从长远发展来看,装备采购信息发布应当尽快从分级实施过渡到集中统一管理上来,确保装备采购信息发布的权威性、统一性和规范性。

2.完善装备采购信息发布机制

民营企业进入装备市场后,获取装备科研生产合同最大的困难是装备采购信息不对称,无法准确了解军方采购需求,因而大都是冒很大风险自主研制,形成产品才能推荐给军方采购。为解决这一问题,总装备部建设装备采购信息发布网,旨在分类分密级发布信息。但民营企业要想获得自身所需装备采购信息,必须解决两个方面的潜在问题:一是民企产品或技术如何纳入装备采购需求问题。现行需求管理程序下,装备采购需求信息征集大都来源于军工企业、科研院所和相关部队,缺乏正式渠道面向民营企业征集相关需求信息,致使民企在采购信息获取方面存在先天不足。比如,装备预先研究一般采用指南定向发布形式,征集特定军工企业或科研院所的项目申请意向,指南制订和发布过程难以面向民营企业,客观上形成了预研信息不对称和起点不公平。二是装备采购信息针对性问题。现行装备采购程序下,军方订货大都只与总体单位签订采购合同,而承担配套合同的民营企业又无法与军方直接签订采购合同。因此,对于大多数民营企业而言,即使获取采购信息也难以保证获得科研生产合同。因此,建议依托总装备部综合计划管理部门,完善优势民营企业先进产品与关键技术信息转化机制,结合国防科技与武器装备发展战略、装备建设五年计划和专项规划,遴选装备建设需要的先进产品与关键技术,纳入年度装备研制采购专项计划或配套计划之中。

3.拓宽军民融合信息交流渠道

建立顺畅高效的军地协调机构,逐级组建由装备采购部门、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代表共同参加的军民融合式发展综合协调委员会,采取联席会议、联合办公等多种形式,及时研究和制定推进军民融合的方针政策、制度规定和规划计划,从宏观角度协调军民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提高装备采购信息的利用效率,需要依托信息共享平台,及时整理、发布装备采购需求信息、军用技术信息和预先研究目录指南等,使民营企业及时了解军方技术需求,以便参与竞争投标、有针对性地组织技术研发。一是要建设和完善军用和民用技术信息数据库和信息发布交流平台,及时发布军用装备系统及其模块的技术需求、技术标准等信息,促进军民双方的有效交流和对接。二是要建立装备采购信息服务中心,主要负责收集发布装备采购需求信息和企业技术与产品信息等工作。充分发挥相关中介机构在招标投标、专利管理、标准管理、成果推介等方面的桥梁作用,促使军方、军工企业与民营企业之间形成信息共享、互利互惠、优势互补和良性互动的发展格局。三是要加强计算机网络平台建设,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军民融合信息双向交流与沟通的速度和利用效率。

发挥省(市)国防工办、行业协会等信息交流作用,推动多层次、多形式军民科技和产品展示与交易平台建设。建立供需双方交流平台,定期举办具有权威性、公信力的展览和论坛活动,积极探索和有效利用展览会、展销会、洽谈会、推介会等不同交易平台形式,为军民双方面对面交流信息和达成交易提供便利。

(据《武器装备建设军民融合式发展研究报告》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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